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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可拆卸的商業展覽用展示器具的存放和運送系統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4349759閱讀:256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用于可拆卸的商業展覽用展示器具的存放和運送系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與用于可拆卸的商業展覽用展示器具的物品支撐裝置相結合的容器或箱體。更具體地說,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可拆卸的商業展覽用展示器具的存放和運送系統,其包括構造成可容易地接觸到展示部件的板條箱和用于將這些部件組織起來并固定在板條箱內的框架結構。
背景技術
用于運送多部件式系統的結構對于以最小的代價來最大限度地使用這些系統來說是很重要的,這樣就能使使用者將他們的更多的時間、注意力和工作集中在獲得這些系統的利益上。例如,商業展覽用展示器具是將產品和服務展示給買家看的一個重要部分。這些展示器具設計成重量輕、可組合起來且可拆卸的,因此它們能夠被容易地在不同的商業展覽場所之間運送以供臨時性使用。這種展示器具通常具有帶有圖形面的剛性面板,這些圖形面在運輸期間需要被保護起來;可拆開或拆卸的框架結構;通常帶有圖形的柔性片材,其需要被卷起來并得到保護;以及各種其它的部件。運送多個展示部件的系統是比較復雜的后勤工作,其可通過一種可促進該系統的裝配以及該系統的拆開和安全存放的用于存放該系統的結構來在時間、工作和空間方面得到簡化和降低。
用于存放和運送板條箱或容器或箱體的設計得較好的結構具有若干最低限度的所需屬性。第一,板條箱應當能被運輸。板條箱的大小必須適合于準備用于方便地運送板條箱的那些運送形式。第二,板條箱應當具有堅固的外殼,以便可靠地承受運送這些部件的應力和應變。板條箱在運輸期間不應能無意中打開,并且應構造成允許將部件有效地放入到板條箱中、有效地保護板條箱中的部件,并且能夠容易地從板條箱中重新取出這些部件。第三,板條箱應當比較輕且盡可能地緊湊,以便降低運輸成本。
許多存放裝置采用了前開口或側開口以便能進入到裝置的內部中。這些裝置常常包括有將其用途限制為存放較小物品的架子。在Giovannelli的題為“可運送的存放裝置”的美國專利No.3010775、Robbins的題為“推銷和展示裝置”的美國專利No.4591215和NewbySr.的題為“便攜式組合存放柜”的美國專利No.5207723中公開了這類裝置的例子。在Nichoalds的題為“柜結構”的美國專利No.4786122中公開了無架式前開口型裝置的一個例子。在這類裝置中垂直地存放物體受到了開口的高度和架子之間的距離的限制。在這類裝置中水平地或垂直地存放物體不容易適用于商業展覽和類似的環境,在這些情況下占地面積是要購買的,通常僅能得到有限的面積來進行作業。在開口上的蓋子是向外打開以接觸到裝置中的內容物的門時,這種限制也會帶來問題。
其它存放裝置采用了頂部開口以便能進入到裝置的內部。一些裝置具有可從其基部上取下來的頂蓋,例如在Luddemann的題為“可逆式存放系統”的美國專利No.5718494中所公開的或由A & J Cases公司所制造的XP型可擴展箱。可取下來的蓋子也存在占地面積的問題,這是因為蓋子必須放在一旁的某處,當試圖在蓋子周圍進行工作時蓋子帶來了不便。一些裝置具有鉸接式蓋子,例如在Templin的題為“展示箱”的美國專利No.1997241和Karten等人的題為“多用途存放箱和展示柜”的美國專利No.5997112中所公開的蓋子。這些裝置均包括具有自由活動范圍的蓋子,因此蓋子不會懸掛在裝置的上方。結果,這種蓋子將僅保持在完全關閉的位置,或保持在其重量不再停留在裝置基部的上方的位置。因此,蓋子無法有效地用作保存部件、工具、信息或其它資源的機構。
類似于上述的其它一些裝置具有處于裝置內的隔板或分隔件,以幫助使用者將預定的內容物組織起來。一些裝置具有永久性構造的分隔件,例如在Greenwood的題為“尤其設計成可對緊急情況作出響應的推車”的美國專利No.4652062中所公開的。一些裝置在其壁中具有槽,或者具有一定形狀的壁,以將分隔件重構成有限數量的排列,例如在Burgess Jr.等人的題為“多隔腔式柜子”的美國專利No.5873643或Carr等人的題為“具有可拆式梯凳的攜帶箱”的美國專利No.5486043中所公開的。上述Newby Sr.的裝置是另一個例子。另外,一些容器具有更加靈活的分隔系統,例如在Garcia的題為“紀念品盒子”的美國專利No.5096056中所公開的,其中采用分隔件中的狹縫來將分隔件裝配成交叉的模式,然后將該結構放入到裝置內。
雖然已經對存放裝置進行了大量的嘗試以使之盡可能地方便和適用,然而現有裝置仍未包含一個或多個所需要的屬性。例如,希望有一個蓋子能懸掛在裝置基部上的方,使得蓋子不會遺失且不會干擾到裝置的使用者,并且不會占用占地面積。蓋子懸掛在基部的上方還允許使用者能容易地接觸到存放在蓋子下方的物品,例如使用手冊,并且蓋子的重量將保持在裝置基部的上方以幫助保持裝置的穩定性。最后,希望有一種裝置,其基部的前部具有足夠低的高度,以便允許使用者能容易地察看裝置的內容物并進入到裝置的內部,從而能夠存放和重新取出部件、工具、信息和其它資源,并具有一種用于組織裝置內部的內容物的框架結構,其有效、方便、能夠被重構且限制較少。
發明概要用于可拆卸的商業展覽用展示器具的存放和運送系統優選包括與可拆卸式展示系統的部件相結合的板條箱和框架結構。通過提供板條箱和框架結構以便更好地垂直存放和接觸到部件并在部件置于板條箱內時將其組織起來,使用者就能夠在占地面積有限的情況下更有效地構建和拆卸展示系統。板條箱比較耐用,框架結構可牢固地固定住部件,以便進行安全和可靠的運送。
用于可拆卸的商業展覽用展示器具的存放和運送系統的優選實施例是有組織的存放系統,包括板條箱,其允許使用者容易地接觸到存放在板條箱的存放隔腔內的可拆卸的展示部件;以及框架結構,其用于以有次序的方式將這些部件組織起來。板條箱和框架結構提供了一種用于存放、運送、接受和重新取出可拆卸展示部件的系統,并在該結構中結合了許多優點和便利之處。板條箱的主體耐用,具有雙層壁,并可由塑料旋轉模制而成。板條箱基部的前部比后部低,這樣使用者就可更容易地察看和接觸到處于板條箱的存放隔腔內的部件。板條箱和框架結構設計用于在具有有限占地面積的情況下使用,這是通過將存放和重新取出操作引導到垂直方向上,將板條箱的上部或頂部鉸接到板條箱的基部上,以及在板條箱打開時將其上部支撐于基部上來實現的。另外,在一個實施例中,框架結構可通過主要沿垂直方向來重新定位其各部分而不拆開該框架來進行重構,因此就不會干擾到其它操作,并且不會被放錯地方。無須從框架結構中完全拆開框架件和無須取下緊固件即可進行調節。
將板條箱的上部支撐在基部的上方具有額外的優點。它可以在板條箱打開時繼續用作蓋子,可以保持在使用者能夠容易地夠到的范圍內,因此部件、工具、信息和類似的資源可存放在該上部的下方,上部的范圍受到限制,使得板條箱的重心、最好還有上部自身的重量保持在板條箱的基部的上方,以便提供良好的穩定性。
在優選實施例中,板條箱包括基部,其還包括底部和至少一個基部壁。基部壁與底部一起形成了存放隔腔,并具有形成了通到存放隔腔中的開口的頂部周邊。存放隔腔的前部低于后部,因此使用者能夠更容易地察看和進入到存放隔腔中。板條箱還具有上部和撐桿。上部還包括頂部和至少一個上部壁。上部壁與頂部一起形成了上方閉合體,并具有底部周邊,其與基部的頂部周邊鄰接以便封閉存放隔腔。上部通過鉸鏈與基部的后部相連,使得板條箱可被打開和關閉,撐桿連接到基部和上部上,從而在板條箱打開時使上部懸掛于基部的上方。
在優選實施例中,框架結構容易使用且重量較輕。在一個優選實施例中,框架結構包括至少一個夾持面板,其固定在板條箱、最好是其基部上。所述至少一個夾持面板具有至少一個、優選為多個的穿過其平表面的開口,用于接受可拆卸的展示部件。開口的大小和形狀優選制成為能夠接受一定的部件,以便能按順序存放。夾持面板可一個放在另一個上,其開口的大小和形狀可特別制成為能夠接受預定形狀的部件。
另一實施例的通用性很高,它能夠以數量幾乎不受到限制的方式來重構。這一特征非常重要,這是因為使用者可重構該框架結構,以便為部件的存放和重新取出提供一定的順序,從而減少構建和拆卸所需的時間量。框架結構包括至少一個具有多個槽壁(flute)的托架或夾持面板。部件存放在由槽壁形成的槽道內并被槽壁固定住。框架結構還具有包括至少一個夾持面板固定件的框架,用于通過所述至少一個夾持面板固定件來將至少一個夾持面板定位和固定到框架上。用于固定至少一個夾持面板的至少一個夾持面板固定件可在能使夾持面板運動的調節位置和能固定住夾持面板的固定位置之間運動。該框架結構可與板條箱一起地或單獨地使用,板條箱可獨立于該框架結構而使用。
可拆卸展示器具的部件可以是多種展示器具中的任一種。在美國專利No.Des.349608、No.Des.333322、No.Des.317469、No.4991813、No.5375641和美國臨時專利申請No.60/390489中介紹了這種展示器具的一些例子。這些專利和專利申請通過引用整體地結合于本文中。而且,框架結構的特定實施例可與其它的板條箱結構如側開口的板條箱一起使用。本發明包括制造和裝配板條箱以及框架結構的方法。
附圖簡介

圖1是根據本發明的板條箱的透視圖。
圖2是與組合式的可拆卸展示系統相結合的板條箱的透視圖。
圖3是板條箱的底角部的透視圖,顯示了相連的輪子。
圖4是右側剖開的板條箱的透視圖。
圖5是處于關閉位置的板條箱的右側視圖。
圖6是處于打開位置的板條箱的后側視圖。
圖7是右側剖開的板條箱的透視圖,顯示了框架結構的一個實施例。
圖8是框架結構的另一實施例的透視圖。
圖9是容納有展示面板的圖8所示框架結構的透視圖。
圖10是圖8所示框架結構的夾持面板的局部透視圖。
圖11是圖8所示框架結構的夾持面板的局部透視圖。
圖12是具有曲線形槽壁的圖8所示框架結構的夾持面板的透視圖。
圖13是圖8所示框架結構的頂部夾持面板固定件的剖視圖。
圖14是圖8所示框架結構的頂部夾持面板固定件的端部的特寫視圖。
圖15是圖8所示框架結構的夾持面板固定件的剖視圖。
圖16是與夾持面板固定件相連的圖8所示框架結構的橫肋的特寫視圖。
圖17是圖8所示框架結構的橫肋的剖視圖。
圖18是用于偏壓圖8所示框架結構的框架構件的橡皮筋的一端的透視圖。
圖19是用于連接圖8所示框架結構的小型夾持面板固定件的一種構造的分解視圖。
圖20是與橫肋相連的圖8所示框架結構的小型夾持面板固定件的剖視圖。
優選實施例的描述優選實施例涉及根據本發明的用于商業展覽用展示器具的存放和運送系統。如圖1-7所示,本發明的實施例介紹了一種有組織的存放系統100,其用于以有次序的方式存放組合式或可拆卸展示系統的部件。該有組織的存放系統100包括板條箱200和框架結構300,在一個實施例中框架結構300與板條箱200形成一體并可被重構。
參見圖1,2,3和4,板條箱200包括基部210、構造成上部240的閉合部分以及至少一個撐桿272。板條箱200的一個優選實施例的大小制成為可通過商用客機的標準尺寸的貨艙門。板條箱200通常為矩形,但板條箱的側面可從上到下向內地縮小,也可以是其它的形狀,例如圓柱形、球形或甚至為不規則的形狀。板條箱200主要包括兩個部分。下部或基部210由塑料旋轉模制而成并具有雙層壁。基部210具有底面或底部212以及四個基部壁214,即基部前壁部分214.2、基部后壁部分214.4、基部左壁部分214.6和基部右壁部分214.8。底部212和基部壁一起形成了存放隔腔216,部件、工具和信息資料可放入到其中并可從中重新取出。底部212最好為大致矩形,四個基部壁部分214.2,214.4,214.6和214.8最好為大致矩形或梯形壁,各個壁在其兩個相對邊處與另外兩個壁鄰接。在一個優選的雙層壁結構中,基部壁214具有內壁215和外壁215.2,這兩個壁均具有向內的表面和向外的表面。存放隔腔216包括具有高度222的前部218和具有高度224的后部220。前部的高度222最好低于后部的高度224,使得普通平均高度的人員能夠容易地察看和進入到存放隔腔216中。例如,該優選實施例中的前部高度離板條箱的底部212約為26英寸,然而對于適當的板條箱來說,處于60英寸范圍內的任意高度都是方便的。存放隔腔216的前部218和后部220之間的過渡優選為線性的,然而它也可以是非線性的。基部壁214具有頂部周邊226,其形成了用于進入到存放隔腔216中的存放隔腔開口228。該頂部周邊226可以是平的,或者可具有用于將基部210與上部對齊的凸脊和凹腔(未示出)。
板條箱200的另一主要部分是上部240。上部240同樣優選由塑料旋轉模制而成并具有雙層壁。上部240具有頂部242和至少一個上部壁246。頂部242和所述至少一個上部壁246一起形成了罩蓋或蓋子或上方閉合件248,部件、工具和信息資料可放入到其中并可從中重新取出。例如,可在上方閉合件248的內部連接透明的塑料袋或塑料盒247,以便裝入手冊。上部240最好具有在板條箱關閉時頂部242呈水平或平行于地面的形狀,并具有三個壁部分,即矩形或梯形的前壁部分246.2以及大致三角形的兩個側壁部分246.4和246.6。上部240的后邊緣244通過鉸鏈270與存放隔腔的后部220相連。上部壁246具有底部周邊250,其構造和設置成與頂部周邊226鄰接。底部周邊250同樣可以為平的,或者可具有用于將基部210與上部240對齊或固定住的凸脊、凹腔或其它結構(未示出)。
用于在板條箱200處于打開位置時使上部240懸掛在基部210上的撐桿272可以是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所知的機械式、氣動式或其它類型的支撐。優選的撐桿272為通過連接用螺絲套(未示出)連接在上部240和基部210上的活塞中的空氣彈簧,連接用螺絲套在旋轉模制工藝期間形成于連接點處。底部周邊250和/或頂部周邊226可具有用于容納撐桿的凹腔。
板條箱200可包括輪子274,其位于底部212上以提高機動性。該優選實施例具有四個輪子,在底部212的各個角部處各設有一個輪子。板條箱200可包括例如凹腔276的結構,以便增強板條箱的結構強度。板條箱200還可包括至少一個插銷或鎖定件280,以防止板條箱無意中打開。板條箱200最好具有兩個鎖定件280。各鎖定件可具有頂出彈簧,因此當板條箱200未被鎖住時,鎖定件280不會干涉板條箱200的打開和關閉。優選實施例的存放隔腔216構造成可容納永久性固定的框架結構,然而另一實施例可包括可拆卸的或甚至是自立式的框架結構,或者是其它組織系統。
板條箱的優選實施例具有約48英寸的高度、約48英寸的長度和約27英寸的深度。另一些實施例可包括具有約3.5英尺到8.5英尺的高度、約3.5英尺到7英尺的長度和約2英尺到5英尺的深度的板條箱。
參見圖7,框架結構300的優選實施例包括兩個夾持面板402。夾持面板402具有平表面404,其水平地放置在板條箱200的基部210的存放隔腔216中。夾持面板402可通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所知的若干種不同的方式固定在板條箱200上。至少一個夾持面板402具有穿過其平表面的開口406,通過該開口即可放置和固定展示部件以便存放,然而,夾持面板402可具有多個開口406,這取決于特定展示系統的需要。各開口406可具有標準的大小和形狀,或具有特定的大小和形狀以便接受一定的部件。后一種結構提供用于更安全地存放部件,尤其是在部件為非均勻形狀時,并且用于按順序地存放和重新取出部件。夾持面板402可一個放置在另一個上,并使不同大小和/或形狀的開口408對齊,或者對于一塊夾持面板402來說其完全不具備開口,以便容納預定大小和形狀的部件。而且,夾持面板402可插入到板條箱中和從中取出,以便使板條箱適用于不同展示系統的需要。
參見圖4,8和9,框架結構300的一個備選實施例可用螺栓或以其它方式連接到板條箱200或其它容器或箱體中,或者它可以獨立地使用。如圖8所示,框架結構300的該備選實施例包括至少一個夾持面板310和框架320。如圖8-13所示,夾持面板310的優選形狀為大致平直的和矩形的,其具有多個垂直地穿過夾持面板310的槽壁312。夾持面板310可以既不是平直的也不是矩形的。例如,其形狀可以是曲線形的而不是平直的。該優選實施例中的槽壁312構造成垂直的,并且可以是直線性的或曲線形的。夾持面板310優選由1/8英寸的聚乙烯通過真空成形而形成,并具有鍵形頂端和底端314,各端314可安放到槽道或軌道內以將夾持面板310固定在框架320上。在該備選實施例中,由槽壁312所形成的夾持面板槽道316具有適于將固定在夾持面板槽道316中的部件的預定寬度,因而形成了存放和重新取出部件的順序。這一順序可延伸到若干個夾持面板中。在該備選實施例中,夾持面板310通常成對地使用。
在該備選實施例中,夾持面板具有約20.25英寸的高度和約4英寸到12英寸的寬度。其它實施例可包括具有約6英寸到約5英尺的高度或寬度的夾持面板。
如圖8,9和13-18所示,該優選實施例的框架320包括兩個矩形端板330,在各端板330的角部處分別連接了四個夾持面板固定件322。兩個頂部的夾持面板固定件322具有垂直定向的狹縫324,它們最好是一端一個以便使螺栓或螺絲套可從中穿過,從而將這些夾持面板固定件322連接到端板330上,因此,頂部夾持面板固定件322能夠在可使夾持面板310運動的調節位置332和可固定住夾持面板的固定位置334之間運動。底部的兩個夾持面板固定件322例如通過穿過螺栓孔325的螺栓而不可動地固定在端板上。各夾持面板固定件322構造為形成了直角的固定槽道或軌道328,以便容納夾持面板310的鍵形端部314,各夾持面板固定件322均具有鍵孔336,橡皮筋338可通過鍵孔336而被鉤住,從而將頂部夾持面板固定件322偏壓在調節位置332和固定位置334之間。本領域的技術人員還知道用于連接橡皮筋的其它方式,例如使用眼孔。在該優選實施例中,夾持面板固定件322的各端均具有與各狹縫324或螺栓孔325相鄰且處于其內部的用于連接橡皮筋338的鍵孔336。在一些備選實施例中,可以用金屬彈性件、橡皮管或橡皮線或者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已知的類似彈性件來代替橡皮筋。
該備選實施例的框架由槽鋼制成,并具有約24英寸的高度、約27英寸的深度和約48英寸的長度。其它備選實施例可包括具有約2到8.5英尺的高度、約2到5英尺的深度和約3.5到5英尺的長度的框架。
可對這種框架結構設計進行多種變更。例如,框架結構的端板可具有多種構造,以實現它們的用于將夾持面板固定件保持在特定結構的目的。框架結構可以是可拆卸的。如果框架結構集成到一個物體如板條箱或容器或箱體中,那么端板可由與該物體相連的線形撐桿來代替,或者甚至被取消,甚至是底部的夾持面板固定件也可以是不必要的。例如,可用螺栓來將可動夾持面板固定件直接連接到該物體上,該螺栓從該物體和可動夾持面板固定件中的狹縫中穿過。橡皮筋可連接在可動夾持面板固定件和該物體上,夾持面板可固定在物體底面的槽道和可動夾持面板固定件的槽道之間。夾持面板固定件可以是曲線形的或其它一些形狀而不是直線形,夾持面板可在固定槽道或軌道中滑動,或者固定于其中。夾持面板還可通過多種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已知的方式額外地固定住,例如使用螺釘、插塞、軌頭座栓或螺釘,夾持面板和固定槽道或軌道中的互鎖式溝槽,或者是固定槽道或軌道的內表面上的減摩材料。
如圖7,8和16-20所示,為了縮短相對夾持面板310之間的框架上的跨距,可以在頂部夾持面板固定件322上連接橫肋340,并在底部夾持面板固定件322上連接另一橫肋。在該優選實施例中,采用橫肋340的各端處的凹口來將橫肋定位和安裝在夾持面板固定件322的軌道328中。本領域的技術人員還已知了將橫肋340連接到夾持面板固定件322上的其它方式,例如用螺釘將兩個部分連接在一起。兩個橫肋件或一個橫肋件和一個端板通過較短的夾持面板固定件350跨置于頂部和底部上。這些短夾持面板固定件350在其各端處具有舌片352,其可安裝到橫肋340上的處于適當位置的狹縫342中,它們還具有處于各端的附近且其內部的鍵孔開口354,其可與用于將短夾持面板固定件350偏壓到一對橫肋340或一個橫肋340和一個端板330上的一對橡皮筋338相連。短夾持面板固定件350同樣構造成具有直角的固定槽道或軌道356,夾持面板310便可定位和固定于其中。雖然在該優選實施例中各橫肋340和短夾持面板固定件350的大致形狀為直線形的,然而在一些備選實施例中這些部分可以是曲線形的或一些其它的形狀。在另外一個實施例中,短夾持面板固定件350是可伸縮的。
雖然該優選實施例中的框架結構定位成使得部件可向下放入到框架結構中和從框架結構中向上取出,然而該框架結構也可用于這樣的備選實施例,其中部件可被水平地推入到框架結構中和從框架結構中水平地拉出來。這種框架結構例如可與前加載式物體一起使用。在另一實施例中,這一有組織的存放系統或板條箱自身可專門地設計,或者與預定的組合式可拆卸展示器具或類似系統360相結合地設計。在美國專利No.Des.349608、No.Des.333322、No.Des.317469、No.4991813、No.5375641和美國臨時專利申請No.60/390489中介紹了這種展示器具的一些例子。如圖2和8所示,這些展示器具的模塊例如可以是組合式的可拆卸的柱子和其它的展示構件366、帶有圖形的展示面板362、大型薄片364,以及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已知的其它部件。這些部件可按順序存放在獨立式框架結構300或板條箱200內的框架結構300中的夾持面板槽道316中和橫肋件340之間或橫肋件340和端板330之間。
為了使用該框架結構,使用者向上拉一個或兩個頂部夾持面板固定件,通常直到固定件達到其由夾持面板固定件中的狹縫所限定的調節位置處為止。在向上拉住這些夾持面板固定件時,將一個選出的夾持面板放入到兩個相對的夾持面板固定件或短夾持面板固定件的各固定槽道或軌道中,以便將夾持面板固定到框架上。定位夾持面板的操作可包括將另一夾持面板從框架中取出,或使另一夾持面板運動到框架內的另一位置處。然后可使頂部夾持面板固定件回到其固定位置。
板條箱制造用于固定拆開的可拆卸展示器具的部件,其制造步驟為旋轉模制出具有底部壁、基部左側壁、基部右側壁、基部前側壁和基部后側壁的展示板條箱基部,這些壁一起形成了存放隔腔,基部前側壁具有一定的高度,基部后側壁也具有一定的高度,基部前側壁的高度低于基部后側壁的高度,這樣,四個基部側壁和底部均為雙層壁的,并且相互間形成一體;旋轉模制出包括有上部前側壁、上部右側壁,上部左側壁和頂壁的展示板條箱上部,這樣,上部側壁和頂壁均為雙層壁的,并且相互間形成一體;以及將展示板條箱上部與展示板條箱基部鉸接起來。制造板條箱的方法還包括將框架結構裝配到展示板條箱基部的存放隔腔中,框架結構形成了用于固定住可拆卸展示器具的多個拆開部件的凹腔。而且,制造板條箱的方法還包括將框架構件與至少一個橡皮筋固定在一起。
雖然已經介紹了有組織的存放系統的一些優選實施例,然而應當認識到,可以進行許多變更和修改,本發明的范圍由權利要求來限定。
權利要求書(按照條約第19條的修改)1.一種與可裝配成展示器具并可拆開成多個展示部件的可拆卸展示系統的部件相結合的可運送的板條箱,所述板條箱包括基部,其還包括底部和至少一個基部壁,所述至少一個基部壁與所述底部一起形成了存放隔腔,并具有形成了通到所述存放隔腔中的開口的頂部周邊,其中,所述存放隔腔包括具有一定高度的前部和具有一定高度的后部,所述前部的高度低于所述后部的高度,所述基部由旋轉模制出的塑料件形成;上部,其還包括頂部和至少一個上部壁,所述至少一個上部壁與所述頂部一起形成了上方閉合件,并具有構造且設置成與所述基部的頂部周邊鄰接以封閉所述存放隔腔的底部周邊,其中,所述上部鉸接式地連接到所述存放隔腔的后部,并由旋轉模制出的塑料件形成;至少一個撐桿,其與所述基部和所述上部相連,以將所述上部懸掛在所述基部上方的打開位置;具有至少一個夾持面板的框架結構,其位于所述存放隔腔內以將所述展示部件組織起來并固定住;和其中,所述展示部件可放在所述板條箱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結構將所述展示部件按順序地組織起來。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體,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夾持面板具有水平地位于所述存放隔腔內的平表面,所述水平表面具有至少一個開口以接受所述展示系統的部件。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組合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夾持面板的平表面具有多個開口,用于按順序地接受所述展示系統的部件。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體,其特征在于,各所述夾持面板可插入到所述板條箱中和從中取出,使得所述板條箱可適應于不同的展示系統。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體,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部的運動范圍受到限制,使得所述板條箱的重心保持在所述基部的底部上方。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體,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部的頂部具有后邊緣,所述上部沿著所述頂部的后邊緣鉸接式地連接到所述基部上。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板條箱具有多個結構凹腔,以便增強所述板條箱的結構強度。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底部周邊和頂部周邊具有用于使所述上部對齊且穩定在所述基部上的凸脊和凹腔。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體,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撐桿包括與所述上部和基部相連的活塞內的至少一個空氣彈簧。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板條箱具有至少一個鎖定件,所述至少一個鎖定件具有位于所述鎖定件內的頂出彈簧,使得一旦被打開,所述鎖定件就不會干涉到所述板條箱的打開或關閉。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基部和上部為雙層壁式的旋轉模制出的塑料件。
13.一種與可裝配成展示器具并可拆開成多個展示部件的可拆卸展示系統的部件相結合的可運送的板條箱,所述板條箱包括由塑料旋轉模制出的基部,其包括底部和至少一個基部壁,所述至少一個基部壁與所述底部一起形成了存放隔腔,并具有形成了通到所述存放隔腔中的開口的頂部周邊,其中,所述存放隔腔包括具有一定高度的前部和具有一定高度的后部,所述前部的高度低于所述后部的高度;由塑料旋轉模制出的上部,其包括頂部和至少一個上部壁,所述至少一個上部壁與所述頂部一起形成了上方閉合件,并具有構造且設置成與所述基部的頂部周邊鄰接以封閉所述存放隔腔的底部周邊,其中,所述上部鉸接式地連接到所述存放隔腔的后部;至少一個撐桿,其與所述基部和上部相連,以將所述上部懸掛在所述基部上方的打開位置;和其中,所述展示部件可放在所述板條箱中。
14.一種用于存放、保護和運送可拆卸展示系統的部件的可運送的板條箱,其包括基部,其還包括底部和至少一個基部壁,所述至少一個基部壁與所述底部一起形成了存放隔腔,并具有形成了通到所述存放隔腔中的開口的頂部周邊,其中,所述存放隔腔包括具有一定高度的前部和具有一定高度的后部,所述前部的高度低于所述后部的高度;上部,其還包括頂部和至少一個上部壁,所述至少一個上部壁與所述頂部一起形成了上方閉合件,并具有構造且設置成與所述基部的頂部周邊鄰接以封閉所述存放隔腔的底部周邊,其中,所述上部鉸接式地連接到所述存放隔腔的后部;至少一個撐桿,其與所述基部和上部相連,以將所述上部懸掛在所述基部上方的打開位置;和其中,所述上部和基部為雙層壁式的旋轉模制出的塑料件。
15.一種用于組織可拆卸展示系統的部件的可重構的框架結構,包括至少一個夾持面板,其具有多個槽壁以將所述部件固定住;和框架,其具有至少一個夾持面板固定件以將所述夾持面板定位且固定在所述框架上,其中,可固定所述夾持面板的所述至少一個夾持面板固定件可在能使所述夾持面板運動的調節位置和能固定住所述夾持面板的固定位置之間運動;和至少一個與夾持面板固定件對齊且相連的橫肋件。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橡皮筋連接成并用于將所述至少一個可動的夾持面板固定件偏壓在所述調節位置和固定位置之間。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可動的夾持面板固定件具有至少一個鍵孔開口,所述至少一個橡皮筋通過被鉤在所述至少一個鍵孔開口上而連接到所述至少一個可動的夾持面板固定件上。
18.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可動的夾持面板固定件連接到選自彈簧、彈性金屬片、橡膠管和橡膠線的至少一個偏壓件上并被其所偏壓。
19.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可動的夾持面板固定件具有至少一個狹縫,其限定了所述調節位置和固定位置。
20.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夾持面板固定件可連接到所述存放裝置的內部。
21.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夾持面板固定件構造為可接受所述至少一個夾持面板的軌道。
22.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由槽鋼制成。
23.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夾持面板的槽壁垂直地定向。
24.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夾持面板的槽壁設置成使得所述展示系統的部件可按順序地存放。
25.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結構還包括多個夾持面板,其中所述夾持面板設置成使得所述展示系統的部件可按順序地存放。
26.根據權利要求25所述的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還包括至少一個短夾持面板固定件,其構造成可將夾持面板定位且固定在所述框架上,其中,所述至少一個短夾持面板固定件通過采用連接到所述至少一個短夾持面板固定件上的至少一個橡皮筋而被偏壓到橫肋件上。
27.根據權利要求26所述的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短夾持面板固定件是可伸縮的。
28.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結構是可拆卸的。
29.一種用于組織可拆卸展示系統的部件的可重構的框架結構,包括用于將所述部件固定住的裝置;和用于將所述固定裝置定位且固定在所述框架上的裝置,其中,所述定位和固定裝置可在能使所述固定裝置運動的調節位置和能固定住所述固定裝置的固定位置之間運動。
30.一種構建用于組織可拆卸展示系統的部件的可重構的框架結構的方法,包括a)提供具有至少一個夾持面板、至少一個夾持面板固定件和至少一個偏壓件的可重構的框架結構,所述至少一個夾持面板固定件可在能使夾持面板運動的調節位置和能固定住夾持面板的固定位置之間運動,所述至少一個偏壓件與所述至少一個夾持面板固定件相連,以將所述至少一個夾持面板固定件偏壓在所述調節位置和固定位置之間;b)選擇至少一個夾持面板;c)使所述至少一個夾持面板固定件運動到所述調節位置;d)將所述至少一個選出的夾持面板定位到所需的位置中,以將所述至少一個選出的夾持面板固定在所述至少一個夾持面板固定件上;和e)使所述至少一個夾持面板固定件回到所述固定位置。
31.根據權利要求30所述的構建可重構的框架結構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偏壓件選自橡皮筋、彈簧、彈性金屬片、橡膠管和橡膠線。
32.一種用于組織可拆卸展示系統的部件的可重構的框架結構,包括
至少兩個夾持面板,其具有多個槽壁以將所述部件固定住;框架,其具有兩個端板和四個用于將所述至少兩個夾持面板定位和固定在所述框架上的夾持面板固定件,其中,兩個夾持面板固定件與各所述端板的頂部相連,而另兩個夾持面板固定件與各所述端板的底部相連,所述頂部的夾持面板固定件可在能使所述夾持面板運動的調節位置和能固定住所述夾持面板的固定位置之間運動;和多個橡皮筋,各所述橡皮筋連接在一個頂部夾持面板固定件和一個底部夾持面板固定件上,以將所述頂部夾持面板固定件偏壓在所述調節位置和固定位置之間。
33.一種用于存放、保護和運送可拆卸展示系統的部件的可運送的板條箱,其包括基部,其還包括底部和至少一個基部壁,所述至少一個基部壁與所述底部一起形成了存放隔腔,并具有形成了通到所述存放隔腔中的開口的頂部周邊,其中,所述存放隔腔包括具有一定高度的前部和具有一定高度的后部,所述前部的高度低于所述后部的高度;上部,其還包括頂部和至少一個上部壁,所述至少一個上部壁與所述頂部一起形成了上方閉合件,并具有構造且設置成與所述基部的頂部周邊鄰接以封閉所述存放隔腔的底部周邊,其中,所述上部鉸接式地連接到所述存放隔腔的后部;至少一個撐桿,其與所述基部和上部相連,以將所述上部懸掛在所述基部上方的打開位置;至少一個夾持面板,其具有多個槽壁以將所述部件固定住;和具有至少一個夾持面板固定件的框架,其中,夾持面板通過所述至少一個夾持面板固定件來定位且固定在所述框架上,可固定所述夾持面板的至少一個夾持面板固定件可在能使所述夾持面板運動的調節位置和能固定住所述夾持面板的固定位置之間運動。
34.一種用于存放、保護和運送可拆卸展示系統的部件的可運送的板條箱,其包括
基部,其還包括底部和至少一個基部壁,所述至少一個基部壁與所述底部一起形成了存放隔腔,并具有形成了通到所述存放隔腔中的開口的頂部周邊,其中,所述存放隔腔包括具有一定高度的前部和具有一定高度的后部,所述前部的高度低于所述后部的高度;上部,其還包括頂部和至少一個上部壁,所述至少一個上部壁與所述頂部一起形成了上方閉合件,并具有構造且設置成與所述基部的頂部周邊鄰接以封閉所述存放隔腔的底部周邊,其中,所述上部鉸接式地連接到所述存放隔腔的后部;兩個活塞,各所述活塞均連接到所述基部和上部上并具有空氣彈簧,以將所述上部懸掛在所述基部上方的打開位置;至少兩個夾持面板,其具有多個槽壁以將所述部件固定住;框架,其具有兩個端板和四個用于將所述至少兩個夾持面板定位和固定在所述框架上的夾持面板固定件,其中,兩個夾持面板固定件與各所述端板的頂部相連,而另兩個夾持面板固定件與各所述端板的底部相連,所述頂部的夾持面板固定件可在能使所述夾持面板運動的調節位置和能固定住所述夾持面板的固定位置之間運動;和四個橡皮筋,各所述橡皮筋連接在頂部夾持面板固定件和底部夾持面板固定件上,以將所述夾持面板固定件偏壓在所述調節位置和固定位置之間。
35.一種制造用于保持可拆卸展示器具的拆開部件的板條箱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步驟a)旋轉模制出具有底部壁、基部左側壁、基部右側壁、基部前側壁和基部后側壁的展示板條箱基部,這些壁一起形成了存放隔腔,所述基部前側壁具有一定的高度,所述基部后側壁也具有一定的高度,所述基部前側壁的高度低于所述基部后側壁的高度,這樣,所述四個基部側壁和底部均為雙層壁的,并且相互間形成一體;b)旋轉模制出包括有上部前側壁、上部右側壁,上部左側壁和頂壁的展示板條箱上部,這樣,所述上部側壁和頂壁均為雙層壁的,并且相互間形成一體;c)將所述展示板條箱上部與所述展示板條箱基部鉸接起來;和d)將框架結構裝配到所述展示板條箱基部的存放隔腔中,所述框架結構形成了用于固定住所述可拆卸展示器具的多個拆開部件的凹腔。
36.根據權利要求3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步驟將所述框架構件與至少一個橡皮筋固定在一起。
權利要求
1.一種與可裝配成展示器具并可拆開成多個展示部件的可拆卸展示系統的部件相結合的可運送的板條箱,所述板條箱包括基部,其還包括底部和至少一個基部壁,所述至少一個基部壁與所述底部一起形成了存放隔腔,并具有形成了通到所述存放隔腔中的開口的頂部周邊,其中,所述存放隔腔包括具有一定高度的前部和具有一定高度的后部,所述前部的高度低于所述后部的高度;上部,其還包括頂部和至少一個上部壁,所述至少一個上部壁與所述頂部一起形成了上方閉合件,并具有構造且設置成與所述基部的頂部周邊鄰接以封閉所述存放隔腔的底部周邊,其中,所述上部鉸接式地連接到所述存放隔腔的后部;至少一個撐桿,其與所述基部和所述上部相連,以將所述上部懸掛在所述基部上方的打開位置;具有至少一個夾持面板的框架結構,其位于所述存放隔腔內以將所述展示部件組織起來并固定住;和其中,所述展示部件可放在所述板條箱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結構將所述展示部件按順序地組織起來。
3.根據權利要求l所述的組合體,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夾持面板具有水平地位于所述存放隔腔內的平表面,所述水平表面具有至少一個開口以接受所述展示系統的部件。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組合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夾持面板的平表面具有多個開口,用于按順序地接受所述展示系統的部件。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體,其特征在于,各所述夾持面板可插入到所述板條箱中和從中取出,使得所述板條箱可適應于不同的展示系統。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體,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部的運動范圍受到限制,使得所述板條箱的重心保持在所述基部的底部上方。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體,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部的頂部具有后邊緣,所述上部沿著所述頂部的后邊緣鉸接式地連接到所述基部上。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板條箱具有多個結構凹腔,以便增強所述板條箱的結構強度。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底部周邊和頂部周邊具有用于使所述上部對齊且穩定在所述基部上的凸脊和凹腔。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體,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撐桿包括與所述上部和基部相連的活塞內的至少一個空氣彈簧。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板條箱具有至少一個鎖定件,所述至少一個鎖定件具有位于所述鎖定件內的頂出彈簧,使得一旦被打開,所述鎖定件就不會干涉到所述板條箱的打開或關閉。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基部和上部為雙層壁式的旋轉模制出的塑料件。
13.一種與可裝配成展示器具并可拆開成多個展示部件的可拆卸展示系統的部件相結合的可運送的板條箱,所述板條箱包括基部,其還包括底部和至少一個基部壁,所述至少一個基部壁與所述底部一起形成了存放隔腔,并具有形成了通到所述存放隔腔中的開口的頂部周邊,其中,所述存放隔腔包括具有一定高度的前部和具有一定高度的后部,所述前部的高度低于所述后部的高度;上部,其還包括頂部和至少一個上部壁,所述至少一個上部壁與所述頂部一起形成了上方閉合件,并具有構造且設置成與所述基部的頂部周邊鄰接以封閉所述存放隔腔的底部周邊,其中,所述上部鉸接式地連接到所述存放隔腔的后部;至少一個撐桿,其與所述基部和上部相連,以將所述上部懸掛在所述基部上方的打開位置;和其中,所述展示部件可放在所述板條箱中。
14.一種用于存放、保護和運送可拆卸展示系統的部件的可運送的板條箱,其包括基部,其還包括底部和至少一個基部壁,所述至少一個基部壁與所述底部一起形成了存放隔腔,并具有形成了通到所述存放隔腔中的開口的頂部周邊,其中,所述存放隔腔包括具有一定高度的前部和具有一定高度的后部,所述前部的高度低于所述后部的高度;上部,其還包括頂部和至少一個上部壁,所述至少一個上部壁與所述頂部一起形成了上方閉合件,并具有構造且設置成與所述基部的頂部周邊鄰接以封閉所述存放隔腔的底部周邊,其中,所述上部鉸接式地連接到所述存放隔腔的后部;至少一個撐桿,其與所述基部和上部相連,以將所述上部懸掛在所述基部上方的打開位置;和其中,所述上部和基部為雙層壁式的旋轉模制出的塑料件。
15.一種用于組織可拆卸展示系統的部件的可重構的框架結構,包括至少一個夾持面板,其具有多個槽壁以將所述部件固定住;和框架,其具有至少一個夾持面板固定件以將所述夾持面板定位且固定在所述框架上,其中,可固定所述夾持面板的所述至少一個夾持面板固定件可在能使所述夾持面板運動的調節位置和能固定住所述夾持面板的固定位置之間運動。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橡皮筋連接成并用于將所述至少一個可動的夾持面板固定件偏壓在所述調節位置和固定位置之間。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可動的夾持面板固定件具有至少一個鍵孔開口,所述至少一個橡皮筋通過被鉤在所述至少一個鍵孔開口上而連接到所述至少一個可動的夾持面板固定件上。
18.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可動的夾持面板固定件連接到選自彈簧、彈性金屬片、橡膠管和橡膠線的至少一個偏壓件上并被其所偏壓。
19.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可動的夾持面板固定件具有至少一個狹縫,其限定了所述調節位置和固定位置。
20.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夾持面板固定件可連接到所述存放裝置的內部。
21.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夾持面板固定件構造為可接受所述至少一個夾持面板的軌道。
22.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由槽鋼制成。
23.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夾持面板的槽壁垂直地定向。
24.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夾持面板的槽壁設置成使得所述展示系統的部件可按順序地存放。
25.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結構還包括多個夾持面板,其中所述夾持面板設置成使得所述展示系統的部件可按順序地存放。
2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結構還包括至少一個橫肋件,所述至少一個橫肋件與夾持面板固定件對齊且相連。
27.根據權利要求26所述的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還包括至少一個短夾持面板固定件,其構造成可將夾持面板定位且固定在所述框架上,其中,所述至少一個短夾持面板固定件通過采用連接到所述至少一個短夾持面板固定件上的至少一個橡皮筋而被偏壓到橫肋件上。
28.根據權利要求27所述的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短夾持面板固定件是可伸縮的。
29.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結構是可拆卸的。
30.一種用于組織可拆卸展示系統的部件的可重構的框架結構,包括用于將所述部件固定住的裝置;和用于將所述固定裝置定位且固定在所述框架上的裝置,其中,所述定位和固定裝置可在能使所述固定裝置運動的調節位置和能固定住所述固定裝置的固定位置之間運動。
31.一種構建用于組織可拆卸展示系統的部件的可重構的框架結構的方法,包括a)提供具有至少一個夾持面板、至少一個夾持面板固定件和至少一個偏壓件的可重構的框架結構,所述至少一個夾持面板固定件可在能使夾持面板運動的調節位置和能固定住夾持面板的固定位置之間運動,所述至少一個偏壓件與所述至少一個夾持面板固定件相連,以將所述至少一個夾持面板固定件偏壓在所述調節位置和固定位置之間;b)選擇至少一個夾持面板;c)使所述至少一個夾持面板固定件運動到所述調節位置;d)將所述至少一個選出的夾持面板定位到所需的位置中,以將所述至少一個選出的夾持面板固定在所述至少一個夾持面板固定件上;和e)使所述至少一個夾持面板固定件回到所述固定位置。
32.根據權利要求31所述的構建可重構的框架結構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偏壓件選自橡皮筋、彈簧、彈性金屬片、橡膠管和橡膠線。
33.一種用于組織可拆卸展示系統的部件的可重構的框架結構,包括至少兩個夾持面板,其具有多個槽壁以將所述部件固定住;框架,其具有兩個端板和四個用于將所述至少兩個夾持面板定位和固定在所述框架上的夾持面板固定件,其中,兩個夾持面板固定件與各所述端板的頂部相連,而另兩個夾持面板固定件與各所述端板的底部相連,所述頂部的夾持面板固定件可在能使所述夾持面板運動的調節位置和能固定住所述夾持面板的固定位置之間運動;和多個橡皮筋,各所述橡皮筋連接在一個頂部夾持面板固定件和一個底部夾持面板固定件上,以將所述頂部夾持面板固定件偏壓在所述調節位置和固定位置之間。
34.一種用于存放、保護和運送可拆卸展示系統的部件的可運送的板條箱,其包括基部,其還包括底部和至少一個基部壁,所述至少一個基部壁與所述底部一起形成了存放隔腔,并具有形成了通到所述存放隔腔中的開口的頂部周邊,其中,所述存放隔腔包括具有一定高度的前部和具有一定高度的后部,所述前部的高度低于所述后部的高度;上部,其還包括頂部和至少一個上部壁,所述至少一個上部壁與所述頂部一起形成了上方閉合件,并具有構造且設置成與所述基部的頂部周邊鄰接以封閉所述存放隔腔的底部周邊,其中,所述上部鉸接式地連接到所述存放隔腔的后部;至少一個撐桿,其與所述基部和上部相連,以將所述上部懸掛在所述基部上方的打開位置;至少一個夾持面板,其具有多個槽壁以將所述部件固定住;和具有至少一個夾持面板固定件的框架,其中,夾持面板通過所述至少一個夾持面板固定件來定位且固定在所述框架上,可固定所述夾持面板的至少一個夾持面板固定件可在能使所述夾持面板運動的調節位置和能固定住所述夾持面板的固定位置之間運動。
35.一種用于存放、保護和運送可拆卸展示系統的部件的可運送的板條箱,其包括基部,其還包括底部和至少一個基部壁,所述至少一個基部壁與所述底部一起形成了存放隔腔,并具有形成了通到所述存放隔腔中的開口的頂部周邊,其中,所述存放隔腔包括具有一定高度的前部和具有一定高度的后部,所述前部的高度低于所述后部的高度;上部,其還包括頂部和至少一個上部壁,所述至少一個上部壁與所述頂部一起形成了上方閉合件,并具有構造且設置成與所述基部的頂部周邊鄰接以封閉所述存放隔腔的底部周邊,其中,所述上部鉸接式地連接到所述存放隔腔的后部;兩個活塞,各所述活塞均連接到所述基部和上部上并具有空氣彈簧,以將所述上部懸掛在所述基部上方的打開位置;至少兩個夾持面板,其具有多個槽壁以將所述部件固定住;框架,其具有兩個端板和四個用于將所述至少兩個夾持面板定位和固定在所述框架上的夾持面板固定件,其中,兩個夾持面板固定件與各所述端板的頂部相連,而另兩個夾持面板固定件與各所述端板的底部相連,所述頂部的夾持面板固定件可在能使所述夾持面板運動的調節位置和能固定住所述夾持面板的固定位置之間運動;和四個橡皮筋,各所述橡皮筋連接在頂部夾持面板固定件和底部夾持面板固定件上,以將所述夾持面板固定件偏壓在所述調節位置和固定位置之間。
36.一種制造用于保持可拆卸展示器具的拆開部件的板條箱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步驟a)旋轉模制出具有底部壁、基部左側壁、基部右側壁、基部前側壁和基部后側壁的展示板條箱基部,這些壁一起形成了存放隔腔,所述基部前側壁具有一定的高度,所述基部后側壁也具有一定的高度,所述基部前側壁的高度低于所述基部后側壁的高度,這樣,所述四個基部側壁和底部均為雙層壁的,并且相互間形成一體;b)旋轉模制出包括有上部前側壁、上部右側壁,上部左側壁和頂壁的展示板條箱上部,這樣,所述上部側壁和頂壁均為雙層壁的,并且相互間形成一體;和c)將所述展示板條箱上部與所述展示板條箱基部鉸接起來。
37.根據權利要求3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步驟將框架結構裝配到所述展示板條箱基部的存放隔腔中,所述框架結構形成了用于固定住所述可拆卸展示器具的多個拆開部件的凹腔。
38.根據權利要求3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步驟將所述框架構件與至少一個橡皮筋固定在一起。
全文摘要
一種用于可拆卸的商業展覽用展示器具的存放和運送系統,優選包括與可拆卸式展示系統的部件相結合的板條箱和框架結構。通過提供板條箱和框架結構以便更好地垂直存放和接觸到部件并在部件置于板條箱內時將其組織起來,使用者就能夠在占地面積有限的情況下更有效地構建和拆卸展示系統。板條箱比較耐用,框架結構可牢固地固定住部件,以便進行安全和可靠的運送。
文檔編號B65D77/00GK1592705SQ02823498
公開日2005年3月9日 申請日期2002年10月1日 優先權日2001年10月1日
發明者T·薩瓦 申請人:地平線顯示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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