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木材加工領域,具體是一種木材加工用砂光機。
背景技術:
木材是能夠次級生長的植物,如喬木和灌木,所形成的木質化組織。這些植物在初生生長結束后,根莖中的維管形成層開始活動,向外發展出韌皮,向內發展出木材。木材是維管形成層向內的發展出植物組織的統稱,包括木質部和薄壁射線。 木材對于人類生活起著很大的支持作用。盡管當今世界已發展生產了多種新型建筑結構材料和裝飾材料,但由于木材具有其獨特的優良特性,木質飾面給人以一種特殊的優美觀感,這是其他裝飾材料無法與之相比的。所以,木材在建筑工程尤其是裝飾領域中,始終保持著重要的地位。木材在使用之前必須對表面進行砂光處理,人們都是采用人工方式對木材表面進行處理,但是現有的工作方式處理大型材料的能力較差,這就為木材加工廠家帶來了不便。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木材加工用砂光機,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木材加工用砂光機,包括主機架、送料平臺、平臺輸送機構、除塵裝置、砂光輪、傳動裝置、主電機和料臺,所述送料平臺安裝在主機架上并且送料平臺上還設置有上下尺寸調整裝置,平臺輸送機構安裝在送料平臺上,除塵裝置安裝在主機架的末端,料臺位于主機架的一側并且主電機安裝在料臺處,砂光輪安裝在主機架上并且砂光輪和送料平臺之間設置有工件壓輪,傳動裝置的一端與砂光輪相連,傳動裝置的另一端與主電機相連。
作為本發明進一步的方案:送料平臺上設置有電動機、主動輪和被動輪,平臺輸送機構包括電機、減速機、傳動輪和輸送帶。
作為本發明進一步的方案:傳動裝置采用傳動皮帶。
作為本發明進一步的方案:砂光輪的數量為一個以上,砂光輪通過傳動輪和傳動皮帶工作。
所述木材加工用砂光機的工作流程,具體步驟如下:
步驟一,將加工件放在料臺上,根據加工件的尺寸調整送料平臺的高度;
步驟二,打開開關,將加工件放入送料平臺,砂光輪即可自動對加工件進行處理。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該裝置結構簡單,設計合理,故障率低,使用安全性和運行穩定性好;該裝置將傳統的人工處理方式變為自動化裝置,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極大的縮短了工作時間,降低了人工成本,提高了表面處理效果;該裝置可以對不同大小的加工件進行處理,適用范圍廣,具有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附圖說明
圖1為木材加工用砂光機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木材加工用砂光機的側面結構示意圖。
其中:1-上下尺寸調整裝置,2-送料平臺,3-平臺輸送機構,4-主機架,5-除塵裝置,6-砂光輪,7-傳動裝置,8-主電機,9-料臺,10-加工件,11-工件壓輪。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專利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詳細地說明。
請參閱圖1-2,一種木材加工用砂光機,包括主機架4、送料平臺2、平臺輸送機構3、除塵裝置5、砂光輪6、傳動裝置7、主電機8和料臺9,所述送料平臺2安裝在主機架4上并且送料平臺2上還設置有上下尺寸調整裝置1,平臺輸送機構3安裝在送料平臺2上,除塵裝置5安裝在主機架4的末端,料臺9位于主機架4的一側并且主電機8安裝在料臺9處,砂光輪6安裝在主機架4上并且砂光輪6和送料平臺2之間設置有工件壓輪11,傳動裝置7的一端與砂光輪6相連,傳動裝置7的另一端與主電機8相連。送料平臺2上設置有電動機、主動輪和被動輪,平臺輸送機構3包括電機、減速機、傳動輪和輸送帶。傳動裝置7采用傳動皮帶。砂光輪6的數量為一個以上,砂光輪6通過傳動輪和傳動皮帶工作。
所述木材加工用砂光機的工作流程,具體步驟如下:
步驟一,將加工件放在料臺上,根據加工件的尺寸調整送料平臺的高度;
步驟二,打開開關,將加工件放入送料平臺,砂光輪即可自動對加工件進行處理。
本發明的工作原理是:送料平臺2可以通過上下尺寸調整裝置1根據加工件10的大小進行上下調整,送料平臺2通過電動機提供動力傳送加工件10,砂光輪6通過傳動裝置7轉動對加工件10進行砂光處理,從而達到所需的工藝要求,同時通過相鄰的工件壓輪11對加工件10起到一個夾緊作用,防止在砂光輪6和送料平臺2的作用下加工件10脫落飛出,除塵裝置5對砂光處理時產生的木屑粉塵進行處理。
該裝置結構簡單,設計合理,故障率低,使用安全性和運行穩定性好;該裝置將傳統的人工處理方式變為自動化裝置,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極大的縮短了工作時間,降低了人工成本,提高了表面處理效果;該裝置可以對不同大小的加工件10進行處理,適用范圍廣,具有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