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塑料吹膜機模芯進氣孔加工夾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塑料設備制造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塑料吹膜機模芯進氣孔加工夾具。
【背景技術】
[0002]塑料薄膜是應用高分子材料制品,它可以用擠出吹塑、壓延、流延、擠出拉幅以及使用夾縫機頭直接擠出等方法制造,各種方法的特點不同,適用性也不一樣,其中吹塑法成型塑料薄膜比較經濟和簡便,吹塑薄膜法是用擠出法先將塑料擠成管,而后借助向管內吹入的空氣使其連續膨脹到一定尺寸的管式膜,冷卻后折疊卷繞成雙層平膜。其中吹氣過程中主要是由吹膜機模芯進氣孔吹入,所以進氣孔的加工精度直接影響吹塑過程。目前,對吹膜機模芯進氣孔進行加工時往往都是人工控制模芯,沒有一套夾具對其進行固定。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塑料吹膜機模芯進氣孔加工夾具,它可以有效解決對吹膜機模芯進氣孔進行加工時,無法固定的問題,同時大大提高了吹膜機模芯進氣孔的加工精度,降低報廢率,提高勞動生產率。
[0004]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一種塑料吹膜機模芯進氣孔加工夾具,包括夾具底板、上壓板、墊片、六角螺母、上定位配合部、下定位配合部、外端部;所述下定位配合部位于夾具底板上,上定位配合部與上壓板相連,上定位配合部中心位置設有通孔,墊片位于通孔的外端部并與六角螺母相連,上定位配合部兩端分別設有一號螺栓和二號螺栓。
[0005]所述夾具的裝夾過程如下:將吹膜機模芯通過下定位配合部固定在夾具底板上,把上定位配合部和壓板固定在吹膜機模芯的另一端部,通過六角螺母壓緊墊片,通過一號螺栓和二號螺栓將吹膜機模芯固定起來,之后可以對吹膜機模芯進行加工鉆孔。
[0006]實施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具有以下有益效果:采用該技術方案有效解決對吹膜機模芯進氣孔進行加工時,無法固定的問題,同時大大提高了吹膜機模芯進氣孔的加工精度,降低報廢率,提高勞動生產率。
【附圖說明】
[0007]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夾具上部示意圖。
[0008]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夾具下部示意圖。
[0009]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裝夾示意圖。
[0010]1-夾具底板;2-吹膜機機芯;3_上壓板;4-墊片;5_六角螺母;6_上定位配合部;7-下定位配合部;8_通孔;9_外端部;10_ —號螺栓;11_ 二號螺栓。
【具體實施方式】
[0011]下面根據附圖1?3并結合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0012]如圖1?3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塑料吹膜機模芯進氣孔加工夾具,包括夾具底板1、上壓板3、墊片4、六角螺母5、上定位配合部6、下定位配合部7、外端部9 ;所述下定位配合部7位于夾具底板I上,上定位配合部6與上壓板3相連,上定位配合部6中心位置設有通孔8,墊片4位于通孔8的外端部9并與六角螺母5相連,上定位配合部兩端分別設有一號螺栓10和二號螺栓11。
[0013]所述夾具的裝夾過程如下:將吹膜機模芯2通過下定位配合部7固定在夾具底板I上,把上定位配合部6和上壓板3固定在吹膜機模芯2的另一端部,通過六角螺5母壓緊墊片4,通過一號螺栓10和二號螺栓11將吹膜機模芯2固定起來,之后可以對吹膜機模芯2進行加工鉆孔。
[0014]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該技術的人在本實用新型所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輕易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應該以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為準。
【主權項】
1.一種塑料吹膜機模芯進氣孔加工夾具,其特征在于:包括夾具底板(I)、上壓板(3)、墊片(4)、六角螺母(5)、上定位配合部¢)、下定位配合部(7)、外端部(9);所述下定位配合部(7)位于夾具底板(I)上,上定位配合部(6)與上壓板(3)相連,上定位配合部(6)中心位置設有通孔(8),墊片(4)位于通孔(8)的外端部(9)并與六角螺母(5)相連,上定位配合部兩端分別設有一號螺栓(10)和二號螺栓(11)。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塑料吹膜機模芯進氣孔加工夾具,包括夾具底板、上壓板、墊片、六角螺母、上定位配合部、下定位配合部、外端部;所述下定位配合部位于夾具底板上,上定位配合部與上壓板相連,上定位配合部中心位置設有通孔,墊片位于通孔的外端部并與六角螺母相連,上定位配合部兩端分別設有一號螺栓和二號螺栓。實施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具有以下有益效果:采用該技術方案有效解決對吹膜機模芯進氣孔進行加工時,無法固定的問題,同時大大提高了吹膜機模芯進氣孔的加工精度,降低報廢率,提高勞動生產率。
【IPC分類】B29C55/28, B29C33/38
【公開號】CN204773546
【申請號】CN201520468516
【發明人】王旭輝, 王廣森, 王占東, 于志江
【申請人】天津市旭輝恒遠塑料包裝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1月18日
【申請日】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