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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泛光燈的翻蓋結構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xu)號:10208171閱讀(du):490來源:國(guo)知局
一種泛光燈的翻蓋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照明燈具技術領域,更具體地,涉及一種泛光燈的翻蓋結構。
【背景技術】
[0002]泛光燈是一種可以向四面八方均勻照射的點光源,已被廣泛使用于大面積作業的場礦、建筑物輪廓、體育場、紀念碑及公園等地方用作泛光照明。現有的泛光燈的線材一般裸露在外面,經過太陽光線的長期照射以及雨水的長期洗刷,線材容易老化,致使線材的使用壽命減少。

【發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泛光燈的翻蓋結構,其結構簡單,可保證線材不外露,減速線材老化,提高線材的使用壽命。
[0004]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0005]提供一種泛光燈的翻蓋結構,包括蓋板、設于蓋板下的彈片及泛光燈的框架,所述蓋板與所述框架轉動配合。
[0006]上述方案中,扣合蓋板時,通過彈片的形變,以容納置于翻蓋結構內的線材,該翻蓋結構可保證線材不外露,減速線材老化,提高線材的使用壽命;通過蓋板與框架的轉動配合,實現蓋板的打開與扣合,方便使用者對置于蓋板內的線材的維護。
[0007]優選地,所述蓋板上設有凹槽,所述框架上設有支架結構,支架結構上設有轉軸,所述凹槽與轉軸轉動配合。凹槽與轉軸轉動配合便于蓋板的打開和扣合,方便使用者對置于蓋板內的線材的維護。
[0008]優選地,所述支架結構上還設有第一卡位,蓋板端部的內壁上設有第二卡位;第一卡位及第二卡位上均設有上卡端和下卡端;彈片的一端在第--^位的上卡端和下卡端之間移動,彈片的另一端在第二卡位的上卡端和下卡端之間移動。在蓋板打開和扣合的過程中,第一卡位及第二卡位的設置有助于彈片兩端在一定的距離范圍內移動,使彈片產生不同程度的變形以更好地容納置于翻蓋結構內的線材。
[0009]優選地,第--N立的上卡端與下卡端之間的距離為4?6mm,第二卡位的上卡端與下卡端之間的距離為1.5~2.5mm。
[0010]優選地,支架結構上還設有支撐平臺,在蓋板打開時,蓋板上的凹槽所在端部與支撐平臺相抵觸。蓋板打開時,支撐平臺的設置有助于對蓋板起到支撐作用,防止蓋板晃動。
[0011]優選地,所述蓋板沿所述框架轉動的角度為0°?80°。
[0012]優選地,蓋板頂部與蓋板端部的結合處設有凸緣。凸緣的設置便于蓋板的打開和扣合。
[0013]優選地,蓋板蓋合時,所述蓋板的端部與泛光燈的框架抵觸接觸。這樣設置有助于防止灰塵或雨水進入翻蓋結構內部腐蝕線材,減速線材的老化。
[0014]優選地,所述彈片包括兩段,靠近第一卡位的一段呈直線結構,靠近第二卡位的一段呈弧形結構。在蓋板打開時,直線結構的彈片有助于更好地支撐蓋板,防止蓋板晃動;在蓋板扣合時,弧形結構的彈片發生形變后和框架之間形成更多的空隙,便于在翻蓋結構內部放置線材。
[0015]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0016]本實用新型一種泛光燈的翻蓋結構,扣合蓋板時,通過彈片的形變,以容納置于翻蓋結構內的線材,該翻蓋結構可保證線材不外露,減速線材老化,提高線材的使用壽命;通過蓋板與框架的轉動配合,實現蓋板的打開和扣合,方便使用者對置于蓋板內的線材的維護;通過設置在蓋板頂部與蓋板端部結合處的凸緣,使蓋板的打開和扣合更方便。
【附圖說明】
[0017]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0018]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其中蓋板處于蓋合狀態。
[0019]圖3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其中蓋板處于打開狀態。
[0020]圖4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蓋板與支架結構配合使用時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1]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說明。其中,附圖僅用于示例性說明,表示的僅是示意圖,而非實物圖,不能理解為對本專利的限制;為了更好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附圖某些部件會有省略、放大或縮小,并不代表實際產品的尺寸;對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附圖中某些公知結構及其說明可能省略是可以理解的。
[0022]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附圖中相同或相似的標號對應相同或相似的部件;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若有術語“上”、“下”、“左”、“右”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附圖中描述位置關系的用語僅用于示例性說明,不能理解為對本專利的限制,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的具體含義。
實施例
[0023]本實施例一種泛光燈的翻蓋結構的示意圖如圖1至圖4所示,包括蓋板1、設于蓋板I下的彈片2以及泛光燈的框架3;蓋板I上設有凹槽11,框架3上設有支架結構4,支架結構4上設有轉軸41,凹槽11與轉軸41轉動配合,且轉動的角度為0°?80°。
[0024]使用時,順時針轉動蓋板I,將蓋板I扣合于框架3上,彈片2可發生形變,以容納置于翻蓋結構內的線材,逆時針轉動蓋板I,將蓋板I與框架3分離,該翻蓋結構可保證線材不外露,減速線材老化,提高線材的使用壽命;而且轉動配合方式,便于打開和扣合蓋板I,方便使用者對置于蓋板I內的線材的維護。
[0025]其中,支架結構4上設有第一卡位42,蓋板I端部13的內壁上設有第二卡位43;第一卡位42及第二卡位43上均設有上卡端和下卡端,第—N立42的上卡端與下卡端之間的距離為4?6mm,第二卡位43的上卡端與下卡端之間的距離為1.5?2.5mm;彈片2的一端在第—^位42的上卡端和下卡端之間移動,彈片2的另一端在第二卡位43的上卡端和下卡端之間移動,如圖2至圖4所示。在蓋板I打開和扣合的過程中,第一卡位42及第二卡位43的設置有助于彈片2兩端在一定的距離范圍內移動,使彈片2產生不同程度的變形以更好地容納置于翻蓋結構內的線材。
[0026]另外,支架結構4上設有支撐平臺44,在蓋板I打開時,蓋板I上的凹槽11所在端部與支撐平臺44相抵觸,如圖3所示。蓋板I打開時,支撐平臺44的設置有助于對蓋板I起到支撐作用,防止蓋板I晃動。
[0027]其中,為了方便使用者打開和扣合蓋板I,在蓋板I頂部與蓋板I端部13的結合處設有凸緣12。
[0028]另外,蓋板I蓋合時,蓋板I的端部13與泛光燈的框架3抵觸接觸。這樣設置可以防止灰塵或雨水進入翻蓋結構內部腐蝕線材,減速線材的老化,提高線材的使用壽命。
[0029]其中,彈片2包括兩段,靠近第一卡位42的一段呈直線結構,靠近第二卡位43的一段呈弧形結構。在蓋板I打開時,直線結構的彈片2有助于更好地支撐蓋板I,防止蓋板I晃動;在蓋板I扣合時,弧形結構的彈片2產生形變后和框架3之間形成更多的空隙,便于在翻蓋結構內部放置線材。
[0030]顯然,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實施例僅僅是為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所作的舉例,而并非是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的限定。對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上述說明的基礎上還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變化或變動。這里無需也無法對所有的實施方式予以窮舉。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泛光燈的翻蓋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蓋板(I)、設于蓋板(I)下的彈片(2)及泛光燈的框架(3),所述蓋板(I)與所述框架(3)轉動配合。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泛光燈的翻蓋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蓋板(I)上設有凹槽(11),所述框架(3)上設有支架結構(4),支架結構(4)上設有轉軸(41),所述凹槽(11)與轉軸(41)轉動配合。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泛光燈的翻蓋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結構(4)上還設有第一卡位(42),蓋板(I)端部(13)的內壁上設有第二卡位(43);第一卡位(42)及第二卡位(43)上均設有上卡端和下卡端;彈片(2)的一端在第--^位(42)的上卡端和下卡端之間移動,彈片(2 )的另一端在第二卡位(43 )的上卡端和下卡端之間移動。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泛光燈的翻蓋結構,其特征在于,第--N立(42 )的上卡端與下卡端之間的距離為4?6mm,第二卡位(43)的上卡端與下卡端之間的距離為1.5?2.5mm。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泛光燈的翻蓋結構,其特征在于,支架結構(4)上還設有支撐平臺(44),在蓋板(I)打開時,蓋板(I)上的凹槽(11)所在端部與支撐平臺(44)相抵觸。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泛光燈的翻蓋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蓋板(I)沿所述框架(3)轉動的角度為0°?80°。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泛光燈的翻蓋結構,其特征在于,蓋板(I)頂部與蓋板(I)端部(13)的結合處設有凸緣(12)。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任一項所述的泛光燈的翻蓋結構,其特征在于,蓋板(I)蓋合時,所述蓋板(I)的端部(13)與泛光燈的框架(3)抵觸接觸。9.根據權利要求3至4任一項所述的泛光燈的翻蓋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彈片(2)包括兩段,靠近第一卡位(42)的一段呈直線結構,靠近第二卡位(43)的一段呈弧形結構。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照明燈具技術領域,更具體地,涉及一種泛光燈的翻蓋結構,包括蓋板、設于蓋板下的彈片以及泛光燈的框架,所述蓋板與所述框架轉動配合。本實用新型在扣合蓋板時,通過彈片的形變,以容納置于翻蓋結構內的線材,該翻蓋結構可保證線材不外露,減速線材老化,提高線材的使用壽命;通過蓋板與框架的轉動配合,實現蓋板的打開與扣合,方便使用者對置于蓋板內的線材的維護。
【IPC分類】F21V15/01, F21V23/00
【公開號】CN205118954
【申請號】CN201520871266
【發明人】雷鳴, 韋家甫, 沈柏浩, 卜耀庭, 白煒, 江帆, 丘毅輝, 張萍
【申請人】南方電網綜合能源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3月30日
【申請日】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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