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醫療用氣瓶推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醫療器械領域,具體為一種醫療用氣瓶推車。
【背景技術】
[0002]常見的氣瓶大多較重,普通醫護人員單人很難搬動,不僅耽擱治療時間,還存在安全隱患,尤其是在參加搶險救援時,往往地形復雜,搬運非常不便。目前常見的氣瓶推車僅能在平地上行走,不能滿足搶險救援使用。
【發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醫療用氣瓶推車,它能有效的解決【背景技術】中存在的冋題。
[0004]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醫療用氣瓶推車,包括橡膠皮、弧形連接件、支架、輪、軸、輪組、底板、橫桿、支撐桿、鏈條和把手;所述弧形連接件、底板、橫桿和支撐桿組成推車本體;所述輪由支架固定在橫桿中點處;所述軸固定在底板一側;所述輪組連接在軸上;所述鏈條一端固定在支撐桿上;所述把手固定在支撐桿上端。
[0005]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方案,所述把手上安裝橡膠皮。
[0006]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方案,所述輪和輪組均使用充氣輪胎。
[0007]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新型氣瓶推車結構簡單,使用方便,面對樓梯、坑洼路面和山路等極端地形也能很輕松應對,極大地提高搬運時間,給救援工作贏取寶貴的治療時間。
【附圖說明】
[0008]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0009]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輪組結構示意圖。
[0010]附圖所示:1.橡膠皮;2.弧形橡膠皮;3.支架;4.輪;5.軸;6.輪組;7.底板;
8.橫桿;9.支撐桿;10鏈條;11.把手;61.輪;62.桿。
【具體實施方式】
[0011]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12]請參閱圖1-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醫療用氣瓶推車,包括橡膠皮
1、弧形連接件2、支架3、輪4、軸5、輪組6、底板7、橫桿8、支撐桿9、鏈條10和把手11 ;所述弧形連接件2、底板7、橫桿8和支撐桿9組成推車本體;所述輪4由支架3固定在橫桿8中點處;所述軸5固定在底板7 —側;所述輪組6連接在軸5上;所述鏈條10 —端固定在支撐桿9上;所述把手11固定在支撐桿9上端;所述輪組6由輪61和桿62組成。
[0013]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方案,所述把手上安裝橡膠皮。
[0014]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方案,所述輪和輪組均使用充氣輪胎。
[0015]本實用新型的在設計時:由弧形連接件2、底板7、橫桿8和支撐桿9組成推車本體;弧形連接件2和底板組成氣瓶放置處,氣瓶放在底板上,并放入弧形連接件凹進去的一面;利用鏈條固定氣瓶,防止運輸途中掉落;輪組由三個輪子和三個桿組成,便于爬樓梯以及坑洼路面;氣瓶在使用時,輪組和輪同時著地,既能穩定的放置氣瓶,又可以方便調動位置;把手上面安裝橡膠皮,增加手部的摩擦力,便于抓握把手;輪和輪組均使用充氣輪胎,減少因路面不平造成的震動,降低不安全因素。
[0016]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主權項】
1.一種醫療用氣瓶推車,包括橡膠皮、弧形連接件、支架、輪、軸、輪組、底板、橫桿、支撐桿、鏈條和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連接件、底板、橫桿和支撐桿組成推車本體;所述輪由支架固定在橫桿中點處;所述軸固定在底板一側;所述輪組連接在軸上;所述鏈條一端固定在支撐桿上;所述把手固定在支撐桿上端。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醫療用氣瓶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上安裝橡膠皮。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醫療用氣瓶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輪和輪組均使用充氣輪胎。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醫療用氣瓶推車,包括橡膠皮、弧形連接件、支架、輪、軸、輪組、底板、橫桿、支撐桿、鏈條和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連接件、底板、橫桿和支撐桿組成推車本體;所述輪由支架固定在橫桿中點處;所述軸固定在底板一側;所述輪組連接在軸上;所述鏈條一端固定在支撐桿上;所述把手固定在支撐桿上端;所述把手上安裝橡膠皮;所述輪和輪組均使用充氣輪胎。該新型氣瓶推車結構簡單,使用方便,面對樓梯、坑洼路面和山路等極端地形也能很輕松應對,極大地提高搬運時間,給救援工作贏取寶貴的治療時間。
【IPC分類】B62B1/26, B62B5/02, B62B5/06
【公開號】CN204726485
【申請號】CN201520424008
【發明人】李本良, 王炳峰, 杜強
【申請人】四川醫達科技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0月28日
【申請日】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