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城市救援三輪電動/摩托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到一種救護電動/摩托車,特別涉及到一種用于城市救援的城市救援三輪電動/摩托車。
【背景技術】
[0002]目前,我國大中城市交通擁堵,常常延緩急救時間,耽誤被救助對象及時施救,有時甚至會危及患者的生命。而在重大災害發生時,道路也常常遭到嚴重破壞,醫護人員無法及時到達災害現場,而災區內的被救助者無法及時轉出。而我國又是一個災害多發的國家,如何及時對災區人員實施救助是我國醫護人員一直研究的重大課題。
【發明內容】
[0003]為解決上述問題,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城市救援三輪電動/摩托車,該車簡單、實用,而且采用三輪電動/摩托車為基本車型,更加適應各種路口和地形,在城市,不受交通擁堵情況的限制,即使在道路受到破壞的地區,也能及時到達災害現場。
[0004]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一種城市救援三輪電動/摩托車,包括車架,車架上在車座的下方設置有用于容納帶有被救助者的擔架的空間。
[0005]進一步,所述擔架放置到所述空間后,擔架上被救助者的腳部朝向車頭方向。
[0006]進一步,在沒有被救助者時,所述擔架沿長度方向折疊后放置在所述空間內。
[0007]進一步,所述擔架帶有殼體,殼體內設置有與人體形狀相符的容納槽,殼體上還設置有用于固定被救助者的束縛帶。
[0008]進一步,所述擔架上與人體上身對應部分的寬度大于與人體下身對應部分的寬度。
[0009]進一步,所述空間的開口位于所述車架的尾部,所述擔架從所述開口插入固定到所述空間內。
[0010]進一步,所述擔架自備有用于監測被救助者生命體征的監測裝置,以及支持所述監測裝置工作的電源;所述電動/摩托車的儀表盤帶有顯示屏,所述擔架與所述車架之間設置有數據接口,所述監測裝置的監測信號經所述數據接口傳遞到所述顯示屏進行顯示。
[0011]進一步,在有被救助者時,隨著所述擔架從所述開口插入固定到所述空間,所述數據接口自動連接。
[0012]進一步,所述監測裝置自帶有手持式顯示器,該顯示器經軟線與監測裝置相連。
[0013]進一步,所述擔架與所述車架之間還設置電源接口,所述電動/摩托車的車載電源能夠經所述電源接口為所述監測裝置供電。
[0014]進一步,所述車架上設置有承載所述擔架的擔架平臺,所述擔架平臺靠近車頭的一端低于其靠近車尾的一端。
[0015]進一步,所述擔架平臺的傾斜角度為10-40度。
[0016]進一步,擔架平臺上設置有與在所述擔架裝入所述空間的導向裝置,擔架平臺底部與車架之間設置有鋼絲繩減震器,擔架平臺的前端與車架之間設置有金屬橡膠減震器或螺旋彈簧。
[0017]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急救電動/摩托車更加靈活,使用更加方便,能夠快遞達到災害或事故現場,對被救助者采用必要的急救措施,并且及時將被救助者轉送到醫院,不再受交通擁堵或道路破壞等條件的限制,為救助贏得時間。
【附圖說明】
[0018]圖1為實施例中救援電動/摩托車結構示意圖;
圖2為擔架平臺結構示意圖;
圖3為擔架的側視圖;
圖4為擔架的俯視圖;
圖5為圖3中的A向視圖;
圖6為擔架的剖視圖;
圖7為圖2中的DD視圖;
圖8為圖6中的C部放大視圖;
圖9為擔架平臺的減震系統結構示意圖;
圖10為驅動系統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9]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說明。
[0020]如圖1-10所示,一種城市救援三輪電動/摩托車包括:三輪電動/摩托車10的車架11,車架11的車座下方設置有容納擔架的空間13,空間13在車尾設置有開口 ;空間13內可拆卸設置有擔架20,擔架20在長度方向可進行折疊,在不使用時,將擔架20折疊后收置在空間13內。擔架20包括容納被救助者軀干部的上部和容納被救助者腿部的下部,擔架20的上部寬度大于下部的寬度,可以減少空間20在寬度方向上的尺寸,使電動/摩托車10在寬度方向上可以設計的更窄,便于駕駛操作,也能夠適應更加狹窄的駕駛環境;擔架20的下部完全設置在容納空間13內,擔架20的上部的一部分設置在擔架容納空間13內,另一部分伸出擔架容納空間13外;即擔架20的3/4部分藏在容納空間內,1/4部分露在外邊。被救助者通過束縛帶(圖中未示出)綁縛在擔架上,其頭部和胸部露在容納空間13外。
[0021]擔架20的上部下方設置有急救藥箱26及監測裝置25 ;三輪電動/摩托車10包括車架11、一個前輪17、一對后輪18和驅動系統50。
[0022]監測裝置25包括現有的用于監測被救助者生命體征的諸多設備,如電子血壓計、電子心率計等。擔架20上也可以帶有移動電源,移動電源為監測裝置25提供電源。
[0023]擔架20帶有殼體21,殼體21的一側設置有輸液袋掛桿23,掛桿23為可伸縮結構,掛桿23的頂端設置有輸液袋掛鉤,掛桿23的底部與殼體21鉸連接;使用時輸液袋掛桿23立起并展開;不用時掛桿23縮到最短橫置在殼體21的一側。
[0024]車架11上設置有承載擔架20的擔架平臺14,擔架平臺14向電動/摩托車10前下方傾斜25-35度,擔架平臺14上設置有擔架滑槽14a。
[0025]擔架平臺14底部與車架11之間均勻設置有多個鋼絲繩減震器11a ;擔架平臺14的前端與車架11之間設置有金屬橡膠減震器或螺旋彈簧lib。鋼絲繩減震器與擔架平臺平行設置,鋼絲繩可以有效降低來自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的震動,結合前端的彈簧11b,車架與車輪之間也設置有彈簧減震系統,整套減震系統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電動/摩托車在城市運行中顛簸或慣性沖擊。電動/摩托車10前把上設置有顯示屏36 ;擔架20前端設置有盲孔27,盲孔27內設置有監測裝置25的數據傳輸接口 27a和電源接口 27b ;擔架平臺14上設置有分別與數據傳輸接口 27a和電源接口 27b相適配的數據插頭19a和電源插頭19b ;通過數據傳輸接口 27a和數據插頭19a,監測裝置25與顯示屏36連接;電源插頭19b與電動/摩托車上的車載電源連接。顯示屏36實時監控各種監測裝置25的運行參數,駕駛員可以通過顯示屏36在運送圖中隨時關注救助者的變化情況。為了保證在擔架20插入空間13后實現數據和電源的快速對接,可以采用觸點式的連接方式輔以機械鎖定結構,在擔架20安裝到位后擔架20上的接頭與車架11上的接口觸碰連接,機械鎖定結構自動將擔架固定,如:在擔架20上設置彈簧銷,在擔架平臺14上設置銷孔,擔架20插入到位后,彈簧銷自動插入銷孔中實現固定。
[0026]還可以在監視裝置25上設置手持顯示器,監測裝置25自帶軟線與顯示器連接;或者,監測裝置25將監測參數通過無線通訊裝置發送給醫護者的手機終端,在手機終端的APP中顯示。
[0027]殼體21內設置有與人體形狀相符的容納槽,容納槽的邊緣設置有圓形鋼管28,監測裝置25與數據傳輸接口 27a之間的數據傳輸線28a布設在圓形鋼管28內;監測裝置25與電源接口 27b之間的輸電線28b也布設在圓形鋼管28內。
[0028]車架11上設置前輪17和后輪18,車架11上還設置驅動系統50,驅動系統50用于驅動后輪18圍繞水平軸獨立轉動以推動電動/摩托車行進。驅動系統50中控制器54分別與驅動電機51、減速齒輪組52以及制動組件53連接,用于控制后輪18工作。
[0029]與現有急救車輛相比,本發明急救電動/摩托車更加靈活,使用更加方便,能夠快遞達到災害或事故現場,對被救助者采用必要的急救措施,并且及時將被救助者轉送到醫院,不再受交通擁堵或道路破壞等條件的限制,為救助贏得時間。
[0030]以上結合附圖僅描述了本申請的幾個優選實施例,但本申請不限于此,凡是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申請的精神下,做出的任何改進和/或變形,均屬于本申請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城市救援三輪電動/摩托車,其特征在于,該三輪電動/摩托車包括車架,車架上在車座的下方設置有用于容納帶有被救助者的擔架的空間。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救援三輪電動/摩托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擔架放置到所述空間后,擔架上被救助者的腳部朝向車頭方向。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救援三輪電動/摩托車,其特征在于,在沒有被救助者時,所述擔架沿長度方向折疊后放置在所述空間內。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救援三輪電動/摩托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擔架帶有殼體,殼體內設置有與人體形狀相符的容納槽,殼體上還設置有用于固定被救助者的束縛帶。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城市救援三輪電動/摩托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擔架上與人體上身對應部分的寬度大于與人體下身對應部分的寬度。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救援三輪電動/摩托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空間的開口位于所述車架的尾部,所述擔架從所述開口插入固定到所述空間內。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救援三輪電動/摩托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擔架自備有用于監測被救助者生命體征的監測裝置,以及支持所述監測裝置工作的電源;所述電動/摩托車的儀表盤帶有顯示屏,所述擔架與所述車架之間設置有數據接口,所述監測裝置的監測信號經所述數據接口傳遞到所述顯示屏進行顯示。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城市救援三輪電動/摩托車,其特征在于,在有被救助者時,隨著所述擔架從所述開口插入固定到所述空間,所述數據接口自動連接。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城市救援三輪電動/摩托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監測裝置自帶有手持式顯示器,該顯示器經軟線與監測裝置相連。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城市救援三輪電動/摩托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擔架與所述車架之間還設置電源接口,所述電動/摩托車的車載電源能夠經所述電源接口為所述監測裝置供電。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城市救援三輪電動/摩托車,該三輪電動/摩托車包括車架,車架上在車座的下方設置有用于容納帶有被救助者的擔架的空間。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急救電動/摩托車更加靈活,使用更加方便,能夠快遞達到災害或事故現場,對被救助者采用必要的急救措施,并且及時將被救助者轉送到醫院,不再受交通擁堵或道路破壞等條件的限制,為救助贏得時間。
【IPC分類】A61G1/00, B62K5/027, A61G3/02, B62K5/06
【公開號】CN105292336
【申請號】CN201510574721
【發明人】譚清
【申請人】北京可多科技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2月3日
【申請日】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