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帶有移動底托的食品罐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為一種日常用品,具體的說,是一種帶有移動底托的食品罐。
背景技術:
隨著社會的進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的種類越來越多,食品的包裝越來越漂亮和耐用。罐裝(塑料罐、金屬罐)食品也越來越多。為造型新穎,有些罐體為細長型的,好看,但是取食物時相對麻煩,要“倒”出來。有時將手伸到罐底取物時,尤其是小孩,手容易被罐口劃傷。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旨在解決上述問題,提供一種帶有移動底托的食品罐,它結構簡單,卻 能輕松方便的將罐底的食品取出來。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取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帶有移動底托的食品罐,含有罐體、罐蓋,其特征是,在所述罐體內放置一個移動底托,所述移動底托由拎手、支撐桿和底盤構成,所述支撐桿矮于罐體內腔高度,所述底盤的直徑小于罐體內腔直徑;所述拎手設置在所述支撐桿的頂部,所述底盤設置在所述支撐桿的底部。進一步,如果罐口直徑明顯小于罐體內腔直徑的話,所述底盤的直徑應小于罐口直徑。可選的,所述的移動底托為不銹鋼結構件。可選的,所述的底盤為不銹鋼結構件,所述的拎手和支撐桿為竹或木結構件。進一步,所述的底盤為平板結構。進一步,所述的底盤為盆形結構。本實用新型的使用狀態為將移動底托放置在罐體內,然后再在罐體裝進食物。吃到罐體下面的食物時,只需將移動底托拎起來,就能方便地取出食物。本實用新型的積極效果是增加結構不多,耗材有限,但對制造者而言,更方便了食品罐的應用;對使用者而言,使用更方便、更雅致、安全系數更高。
附圖I是本實用新型一種帶有移動底托的食品罐的結構示意圖;附圖中的標號分別為I、罐體;2、罐蓋;3、移動底托;4、拎手;5、支撐桿;6、底盤。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介紹本實用新型一種帶有移動底托的食品罐的具體實施方式
。但是需要指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不限于以下的實施方案。[0017]參見附圖I。一種帶有移動底托的食品罐,含有罐體I、罐蓋2,在所述罐體I放置一個移動底托3,所述移動底托3由拎手4、支撐桿5和底盤6構成,可采用不銹鋼結構件或者所述的底盤6為不銹鋼結構件,所述的拎手4和支撐桿5采用竹或木結構件,以方便它們較長時間地放在罐體I而不影響食品安全。將所述拎手4設置在所述支撐桿5的頂部,將所述底盤6設置在所述支撐桿5底部。實施中,所述的底盤6可采用平板結構,但有時,盆形結構的底盤6對提拿東西可能更為有效。所述支撐桿5應矮于罐體I內腔高度,所述底盤6的直徑應小于罐體I內腔直徑。如果罐體I罐口的直徑明顯小于罐體I內腔直徑的話,所述底盤6的直徑應小于罐口直徑,這樣才能將移動底托3放入罐體I。但是,因罐口直徑的緣故而使底盤6明顯小于罐體I內腔直徑,造成底盤6邊緣與罐體I壁之間的間隙過大的話,這樣的罐體只能裝體形較大的食品。這樣,僅在罐體I內增加一個移動底托3結構件, 就能使食品罐的用途得到較好的提升。
權利要求1.一種帶有移動底托的食品罐,含有罐體、罐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罐體內放置有一個移動底托,所述移動底托由拎手、支撐桿和底盤構成,所述支撐桿矮于罐體內腔高度,所述底盤的直徑小于罐體內腔直徑;所述拎手設置在所述支撐桿的頂部,所述底盤設置在所述支撐桿的底部。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帶有移動底托的食品罐,其特征在于,如果罐口直徑明顯小于罐體內腔直徑的話,所述底盤的直徑應小于罐口直徑。
3.根據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一種帶有移動底托的食品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移動底托為不銹鋼結構件。
4.根據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一種帶有移動底托的食品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底盤為不銹鋼結構件,所述的拎手和支撐桿為竹或木結構件。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帶有移動底托的食品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底盤為平板結構。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為一種日常用品,是一種帶有移動底托的食品罐,它含有罐體、罐蓋,在所述罐體內放置一個移動底托,所述移動底托由拎手、支撐桿和底盤構成,所述支撐桿矮于罐體內腔高度,所述底盤的直徑小于罐體內腔直徑;所述拎手設置在所述支撐桿的頂部,所述底盤設置在所述支撐桿的底部。將所述移動底托放置在罐體內,然后再在罐體裝進食物。吃到罐體下面的食物時,只需將移動底托拎起來,就能方便地取出食物。本實用新型僅在罐體內增加一個移動底托結構件,就使食品罐的用途得到較好的提升。
文檔編號B65D23/00GK202765389SQ20122028290
公開日2013年3月6日 申請日期2012年6月15日 優先權日2012年6月15日
發明者何振, 徐衛良, 劉依姍 申請人:上海電機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