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立柱式托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在托架的4個角具有立柱的立柱式托架,特別涉及一種 立柱式托架,可簡單地將貨物往托架上存放或取出,且在未使用時,可緊湊 化(小型化)。
背景技術:
隨著近年來的國內、國外的流通業的發展,例如當要搬送玻璃基板等的 貨物時,大多使用一種所謂的"直立式托架",在托架(pallet)的4個角(角落) 設有直立的立柱(post)。作為此種立柱式托架,例如可舉出日本特開平 09-216630號公報所揭示的立柱式托架。
在圖17中,表示已知的立柱式托架的一個例子的概要。
此鋼制的立柱式托架101,整體上,成為在矩形的托架(用以載置貨物來 進行搬送)102的4個角,分別直立著1根立柱103(總共4根)的構造。
此4根立柱之中,立柱式托架101的前面側的其中一方(在此,是右邊的 立柱103FR)以外的3根相鄰的立柱,利用輔助構件109而連接起來。
又,在立柱式托架IOI的左右方向的側面側,具備側板105。在各立柱 103的側面,設有以2片作為一組的板插入用的板狀構件105';側板105, 插入此2片的板狀構件105'之間,而被固定于立柱之間。
又,在立柱式托架101的后面側(背面側),具有靠背106,連接輔助構 件109與托架102,并用以支持貨物的背面側;在靠背106的表面,則設有 緩沖材(聚乙烯的發泡體)。
進而,在托架102上,在要載置物品之處,為了防止貨物滑動,在托架 102的表面上設置緩沖材,在緩沖材上,則設有用以防止滑動的橡膠薄片。
而且,上述立柱103FR,如圖18的說明圖所示,可分離成兩個部分(立 柱部103FRa、腳部103FRb);將立柱部103Fra拔出或插入筒狀的腳部103FRb 的內側,便可進行脫離或裝配。當在托架102上存放或取出貨物時,利用拔出此立柱部103Fra而取下后,才進行作業,便能防止立柱部103Fra造成妨礙。
另一方面,剩余的3根立柱103則與托架102、輔助構件109焊接在一 起,相互固定成無法拆卸。
又,貨物利用乙烯膜等包裝起來,然后被PP帶(PP打包帶)捆緊后,被 載置在立柱式托架101上,進而利用PP帶連同立柱式托架101 —起捆緊, 而被固定。
以往,使用此種立柱式托架101在國內搬送貨物或是往國外搬送。而且, 特別是往海外搬送時,即便想要將原先與貨物一起搬送到海外的立柱式托 架,從收貨處返還(回收),也因為成本高, 一般而言,送至海外的立柱式托 架不會返還是作為一次性托架來使用, 一旦送往海外便不會送回。
然而,如上述般,若沒有進行從收貨處返還立柱式托架,則使用后便不 得不將其廢棄,而會增加此部分的成本。又,近年來,物流業的成本競爭越 來越嚴重,由此方面來考慮,希望可降低搬送物品時所需要的成本。
又,如圖17、 18等所示,雖然立柱的立柱部103FRa、側板105等,是 可以分離的部件,但是由于作成此種構造,反而會發生部件遺失這樣的問題。 又,組裝時,需要先找出這些部件,作業費時。
發明內容
本發明是鑒于上述問題而開發出來,其目的是提供一種立柱式托架,將 立柱式托架緊湊化而增加每一次可搬送的數量,并降低從收貨處返還時所需 要的成本,其結果不但可謀求托架的可回收化及降低搬送整體所需的成本, 同時能簡單地組裝,并且,貨物的搬出或搬入容易。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發明提供一種立柱式托架,用來載置貨物的立柱
式托架,其特征在于
至少具備矩形的托架、分別直立在該托架的4個角上的立柱、及包圍 并支持該立柱且至少其上端部是匸字形的角柱;
前述4根立柱及角柱之中,針對被配備在用以存取前述貨物的立柱式托 架前面側的2根,
前述匸字形的角柱,其各個開口部朝向內側而對向,前述立柱,可相互
5地往內側折疊在前述托架上,且其中任一方的角柱,具有可往前述托架的外
側傾倒的可倒部;
針對后面側的2根立柱及角柱,
前述匸字形的角柱,其各個開口部朝向前方,前述立柱,都可往前方折 疊在前述托架上。
如此,本發明的立柱式托架,首先,具備矩形的托架、分別直立在該 托架的4個角上的立柱、及包圍并支持該立柱且至少其上端部是匸字形的角 柱;針對立柱式托架前面側的2根立柱及角柱,該角柱的各個開口部朝向內 側而對向,立柱則可相互地往內側折疊在托架上。進而,針對后面側的2根 立柱及角柱,角柱的各個開口部朝向前方,立柱則都可往前方折疊在托架上。
亦即,直立在托架的4個角上的立柱,可分別折疊在托架上,例如,當 從貨物的收貨處僅返還立柱式托架本身而沒有載置貨物的情況,能折疊而作 成緊湊化,可增加每一次堆棧在貨柜內的量。因此,己知的立柱式托架,即
便是在沒有載置貨物的情況,其形狀也是固定而無法增加可堆棧在貨柜內的 量,本發明則與已知相反,能顯著地降低從收貨處返還所需要的成本。其結 果,從成本方面來考慮,特別是當收貨處是海外的情況,并不是作為送出后 便不會回來的一次性托架來使用,而是能加以返還并作為可回收托架來再度 使用。因此,可以再生而成為最近的環境問題的解決方法的其中一種。
進而,立柱式托架前面側的其中一方的角柱,由于具有可往托架的外側 傾倒的可倒部,所以若預先將立柱往托架上折疊并使可倒部往外傾倒,則角 柱的可倒部不會造成妨礙,在托架上存取貨物變成非常容易,作業效率顯著 地提高。
另外,相較于具有可分離的立柱的立柱部103Fm(參照圖18)的已知品, 本發明則與其相異,其立柱皆可折疊,由于能使可倒部傾倒,所以例如當將 貨物載置在托架上時,不用將其分離而不會發生分離后的立柱遺失的情況, 而在搬送貨物的情況,則只要使折疊狀態的立柱和傾倒狀態的角柱立起并加 以組裝便可以,所以是簡單的。
此時,在前述立柱的側面形成長孔,并根據從前述角柱的側面嵌入前述 長孔中的立柱轉動用軸棒,立柱被連接成可相對于角柱作轉動及上下移動; 插入前述角柱中并被固定的立柱,被拔出至角柱的匸字形的部分為止,而可
6轉動至前述托架上。
如此,例如在立柱的側面形成長孔,并根據從角柱的側面嵌入長孔中的 立柱轉動用軸棒,立柱被連接成可相對于角柱作轉動及上下移動;插入角柱
中并被固定的立柱,被拔出至角柱的n字形的部分為止,而可轉動至托架上。 于是,根據此構成,確實地使立柱與角柱一體化,不會發生立柱分離而遺失 的情況。并且,根據角柱,不但能將立柱直立地固定,當將立柱拔出時,可 往托架上折疊。
被配置在前述立柱式托架前面側的角柱的可倒部,能作成與下方的己固 定的腳部卡合,并利用鉸鏈連接起來。
如此,被配置在立柱式托架前面側的角柱的可倒部,若是與下方的已固 定的腳部卡合,并利用鉸鏈連接起來,則其可倒部不用分離而能往托架的外 側傾倒,當存取貨物時,不會造成妨礙。
另外,被配置在前述立柱式托架前面側,并設有可倒部的角柱,進而理
想是配備鎖定機構,在前述可倒部及前述腳部卡合時,將兩者固定。
如此,若是配備鎖定機構,在可倒部及腳部卡合時,將兩者固定,則可
倒部不會意外地傾倒,而可更確實地卡合于腳部并加以固定。
而且,前述立柱式托架,能作成進而在左右兩側具有側板機構,用以夾
住前述貨物并加以支持;
各個側板機構,至少具備側板,其用以支持貨物;軌條,其被形成于 前述托架上,并往立柱式托架的橫方向延伸;軌條承受器,其包圍軌條;以 及臂,用以連接該軌條承受器與前述側板;
前述軌條承受器可沿著軌條滑動,經由前述臂而連接至軌條承受器的側 板可沿著前述軌條滑動;
在前述軌條上形成軌條孔,并且前述側板具有用以固定側板的位置的側 板固定用銷;
該側板固定用銷利用將其插入前述軌條孔內,前述側板的位置便會被固定。
如此,若是一種立柱式托架,其進而在左右兩側具有側板機構,用以夾 住前述貨物并加以支持,則能更安定地搬送貨物,所以是理想的。而且,若 是上述般的各個側板機構,其用以支持貨物的側板,由于是經由臂而與可沿著軌條(往立柱式托架的橫方向延伸)滑動的軌條承受器連接,所以側板也可 沿著軌條滑動。進而,在各個軌條上形成軌條孔,并且側板具有用以固定側板的位置的側板固定用銷;該側板固定用銷,利用將其插入軌條孔內,側板 的位置便會被固定,所以例如可配合貨物的橫寬,拔出側板固定用銷,使側 板滑動來調整其位置,并可插入側板固定用銷來進行固定,而能確實地從橫 方向夾住貨物來使其安定化。此時,理想是前述軌條承受器與前述臂經由側板轉動用軸棒而連接在 一起,前述臂及與臂連接的側板將該側板轉動用軸棒作為軸,并成為一體, 而可朝向立柱式托架的內側轉動。若是如此的立柱式托架,臂與側板將側板轉動用軸棒作為軸,并成為一 體,而可朝向立柱式托架的內側轉動,所以即便具有側板機構,也能根據轉 動而將臂、側板等堆棧在托架上,當沒有載置貨物時,可成為更緊湊化。針對前述左右兩側的側板機構,能將前述臂的長度作成左右相異。如此,左右兩側的側板機構中,臂的長度相異,例如,若預先使左右兩 側之中的進行存取貨物側的一方的臂長度增長,則能使側板充分地離開托 架,更不會對貨物的存取作業造成妨礙。又,理想是前述托架、前述立柱、前述角柱及前述側板機構被作成一 體化。如此,若將托架、立柱、角柱及側板機構作成一體化,則這些部件不用 分離,能防止發生遺失。由于作成一體化,也能省去如已知般地尋找分離后 的部件的手續,而能效率佳地進行部件的組裝作業。在前述托架上,理想是設有叉導件。如此,若是在托架上設有叉導件的立柱式托架,則使用堆高機便可容易 且安定地搬運已載置有貨物的立柱式托架或是立柱式托架本身。又,理想是前述托架具有用以載置貨物的緩沖材;該緩沖材相較于已 相互地往內側折疊在托架上的前述立柱式托架前面側的2根立柱位于更高位置。如此,若是一種立柱式托架,該托架具有用以載置貨物的緩沖材;該緩 沖材相較于已相互地往內側折疊在托架上的立柱式托架前面側的2根立柱位 于更高位置,則即便將前面側的2根立柱折疊,該立柱也不會造成妨礙而可8進行存取貨物。若是本發明的立柱式托架,能作成緊湊化,不但可謀求托架的可回收化 及降低搬送整體所需的成本,同時能簡單地組裝,并且貨物的搬出或搬入容易。
圖1是表示本發明的立柱式托架的全體的一個例子的概要圖。圖2是表示立柱的一個例子的概要圖。圖3是表示角柱的一個例子的概要圖。圖4是用以說明立柱直立并被固定的狀態的說明圖。圖5是用以說明立柱轉動的狀態的說明圖。圖6(A)是表示前面側的立柱折疊起來的狀態的一個例子的說明圖;圖 6(B)是表示后面側的立柱折疊起來的狀態的一個例子的說明圖;圖6(C)是表 示折疊后的前面側的立柱與緩沖材之間的位置關系的一個例子的說明圖。圖7是用以說明在前面側的右側的角柱中,可倒部傾倒后的狀態的說明圖。圖8是用以說明在前面側的右側的角柱中,可倒部與腳部卡合而鎖定的 狀態的說明圖。圖9是表示在后面側的左側的立柱及角柱中的鎖定機構的一個例子的說 明圖。圖IO是表示側板與軌條之間的關系的說明圖。圖11是表示側板機構的一個例子的概要圖。圖12是表示軌條、軌條承受器及臂之間的關系的說明圖。圖13是用以說明側板機構的臂及側板轉動的狀態的說明圖。圖14是表示本發明的立柱式托架被折疊而堆棧起來的狀態的說明圖。圖15是表示本發明的立柱式托架裝載著貨物并被堆棧在貨柜內時,每一層的臺數的說明圖。圖16是表示己知的立柱式托架裝載著貨物并被堆棧在貨柜內時,每一層的臺數的說明圖。圖17是表示已知的立柱式托架的一個例子的概要圖。圖18是表示已知的立柱式托架的立柱的一個例子的說明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參照圖面來說明有關本發明的實施形態,但本發明并未限定于此 實施形態。另外,此處,進行說明一種立柱式托架,其特別適合于從立柱式 托架的前面側中的右側,進行貨物的存放或取出(存取)。但是,也能作成可 對應從左側來存放或取出貨物的情況,此情況,只要進行左右替換便可以。圖1是表示本發明的立柱式托架的全體的一個例子的概要。本發明的立柱式托架1,具備矩形的托架2,用以載置并支持貨物的底 面;立柱3分別直立在該4個角,進而,具有包圍該立柱3并加以支持(支撐) 的角柱4。又,在立柱式托架1的左右兩側,設有側板機構5、 5,,其以從左右的 側面側夾住貨物的方式來支持貨物。另外,在圖1中,僅圖示左側的側板機 構5(右側為5')。實際上,與此左側的側板機構5對向配置(對置),在右側 設置同樣的機構。另外,此立柱式托架l的材料,并沒有特別限定,只要是具有能安定地 支持貨物的強度等便可以,能按照要載置的貨物的種類、重量等,適當地決 定。雖然也可以將材料設為木材等,但是若作成鋼制的立柱式托架,則有充 分的強度,是以往經常使用的材質,并由于能更簡單地制造出本發明中的各 構成部件,所以是理想的。此處,說明鋼制的立柱式托架。以下,更詳細地敘述上述各構成部件。首先,托架2,是使用棒狀的構件,將這些構件進行焊接等,而成為圖 1所示的格子狀。然后,在此格子狀托架2的中央附近,設置2根棒狀構件,來連接立柱 式托架1的前面側與后面側(背面側),亦即連接前后方向,并在該棒狀構件 的表面上,貼附緩沖材7。將貨物載置在已貼附有此緩沖材7的處所,不會 損傷并能支持貨物。作為此緩沖材7,例如能使用聚乙烯的發泡體。又,作 為貨物止滑(防止貨物滑動)的用途,也可以進而在該緩沖材7上黏接橡膠薄 片。緩沖材7或防止滑動的材料,能設成與已知相同。又,在托架2,設有叉導件10;此堆高機的叉子插通此叉導件10而可將托架2抬起來進行搬送。叉導件10的位置、數量等,能適當地決定,只
要按照所使用的叉導件io等來作設計便可以。
另外,在托架2中,將上述緩沖材7貼附在表面上的處所、構成的棒 狀構件的根數等,并沒有特別地限定,能按照要載置的貨物的尺寸、形狀、 重量等,適當地決定。
又,托架2,只要是能支持貨物便可以,并未限定于圖1般的格子狀托 架。例如,也能使用面狀的托架。可考慮制造成本、重量、強度,甚至是搬 送的容易度等,作成適當的形式。
此托架2,除了在之后將要詳細敘述的側板機構5的軌條25的處所以外,
例如能作成與已知相同的構造。
接著,敘述有關立柱3及角柱4。
最先,利用圖2、圖3來說明有關全部的立柱3及角柱4的共通的主要 特征。在圖2中表示立柱3的概要、在圖3中表示角柱4的概要。
立柱3,例如是角柱狀,在其側面,沿著立柱3的長度方向,形成有長 孔13。此立柱3,根據角柱4而立起,并以直立的狀態而被固定、支持,另 一方面,可折疊在托架2上。立柱3的形狀,并沒有特別限定,但是若為角 柱狀,則可安定且容易地折疊。
并且,4根角柱4,在其上端部,具有匸字形的部分(注音符號匸)ll,藉 此,當將直立的立柱3從角柱拔出時,可使立柱3往匸字形的開口部15的方 向放倒。
進而,角柱4的下方,在筒狀部12,成為中空,立柱3的下端部能插入 此中空部中,藉此,在使立柱3立起的狀態下,能安定地支持并加以固定。 又,角柱4的下方,與托架2連接。由分別為鋼制的部件所組成的圖1的立 柱式托架1的情況,角柱4與托架2被焊接而固定在一起。
另外,角柱4的下端部成為梯形,但只要是能使立柱式托架1安定的形 狀便可以。
而且,從角柱4的側面,要嵌入上述立柱3的長孔13中的立柱轉動用 軸棒14,被插入角柱4中。另外,在圖2、圖3中,由于個別地表示立柱3 與角柱4,所以立柱3的長孔13與角柱4的立柱轉動用軸棒14沒有卡合, 但是,實際上,如圖4、圖5所示,這些構件是互相卡合而成為一體。此處,更詳細地說明有關在立柱3中的上下移動和轉動、以及與角柱4 的關系。
在圖4中,表示立柱3的下端部被插入角柱4的筒狀部12的中空部中, 且直立并被固定的狀態。又,在圖5中,表示立柱3的下端部,從角柱4的 筒狀部12的中空部,拉出至匸字形的部分ll,并正在轉動中的狀態。
使立柱3直立的情況,如圖4所示,立柱3被插入角柱4的中空部,此 時,角柱4的立柱轉動用軸棒14,位于立柱3的長孔13的上方(或是上端)。
另一方面,折疊立柱3的情況,如圖5所示,首先,立柱3,從角柱4 的中空部,拉出至匸字形的部分11為止,藉此,以角柱4的立柱轉動用軸 棒14(己相對地移動至立柱3的長孔13的下端為止)為軸,使立柱3轉動。 根據此種構造,便能使立柱3,在不會從托架2分離的狀態下,往角柱4的 匸字形的部分ll的開口部15的方向轉動。另外,長孔13,也能作成如圖2 般的形狀,如圖4、圖5所示,例如也能作成其前端被進行切槽加工而形成 注音符號"〈"字形的形狀。若是此種〈字形的長孔,當使立柱3轉動時, 可防止立柱3與角柱4的內面之間的干擾。
如此,位于托架2的4個角(角落)位置的立柱3、角柱4,分別具有上述 般的共通的特征。圖6(A)是從前面側來看立柱式托架1而得到的正面圖。但 是,為了容易理解,僅表示出前面側的立柱3(左方為3FL、右方為3FR)、角 柱4(左方為4FL、右方為4FR)及托架2。
如圖6(A)所示,位于立柱式托架1的前面側的2根角柱4FL、 4FR,其 各個開口部15朝向內側而面對面。因此,當各個立柱3FL、 3FR被折疊時, 是往開口部15的方向亦即都是往立柱式托架1的內側轉動,而能折疊在托 架2上。
又,在后面側的2根角柱4RL、 4RR,其各個開口部15朝向立柱式托架 l的前方,各個立柱3RL、 3RR,兩者都往前方轉動,而可折疊在托架2上, 圖6(B)是表示后面側的右側的立柱3RR轉動的樣子,而后面側的左側RL也 能同樣地轉動。
另外,如圖l、圖6所示,后面側的2根立柱3RL、 3RR,利用2根輔 助構件9而連接在一起;為了連接此2根輔助構件9,用以支持貨物的背面 側的板狀靠背6,以在表面具有緩沖材7的狀態,設置2根。靠背6,當使立柱3直立的情況,例如設成從垂直方向(從立柱3RL、 3RR)傾斜5。。若是 此種傾斜角度,可使玻璃基板等的貨物傾斜地支持在靠背6上。當然,這些 輔助構件9和靠背6等的根數、形狀,或是靠背6的傾斜狀況等,并沒有特 別地限定。
而且,后面側的2根立柱3RL、 3RR,能連同這些靠背6等, 一起往前 方折疊。
另外,角柱4的立柱轉動用軸棒14(成為立柱3繞著轉動的軸)的高度, 并沒有特別地限定,例如,在前面側,如圖6(A)所示,相較于前面側的右方 的角柱4FR中的立柱轉動用軸棒14的高度位置,左方的角柱4FL中的立柱 轉動用軸棒14的高度位置可設成較高。若是如此的構造,在折疊時,各個 立柱3FL、 3FR平行地重疊,由于可更緊湊地折疊,所以是理想的。
又,在后面側,立柱3的長孔13也彎曲而形成「〈」字形,當將立柱3 往前方折疊時或是相反地進行組裝時,能防止立柱3與角柱4的內面之間的 干擾。
而且,本發明的立柱式托架l,其前面側的右方的角柱4FR(此情況,相 當于貨物的存取側),如圖7所示,是由可倒部16與腳部17所組成,這些構 件是根據鉸鏈(hinges)18而連接。如圖7的角柱4FR的構造的說明圖(從立柱 式托架1的前面側來看的情況)所示,在角柱4FR的下方,是腳部17,其與 托架2連接(焊接)并被固定。而且,在角柱4FR的上方,是可倒部16,以可 與上述腳部17卡合的方式,經由鉸鏈18而連接在一起。立柱3FR,如上述 般地往內側轉動,而可折疊在托架2上,但是,與上述相反地,可倒部16 成為可往托架外側傾倒的構造。
如此,當將立柱3往內側折疊時,由于能使角柱4的可倒部16往外側 傾倒,所以在角柱4FR附近進行貨物存取的情況,當進行作業時,立柱3FR 及角柱4FR(可倒部16)不會造成妨礙。
又,利用作成如此的構造,能防止為了確保作業性而成為具有必要以上 的寬度的立柱式托架1。亦即,能盡量縮小立柱式托架的尺寸。即便是在放 置相同尺寸的貨物的情況,由于能使用更緊湊(小型)的立柱式托架,所以能 更增加平放在貨柜內的臺數。
然而,如圖6(A)所示,當使前面側的立柱3FL、 3FR轉動而折疊時,設
13在托架2上的緩沖材7,位在比這些立柱3FL、 3FR更高的位置的情況,由 于雙方的立柱不會造成妨礙而能在緩沖材7上進行存取貨物,所以是理想的。 在圖6(C)中,表示緩沖材7被設在比立柱3FL、 3FR更高的位置時,雙方的 立柱與緩沖材之間的位置關系的一個例子。
另外,在載置貨物并連同立柱式托架1一起進行搬送等的時候,而使立 柱3FR直立并固定的情況,相反地,理想是在角柱4FR,以可倒部16沒 有傾倒而能支持立柱3FR的方式,預先在角柱4設置鎖定機構19,來使可 倒部16與腳部17以卡合的狀態而被固定。在圖8中,表示根據鎖定機構19, 已卡合的可倒部16與腳部17被鎖定的狀態。
此鎖定機構19,只要是能固定已卡合的可倒部16與腳部17便可以,并 沒有特別地限定。例如,能作成以下的構造在可倒部16與腳部17各自的 側面,設置一對筒形的鎖定用構件20,當使可倒部16與腳部17卡合時,其 內側的空洞位置會變一致,并利用從上方將銷21插入此筒狀的鎖定用構件 20的內部空洞中,便會被鎖住。若是此種構造的鎖定機構19,不但能簡單 地進行鎖住動作,且當要解除鎖住時,只要卸下銷21便可以,所以是簡便 的。另外,例如只要預先將銷21的頭部設成比空洞的直徑大,則銷21的頭 部會掛在筒狀的鎖定用構件20的上端部而不會脫落,所以能確實地鎖住。
又,除了此鎖定機構19以外,也可在后面側的立柱3RL、 3RR,設置鎖 定機構。
在圖9中,表示該鎖定機構的一個例子。是從立柱式托架1的前面側來 看所得到的圖,舉出左方的立柱3RL來作為例子。在角柱4RL的側面,形 成插入口 23,銷22可往水平方向滑動而插入該插入口 23中;當立柱3RL 直立而固定于角柱4RL上的情況,將銷22插入此插入口 23中并進入已設在 立柱3RL的對應處所的孔中,藉此便能鎖住。
接著,敘述有關側板機構5、 5'。
左右兩側的各個側板機構5、 5'(左方為側板機構5、右方為側板機構5,), 如圖1以及用以表示側板機構的概要的圖11的平面圖所示,主要是由以下 構件所構成側板24,其從橫方向來支持貨物的側面;軌條25,其被形成 于托架2上,并往立柱式托架l的橫方向(左右方向)延伸;軌條承受器26, 其包圍軌條25,并被配置成可沿著軌條25滑動;以及臂27,用以連接該軌條承受器26與上述側板24。
在側板24中的貨物側的表面,貼附有緩沖材7,能從橫向支撐貨物并不 會造成損傷。此處,在圖10中,表示從背面側來看側板24時所得到的側板 與軌條之間的關系。設有彈簧并可取出和放入的銷(側板固定用銷28),被設 置在側板24的背面側的底面中央。
又,在軌條25,形成有軌條孔29,其具有至少能使側板固定用銷28插 入的大小。此軌條孔29的數量并沒有特別限定,能沿著軌條25設置復數個。
又,在圖12中,表示從圖11的箭頭A方向來看時的軌條25、軌條承受 器26及臂27的剖面圖。軌條承受器26,形成可包圍軌條25的筒形,并能 沿著軌條25滑動。從該軌條承受器26的筒形狀部往兩側延伸的鉤型的端部 26',經由側板轉動用軸棒30而與臂27連接。
又,臂27的另一方,與側板24連接(焊接在一起),于是側板與臂27成 為一體。
根據以上的構成,當使軌條承受器26沿著軌條25滑動的情況,與軌條 承受器連接的臂27,甚至是與此臂27連接的側板24,可同樣地沿著軌條25滑動。
而且,根據將己設在側板24上的側板固定用銷28,插入適當的軌條孔 29內,便可將側板24固定在所希望的位置。此固定位置,能按照要載置在 托架2上的貨物的橫寬等來適當地決定。當變更固定位置時,是先暫時將側 板固定用銷28從軌條孔29拔出,使側板24滑動來進行位置調整后,利用 將該側板固定用銷28插入另外的軌條孔29內,便能簡單地進行。
又,軌條承受器26與臂27,如圖12所示,由于是利用側板轉動用軸棒 30來連接,所以可將此側板轉動用軸棒30作為軸,來使臂27朝向立柱式托 架l的內側轉動。此時,如上述般,側板24,由于與臂27連接,所以可與 臂27成為一體而轉動。如此,根據使臂27及側板24往內側轉動,能將側 板機構5、 5'折疊在托架2上,在未使用時,能作成更緊湊化。在圖13中, 表示將右側的側板機構5'折疊起來的情況的樣子。圖13是表示從立柱式托 架1的前面側來看的情況。
而且,與側板24連接的臂27,由于是采用一種利用側板轉動用軸棒30 來連接軌條承受器26的構造,所以側板轉動用軸棒30與側板24,可根據臂27而被連接在隔開的位置上,因而能防止發生側板24在作業時輕易地往內
另外,在左右兩側的側板機構5、 5,中,臂27的長度能作成左右相異。 若作成此種構造,亦即,若使右方的側板機構5'的臂27更長,則能將側板 24配置在從托架2更往右方向離開的位置(托架的外側),于是側板24不會 造成妨礙,而可更簡單且安全地進行貨物的存放或取出。
又,左右兩側的側板機構5、 5',例如也可作成左右連動,而使側板24 沿著上述軌條25滑動。
這些左右兩側的側板機構5、 5'中的形狀差異、連動性等,能考慮作業 的效率性、制造成本、要積載的貨物的種類等,適當地決定。
而且,上述已經詳述的托架2、立柱3、角柱4及側板機構5、 5,,希望 是作成一體化。特別是已知的立柱式托架,其立柱3、側板機構的側板24等, 由于是可分離的,因而,當分離時會發失遺失的情況,但是,在本發明中, 這些構件是作成一體化,所以部件原本就不會分離,因此,能有效地防止發 生部件的遺失。
以下,敘述有關將貨物載置在此種本發明的立柱式托架l上的順序。要 載置在立柱式托架1上的貨物并沒有特別地限定,例如可舉出先將復數片玻 璃基板堆棧而作成塊狀體的貨物,然后將其載置在立柱式托架1上的情況, 來作說明。
首先,貨物也就是玻璃基板,先以在基板彼此之間夾著大一號的聚乙烯 薄片的狀態,將基板重疊而堆棧,進而利用乙烯薄片包住重疊后的玻璃基板 全體。之后,利用PP帶捆緊,藉此將基板集中成塊狀體。
另一方面,在立柱式托架l中,首先,將前面側的右側的立柱3FR往內 側折疊,進而預先使角柱4FR的可倒部16往托架2的外側傾倒。其它的立 柱3則只要固定成為直立狀態即可。又,對于右側的側板機構5',根據預先 使軌條承受器26滑動至軌條25的可動范圍的最右側,可預先使側板24從 托架2離開(拉開距離)。
如此,先進行準備,使進行貨物的存取容易后,實際地將貨物載置在托 架2上。例如,只要使用人的手或堆高機等來將貨物放置在托架2上便可以。 然后,貨物,是使其背面側立起并靠在靠背6上,并使用側板機構5、 5,從
16左右方向夾住左右兩側的側面側,來加以支持。此時,利用將側板固定用銷
28插入軌條孔29內,便可將側板24固定在適當的位置。
又,使最初傾倒的前面側的右側的角柱4FR的可倒部16立起,并與腳 部17卡合而連接后,根據鎖定機構19來固定連接部。又,使立柱3FR立起, 并將下端部插入角柱4FR中,便可將立柱3FR固定并使其直立。
然后,將載置后的貨物,使用PP帶等,連同立柱式托架1 一起捆緊來 使其更安定化后,使堆高機的叉子插入叉導件10中,于是,使用堆高機便 可以連同立柱式托架1來搬送貨物。
又,另一方面,從收貨處返還等的情況,當沒有載置貨物時,則將其折 疊而使其緊湊化。例如,首先使側板24與臂27往內側轉動,藉此,將側板 機構5、 5'折疊在托架2上。然后,將前面側的立柱3FL、 3FR拔出至角柱 4FL、 4FR的匸字形的部分11為止,并交替地往內側折疊;同樣地,能使背 面側的立柱3朝向前方轉動,以可覆蓋在側板機構5、 5'上的方式來進行折 疊。
若是此種狀態,能使立柱式托架1高度降低至例如一半以下,并能顯著 地增加一次可裝載在貨柜內的數量。藉此,能降低返還所需的費用,特別是 將貨物送至海外的情況,從成本方面來考慮,并不是作為一次性托架來使用, 而是作為可從收貨處返還的可回收托架來使用(參照圖14)。
以下,舉出本發明的實施例來詳細地說明本發明,但本發明并未限定于 此實施例。
(實施例)
有關圖l所示的鋼制的本發明的立柱式托架,當從收貨處返還時,進行 檢討可裝載在貨柜內的臺數。
另外,在返還時,要裝載立柱式托架的貨柜,是設為長度40英尺的高 柜(high cube)規格的貨柜(12000mm(長度)X 2340mm(寬度)X 2585mm(高度))。
作為立柱式托架,準備一種立柱式托架,用以搬送50英寸(116cm)的玻 璃基板。此立柱式托架,當裝載貨物時,亦即立柱、角柱、側板機構等的各 構件全部立起而組裝時的尺寸是750mm(縱深)X 1310mm(寬度)X950mm(高 度)。
另一方面,在使立柱、側板機構等,往立柱式托架內側轉動,并折疊在
17托架上而緊湊化的情況,其尺寸能作成750mm(縱深)X1310mm(寬度)X 415mm(高度)。也就是說,相較于裝載時,在折疊時,能將立柱式托架的高 度降低至44。/。(415mm/950mm)的程度。
以此,從容積方面來考慮,每1臺貨柜,當裝載貨物時,如圖15的裝 載立柱式托架時的平面圖所示,每一層為27臺而總數為54臺(3臺X9列X2 層),而在返還的情況,當折疊時,則可在貨柜內裝載162臺(3臺X9列X6 層)的立柱式托架(裝載時的每層的臺數是與上述相同,但可裝載的層數則相 異)。例外,在圖14中,表示將立柱式托架堆棧起來的狀態的一個例子。將 下層的立柱式托架的角柱的上端部,插入上層的立柱式托架的角柱的下端的 腳部,便可安定地堆棧。
如此,相較于裝載貨物來進行搬送的情況,在返還時,能顯著地提高每 一臺貨柜可裝載的立柱式托架的臺數(此情況為3倍),而可效率良好地從收 貨處返還立柱式托架。 (比較例)
在從收貨處返還已知的立柱式托架的情況,與實施例同樣地進行檢討可 裝載在貨柜內的臺數。
此已知的立柱式托架的尺寸,是750mm(縱深)X 13S0mm(寬度)X 1000mm(高度),為了確保存取貨物所需的空間,其尺寸稍微比本發明大。已 知的立柱式托架,如圖18所示,雖然能將1根立柱分離,但是由于其它的 立柱無法折疊,所以當裝載貨物時,甚至是如返還時而沒有裝載貨物的情況, 也無法改變全體的尺寸。
因此,已知的立柱式托架,即便是在返還時,如圖16的平面圖所示, 每一層為25臺,最多也只有50臺(25臺X2層)。
又,即便將立柱式托架的尺寸,設為如實施例的裝載貨物時般的 750mm(縱深)X1310mm(寬度)X950mm(高度),在返還時,由于無法縮小其 尺寸,所以由容積來計算,每次只能在貨柜內裝載54臺(3臺X9列X2層) 的立柱式托架。
如此,已知的立柱式托架,如比較例所示,大部分的立柱是與托架焊接 而無法折疊,即便想要從收貨處返還,相對于裝載貨物時的尺寸,無法縮小 尺寸。因此,返還的效率差,從成本方面來考慮,無法作為可回收托架來使
18用,而不得不作為一次性托架來使用。
然而,本發明的立柱式托架的情況,如實施例所示,由于在返還時能將 立柱式托架折疊而緊湊化,若從容積方面來考慮,能增加每一臺貨柜的可裝 載臺數。藉此,能降低返還時的成本,即便作為,并不是作為可回收托架來 使用,也可充分地提高利益。
另外,本發明并未限定于上述實施形態。上述實施形態只是例示,凡是 具有與被記載于本發明的權利要求中的技術思想實質上相同的構成,能得到 同樣的作用效果的方案皆被包含在本發明的技術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立柱式托架,是用來載置貨物的立柱式托架,其特征在于至少具備矩形的托架、分別直立在該托架的4個角上的立柱、及包圍并支持該立柱且至少其上端部是ㄈ字形的角柱;前述4根立柱及角柱之中,針對被配備在用以存取前述貨物的立柱式托架前面側的2根,前述ㄈ字形的角柱,其各個開口部朝向內側而對向,前述立柱可相互地往內側折疊在前述托架上,且其中任一方的角柱具有可往前述托架的外側傾倒的可倒部;針對后面側的2根立柱及角柱,前述ㄈ字形的角柱,其各個開口部朝向前方,前述立柱都可往前方折疊在前述托架上。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立柱式托架,其中在前述立柱的側面形成長孔,并根據從前述角柱的側面嵌入前述長孔中 的立柱轉動用軸棒,立柱被連接成可相對于角柱作轉動及上下移動;插入前述角柱中并被固定的立柱,被拔出至角柱的H字形的部分為止, 而可轉動至前述托架上。
3. 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立柱式托架,其中被配置在前述立柱式托架前面側的角柱的可倒部與下方的已固定的腳 部卡合,并利用鉸鏈連接起來。
4. 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立柱式托架,其中被配置在前述立柱式托架前面側并設有可倒部的角柱,還配備鎖定機 構,在前述可倒部及前述腳部卡合時,將兩者固定。
5. 如權利要求1 4中任一項所述的立柱式托架,其中 前述立柱式托架還在左右兩側具有側板機構,用以夾住前述貨物并加以支持;各個側板機構至少具備側板,其用以支持貨物;軌條,其被形成于前 述托架上,并往立柱式托架的橫方向延伸;軌條承受器,其包圍軌條;以及 臂,用以連接該軌條承受器 前述側板;前述軌條承受器可沿著軌條滑動,經由前述臂而連接至軌條承受器的側 板,可沿著前述軌條滑動;在前述軌條上形成軌條孔,并且前述側板具有用以固定側板的位置的側 板固定用銷;該側板固定用銷利用將其插入前述軌條孔內,前述側板的位置便會被固定。
6. 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立柱式托架,其中前述軌條承受器與前述臂經由側板轉動用軸棒而連接在一起,前述臂及 與臂連接的側板是將該側板轉動用軸棒作為軸,并成為一體,而可朝向立柱 式托架的內側轉動。
7. 如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立柱式托架,其中針對前述左右兩側的側板 機構,前述臂的長度左右相異。
8. 如權利要求5 7中任一項所述的立柱式托架,其中 前述托架、前述立柱、前述角柱及前述側板機構被作成一體化。
9. 如權利要求1 8中任一項所述的立柱式托架,其中在前述托架上設 有叉導件。
10. 如權利要求1 9中任一項所述的立柱式托架,其中 前述托架具有用以載置貨物的緩沖材;該緩沖材相較于已相互地往內側折疊在托架上的前述立柱式托架前面側的2根立柱位于更高位置。
全文摘要
本發明是涉及一種立柱式托架,至少具備矩形的托架、分別直立在托架的4個角上的立柱、及包圍并支持立柱且其上端部是ㄈ字形的角柱;針對被配備在前面側的2根角柱,其各個開口部朝向內側而對向,立柱可相互地往內側折疊在托架上,并在其中任一方的角柱,具有可往托架的外側傾倒的可倒部;針對后面側,角柱的各個開口部朝向前方,立柱則都可往前方折疊在托架上。藉此,提供一種立柱式托架,將立柱式托架緊湊化而增加每一次可搬送的數量,并降低從收貨處返還時所需要的成本,其結果,不但可謀求托架的可回收化及降低搬送整體所需的成本,同時能簡單地組裝,并且,貨物的搬出或搬入容易。
文檔編號B65D19/12GK101652290SQ200880011560
公開日2010年2月17日 申請日期2008年4月10日 優先權日2007年4月10日
發明者大澤勛, 町田佳昭 申請人:美浜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