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有透明或半透明的車體罩的車輛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具有可適用于例如小型摩托車型車輛的透明或半透明的車體罩的車輛,詳細地說是涉及一種把覆蓋車座鎖機構的透明或半透明車罩的一部分做成不透明來用于遮蔽車座鎖機構的構造,上述車座鎖機構用于阻止車座的打開。
在現有技術的小型機動二輪車中,用透明物質構成腿罩的方案公開于特開昭59-50880公報。即,在該機動二輪車中,通過將腿罩做成透明的,可以解除對于駕駛者的壓迫感,另外,將腿罩中的與前板的前面側對應的部分做成不透明,可以遮蔽固定在頭管上的支桿和安裝在該支桿上的喇叭和電氣部件等,使人們不知道它們的存在,由此來對應伴隨著將腿罩做成透明所發生的問題。
但是,在上述現有技術中,從自外側可以透視處于腿罩內側的零件或內部構造所構成的機動二輪車的觀點出發,在需要的部分上形成不透明部,但是在欲將腿罩以外的車體罩也用透明材料形成,給予車輛由透明材料所帶來的獨特的外觀時,需要防止由配置在車體罩內側的車體的內部構造可透視所引起的惡作劇行為等。
在例如小型摩托車車輛中,在車體罩的內部設有收納頭盔等的收納物的空間,形成該空間開口部設在該車體罩的上部。而且,該開口部由配置在車體罩的上方用于覆蓋該開口部的車座開閉,因此,阻止該車座打開的車座鎖機構在車座的下方并設在上述車體罩的內部。
因此,在用透明材料形成上述車體罩時,車座鎖機構有時會被看到。由于有該車座鎖機構由于惡作劇行為被解除鎖定狀態而被打開車座的情況,因此從防止上述車體車罩內部的零件遭受惡作劇行為侵害的觀點出發需要研究對策。
本發明是鑒于上述情況而作出的,權利要求1~權利要求4所記載的本發明的具有透明或半透明的車罩的車輛,其共同目的是防止針對車鎖機構的惡作劇行為,防止車罩內部的零件遭受惡作劇行為的侵害等,權利要求2記載的發明其目是謀求提高車輛的外觀性,權利要求3記載的本發明的目的是在不增加空氣阻抗的情況下提高車輛的外觀性,權利要求4記載的發明其目的是在不增加零件數量的情況下防止車鎖機構遭受惡作劇行為侵害并提高車輛的外觀性。
本申請的第一技術方案的具有透明或半透明的車罩的車輛,備有車體罩,車座和車座鎖機構;該車體罩覆蓋車體構架;該車座配置在該車體罩的上方,并可以開閉由該車體罩形成的開口部;該車座鎖機構在該車座的下方設在上述車罩的內部,并可以阻止該車座的打開,其特征在于,上述車體罩由透明或半透明材料形成,在該車體罩上形成著遮蔽上述車座鎖機構的不透明部。
根據該第一技術方案的發明,無論車體罩是由透明材料或半透明材料形成,車座鎖機構由于由不透明部遮蔽著也不能從車體罩的外側透視。其結果,可以防止車鎖機構遭受惡作劇,還可以防止車鎖機構遭受惡作劇車座被打開、車體罩內部的零件或收納物遭受惡作劇等。
第二技術方案的具有透明或半透明的車罩的車輛,其特征在于,在第一技術方案的具有透明或半透明的車罩的車輛中,上述不透明部形成在上述車體罩的凹部。
根據該第二技術方案的具有透明或半透明的車罩的車輛,由于凹部是不顯眼的部分,從而可使不透明部更加不顯眼。其結果可以在第一技術方案記載的發明的效果基礎上還可以減少損害由將車體罩做成透明或不透明而得到的車輛的獨特的外觀的因素,提高其外觀性。
第三技術方案的具有透明或半透明的車罩的車輛,其特征在于,在第二技術方案的具有透明或半透明的車罩的車輛中,上述凹部是用于把持車體的把手部的凹部。
根據該第三技術方案的發明,由于為了把持把手部而可以利用已經形成在車體罩上的凹部,因此不需要將用于使遮蔽車鎖機構的不透明部不顯眼的新的凹部形成在車體罩上。其結果,在第二技術方案的發明的效果的基礎上還可以防止在車體罩中增加凹部的形成部位,防止車輛外觀性變差,并可以防止空氣阻抗的增大。
第四技術方案的具有透明或半透明的車罩的車輛,其特征在于,在第一技術方案至第三技術方案的任何一技術方案的具有透明或半透明的車罩的車輛中,上述車座鎖機構的一部分由上述車體構架遮蔽。
根據該第四技術方案的發明,由于不僅可以用不透明部分而且還可以用車體構架遮蔽車座鎖機構,因此不需要設置用于遮蔽車鎖機構的新的構件,而且還可以以車體構架遮蔽的大小程度地減少不透明部的形成范圍。其結果,在第一技術方案至第三技術方案的發明的效果的基礎上,還可以在不增加零件數量的情況下遮蔽車鎖機構、防止對其施加惡作劇行為,并且可以使不透明部的形成范圍變窄,因此可以進一步提高車輛的外觀性。
圖1是作為本發明的具有透明或半透明的車罩的車輛的小型摩托車型機動二輪車的左側視圖。
圖2是圖1的機動二輪車的后部的要部的俯視圖。
圖3是圖1的Ⅲ-Ⅲ線的斷面圖。
圖4是車座鎖機構的要部立體圖。
圖5是表示車座鎖機構的鎖定被解除時的狀態的圖。
圖6是表示車座鎖機構的上鎖時的狀態的圖。
圖7是左車身罩的左側視圖。
圖8是左車身罩的俯視圖。
以下,參照圖1~圖8說明本發明的實施例。
圖1是作為本發明的具有透明或半透明的車罩的車輛的小型摩托車型機動二輪車1的左側視圖。其車體構架F具有位于前端部的頭管2、從頭管2的下部向下方延伸的下降管3、從下降管3的下部的左右兩側分別向車體的后方延伸的左右一對后構架4L、4R、位于兩后構架4L、4R之間的從前方順序地分別向左右方向延伸的前車架橫梁5、第一中間車架橫梁6、第二中間車架橫梁7、后車架橫梁8。在該說明書中,“前后左右”意味著車輛的前后左右。
各后構架4L、4R由前部4La、4Ra、中央部4Lb、4Rb、后部4Lc、4Rc構成。上述前部4La、4Ra從頭管2向后方基本水平地延伸,上述中央部4Lb、4Rb從上述前部4La、4Ra的后端部起進行彎曲地向后上方傾斜地延伸,上述后部4Lc、4Rc從中央部4Lb、4Rb的后端部起進行彎曲,以比中央部4Lb、4Rb更平緩的傾斜向后上方延伸。另外,兩后部4Lc、4Rc的后端部其端面相互隔開間隔相對地朝向車體中心彎曲,通過跨在其端面間并固定著的后部支桿9連接著。
在自由轉動地支承在頭管2上的轉向軸10的上端部設有轉向手柄11,在其下端部設有前叉12。而且,在前叉12的下端部軸支承著前輪13。動力單元15的后端部軸支承著后輪14,并通過后緩沖部件16支承在后車架橫梁8上,動力單元15的前端部通過支承懸吊架樞支承在第一中間車架橫梁6上,動力單元15相對車體構架F沿上下方向自由搖動地被支承著。
支承機動二輪車1的車體的主支架17被支承在焊接在第一中間車架橫梁6上的托架的后端部,并樞支承在沿左右方向延伸的樞軸上。在圖1所示的收起位置和在機動二輪車1停車時支承車體的立起位置之間自由擺動。
車體構架F的外方由多個合成樹脂制的罩構成的車體罩C覆蓋。該車體罩C包括車把前罩18、車把后罩19、前罩20、腿罩21、前擋泥板22、腳踏底板23、左右一對側罩24L、24R、底罩25、左右一對車身罩26L、26R。上述車把前罩18用于覆蓋轉向軸10的上部和操縱方向把手11的各前部。上述車把后罩19用于覆蓋轉向軸10的上部和操縱方向把手11的各后部。上述前罩20用于覆蓋頭管2的前部和前輪13的上部。上述腿罩21與上述前罩20的后緣接合,用于覆蓋頭管2的后部和駕駛者的腿部前方。上述前擋泥板22與前罩20及腿罩21的左右兩側緣接合,用于覆蓋前輪13的后部。上述腳踏底板23與腿罩21的后緣接合用于支承駕駛者的腳。上述左右一對側罩24L、24R與前擋泥板22的后緣和踏板23的左右兩側緣接合,用于覆蓋兩后構架4L、4R的前部4La、4Ra和中央部4Lb、4Rb的左右兩側部。上述底罩25與兩側罩24L、24R的下緣接合,用于覆蓋腳踏底板23的下面。上述左右一對車身罩26R與腳踏底板23的上緣和兩側罩24L、24R的上緣接合。
另外,螺栓接合在后車架橫梁8上的后擋泥板27從兩車身罩26L、26R的下緣延伸并覆蓋后輪14的上部,固定在后支桿9上的后阻流板28覆蓋著兩車身罩26L、26R的后部上面。另外,在左右車身罩26L、26R的后端部形成著具有下部開放的緣部的缺口部,在該缺口部中嵌入尾燈的后透鏡29。
這些罩中的車把前罩18、前罩20、前擋泥板22、兩側罩24L、24R、兩車身罩26L、26R及后阻流板28都由作為透明或半透明材料的合成樹脂、例如丙烯腈·乙烯丙烯二烯烴·苯乙烯樹脂(AES樹脂)、聚丙烯樹脂(PP樹脂)、丙烯樹脂形成,另外,車把后罩19、腿罩21、腳踏底板23、后擋泥板27及底罩25都有不透明合成樹脂形成。因此,機動二輪車1的車體罩C內部的零件可以從透明或半透明罩的外側透視。
參照圖2,在左右的車身罩26L、26R接合在腳踏底板23和車身構架F側的狀態下,在兩車身罩26L、26R的上部形成向上方敞開的開口部26a,收納通過該開口部26a插入的頭盔的收納箱30與第二中間車架橫梁7和焊接在后車架橫梁8上并向上方延伸的支承座31的上部凸緣螺釘接合并收容在車身罩26L、26R的內部。在收容箱30的上部形成著向上方敞開的開口部30a,其開口部30a的周緣比車身罩26L、26R的開口部26a的周緣更向外方遮檐狀地若干突出,該周緣的下面與車身罩26L、26R的開口部26a的上面抵接。而且,配置在車身罩26L、26R上方的車座32其前端部通過鉸鏈安裝在收納箱30的前端部,由此可以覆蓋收納箱30的開口部30a以及車身罩26L、26R的開口部26a,并且可以開閉這些開口部26a、30a,另外在形成開口部26a的周緣的后端部,蓋33自由搖動地被車身罩26L、26R支承著。該蓋33允許向裝入到車身罩26L、26R內部的零件的存取,例如在向油箱中注入油時,通過打開蓋33可以卸下油箱的蓋。
車座32由車座鎖機構L阻止其打開,該車座鎖機構L如圖1和圖2所示地在車座32的下方,在收納箱30的后方設置在車身罩26L、26R的內部。如圖4~圖6所示,車座鎖機構L由鎖鍵部和操作部構成,鎖鍵部具有板狀的基座構件40、鉤42、止擋桿44、拉伸彈簧45,該基座構件40螺栓接合在從后車架橫梁8的后部向上方延伸的支承座31的前面上。上述鉤42通過樞軸41搖動自由地安裝在基座構件40上,并且具有環箍32a所接合的接合槽42a,該環箍32a固定在車座32的內面上。上述止擋桿44通過樞軸43自由搖動地安裝在基座構件40上并且具有止擋鉤42的臂部42b的止擋槽44a。上述拉伸彈簧45張設在鉤42和止擋桿44之間。另外,操作部具有圓柱狀的鎖插入部48、操作鋼絲繩46、管47。上述鎖插入部48貫通設在鎖用凹部26Lb上的孔而固定在左車身罩26L上,該鎖用凹部26Lb在左車身罩26L中與車座32的后端相鄰地形成。上述操作鋼絲繩46其一端與止擋桿44的搖動臂44b接合,其另一端與操作桿49接合,該操縱桿49與插入鎖插入部48中的鎖的操作連動。上述管47在基座構件40的支承片40a與支承片34之間覆蓋操作鋼絲繩46,該支承片34在左車身罩26L的內側與鎖插入部48一起固定在左車身罩26L上。另外,作為操作部的一部分的管47處于左后構件4L的右側方,在左右方向的側面看時,由于從下方不突出地被配置著,在從車輛的左方看時,管47位于左后構件4L的背后,管47由左后構架4L遮蔽著。
根據車座鎖定機構L的這樣的構造,在圖5所示的鎖定解除狀態中,在為了覆蓋開口部26a而壓下開放的車座32時,環箍32a進入設在收納箱30的后部的狹縫30b中,一邊向下方移動一邊推壓鉤42的臂部42b,鉤42沿順時針方向擺動。因此,環箍32a與鉤42的接合槽42a接合的同時、臂部42b被止擋桿44的止擋槽44a止擋,成為圖6所示的鎖定狀態,由拉伸彈簧45的彈力維持該狀態。
而且,在開放車座32時,通過插入鎖插入部48的鎖操作而牽拉操作鋼絲繩46,在圖6中,止擋桿44向逆時針方向擺動,解除臂部42b和止擋槽44a的止擋,鉤42成為可以向逆時針方向搖動的狀態。而且,在拉上車座32時,鉤42向逆時針方向搖動,環箍32a和接合槽42a的接合被解除,開口部26a被開放,鉤42借助拉伸彈簧45的彈力維持圖5所示的鎖定解除狀態。
如圖2所示,由于該車座鎖機構L的鎖鍵部和作為操作部的一部分的操作鋼絲繩46和管47各自的靠近鎖鍵的部分設置在具有底板32b(參照圖3)的車座32的正下方,在俯視車輛時由車座32遮蓋而成為從上方不能看見的狀態。
而且,參照圖1~圖3,在車座鎖機構L的基座構件40的左側方,在左車身罩26L的后上部并在到達左車身罩L的上緣且含有車體的把手部30c的正下方的范圍內設有把手用凹部26La,該把手用凹部26La用于在隱藏在車座32的周緣部內側的把手部30c上掛手,該把手部30c是由形成開口部30a的收納箱30的上緣的一部分向開口部30a的左方延伸并且其左端部向下方彎曲的突出部形成,是在停車時在將主支架17從收起位置變為立起位置時為了抬起車體用手把持的部分。
把手部凹部26La在上述左側視時,處于與車座鎖機構L重疊的位置。而且在上述左側視中,將車座鎖機構L的基座構件40作為大致中央的位置,為了在從其前方的把手用凹部26La的緣部前端到后方的鎖用凹部26Lb的緣部后端的范圍中不能從與該車座鎖機構L接近地設置的車身罩C即左車身罩26L的外方透視車座鎖機構L,在左車身罩26L上形成著不透明部A(在圖中用斜線表示著)。即如圖7和圖8所示,該不透明部A的前后方向的形成范圍是把手用凹部26La和鎖用凹部26Lb及其附近,包括把手部用凹部26La和鎖用凹部26Lb的各自整體、和將把手部用凹部26La緣部前端的位置作為其大致前端部A1、將與兩凹部26La、26Lb之間的把手用凹部26La的緣部下端及鎖用凹部26Lb的緣部下端的共用切線基本一致的線作為下端部A2、將鎖用凹部26Lb的緣部后端的位置作為其大致后端A3、將形成左車身罩26L的開口部26a的上緣作為上端部A4的區域。
該不透明部A形成在左車身罩26L的內表面上,例如使用噴丸處理等形成微小的凸凹的金屬模具,在成型左車身罩26L時,通過形成微小的凸凹或在成形左車身罩26L后通過進行梨皮面加工而形成。另外,也可以通過涂敷或電鍍等在內表面上實施涂覆而形成不透明部A。
因此,可以從左車身罩26L上述左側面由不透明部A遮蔽車座鎖機構L的鎖鍵部的大致整體,該車座鎖機構L含有基座構件40以及支承在該基座構件40上的鉤42和止擋桿44,而不能透視。另外,在上述左側視中,車座鎖機構L的上部和環箍32a由車座32遮蓋、管47的中間部由左后車構架4L的后部4Lc遮蓋著。
作為機動二輪車1整體,車座鎖機構L從上方由不透明部A和車座32遮蓋其整體,從左側方由不透明部A和左后構架4L遮蓋其大致整體。另外從前方由車座32及收納箱30遮蓋,從右側方由被安裝在形成在后擋泥板27的前部的安裝部上的附屬零件、例如油箱遮蔽。另外,從后方被尾燈和上述附屬零件遮蔽,從后上方被彎曲的左后構架4L的后部4Lc的彎曲部和上述附屬零件遮蔽著。
下面對上述構成的實施例的作用和效果進行說明。
在車座32的下方設在左右車身罩26L、26R的內部的車座鎖機構L不管車身罩26L、26R是由透明或半透明材料形成,由于車座鎖機構L由不透明部A遮蔽,從處于與車座鎖機構L接近的位置的左車身罩26L的外側不能透視,其結果,可防止車鎖機構L遭受惡作劇行為侵害,另外也能防止車座鎖機構L被惡作劇行為侵害而將車座32打開,車身罩26L、26R的內部的零件及收納箱30內的收納物等的被惡作劇行為侵害。
車座鎖機構L由于從上方由不透明部A和車座32遮蓋其整體,從左側方由不透明部A和左后構架4L遮蓋其大致整體。另外從前方由車座32及收納箱30遮蓋,從右側方由被安裝在形成在后擋泥板27的前部的安裝部上的附屬零件、例如油箱遮蓋。另外,從后方被尾燈和上述附屬零件遮蓋,從后上方被彎曲的左后構架4L的后部4Lc的彎曲部和上述附屬零件遮蓋著,因此,車鎖機構L的大致整體可以從所有方向上被遮蓋,防止對車座鎖機構的惡作劇的效果大。
不透明部A形成在把手用凹部26La及鎖用凹部26Lb處,由于凹部一般是不顯眼的部分,因此可以使不透明部A更加不顯眼。其結果可以使由將車身罩26L、26R做成透明或半透明而形成的車輛的獨特外觀、以及將車把前罩18、前罩20、前擋泥板22、兩側罩24L、24R以及后阻流板28做成透明或半透明而形成的車體的外觀的損害變少,可以提高其外觀性。
特別是,在上述俯視和上述左側視時,把手用凹部26La由于其一部分由車座32隱蔽著,可以進一步減少不透明部的顯眼程度,在這一點上,可以更加少地損害車體的外觀。
形成不透明部A的把手用凹部26La是為了把持設在收納箱30上的把手部30c而已經設在左車身罩26L上的凹部,通過利用這樣的把手用凹部26La,就不需要在左車身罩26L上形成用于使遮蔽車座鎖機構L的不透明部A不顯眼的新的凹部。其結果,可防止在左車身罩26L上增加凹部形成部位,在避免車輛外觀性變差的同時,可以防止由凹部形成所帶來的空氣阻抗的增大。
作為車座鎖機構L的操作部的一部分的管47由于在上述左側視時被作為車體構架F的左后構架4L遮蔽著,因此不僅可利用不透明部A還可以利用左后構架4L遮蔽車座鎖機構L。
因此,不僅不需要設置用于遮蔽車座鎖L的新構件,而且還可以以由左后構架4L遮蔽的大小程度使不透明部A的形成范圍變窄。其結果可以在不增加零件數量的情況下遮蔽車座鎖機構L,防止其被破壞。而且還可以使透明部A的形成范圍變窄,從而可以進一步提高車輛的外觀性。
另外,操作鋼絲繩46連接著作為車座鎖操作部的一部分的止擋桿44和鎖插入部48,由于覆蓋操作鋼絲繩46的管47由左后構架4L遮蔽著,即使從止擋桿44隔開比較大距離地設置鎖插入部48也可以由左后構架4L遮蔽配置在其間的管47。因此,可以在從車座32隔開微小距離地在鎖容易操作的位置設置鎖插入部48等,可以增加鎖插入部48的配置自由度。
在上述實施例中,也可以由不透明部和左后構架4L在左側視時遮蔽車座鎖機構L整體。在上述實施例中,不透明部A形成在左車身罩26L的內表面上。但也可以形成在左車身罩26L外表面上。另外,形成著不透明部A的車體罩若是將車座鎖機構設在可透視的位置的車罩,可以是任何一個車體罩,并不限定于左車身罩26L。
在上述實施例中,在把手用凹部26La整體上形成了不透明部A,如果能遮蔽車座鎖機構L也可以不是在把手用凹部26La整體上形成不透明部A,而是在其一部分上形成不透明部A。另外,在上述實施例中,車輛是小型摩托車型機動二輪車1,但本申請的發明也可以適用于小型摩托車型機動三輪車、及其其它的具有車座鎖機構的任何一種車輛。
權利要求
1.具有透明或半透明的車罩的車輛,備有車體罩、車座及車座鎖機構;該車體罩覆蓋車體構架;該車座配置在該車體罩的上方,并可以開閉由該車體罩形成的開口部;該車座鎖機構在該車座的下方設在上述車罩的內部,并可以阻止該車座的打開,其特征在于,上述車體罩由透明或半透明材料形成,在該車體罩上形成著遮蔽上述車座鎖機構的不透明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透明或半透明的車罩的車輛,其特征在于,上述不透明部形成在上述車體罩的凹部。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透明或半透明的車罩的車輛,其特征在于,上述凹部是用于把持車體把手部的凹部。
4.如權利要求1~3中的任何一項所述的具有透明或半透明的車罩的車輛,其特征在于,上述車座鎖機構的一部分由上述車體構架遮蔽著。
全文摘要
具有透明或半透明的車罩的車輛,其目的是防止對車座鎖機構的惡作劇,防止對車體罩內部的零件的惡作劇等,進一步提高車輛的外觀性。車輛包括作為車體罩C的左右車身罩26L、26R、可開閉由車身罩26L、26R形成的開口部的車座32、設在車身罩26L、26R內部的車座鎖機構L。車身罩26L、26R由透明或半透明材料形成,在左車身罩26L上,在含有用于把持車體的把手部30c的凹部26La的范圍中形成遮蔽車座鎖機構L的不透明部A。
文檔編號B62J1/20GK1314281SQ0111135
公開日2001年9月26日 申請日期2001年3月14日 優先權日2000年3月17日
發明者杉谷啟安, 兵頭聰之 申請人:本田技研工業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