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飛行器在飛行過程中,第一旋翼221與第二旋翼231為沿相反的方向旋轉,第一旋翼221及第二旋翼231的下洗氣流與導流板24相作用產生一定的扭矩,用于抵消第一旋翼221及第二旋翼231在旋轉過程中產生的總反扭矩。由于第一旋翼221與第二旋翼231的槳距角不同,可有效地減少二者在旋轉過程中產生的振動噪音,尤其兩個旋翼的槳距角的值為上述數值時,可有效地降低其振動噪聲值。
[0054]動力系統及飛行器第三實施例
[0055]作為對本實用新型動力系統及飛行器第三實施例的說明,以下僅對與上述動力系統及飛行器第二實施例的不同之處進行說明。
[0056]參見圖12,動力系統的第一旋翼321的槳徑與第二旋翼331的槳徑相同且槳型相同,第一旋翼321的槳葉數量為5片,第二旋翼331的槳葉數量為3片。在飛行器飛行過程中,由于兩個旋翼的槳葉數量不同,能夠有效地抑制二者在旋轉過程中產生的振動噪音。
[0057]動力系統及飛行器第四實施例
[0058]作為對本實用新型動力系統及飛行器第四實施例的說明,以下僅對與上述動力系統及飛行器第二實施例的不同之處進行說明。
[0059]參見圖13,動力系統的第一旋翼421的槳徑與第二旋翼431的槳徑相同且槳型相同,第一旋翼421的槳葉數量為3片,第二旋翼431的槳葉數量為5片。在飛行器飛行過程中,由于兩個旋翼的槳葉數量不同,能夠有效地抑制二者在旋轉過程中產生的振動噪音。
[0060]動力系統及飛行器第五實施例
[0061]作為對本實用新型動力系統及飛行器第五實施例的說明,以下僅對與上述動力系統及飛行器第二實施例的不同之處進行說明。
[0062]參見圖14,第一旋翼521的槳型為涵道槳,其槳葉的數量為3片,第二旋翼531的槳型的螺旋槳,其槳葉數量為2片。第一旋翼521與第二旋翼531的槳徑之比為0.4。在飛行器飛行過程中,兩旋翼旋轉過程產生的振動噪音能夠得到很到的抑制。
[0063]動力系統及多軸飛行器第六實施例
[0064]作為對本實用新型動力系統及飛行器第六實施例的說明,以下僅對與上述動力系統及飛行器第一實施例的不同之處進行說明。
[0065]采用油機替代電機對旋翼的旋轉進行驅動。
[0066]動力系統及飛行器第七實施例
[0067]作為對本實用新型動力系統及飛行器第七實施例的說明,以下僅對與上述動力系統及飛行器第二實施例的不同之處進行說明。
[0068]參見圖15,動力系統6將原置于涵道下唇口處的導流板置于第一旋翼621與第二旋翼631之間,第一驅動電機622位于導流板64的上方,第一旋翼621與第二旋翼631的槳徑之比為0.5。
[0069]動力系統及飛行器第八實施例
[0070]作為對本實用新型動力系統及飛行器第八實施例的說明,以下僅對與上述動力系統及飛行器第七實施例的不同之處進行說明。
[0071]參見圖16,動力系統7的第二旋翼單元位于導流板74的上方,第一旋翼單元位于導流板74的下方,第二驅動電機732位于第二旋翼731的上方。第一旋翼721與第二旋翼731的槳徑之比為0.4。
[0072]動力系統及飛行器第九實施例
[0073]作為對本實用新型動力系統及飛行器第九實施例的說明,以下僅對與上述動力系統及飛行器第七實施例的不同之處進行說明。
[0074]參見圖17,動力系統8的第二旋翼單元中的第二旋翼831位于第二驅動電機832的下方,第一旋翼821與第二旋翼831的槳徑之比為0.3。
[0075]動力系統及飛行器第十實施例
[0076]作為對本實用新型動力系統及飛行器第十實施例的說明,以下僅對與上述動力系統及飛行器第七實施例的不同之處進行說明。
[0077]參見圖18,第一旋翼單元位于導流板94的下方,第二旋翼單元位于導流板94的上方,第一驅動電機922位于第一旋翼921的上方,第二驅動電機932位于第二旋翼931的上方;第一旋翼921與第二旋翼931的槳徑之比為0.55。
[0078]上述各個實施例只是對其中部分優選技術方案的列舉,其中,第一旋翼的槳距角比第二旋翼的槳距角小5度以上時,可以有效地抑制旋翼旋轉過程中的振動噪聲;當第一旋翼與第二旋翼的槳距角不同時,二者的槳葉數量同為3片時,也能夠達到有效地抑制旋翼旋轉過程中的振動噪聲;當第一旋翼的槳徑與第二旋翼的槳徑的比例在0.3至0.6的范圍內時,兩旋翼在旋轉過程中的振動噪聲能夠得到很好地抑制。
【主權項】
1.動力系統,包括涵道、第一旋翼單元及第二旋翼單元; 所述第一旋翼單元包括第一旋翼,所述第二旋翼單元包括第二旋翼; 所述第一旋翼與所述第二旋翼均置于所述涵道內; 所述第一旋翼的軸線與所述第二旋翼的軸線均與所述涵道的中線共線; 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旋翼與所述第二旋翼的至少一個旋翼參數不同; 所述旋翼參數為槳型、槳徑、槳距角及槳葉數量。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動力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旋翼的槳徑與所述第二旋翼的槳徑之比為0.3至0.6。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動力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旋翼的槳距角比所述第二旋翼的槳距角小。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動力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旋翼的槳距角為35度,所述第二旋翼的槳距角為40度。5.根據權利要求2至4任一項所述動力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旋翼位于所述第二旋翼的上方。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動力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旋翼的槳葉數量大于所述第二旋翼的槳葉數量; 所述第一旋翼位于所述第二旋翼的上方。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動力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旋翼的槳距角小于所述第二旋翼的槳距角; 所述第一旋翼位于所述第二旋翼的上方; 所述第一旋翼與所述第二旋翼的槳葉數量均為3片。8.飛行器,包括機架及安裝于所述機架上一套以上的動力系統; 所述動力系統包括涵道、第一旋翼單元及第二旋翼單元,所述第一旋翼單元包括第一旋翼,所述第二旋翼單元包括第二旋翼; 所述第一旋翼及所述第二旋翼均置于所述涵道內; 所述第一旋翼的軸線與所述第二旋翼的軸線均與所述涵道的中線共線; 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旋翼與所述第二旋翼的至少一個旋翼參數不同; 所述旋翼參數為槳型、槳徑、槳距角及槳葉數量。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飛行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旋翼的槳徑與所述第二旋翼的槳徑之比為0.3至0.6 ; 所述第一旋翼的槳距角比所述第二旋翼的槳距角小; 所述第一旋翼的槳葉數量大于所述第二旋翼的槳葉數量; 所述第一旋翼與所述第二旋翼的槳距角為定值; 所述第一旋翼位于所述第二旋翼的上方。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飛行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旋翼的槳距角小于所述第二旋翼的槳距角; 所述第一旋翼位于所述第二旋翼的上方;所述第一旋翼與所述第二旋翼的槳葉數量均為3片。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動力系統及以該動力系統構建的飛行器。其中,該動力系統包括其包括涵道、第一旋翼單元及第二旋翼單元;第一旋翼單元包括第一旋翼,第二旋翼單元包括第二旋翼;第一旋翼與第二旋翼均置于涵道內;第一旋翼的軸線與第二旋翼的軸線均與涵道的中線共線;第一旋翼與第二旋翼的至少一個旋翼參數不同;旋翼參數為槳型、槳徑、槳距角及槳葉數量。該動力系統的兩旋翼在旋轉過程中產生的振動噪音能夠得到有效地抑制。
【IPC分類】B64C27/32, B64D35/00
【公開號】CN204623839
【申請號】CN201520235379
【發明人】何春旺
【申請人】何春旺
【公開日】2015年9月9日
【申請日】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