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土木建筑用管道支撐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支撐架,尤其涉及一種土木建筑用管道支撐架。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在建筑施工過程中,經常需要用到各種類型的鋼管或管道,這些管道的直徑以及長度都有所不同,施工時需要將其擺放在場地中,這樣不僅占用大量的面積,導致施工場地的縮小,而且影響施工,給施工人員增加負擔。現有的管道一般是通過在地面上墊上方木,從而方便取用,這種方式不僅占用空間大,而且由于管道長短不一,不便于管道的歸類和擺放;另外,現有的擺放支架不能根據管道直徑的大小調節擺放間距,使用不便。
【實用新型內容】
[0003]現有技術不能滿足人們的需要,針對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種土木建筑用管道支撐架。
[0004]為實現該技術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方案是:一種土木建筑用管道支撐架,至少包括支撐臺座、滾輪、銷軸、擋板、轉動臺、支撐桿、套筒和直立柱;所述滾輪在支撐臺座底端固定設置有四個;所述擋板通過銷軸與支撐臺座轉動連接;所述轉動臺設置在支撐臺座上端面中部;所述直立柱底端與轉動臺固定連接;所述支撐桿連接套設在直立柱上的套筒上。
[0005]進一步,所述套筒與直立柱通過銷軸連接,并且在直立柱上對應開設有孔槽。
[0006]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土木建筑用管道支撐架,結構簡單,設計合理,能根據管道直徑來調節擺放間距,從而方便存放和取用,能減少占用面積,減輕了施工人員的負擔。
【附圖說明】
[0007]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主視圖;
[0008]其中:1、支撐臺座,2、滾輪,3、銷軸,4、擋板,5、轉動臺,6、支撐桿,7、套筒,8、直立柱。
【具體實施方式】
[0009]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10]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土木建筑用管道支撐架,至少包括支撐臺座1、滾輪2、銷軸3、擋板4、轉動臺5、支撐桿6、套筒7和直立柱8 ;所述滾輪2在支撐臺座I底端固定設置有4個;所述擋板4通過銷軸3與支撐臺座I轉動連接;所述轉動臺5設置在支撐臺座I上端面中部;所述直立柱8底端與轉動臺5固定連接;所述支撐桿6連接套設在直立柱8上的套筒7上。
[0011]進一步,所述套筒7與直立柱8通過銷軸連接,并且在直立柱8上對應開設有孔槽。
[0012]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優化方案,所述支撐桿6上還可以設置有管道型號標識牌等坐寸ο
[0013]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它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0014]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是依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細微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土木建筑用管道支撐架,至少包括支撐臺座(I)、滾輪(2)、銷軸(3)、擋板(4)、轉動臺(5)、支撐桿(6)、套筒(7)和直立柱(8);其特征在于:所述滾輪(2)在支撐臺座(I)底端固定設置有四個;所述擋板(4)通過銷軸(3)與支撐臺座(I)轉動連接;所述轉動臺(5)設置在支撐臺座(I)上端面中部;所述直立柱(8)底端與轉動臺(5)固定連接;所述支撐桿(6)連接套設在直立柱(8)上的套筒(7)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土木建筑用管道支撐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筒(7)與直立柱(8)通過銷軸連接,并且在直立柱(8)上對應開設有孔槽。
【專利摘要】一種土木建筑用管道支撐架,至少包括支撐臺座、滾輪、銷軸、擋板、轉動臺、支撐桿、套筒和直立柱;所述滾輪在支撐臺座底端固定設置有四個;所述擋板通過銷軸與支撐臺座轉動連接;所述轉動臺設置在支撐臺座上端面中部;所述直立柱底端與轉動臺固定連接;所述支撐桿連接套設在直立柱上的套筒上;該土木建筑用管道支撐架,結構簡單,設計合理,能根據管道直徑來調節擺放間距,從而方便存放和取用,能減少占用面積,減輕了施工人員的負擔。
【IPC分類】B65G1-14, B65G1-02
【公開號】CN204297464
【申請號】CN201420588816
【發明人】任瑋
【申請人】北京建筑大學
【公開日】2015年4月29日
【申請日】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