γ,δ-位置有至少一個碳碳雙鍵的酮的氫化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在至少一種式(I)的手性銥絡合物的存在下,通過氫氣使在酮基的γ,δ-位置具有至少一個碳碳雙鍵的酮氫化的方法,其中R1代表式(II)或(III)或(IV)的基團。業已表明,該方法導致單一異構體的優先形成顯著增大。該方法特別適用于可用作香料和芳香劑或用于制備維生素E及其衍生物或用于制備香料和芳香劑的γ,δ-不飽和酮的氫化。。
【專利說明】Y, S-位置有至少一個碳碳雙鍵的酮的氫化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Υ,δ-不飽和酮的氫化,特別是適合用作香料和芳香劑或用于制備維生素E及其衍生物的Y,δ-不飽和酮的氫化。
【背景技術】 [0002]用氫氣來氫化α, β-不飽和酮是已知的。然而在酮基的Y, δ-位置有至少一個碳碳雙鍵的酮的氫化(=Y,δ -不飽和酮)卻與之明顯不同,因為酮基和雙鍵不能形成共軛體系。已知,在大多數情況下碳-碳雙鍵是前手性的,所以氫化之后可以形成手性中心。
[0003]所述具有至少一個碳-碳雙鍵的酮的氫化產物尤其在維生素(特別是維生素E和K1)的合成領域發揮重要作用。然而,所述Y,S-不飽和酮的傳統的已知的氫化是非特異性的,因此導致形成異構體的混合物,隨著通過氫化形成的手性中心的數量的增加,異構體的數量顯著增大。
[0004]然而,維生素的(生物)活性,主要取決于多個異構體中的一個或少數幾個異構體。因此,人們對提供這樣的氫化的方法非常感興趣,該方法允許選擇性地形成主要單一的異構體。
[0005]W02006/066863涉及使用手性銥絡合物的烯烴的氫化。這些手性銥絡合物表現出在烯烴的氫化中特別好的選擇性。
[0006]Chem.Sc1.,2010, I, 72 - 78中公開了各種各樣的手性銥絡合物,其中各種各樣的三取代的烯烴以不對稱的方式氫化。除了純烴基取代的烯烴之外,只公開了通過使用所述銥絡合物來氫化某些醚、酯或羥基官能化的烯烴。
[0007]發明概沭
[0008]因此,通過本發明要解決的問題是提供一種以不對稱的方式使在Y,δ-位置具有至少一個碳碳雙鍵的酮氫化、允許以非常高的優先權特異性形成單一異構體的方法。
[0009]令人驚訝的是,業已發現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能夠解決該問題。
[0010]業已發現,與已知的絡合物相比,通過使用具有特定芳族取代基的手性銥絡合物顯著增大了 Y,S-不飽和酮的氫化的選擇性。
[0011]相比于現有的合成法,這種增加的選擇性兼有極高的轉化率,尤其是100%的轉化率,允許以高產率得到所需的異構體,分離的量顯著減少,該方法很獨特,因此從經濟和工業化的角度來看也非常令人感興趣。
[0012]本發明其他方面形成其他獨立權利要求的主題。優選的實施方式形成從屬權利要求的主題。
[0013]發明詳沭
[0014]第一方面,本發明涉及在至少一種式(I)的手性銥絡合物的存在下通過氫氣使在Y, S-位置具有至少一個碳碳雙鍵的酮氫化的方法。[0015]下標η為 I 或 2。
【權利要求】
1.在至少一種式(I)的手性銥絡合物的存在下,通過氫氣使在酮基的Y,S-位置具有至少一個碳碳雙鍵的酮氫化的方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R1由式(IIa)或(II b)或(III a)代表,特別是由式(II a)或(III a)代表。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X1和X2均為苯基或均為鄰甲苯基。
4.如前面任何一個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基于所述酮的量,催化劑的量為約0.0Ol到約5mol%,優選為約0.01到約2mol%,更優選為約0.1到約lmol-%。
5.如前面任何一個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用*表示的手性中心具有R-構型。
6.如前面任何一個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用*表示的手性中心具有S-構型。
7.如前面任何一個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劑(I)的單個異構體R與S的摩爾量之比大于90:10或小于10:90,優選在100:0到98:2的范圍內或0:100到2:98的范圍內。
8.如前面任何一個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酮具有式(V)的結構,
9.如前面任何一個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酮為(E)-6,10-二甲基十一碳-5,9- 二烯-2-酮或(Z)-6,10- 二甲基十一碳-5,9- 二烯-2-酮或(5E, 9E) -6,10,14-三甲基十五碳-5,9- 二烯-2-酮或(5Z, 9Z) -6,10,14-三甲基十五碳-5,9-二烯-2-酮或(E)-6,10-二甲基十一碳-5-烯-2-酮或(Z)_6,10-二甲基十一碳-5-烯-2-酮或(E)-6,10, 14-三甲基十五碳-5-烯-2-酮或(Z)-6,10, 14-三甲基十五碳-5-烯-2-酮,優選(E)-6,10-二甲基十一碳-5,9-二烯-2-酮或(5E, 9E) -6, 10,14-三甲基十五碳-5,9-二烯-2-酮。
10.通過權利要求1-9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得到的氫化的酮。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氫化的酮,其特征在于,所述氫化的酮不含任何剩余的碳碳雙鍵。
12.如權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氫化的酮,其特征在于,所述氫化的酮在δ-手性中心處的R: S之比大于80:20或小于20:80,優選在100:0至Ij 90:10的范圍內或在0:100到10:90的范圍內。
13.如權利要求10-12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氫化的酮,其特征在于,相對于所有可能的立體異構體,一種異構體以大于80%的量、更優選大于90%的量形成。
14.如權利要求10-1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氫化的酮,其特征在于,所述氫化的酮是6,10- 二甲基十一烷-2-酮或6,10, 14-三甲基十五烷-2-酮。
15.權利要求9-12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氫化酮作為香料和芳香劑或用于制備維生素E及其衍生物或用于制備香料和芳香劑的用途。
16.一種用于制備異植醇的方法,包括如權利要求1至9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酮的氫化步驟,特別是法尼基丙酮或香葉基丙酮。
17.在多步合成中制備維生素E或其衍生物或維生素K1或其衍生物的方法,包括如權利要求I至9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氫化`酮的反應步驟。
【文檔編號】C07C45/62GK103619796SQ201280029687
【公開日】2014年3月5日 申請日期:2012年6月13日 優先權日:2011年6月14日
【發明者】馬克-安德烈·米勒, 安德里亞斯·法勒茨, 喬納森·米德洛克 申請人:帝斯曼知識產權資產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