用于煙草基產品的點火設備的制造方法
【專利說明】用于煙草基產品的點火設備
[0001]相關申請的交叉引用
[0002]本申請要求了 2013年3月14日提交的名為“用于煙草基產品的點火設備”的美國非臨時專利申請第13/804,378號的權益,其全部公開內容通過在本文中的引用參考而被合并于此。
技術領域
[0003]本公開涉及一種點火設備,并且更具體地,涉及一種利用促燃末端點燃煙草基產品的點火設備。
【背景技術】
[0004]本章節中的說明僅提供與本公開有關的背景信息,而不應被解釋為構成現有技術。
[0005]隨著眾多消費者經常購置并消耗煙草基產品(香煙),這些產品的制造成為主要工業。煙草產品要求用戶使用火源以有效地吸煙(煙草基成分)。用戶當前使用用于點燃這些產品的多種不同方法。氣體打火機、電打火機和火柴通常全部用作用于點燃這些產品中的煙草的辦法。煙草基產品的大批用戶必然會產生需要火源的大批用戶。
[0006]當前火源具有幾個瑕疵。氣體打火機通常由塑料或者金屬制成,并必須保持適當的量的燃料以使其有效。當在刮風或者下雨狀態下使用氣體打火機時,氣體打火機通常不能保持適當的火焰。一旦燃料用盡,打火機只能被丟棄或者被重新填充。氣體打火機還要求有效的活性合金資源以制造和操作。此外,打火機的使用和處理對環境產生顯著的負面影響。
[0007]利用火柴作為煙草基產品的火源也具有多種不良效果。火柴對周圍環境靈敏,并且如果火柴受潮或者在刮風區域中通常都不能被使用。用戶還被局限于火柴的設定數量,并且一旦最后一根火柴被使用后,用戶將沒有點燃煙草基產品的點火方式。
[0008]電子打火機可以非常有效并可以被再次使用,但是通常需要大容量電池或者頻繁再充電以產生充足的能量點燃煙草。電子打火機還會受到水的不利影響。此外便攜式電子打火機的不適當處理會將有害的蓄電池酸液引入到環境中。
[0009]煙草基產品的用戶基于依賴這些單獨的點火源而具有不便并具有潛在的危害。打火機和火柴可以被保持在相對小的隔室中,會容易被丟失或放錯地方。此外這些產品的誤用對用戶來說是存在危險的。頻繁誤用火源會導致失火。誤置火柴和打火機的習慣明顯增加了無法獲得產品的可能性以及粗心誤用產品可能導致嚴重損傷的可能。
[0010]最后,煙草基產品可以制造有促燃末端,該促燃末端允許通過抵靠磨料引燃來點火。這將火源獨特地連接至煙草本身。以往的設計利用容納煙草基產品的封裝體側部上的引燃墊。與點燃火柴相似,促燃末端被拖動到引燃墊下方以產生足夠摩擦力,從而點燃該促燃末端。由于在嘗試點燃促燃末端時產品容易被破壞并且引燃墊會喪失需要點燃該末端所需的磨料質量,所以通過將煙草基產品抵靠引燃極板而引燃該煙草基產品會有難度。
[0011]需要一種幫助點燃煙草基產品的改進設計。本申請旨在改善并解決現有技術中這些也已知不足的一部分。
【發明內容】
[0012]根據本公開的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用于點燃具有促燃末端的煙草基產品的點火裝置。根據這種方面,點火裝置包括: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述第一部分具有第一表面,所述第二部分具有第二表面,所述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中的至少一個表面能夠相對于另一個表面移動。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的至少一部分大致彼此平行。具有通道,所述通道至少局部地形成在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之間,所述通道具有至少一個開口,所述至少一個開口被配置成當煙草基產品插入到其中時容納煙草基產品。而且通道具有磨料,所述磨料被涂覆在通道的至少一部分上,所述磨料被配置成在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手動定位成相互間隔預定距離時至少局部接觸煙草基產品。
[0013]根據本公開的另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套裝件,該套裝件包括具有促燃末端的煙草基產品。根據該實施例,所述套裝件包括用于將煙草基產品容納在其中的容器和被配置成點燃煙草基產品的促燃末端的點火裝置。點火裝置包括: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述第一部分具有第一表面,所述第二部分具有第二表面,所述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中的至少一個表面能夠相對于另一個表面移動。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的至少一部分大致彼此平行。而且具有通道,所述通道至少局部地形成在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之間。通道具有至少一個開口,所述至少一個開口被配置成當煙草基產品插入到其中時容納煙草基產品。磨料被涂覆在通道的至少一部分上。所述磨料被配置成在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手動定位成相互間隔預定距離時至少局部接觸煙草基產品。
【附圖說明】
[0014]本申請的上述方面和獲得這些方面的方式將呈現得更清楚,并且本申請自身的教導將結合附圖將參照本申請的下述實施例而被更好地理解。
[0015]圖1表示根據本公開的教導的連接到香煙的示例性點火裝置的立體圖;
[0016]圖2表示圖1的示例性點火裝置處于打開方位并與香煙盒分開的立體圖;
[0017]圖3A表示圖1的示例性點火裝置的分解圖;
[0018]圖3B表不圖3A的不例性點火裝置的一部分的放大和局部立體圖;
[0019]圖4A表示處于打開方位的圖1的示例性點火裝置的局部剖視圖;
[0020]圖4B表不圖4A的不例性點火裝置的一部分的放大和局部立體圖;
[0021]圖5A表示圖1的示例性點火裝置處于關閉方位的局部剖視圖;
[0022]圖5B表不5A的不例性點火裝置的一部分的放大和局部立體圖;
[0023]圖6表示根據本公開所教導的被容納在外部框架中的另一個示例性點火裝置處于打開方位的立體圖;
[0024]圖7表示圖6的示例性點火裝置的局部剖視圖;和
[0025]圖8A、8B、8C和8D表不根據本公開所教導的圖6的點火裝置的香煙被插入和點燃時的圖解狀態。
[0026]相應的附圖標記表示全部多個視圖中的相應部分。雖然在這里通過實例說明具有多種形式的本申請的實施例,但是下方公開的實施例不意指為詳盡的或者被解釋為對公開的精確形式限制本申請的保護范圍。
【具體實施方式】
[0027]如下所述的本申請的實施例不意指為詳盡的或者是對以下的詳細說明中公開的精確形式限制本申請的教導。相反地,實施例被選擇和說明,使得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認識和了解本申請的原理和實踐。除非另外限定,這里使用的所有技術和科學術語具有屬于本申請的本領域技術人員所通常理解的相同含義。為此,詞組“煙草基產品”意指包括根據本公開的教導的任何煙草產品或者能夠點燃的類似產品。該產品包括但不局限于香煙和雪茄。因此,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這里應該了解和認識本教導意指涵蓋煙草基產品的這種使用。此外,產品的成分將不會受限于煙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認識這里的公開如何被用于點燃與煙草相似使用的任何產品。雖然與這里說明的方法材料相似或等效的任何方法和材料可以用于本申請的實施或者測試,但是現在說明具體的辦法和材料。
[0028]圖1說明香煙盒104可以被連接到點火裝置102以建立一個套裝件或單元100的一個示例性實施例。根據一定方面,點火裝置102的頂部可以具有與香煙盒104的底部尺寸大致相似的尺寸的尺寸。這種布置可以允許單元100被容易地運送。當同時提供點火裝置102時,連接香煙盒104與點火裝置102可以給出用于存儲促燃香煙(未示出)的方式。當這種具體實施例顯示連接到香煙盒104的底部的點火裝置102時,本公開不會將點火裝置102限制到該申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了解點火裝置102如何均勻有效地獨自設置或連接到各種表面。此外,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香煙盒可以由可再次使用和/或可再填充容器替代,可再次使用和/或可再填充容器被配置成將煙草基產品保持在其中。
[0029]圖2圖示了與香煙盒104分開的點火裝置102。根據這種示例性方面,粘合條204可以位于打火機組件102的第一部分206和/或第二部分208的外表面。粘合條可以由多種不同的粘合材料形成,包括但不限于鉤子和線圈緊固件、磁體、雙邊帶等等。此外,當該具體實施例說明第二部分208的上表面226上的粘合條204時,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粘合條204可以位于任何一個或多個表面,而不會偏離本公開。例如,粘合條204可以定位在第一側表面216、第一底表面222、第一上表面220、第二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