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翻蓋側打打火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翻蓋側打打火機。
背景技術:
翻蓋側打打火機包括殼體、翻蓋和裝置在殼體內部的氣箱、出氣組件及壓電點火裝置,翻蓋蓋住在殼體的上方,且翻蓋與殼體鉸接。打火時,將翻蓋繞鉸接軸向壓電點火裝置方向推移,翻蓋在推移的時候會露出出氣組件的出氣口,推移的動作同時觸發壓電點火裝置點火。現有的翻蓋側打打火機缺少必要的機構防止兒童使用。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的上述缺陷,提供一種能防止兒童使用的翻蓋側打打火機。
本實用新型包括殼體、翻蓋和裝置在殼體內部的氣箱、出氣組件及壓電點火裝置,翻蓋設置在殼體的上方并與殼體鉸接。本實用新型的技術解決方案是在殼體內殼體與壓電點火裝置之間設有銷軸,在銷軸的下方與殼體之間設有復位彈簧,銷軸的上方設有鎖銷,在翻蓋與鎖銷對應位置設有鎖銷室,在銷軸靠近壓電點火裝置的一側且對應壓電點火裝置的導點頭和壓電點火裝置主殼體之間的位置設有凸塊,凸塊的上方設有斜面,銷軸離開壓電點火裝置的一側設有凸出的按鈕,殼體對應按鈕的位置設有開口,按鈕通過開口露出在殼體外。
本實用新型通過增加一套鎖銷機構使打火機在點火前需要先進行開鎖動作,而這套動作不能被兒童所熟練掌握,從而防止打火機被兒童任意使用。
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進一步闡明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內容。
圖1本實施例在翻蓋被鎖定狀態下結構示圖;圖2本實施例在翻蓋被解除鎖定狀態下的結構示圖;圖3本實施例在點火狀態下的結構示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所示,本實施例包括殼體1、翻蓋2和裝置在殼體1內部的氣箱3、出氣組件4及壓電點火裝置5,翻蓋2設置在殼體1的上方并與殼體1鉸接。在殼體1內殼體1的內壁與壓電點火裝置5之間設有銷軸6,銷軸6的厚度小于殼體1的內壁和壓電點火裝置5之間的間隙,使銷軸6在這個間隙內有一定的橫向位移空間,在銷軸6的下方與殼體1之間設有復位彈簧7,銷軸6的上方設有鎖銷8,在鎖銷8的側邊還設有一個抵塊9,在翻蓋2上與鎖銷8對應的位置設有鎖銷室10,在銷軸6靠近壓電點火裝置5的一側且對應壓電點火裝置5的導電頭11和壓電點火裝置主殼體12之間的位置設有凸塊13,凸塊13的上方設有斜面,銷軸6離開壓電點火裝置5的一側設有凸出的按鈕14,殼體1對應按鈕14的位置設有開口,按鈕14通過開口露出在殼體1外,按鈕14露出開口的部分向上方延伸一定的距離,該段距離不小于鎖銷8進入到鎖銷室10內的長度。
本實用新型在不使用時翻蓋完全蓋住在殼體的上方,銷軸上的按鈕完全露出在殼體外部,此時,銷軸上方的鎖銷正對翻蓋上的鎖銷室,在銷軸下方復位彈簧的作用下鎖銷進入到翻蓋的鎖銷室中,同時通過鎖銷旁邊的抵塊與翻蓋內壁的抵靠控制鎖銷進入到鎖銷室的長度,此時翻蓋被鎖住不能打開。在該狀態下銷軸外部按鈕上方的延伸端和銷軸一同夾置住開口上方的殼體,使銷軸不能橫向移動。欲打火時,先用手指拖動按鈕向下方移動,使按鈕上方的延伸端和銷軸脫離開開口上方的殼體,并使整個按鈕移動到與殼體的開口正對的位置,移動按鈕的同時也帶動整個銷軸向下方移動并使鎖銷脫離出鎖銷室;再將按鈕向殼體內部方向按壓,使按鈕的一部分進入到殼體中,按鈕帶動銷軸向殼體內壓電點火裝置的方向移動,位于銷軸上方的鎖銷此時會離開與翻蓋鎖銷室正對的位置,同時位于銷軸中部的凸塊會進入到壓電點火裝置的導電頭的下方;取消對按鈕的作用力,銷軸在復位彈簧的作用下繼續被向上頂起,此時銷軸上方的鎖銷已離開與翻蓋上鎖銷室正對的位置,與翻蓋的內壁正對,翻蓋內壁自然形成向內的斜面將銷軸向壓電點火裝置的方向推移。此時,對翻蓋的鎖定已經被取消,翻蓋能被自由打開進行點火動作。在轉動翻蓋進行點火動作的同時,翻蓋會帶動壓電點火裝置的導電頭向下運動,由于導電頭上方有輕微的凸起,在導電頭向下運動的過程中,導電頭的凸起會擠壓銷軸上凸塊上方的斜面,推移銷軸向殼體一側移動,銷軸上的按鈕被推移在殼體外部,按鈕上方的延伸端和銷軸重新將開口上方的殼體夾置,使銷軸上方的鎖銷再次位于不使用狀態下正對翻蓋鎖銷室的位置。在翻蓋完成打火蓋回到殼體后鎖銷會再自動進入到鎖銷室,將翻蓋鎖住。
權利要求1.一種翻蓋側打打火機,包括殼體、翻蓋和裝置在殼體內部的氣箱、出氣組件及壓電點火裝置,翻蓋設置在殼體的上方并與殼體鉸接,其特征在于在殼體內殼體與壓電點火裝置之間設有銷軸,在銷軸的下方與殼體之間設有復位彈簧,銷軸的上方設有鎖銷,在翻蓋與鎖銷對應位置設有鎖銷室,在銷軸靠近壓電點火裝置的一側且對應壓電點火裝置的導電頭和壓電點火裝置主殼體之間的位置設有凸塊,凸塊的上方設有斜面,銷軸離開壓電點火裝置的一側設有凸出的按鈕,殼體對應按鈕的位置設有開口,按鈕通過開口露出在殼體外。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翻蓋側打打火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按鈕露出開口的部分向上方延伸一定的距離,該段距離不小于鎖銷進入到鎖銷室內的長度。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翻蓋側打打火機,其特征在于在鎖銷的側邊還設有一個抵塊。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翻蓋側打打火機,包括殼體、翻蓋和裝置在殼體內部的氣箱、出氣組件及壓電點火裝置,翻蓋設置在殼體的上方并與殼體鉸接,在殼體內殼體與壓電點火裝置之間設有銷軸,在銷軸的下方設有復位彈簧,銷軸的上方設有鎖銷,在翻蓋與鎖銷對應位置設有鎖銷室,在銷軸靠近壓電點火裝置的一側且對應壓電點火裝置的導電頭和壓電點火裝置主殼體之間的位置設有凸塊,凸塊的上方設有斜面,銷軸離開壓電點火裝置的一側設有凸出的按鈕,殼體對應按鈕的位置設有開口,按鈕通過開口露出在殼體外。本實用新型通過增加一套鎖銷機構使打火機在點火前需要先進行開鎖動作,而這套動作不能被兒童所熟練掌握,從而防止打火機被兒童任意使用。
文檔編號F23Q3/00GK2731298SQ200420079990
公開日2005年10月5日 申請日期2004年9月28日 優先權日2004年9月28日
發明者黃大猛 申請人:黃大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