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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塔吊式船用清倉裝置的制造方法

文檔(dang)序號:10842576閱讀:824來源:國知局
一種塔吊式船用清倉裝置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塔吊式船用清倉裝置,包括設置在船倉外且用于調整與船倉之間距離的自卸車、用于將船倉內的物料卷進并轉運出去的轉運裝置、用于使物料松軟并將物料挖掘至所述轉運裝置的攪動挖掘裝置以及用于控制所述轉運裝置和攪動挖掘裝置的控制塔架,所述控制塔架安裝在所述自卸車上,所述轉運裝置與所述控制塔架相鉸接,所述轉運裝置的一端伸向船倉,所述攪動挖掘裝置安裝在所述轉運裝置伸向船倉的一端。該清倉裝置可以實現半自動連續卸料,提高了物料卸料效率,實現了快速清倉,降低了卸料階段的運行成本,不需要配備其它大型門機類塔吊設備,最大限度減少使用輔助清倉庫設備,節少人力物力財力。
【專利說明】
一種塔吊式船用清倉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卸料清倉設備技術領域,更具體地說,涉及一種塔吊式船用清倉
目.0
【背景技術】
[0002]現有的船倉物料卸船及船倉清理需要專門的大型塔吊門機并由操作人員使用梅花八抓斗或蚌式抓斗將物料移出,剩余的倉底物料遺留較多(一般占到20%以上),需要輔助工具(例如挖掘機/鏟車/叉車/推平機)進行整堆清理,投入設備較多,耗時較長,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現有的物料卸船無論是否使用塔吊設備還是輔助設備,操作速度慢,效率低,操作過程容易灑落,準確性難度較大,容易產生碰磕,梅花八抓斗或蚌式抓斗使用安全性及從高空散落的物料非常不安全,并且極容易造成灑落飄灑浪費。
[0003]已有技術大多物料清倉設備是通過非連續性的轉移來實現的,即搬動和轉運是分階完成的,有的甚至需要再包裝并通過高空吊運轉移,采用的設備和人員較多,耗費的物料和人力也較多,效率不高。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塔吊式船用清倉裝置,解決了現有技術中物料清倉設備投入大、耗時長、成本高、效率低、速度慢、清倉后物料殘留多且物料轉移非連續的問題。
[0005]本實用新型解決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塔吊式船用清倉裝置,包括設置在船倉外且用于調整與船倉之間距離的自卸車、用于將船倉內的物料卷進并轉運出去的轉運裝置、用于使物料松軟并將物料挖掘至所述轉運裝置的攪動挖掘裝置以及用于控制所述轉運裝置和攪動挖掘裝置的控制塔架,所述控制塔架安裝在所述自卸車上,所述轉運裝置與所述控制塔架相鉸接,所述轉運裝置的一端伸向船倉,所述攪動挖掘裝置安裝在所述轉運裝置伸向船倉的一端。
[0006]在本實用新型的塔吊式船用清倉裝置中,所述控制塔架包括通過支腿并列固定在所述自卸車上的兩個鐵架,每一所述鐵架具有頂端和底桿,所述頂端與底桿之間設有一橫桿,兩個鐵架的每一橫桿的中心點之間連接有第一橫軸;所述轉運裝置包括細長的轉運槽,所述轉運槽沿軸向的中心鉸接于所述第一橫軸且可自由轉動;所述轉運槽的槽底及槽側壁設置有滾轆,在所述滾轆上設置有可傳動的橡膠皮帶,所述轉運槽的一端伸向船倉且設為第一端部,所述轉運槽遠離所述第一端部的一端設為第二端部,在所述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分別設置有帶動皮帶輪轉動的同步旋轉馬達,且在所述第一端部的馬達兩側分別安裝有用于保護馬達及轉運槽的第一保護輪。
[0007]在本實用新型的塔吊式船用清倉裝置中,在所述控制塔架的鐵架的頂端、底桿的一端以及所述轉運槽的第一端部、第二端部、位于所述轉運槽軸向中心的兩側均分別安裝有滑輪,所述鐵架的頂端的滑輪與所述轉運槽的第一端部、第二端部、位于所述轉運槽軸向中心的兩側的四個滑輪之間分別連接有鋼絲繩,所述轉運槽第二端部的滑輪與所述鐵架的底桿的一端的滑輪之間連接有鋼絲繩,在所述控制塔架的鐵架的底桿設有滑輪的一端還安裝有用于控制拉伸鋼絲繩的第一電機。
[0008]在本實用新型的塔吊式船用清倉裝置中,在所述轉運槽的第二端部向外延伸形成延伸端,并在該延伸端的端部設置有用于平衡所述轉運槽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的平衡重量控制塊。
[0009]在本實用新型的塔吊式船用清倉裝置中,所述控制塔架的每一鐵架的橫桿與底桿之間固定安裝有對稱的半圓形的軌道槽,所述橫桿的中心點為所述軌道槽的圓心,在所述第一橫軸位于所述橫桿的中心點的位置上轉動連接有人字形的控制桿,所述控制桿的兩個下端分別設置有滑輪,所述滑輪內置于所述軌道槽內并可沿所述軌道槽進行滑動進而以所述橫桿的中心點作左右擺動。
[0010]在本實用新型的塔吊式船用清倉裝置中,所述攪動挖掘裝置包括中心軸、第二電機、輪式挖掘斗、第二保護輪和套桿,所述第二電機、輪式挖掘斗、第二保護輪和套桿套設在所述中心軸上,沿所述中心軸的軸向且向所述第二電機的兩側方向分別各自依次排列所述輪式挖掘斗、第二保護輪和套桿;所述第二電機分別與所述轉運槽的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的兩個馬達功率和轉速相一致,在所述第二電機設有第一齒輪盤,所述轉運槽的第一端部的馬達兩側分別安裝有第二齒輪盤,所述第二齒輪盤與第一齒輪盤通過鏈條對應鏈接;所述攪動挖掘裝置的每一套桿遠離所述中心軸的一端與每一所述第二齒輪盤的盤孔之間對應套接;在所述轉運槽的第一端部與所述中心軸之間鉸接有用于使所述攪動挖掘裝置與所述第一端部保持距離并減少震動的彈簧。
[0011]在本實用新型的塔吊式船用清倉裝置中,每一所述輪式挖掘斗內部被分割成多個與所述第二電機旋轉方向一致的開口的簸箕斗室,每一所述輪式挖掘斗外周設置有對稱相間的虛葉片輪和實葉片輪,所述虛葉片輪為耙齒狀且比所述實葉片輪粗長。
[0012]在本實用新型的塔吊式船用清倉裝置中,所述第二電機和輪式挖掘斗的上方設置有用于協助將物料引導卷入進所述轉運槽內的表面罩。
[0013]在本實用新型的塔吊式船用清倉裝置中,所述控制塔架下方安裝有高壓空氣栗,所述高壓空氣栗通過管道與所述攪動挖掘裝置相連進而使物料在空氣壓力下卷入進所述攪動挖掘裝置內。
[0014]在本實用新型的塔吊式船用清倉裝置中,所述自卸車具有可頂升或下降的后撳蓋或安裝有頂升油缸。
[0015]實施本實用新型的塔吊式船用清倉裝置,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的塔吊式船用清倉裝置可以快速滿足散裝物料裝卸貨需求及其裝卸過程中物料及作業設備的安全完整;可以實現半自動連續卸料,全程清潔環保,污染極小;提高了物料卸料效率,實現了快速清倉,降低了卸料階段的運行成本,能夠實現物料“快速卸料,快速清倉”的高效作業模式,不需要配備其它大型門機類塔吊設備,同時最大限度減少使用輔助清倉庫設備(例如挖掘機/鏟車/叉車/推平機等),節少人力物力財力,操作簡單,普通人員稍作培訓即可完成操作。該機器通過旋轉馬達并使用轉運槽實現物料的自動連續快速搬運和同步轉移,該機器代替了傳統計的非連續的塔吊式清倉和大量使用輔助設備人工清倉,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節約人力資源,減少勞動成本,提高碼頭卸貨能力,縮短卸貨時間,在最短的時間為客戶創造最大的利潤。
【附圖說明】
[0016]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塔吊式船用清倉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17]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塔吊式船用清倉裝置中控制塔架的結構示意圖;
[0018]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塔吊式船用清倉裝置中轉運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19]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塔吊式船用清倉裝置中攪動挖掘裝置的分解結構示意圖;
[0020]圖5A為本實用新型的塔吊式船用清倉裝置的第一使用狀態的狀態結構示意圖;
[0021]圖5B為本實用新型的塔吊式船用清倉裝置的第二使用狀態的狀態結構示意圖;
[0022]圖5C為本實用新型的塔吊式船用清倉裝置的第三使用狀態的狀態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3]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的用于手持式攪拌器的支撐蓋結構及手持式攪拌機的結構及作用原理作進一步說明:
[0024]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順時針”、“逆時針”等指示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0025]如圖1所示,一種塔吊式船用清倉裝置,包括設置在船倉10外且用于調整與船倉之間距離的自卸車1、用于將船倉10內的物料卷進并轉運出去的轉運裝置2、用于使物料松軟并將物料挖掘至轉運裝置2的攪動挖掘裝置3以及用于控制轉運裝置2和攪動挖掘裝置3的控制塔架4,控制塔架4安裝在自卸車I上,轉運裝置2與控制塔架4相鉸接,轉運裝置2的一端伸向船倉10,攪動挖掘裝置3安裝在所述轉運裝置2伸向船倉10的一端。其中,自卸車I具有可頂升或下降的后撳蓋或安裝有頂升油缸。
[0026]本實用新型通過自卸車I與船體的船倉10縱橫遠近的距離調整實現攪動挖掘裝置3在船倉10內位置,即倉左-倉右-倉中-倉前-倉后的改變。改裝在自卸車I的后撳蓋半掛車上,通過自卸車I后撳蓋的頂升及下降或在自卸車上安裝頂升油缸來實現控制攪動挖掘裝置3到達在船倉10內“上(船面)-中(船中)-下(底倉)”,特別是“下(底倉)”的位置。設計攪動挖掘裝置3和轉運裝置2,目的是讓物料松軟并挖至轉運裝置2,轉運裝置2不斷將卷入的物料轉運出去。再設計一個控制塔架4,通過控制轉運裝置2翻轉來聯動實現控制攪動挖掘裝置3在船倉內“上(船面)-中(船中)-下(底倉)”的位置。
[0027]如圖2所示,控制塔架4包括通過支腿41并列固定在自卸車I上的兩個鐵架42,控制塔架的下端通過支腿41垂直立于自卸車I上,優選支腿41焊接于自卸車I上,在其它實施例中也可以支腿41與自卸車I一體成型。每一鐵架42具有頂端421和底桿422,大致呈“A”字形,頂端421與底桿422之間設有一橫桿423,在兩個鐵架42的橫桿423的中心點之間相互連接有第一橫軸(圖中未標示),在兩個鐵架42的頂端421相互之間連接有第二橫軸(圖中未標示),目的是牢固性和操作空間,其中第一橫軸可自由轉動。
[0028]在控制塔架4的每一鐵架42的橫桿423與底桿422之間固定安裝有對稱的半圓形的軌道槽43,軌道槽43與鐵架42各邊焊牢實。其中橫桿423的中心點為半圓形的軌道槽43的圓心,在第一橫軸位于橫桿423的中心點的位置上轉動連接有人字形的控制桿44,具體地是人字形的控制桿44轉動連接的部位是個中空輪,套設在第一橫軸上可轉動。人字形的控制桿44的兩個下端分別設置有滑輪441,滑輪441內置于軌道槽43內并被軌道槽43上沿封閉住,防止其從軌道槽43內滑脫,人字形的控制桿44可沿軌道槽43進行滑動,以橫桿423的中心點作左右擺鐘擺動。
[0029]如圖3所示,轉運裝置2包括細長的轉運槽21,轉運槽21沿軸向的中心鉸接于第一橫軸且可自由轉動,即轉運槽21可沿第一橫軸作翹翹板轉動,而控制塔架4中的半圓形的軌道槽43和人字形的控制桿44的安裝目的就是為了增加轉運槽21繞第一橫軸作翹翹板轉動的平衡和靈活性。
[0030]轉運槽21的表面呈水渠狀,其槽底及槽側壁設置有滾轆,在所述滾轆上設置有可傳動的橡膠皮帶,優選采用高強度耐磨橡膠皮帶,橡膠皮帶呈帶狀連接,便于傳動并防范物料灑落。轉運槽21的一端伸向船倉10且設為第一端部211,轉運槽21遠離第一端部211的一端設為第二端部212,在第一端部211和第二端部212分別設置有帶動皮帶輪轉動的同步旋轉馬達(圖中未標示),皮帶輪呈現環形封閉,且在第一端部211的馬達兩側分別安裝有用于保護馬達及轉運槽的第一保護輪(圖中未標示),該第一保護輪可以為充氣輪胎,如自行車輪胎或農用平板車輪胎,也可以是橡膠體或腳輪,這樣安裝的目的是可以保護馬達及轉運槽21不與船體直接接觸,以免造成碰傷,該第一保護輪可自由轉動,但不隨馬達轉動。另外,轉運槽21的第一端部211是一個上下封閉前后開口的呈扁平喇叭狀,以便于接納攪動挖出的物料。
[0031]如圖3所示,在控制塔架4的鐵架42的頂端421、底桿422的一端215以及轉運槽21的第一端部211、第二端部212、位于轉運槽21軸向中心的兩側213和214均分別安裝有滑輪,鐵架42的頂端421的滑輪與轉運槽21的第一端部211、第二端部212、位于轉運槽21軸向中心的兩側213和214的四個滑輪之間分別通過鋼絲繩連接,轉運槽21第二端部212的滑輪與鐵架42的底桿422的一端215的滑輪之間也通過鋼絲繩連接,在控制塔架4的鐵架42的底桿422設有滑輪的一端215還安裝有用于控制拉伸鋼絲繩的第一電機。
[0032]在轉運槽21的第二端部212向外延伸形成延伸端,并在該延伸端的端部設置有用于平衡轉運槽21第一端部211和第二端部212的平衡重量控制塊22。
[0033]如圖4所示,攪動挖掘裝置3包括中心軸31、第二電機32、輪式挖掘斗33、第二保護輪34和套桿35,第二電機32、輪式挖掘斗33、第二保護輪34和套桿35套設在中心軸31上,沿中心軸31的軸向且朝向第二電機32的兩側方向分別各自依次排列上述輪式挖掘斗33、第二保護輪34和套桿35。
[0034]其中,第二電機32分別與轉運槽21的第一端部211和第二端部212的兩個馬達功率和轉速相一致。在第二電機32設有第一齒輪盤(圖中未標不),轉運槽21第一端部211的馬達兩側分別安裝有第二齒輪盤(圖中未標示),第二齒輪盤與第一齒輪盤通過鏈條對應鏈接。攪動挖掘裝置3的每一套桿35遠離中心軸31的一端與每一第二齒輪盤的盤孔之間對應套接,使攪動挖掘裝置3的中心軸31相對轉運槽21在小范圍內轉動。
[0035]如圖3所示,在轉運槽21的第一端部211與攪動挖掘裝置3的中心軸之間鉸接有彈簧23,該彈簧23優選使用粗彈簧,用于使攪動挖掘裝置3與轉運槽21的第一端部211保持距離并減少震動。
[0036]其中,上述的輪式挖掘斗33內部被分割成多個與第二電機32旋轉方向一致的開口的簸箕斗室(圖中未標示),每一輪式挖掘斗33外周設置有對稱相間的虛葉片輪331和實葉片輪332,虛葉片輪331為耙齒狀且比實葉片輪332粗長。其中虛葉片輪331和實葉片輪332優選在垂直面旋轉,在其它實施例中,也可以在水平面旋轉。虛葉片輪331和實葉片輪332可分別為4片,也可以分別為8片。
[0037]上述的攪動挖掘裝置3的第二保護輪34,可以為充氣輪胎(如自行車輪胎或農用平板車輪胎),也可以為橡膠制備的第二保護輪或腳輪,該第二保護輪34比輪式挖掘斗33直徑稍大,安裝的目的同樣是為了保護第二電機32和輪式挖掘斗33不與船體直接接觸,避免造成碰傷,該第二保護輪34可以繞中心軸31自由轉動,但不隨第二電機32及輪式挖掘斗33轉動。
[0038]第二電機32和輪式挖掘斗33的上方設置有表面罩36,即表面罩36安裝于第二保護輪34之內,作用是將挖掘起來的物料輸送進入轉運槽21內。物料會被下端及外側的虛葉片輪331在運轉時卷入至簸箕斗室內,運轉到上端的物料在表面罩36的引導下轉入轉運槽21第一端部211的簸箕斗室內。
[0039]另外,在控制塔架4下方可以安裝有高壓空氣栗(圖中未標示),該高壓空氣栗通過管道與攪動挖掘裝置3相連進而使周圍的物料在空氣壓力下卷入進所述攪動挖掘裝置3內。
[0040]本實用新型的塔吊式船用清倉裝置的作用原理如下:
[0041]開機前先對整個機械的馬達、電機、馬達、滑輪及傳動系統和機器油料進行檢查,開動自卸車I到適當位置。調節與船倉10左右距離以及與船倉10前后距離。
[0042]利用控制塔架4松開轉運槽21剎車,慢慢將其放下,拉起轉運槽21第一端部211,壓下第二端部212,讓轉運槽21的第一端部211及攪動挖掘裝置3自然搭落在船倉物料上面。
[0043]再啟動轉運槽21第二端部212的馬達及第一端部211的馬達,將轉速調至需要速度。接著啟動攪動挖掘裝置3中的第二電機32,將轉速調至需要速度。此時設備開始正常工作。此時即可實現圖5A中第一使用狀態的船上(船面)作業。
[0044]如圖5B所示,在第二使用狀態,即當船倉10內物料高度多于船倉高度1/3高度時,不需要作更多理會,讓其自然運行即可。只需要適當控制轉運槽21的起落及停放。如遇物料沙層塌方,機械工作吃力或拉不動時要牽引繩松開,應將馬達關停,將轉運槽21拉起,重新布置位置,啟動上述程序。此時即可實現如圖5A中船上(船面)作業到圖5B所示船中(船內)作業情景。
[0045]如圖5C所示,在第三使用狀態,即當船倉10內物料高度不足1/3時,或者轉運槽21與碼頭面(水面)成45度角時應暫停放轉運槽21,這時慢慢頂升自卸車I的后撳蓋,此時需要旁邊有人查看指揮自卸車I離船倉10距離遠近和自卸車I后箱傾斜度,目的是讓攪動挖掘裝置3移動至需要卸料的上方,前進后退要靈活,此時即可實現圖5C所示船下(船倉底)作業。
[0046]采用自重較大的自卸車I作底座,自卸車I自重量20噸以上,控制塔架4及轉運槽21/攪動挖掘裝置3重量不足5-8噸,加上轉運物料的重量(I噸,可忽略不計),整個裝置的重心仍然在轉運槽21的第一端部211靠下,所以頂升自卸車I的后撳蓋不會造成設備的傾翻。
[0047]本實用新型的塔吊式船用清倉裝置可連續快速卸料,可廣泛應用于碼頭散裝船內物料(例糧食谷物/豆類/玉米/散裝飼料/木漿/煤/鹽/石灰等)的快速高效卸料及清倉,也可用于倉庫堆場的散裝物料之堆高/整堆/裝車等連續自動化作業。通過自卸車的“前-后-左-右”移動實現攪動挖掘機在倉內“前-后-左-右”不同層面位置的作業需求,通過自卸車后撳車蓋的頂升/下降,來實現攪動挖掘機在倉內“上-中-下”不同層面的立體作業。該裝置通過開動自卸車調整與船倉的前后左右距離,啟動后撳蓋箱等方式操縱轉運槽實現在船倉不同方位的作業,拓展了作業空間,減少間歇時間,基本可以實現全方位連續作業。該裝置性能優越,靈活耐用,操作簡單,可操作空間大,前后左右上中下層面均可進行作業。由于采用高強度耐磨橡膠皮帶,重量輕,耐用不打滑,對船底無傷害,比傳統吊運效率快4-5倍以上,普通司機或普通工人簡單培訓即可實現安全操作。
[0048]應當理解的是,對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可以根據上述說明加以改進或變換,所有這些改進或變換都應屬于本實用新型所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塔吊式船用清倉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設置在船倉(10)外且用于調整與船倉(10)之間距離的自卸車(1)、用于將船倉(10)內的物料卷進并轉運出去的轉運裝置(2)、用于使物料松軟并將物料挖掘至所述轉運裝置(2)的攪動挖掘裝置(3)以及用于控制所述轉運裝置(2)和攪動挖掘裝置(3)的控制塔架(4),所述控制塔架(4)安裝在所述自卸車(I)上,所述轉運裝置(2)與所述控制塔架(4)相鉸接,所述轉運裝置(2)的一端伸向船倉(10),所述攪動挖掘裝置(3)安裝在所述轉運裝置(2)伸向船倉(10)的一端。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塔吊式船用清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塔架(4)包括通過支腿(41)并列固定在所述自卸車(I)上的兩個鐵架(42),每一所述鐵架(42)具有頂端(421)和底桿(422),所述頂端(421)與底桿(422)之間設有一橫桿(423),兩個鐵架(42)的每一橫桿(423)的中心點之間連接有第一橫軸;所述轉運裝置(2)包括細長的轉運槽(21),所述轉運槽(21)沿軸向的中心鉸接于所述第一橫軸且可自由轉動;所述轉運槽(21)的槽底及槽側壁設置有滾轆,在所述滾轆上設置有可傳動的橡膠皮帶,所述轉運槽(21)的一端伸向船倉且設為第一端部(211),所述轉運槽(21)遠離所述第一端部(211)的一端設為第二端部(212),在所述第一端部(211)和第二端部(212)分別設置有帶動皮帶輪轉動的同步旋轉馬達,且在所述第一端部(211)的馬達兩側分別安裝有用于保護馬達及轉運槽(21)的第一保護輪。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塔吊式船用清倉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控制塔架(4)的鐵架(42)的頂端(421)、底桿(422)的一端(215)以及所述轉運槽(21)的第一端部(211)、第二端部(212)、位于所述轉運槽(21)軸向中心的兩側均分別安裝有滑輪,所述鐵架(42)的頂端(421)的滑輪與所述轉運槽(21)的第一端部(211)、第二端部(212)、位于所述轉運槽(21)軸向中心的兩側的四個滑輪之間分別連接有鋼絲繩,所述轉運槽(21)第二端部(212)的滑輪與所述鐵架(42)的底桿(422)的一端(215)的滑輪之間連接有鋼絲繩,在所述控制塔架(4)的鐵架(42)的底桿(422)設有滑輪的一端(215)還安裝有用于控制拉伸鋼絲繩的第一電機。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塔吊式船用清倉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轉運槽(21)的第二端部(212)向外延伸形成延伸端,并在該延伸端的端部設置有用于平衡所述轉運槽(21)第一端部(211)和第二端部(212)的平衡重量控制塊(22)。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塔吊式船用清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塔架(4)的每一鐵架(42)的橫桿(423)與底桿(422)之間固定安裝有對稱的半圓形的軌道槽(43),所述橫桿(423)的中心點為所述軌道槽(43)的圓心,在所述第一橫軸位于所述橫桿(423)的中心點的位置上轉動連接有人字形的控制桿(44),所述控制桿(44)的兩個下端分別設置有滑輪(441),所述滑輪(441)內置于所述軌道槽(43)內并可沿所述軌道槽(43)進行滑動進而以所述橫桿(423)的中心點作左右擺動。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塔吊式船用清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攪動挖掘裝置(3)包括中心軸(31)、第二電機(32)、輪式挖掘斗(33)、第二保護輪(34)和套桿(35),所述第二電機(32)、輪式挖掘斗(33)、第二保護輪(34)和套桿(35)套設在所述中心軸(31)上,沿所述中心軸(31)的軸向且向所述第二電機(32)的兩側方向分別各自依次排列所述輪式挖掘斗(33)、第二保護輪(34)和套桿(35);所述第二電機(32)分別與所述轉運槽(21)的第一端部(211)和第二端部(212)的兩個馬達功率和轉速相一致,在所述第二電機(32)設有第一齒輪盤,所述轉運槽(21)的第一端部(211)的馬達兩側分別安裝有第二齒輪盤,所述第二齒輪盤與第一齒輪盤通過鏈條對應鏈接;所述攪動挖掘裝置(3)的每一套桿(35)遠離所述中心軸(31)的一端與每一所述第二齒輪盤的盤孔之間對應套接;在所述轉運槽(21)的第一端部(211)與所述中心軸(31)之間鉸接有用于使所述攪動挖掘裝置(3)與所述第一端部(211)保持距離并減少震動的彈簧(23)。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塔吊式船用清倉裝置,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輪式挖掘斗(33)內部被分割成多個與所述第二電機(32)旋轉方向一致的開口的簸箕斗室,每一所述輪式挖掘斗(33)外周設置有對稱相間的虛葉片輪(331)和實葉片輪(332),所述虛葉片輪(331)為耙齒狀且比所述實葉片輪(332)粗長。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塔吊式船用清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電機(32)和輪式挖掘斗(33)的上方設置有用于協助將物料引導卷入進所述轉運槽(21)內的表面罩(36)。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塔吊式船用清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塔架(4)下方安裝有高壓空氣栗,所述高壓空氣栗通過管道與所述攪動挖掘裝置(3)相連進而使物料在空氣壓力下卷入進所述攪動挖掘裝置(3)內。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塔吊式船用清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卸車(I)具有可頂升或下降的后撳蓋或安裝有頂升油缸。
【文檔編號】B65G67/60GK205526796SQ201620093529
【公開日】2016年8月31日
【申請日】2016年1月29日
【發明人】柯雄燊
【申請人】深圳市萬港物流發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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