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活塞環生產設備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環雙向撥動排列打磨及定型收集設備。
背景技術:
活塞環是常用的機械零部件,活塞環生產過程中,一般都是環先在破口機上破好口,然后工人將破好口的活塞環拿去打磨,有的是手工一個個打磨,這樣打磨的活塞環質量較好但是效率低下,人力成本高;一些能實現自動化打磨的設備一般也是需要人工將活塞環按破口處排列整齊然后上料打磨,工人需要站在一旁不停的撥正破口位置,操作較為麻煩,并且活塞環的破口打磨也是一個一個的采用液壓缸推壓的方式進行打磨,活塞環較為細小單個打磨支撐力不夠容易彎折,穩定性差且效率低。
授權公開號為CN103753374B的專利文獻,公布日為2016年02月17日,其公開了了一種活塞環自動修口機,該裝置實現了活塞環以開口朝上水平吊掛式數控推料方式上料,推料時能精確定位,壓料穩定可靠,提高了生產效率,降低了成本,保證了活塞環的加工精度和加工質量;但是該設備并沒有和破口機有效結合起來,仍然是破口機上破好口后操作人員理齊活塞環的開口,開口朝上安放在水平上料T型導板上,從破口機到破口打磨仍然需要耗費較大人力并且該設備結構較為復雜,完成打磨后活塞環不能定型收集。因此需設計一款結構簡單又能實現自動排列,并且排列速度快而準確,排列后批量打磨,打磨后能定型收集的設備。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之一是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之處,克服了現有技術中活塞環破好口后不能實現自動排列,一些自動排列設備結構復雜排列效果不佳,進而不能實現活塞環開口批量打磨,打磨后的活塞環不能定型收集的問題。提供了一種環雙向撥動排列打磨及定型收集設備。
一種環雙向撥動排列打磨及定型收集設備,包括破口機、自動排列裝置、打磨裝置以及定型收集裝置;所述自動排列裝置設置在破口機的料出口處,用于把破口好的活塞環按破口處一字形整齊排列;所述打磨裝置設置在自動排列裝置后端,用于對整齊排列好的活塞環的破口處進行打磨;所述定型收集裝置設置在打磨裝置的后端,用于收集打磨好的活塞環并保持打磨時的壓合狀態;所述自動排列裝置包括設置在破口機上的旋轉撥料刷a和旋轉撥料刷b,由破口機的料出口向外延伸的料桿以及設置在料桿末端的擋料片;所述料桿上設置有筋條;所述筋條包括弧面部分和卡料部分,弧面部分的直徑比活塞環的破口小1mm,料桿的直徑比活塞環的直徑小15mm~18mm;所述旋轉撥料刷a包括轉軸a以及設置在轉軸a上的若干撥料刷;所述旋轉撥料刷b包括轉軸b以及設置在轉軸b上的若干撥料刷;所述轉軸a和轉軸b的轉動方向相反且轉速不同;所述定型收集裝置包括轉盤以及設置在轉盤上的若干卡料裝置;所述卡料裝置包括底座以及設置在底座上的若干曲型卡料片,所述若干曲型卡料片的內壁軌跡為同一圓且半徑等于活塞環打磨時壓合狀態的半徑。
作為一種優選,所述轉軸a按逆時針方向旋轉,轉速為V1;所述轉軸b按順時針方向旋轉,轉速為V2,V1>V2。
作為一種優選,所述底座為U型狀,所述轉盤上設置有若干和底座形狀配合的U型槽,底座可拆卸安裝在U型槽。
作為一種優選,所述轉軸a、轉軸b和料桿平行設置,且與水平面成40°~50°夾角。
作為一種優選,所述打磨裝置包括打磨機和活塞環夾持裝置,活塞環夾持裝置夾持若干活塞環的力度剛好使活塞環的破口處兩端貼合在筋條的卡料部分的兩側面,所述卡料部分的寬度等于打磨機的打磨片的厚度。
作為一種優選,所述活塞環夾持裝置包括機械夾手和沿料桿軸向推動的氣缸。
作為一種優選,所述撥料刷接觸料的一端設置為弧形,且來料端寬度窄,出料端寬度大,來料端距離筋條的最小距離為d1=10mm~13mm,出料端距離筋條的最小距離為d2=0.5mm~0.8mm。
作為一種優選,所述擋料片為彈性擋料片,可以沿料桿的軸向旋轉。
作為一種優選,所述氣缸上設置有感應開關,當機械夾手夾持好若干活塞環,氣缸沿軸向推進時感應開關控制打磨機啟動,當氣缸回退時感應開關控制打磨機停機。
作為又一種優選,所述撥料刷由彈性較好的纖維材料制成。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
(1)本發明中通過在破口機的出口位置設置雙撥料刷自動排列裝置對破好口的活塞環進行自動穩定的排列,排列后的活塞環再由機械夾手夾持向后推送,經過設置在排列裝置后端的打磨機完成批量打磨,實現了活塞環的高質量以及高效率打磨
(2)本發明中通過兩個轉速不同轉動方向相反的撥料刷的撥動使落在料桿筋條上的活塞環緩慢的朝一個方向轉動,設置筋條的直徑比活塞環開口小,使得活塞環開口被撥料刷撥到筋條位置時活塞環自動下落到料桿上,結構簡單排列效率高,轉動方向慢的撥料刷也起到防止活塞環開口轉過頭需重新轉一圈。
(3)本發明中同時設置撥料刷的形狀,來料端大出料端小,使得活塞環能順路進入撥料刷下面被撥動轉動并且在未被撥好下落到料桿上時活塞環無法收撥料刷出料端的阻擋無法下滑,防止活塞環未排列好就下滑。
(4)本發明中在液壓缸上設置感應開關,合理控制打磨機的工作情況,有量開始向后推動時才啟動,可以節省電力。
(5)本發明中通過設置與機械夾手夾持部配合的定型收集裝置,使完成打磨后的活塞環能保持打磨時的狀態形狀不變被定型收集裝置收集,避免了完成打磨后機械夾手一松活塞環又變成凌亂的狀態,使后面的加工工序變得麻煩。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的說明本發明實施例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附圖。
圖1為環雙向撥動排列打磨及定型收集設備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定型收集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料桿結構示意圖。
圖4為自動排列裝置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說明。
實施例
圖1為環雙向撥動排列打磨及定型收集設備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定型收集裝置的結構示意圖,圖3為料桿結構示意圖,圖4為自動排列裝置結構示意圖。如圖1、圖2、圖3和圖4所示,一種環雙向撥動排列打磨及定型收集設備,包括破口機1、自動排列裝置2、打磨裝置3以及定型收集裝置4;所述自動排列裝置2設置在破口機1的料出口11處,用于把破口好的活塞環10按破口處一字形整齊排列;所述打磨裝置3設置在自動排列裝置2后端,用于對整齊排列好的活塞環10的破口處進行打磨;所述定型收集裝置4設置在打磨裝置3的后端,用于收集打磨好的活塞環10并保持打磨時的壓合狀態;所述自動排列裝置2包括設置在破口機1上的旋轉撥料刷a21和旋轉撥料刷b22,由破口機1的料出口11向外延伸的料桿23以及設置在料桿23末端的擋料片24;所述料桿23上設置有筋條231;所述筋條231包括弧面部分2311和卡料部分2312,弧面部分2311的直徑比活塞環10的破口小1mm,料桿23的直徑比活塞環10的直徑小15mm~18mm;所述旋轉撥料刷a21包括轉軸a211以及設置在轉軸a211上的若干撥料刷212;所述旋轉撥料刷b22包括轉軸b221以及設置在轉軸b221上的若干撥料刷212;所述轉軸a211和轉軸b221的轉動方向相反且轉速不同;所述定型收集裝置4包括轉盤41以及設置在轉盤41上的若干卡料裝置42;所述卡料裝置42包括底座421以及設置在底座421上的若干曲型卡料片422,所述若干曲型卡料片422的內壁軌跡為同一圓且半徑等于活塞環10打磨時壓合狀態的半徑;所述轉軸a211按逆時針方向旋轉,轉速為V1;所述轉軸b221按順時針方向旋轉,轉速為V2,V1>V2;所述底座421為U型狀,所述轉盤41上設置有若干和底座421形狀配合的U型槽411,底座421可拆卸安裝在U型槽411;所述轉軸a211、轉軸b221和料桿23平行設置,且與水平面成40°~50°夾角;所述打磨裝置3包括打磨機31和活塞環夾持裝置32,活塞環夾持裝置32夾持若干活塞環10的力度剛好使活塞環的破口處兩端貼合在筋條231的卡料部分2312的兩側面,所述卡料部分2312的寬度等于打磨機31的打磨片311的厚度;所述活塞環夾持裝置32包括機械夾手321和沿料桿23軸向推動的氣缸322;所述撥料刷212接觸料的一端設置為弧形,且來料端寬度窄,出料端寬度大,來料端距離筋條231的最小距離為d1=10mm~13mm,出料端距離筋條231的最小距離為d2=0.5mm~0.8mm;所述擋料片24為彈性擋料片,可以沿料桿23的軸向旋轉;所述氣缸322上設置有感應開關5,當機械夾手321夾持好若干活塞環10,氣缸322沿軸向推進時感應開關5控制打磨機31啟動,當氣缸322回退時感應開關5控制打磨機31停機;所述撥料刷212由彈性較好的纖維材料制成。
工作時,活塞環在破口機上破好口后順著料桿上的筋條下滑到撥料刷的位置,旋轉撥料刷a和旋轉撥料刷b轉動撥動活塞環在筋條上轉動,由于旋轉撥料刷b的反向左右活塞環轉動緩慢且平穩,活塞環開口轉動到筋條位置時活塞環下落到料桿上順著料桿下滑到端部,端部的擋料片阻擋活塞環,到一定量時機械夾手夾持活塞環,力度剛好使開口側面貼在卡料部分側面上,夾持完畢液壓缸推動機械夾手沿支撐桿軸線方向移動同時感應開關控制打磨機啟動,活塞環的開口對準打磨片,完成活塞環批量打磨,感應開關控制打磨機停機,液壓缸繼續推動機械夾手到卡料裝置,卡料裝置的曲型卡料片插入到機械夾手夾持部的間隙中,此時卡料裝置和夾持部拼接形成圓柱狀,機械夾手松開后活塞環留在了卡料裝置內并且保持原來打磨時的形狀,卡料裝置可以從轉盤上拆卸下,拿到下一工序加工。
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前后”、“左右”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設備或部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發明的限制。
當然在本技術方案中,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應當理解的是,術語“一”應理解為“至少一個”或“一個或多個”,即在一個實施例中,一個元件的數量可以為一個,而在另外的實施例中,該元件的數量可以為多個,術語“一”不能理解為對數量的限制。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明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輕易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發明的保護范圍應該以權利要求書的保護范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