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于鋼管牽拉的支撐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鋼管設備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用于鋼管牽拉的支撐架。
【背景技術】
[0002]在鋼管生產的過程中,會用到牽拉裝置,牽拉裝置會將鋼管從一臺設備牽拉至另一臺設備上,由于兩臺設備之間相隔間距較遠,鋼管長度又比較長比較重,在牽拉鋼管的過程中,鋼管往往會由于自重下垂,需要在兩端的設備之間設置一個用于支撐過渡的裝置。
【發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問題是提供一種用于鋼管牽拉的支撐架,能夠解決上述問題。
[0004]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用于鋼管牽拉的支撐架,包括支撐座、托架和限位桿,所述托架固定于支撐座上端,托架上并排設有若干個限位槽,托架包括相互焊接固定的斜板和支撐管,限位桿垂直設有若干個,焊接固定于支撐座和支撐管,并位于每個限位槽的兩邊,斜板連接于支撐座上端和支撐管上端。
[0005]進一步,所述限位槽為相互貫通的第一槽體和第二槽體,第一槽體設于斜板的上半部,第二槽體設于支撐管的上半部。
[0006]進一步,所述支撐座包括上支撐板和兩個固定板,兩固定板設于上支撐板下端的兩側,托架固定于上支撐板。
[0007]進一步,所述支撐管內插有內套管。
[0008]本實用新型具有的優點和積極效果是:采用本實用新型可以在鋼管牽拉的過程中對鋼管起到支撐過渡的作用,避免鋼管由于自重而下垂,可操作性強,實用性強。
【附圖說明】
[0009]構成本實用新型的一部分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創造的進一步理解,本實用新型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0010]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主視圖;
[0011]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右視圖;
[0012]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俯視圖;
[0013]附圖標記說明:
[0014]1-限位桿;2_第一槽體;3_內套管;4_上支撐板;5_固定板;6-斜板;7_支撐管;8_第二槽體。
【具體實施方式】
[0015]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做詳細說明。
[0016]如圖1?3所示,一種用于鋼管牽拉的支撐架,包括支撐座、托架和限位桿1,所述托架固定于支撐座上端,托架上并排設有若干個限位槽,托架包括相互焊接固定的斜板6和支撐管7,限位桿1垂直設有若干個,焊接固定于支撐座和支撐管7,并位于每個限位槽的兩邊,斜板6連接于支撐座上端和支撐管7上端。支撐管7內插有內套管3,內套管3可增加重力,使托架能夠更穩定的固定在支撐座上。
[0017]限位槽為相互貫通的第一槽體2和第二槽體8,第一槽體2設于斜板6的上半部,第二槽體8設于支撐管7的上半部。
[0018]支撐座包括上支撐板4和兩個固定板5,兩固定板5設于上支撐板4下端的兩側,托架固定于上支撐板4。
[0019]在牽拉鋼管的過程中,將該裝置設于兩個設備之間,鋼管在限位槽內支撐并滑動,每個限位槽兩側的限位桿1可防止鋼管脫離限位槽,而落到支撐架外的地面上。
[0020]以上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進行了詳細說明,但所述內容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不能被認為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范圍。凡依本實用新型申請范圍所作的均等變化與改進等,均應仍歸屬于本實用新型的專利涵蓋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用于鋼管牽拉的支撐架,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撐座、托架和限位桿(1),所述托架固定于支撐座上端,托架上并排設有若干個限位槽,托架包括相互焊接固定的斜板(6)和支撐管(7),限位桿(1)垂直設有若干個,焊接固定于支撐座和支撐管(7),并位于每個限位槽的兩邊,斜板(6)連接于支撐座上端和支撐管(7)上端。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鋼管牽拉的支撐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槽為相互貫通的第一槽體⑵和第二槽體(8),第一槽體⑵設于斜板(6)的上半部,第二槽體⑶設于支撐管(7)的上半部。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鋼管牽拉的支撐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座包括上支撐板(4)和兩個固定板(5),兩固定板(5)設于上支撐板(4)下端的兩側,托架固定于上支撐板⑷。4.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用于鋼管牽拉的支撐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管⑵內插有內套管(3)。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用于鋼管牽拉的支撐架,包括支撐座、托架和限位桿,所述托架固定于支撐座上端,托架上并排設有若干個限位槽,托架包括相互焊接固定的斜板和支撐管,限位桿垂直設有若干個,焊接固定于支撐座和支撐管,并位于每個限位槽的兩邊,斜板連接于支撐座上端和支撐管上端。本實用新型具有的優點和積極效果是:采用本實用新型可以在鋼管牽拉的過程中對鋼管起到支撐過渡的作用,避免鋼管由于自重而下垂,可操作性強,實用性強。
【IPC分類】B65D61/00
【公開號】CN205010727
【申請號】CN201520718396
【發明人】金兆東, 金節
【申請人】天津正安無縫鋼管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2月3日
【申請日】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