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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替換燈頭的燈飾的制作方法

文(wen)檔(dang)序號(hao):2869211閱讀:259來(lai)源:國(guo)知局(ju)
專利名稱:可替換燈頭的燈飾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可替換燈頭的燈飾,尤其是指一種可在不受燈飾走線的限制下,將該燈飾的燈頭與燈臂分離,以提供互換作用的可替換燈頭的燈飾。
然而,產品一但多樣化后,若各樣式的同類產品不能互換其零組件,則對業者而言,將使其不易推出新產品,或造成舊產品無法出售而囤積,使得庫存量增加,進而導致生意上的損失。



圖1所示,公知的桌燈、臺燈等燈飾1a,它包括一燈頭10a、一燈臂11a及一底座12a所組成,而提供該燈頭10a內的燈泡(圖略)所需的電力,是借由該燈臂11a的兩彎曲排列的支架13a分別以低電壓導通正、負兩極,來提供該燈泡(圖略)電力之所需,如此雖可省去傳統燈飾的走線,以減少走線成本,但若須提供燈泡較大的電壓時,則此種燈飾1a實不適用,且該燈頭10a因與燈臂11a在組裝上是不便于拆卸(因兩支架13a與燈頭10a內的燈泡座作電性連接),故難以替換,顯然此種公知的燈飾1a并不適于業者花費心思作不同的新式設計,否則,將有可能造成上述舊產品庫存的情況產生。
如圖2所示,它為公知另一種燈飾2a,它包括一燈頭20a、一燈臂21a及一底座22a所組成,且該燈頭20a內的燈泡(圖略)是借由一走線(圖略)提供其所需的電力,并將該走線(圖略)埋入燈臂21a內而固定之,以避免其外露所產生不便及不美觀等缺點,但如此的作法將難以對該燈飾2a的燈臂21a做特殊的造型設計(因該燈臂21a是以蛇腹管制成),且該燈飾2a在各零組件的替換上亦無法達到,故仍會有上述的缺點產生。
于是,由上可知,上述公知的燈飾,皆受走線的限制而無法替換其燈頭,且亦無法對燈飾的燈臂做更美觀或特殊的造型設計,故顯然不符合現今消費者對產品的美觀需求,而有待加以改善。
本實用新型所采用的技術方案在于它包括有一燈頭,其內置有燈泡,該燈泡與一走線電性連接,且該走線是穿出該燈頭下方的接頭而向外延伸;一燈臂,其前端以一樞接件樞設于燈頭的接頭上,且該樞接件為可拆卸式;及一底座,它設于燈臂末端處;其中,該燈臂側緣由上而下形成一狹長的容置空間,該容置空間內樞設有數個穿設組件,以將該走線沿著燈臂側緣由上而下順勢予以固定。
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于它可在不受燈飾走線的限制下,將該燈飾的燈頭與燈臂分離,以換上新造型的燈頭或燈臂,進而避免因新產品的推出而造成舊產品囤積的缺點。
其次是,它可使造型較為特殊的燈飾燈臂亦可有效固定其走線,且當該燈飾的燈頭在調整其照明角度時,該走線亦不會因燈頭的轉動而搖晃不定,還能隨之而彎曲以配合燈頭的轉動。
本實用新型是在于該燈飾1的燈臂11側緣由上而下形成一狹長的容置空間2,并于該容置空間2內樞設有數個穿設組件3,以將該走線17沿著燈臂11側緣由上而下順勢予以固定;在本實施例中,該容置空間2是借由兩片體13的并列排置而形成,且該容置空間2當不限于燈臂11的背側緣處,亦可形成于該燈臂11的前、左、右或背側緣的任何一側緣處上,以隨該燈臂11造型的不同而適度改變容置空間2位于該燈臂11上的位置。
請一并參閱圖3A所示,那些穿設組件3皆由一樞設部30及一定位部31所組成,該樞設部30呈柱狀體,其兩端以橫向方式樞接于該容置空間2的兩側壁處,而使那些穿設組件3位于該燈飾1的兩片體13之間,該定位部31則連接于該樞設部30上,且設有可供走線17活動穿設于其上的穿孔32,另外,為了方便該走線17可連續穿設于那些穿設組件3上,該定位部31上亦可截斷一略小于走線17寬度的缺口33,而使該定位部31的端面呈“C”字型(如圖5所示)或呈“U”字型(如圖6所示),以利于走線17由該缺口33擠入穿孔32中。
于是,借由上述的構造組成,若業者欲推出新產品時,僅需將樞設于燈臂11與接頭15之間的樞設件16拆卸,并將走線17由那些穿設組件3上取下,如此,即可在不受走線17限制的情況下,對該燈飾1的燈頭10或燈臂11做更美觀或特殊的造型設計,來符合消費者對產品要求美觀的需求,并借以互換該燈頭10或燈臂11及底座12,以避免因新產品的推出而造成舊產品囤積的缺點,進而減少成本的浪費。
再者,該燈飾1的走線17是順著燈臂11的彎曲弧度而定位,當調整該燈飾1的燈頭10的照明角度時,由于那些穿設組件3是樞設于兩片體13之間,又走線17是以活動方式穿設之,因此,該走線17是不受調整燈頭10照明角度的影響,仍能配合燈臂11的彎曲弧度而定位且適時的彎曲;如此,不僅可使該燈飾1的燈臂11在設計上能更為多變,而走線17亦不影響其使用的便利性,且該燈飾1在擺設上亦可更為美觀。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實為不可多得的新型創作產品,它確可達到預期的使用目的,而解決公知技術的缺點,又極具新穎性及進步性。
但以上所述的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可行實施例,非因此即拘限本實用新型的實施范圍,故舉凡運用本實用新型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變化,均同理皆包含于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書保護的范圍。
權利要求1.一種可換燈頭的燈飾,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一燈頭,其內置有燈泡,該燈泡與一走線電性連接,且該走線是穿出該燈頭下方的接頭而向外延伸;一燈臂,其前端以一樞接件樞設于燈頭的接頭上,且該樞接件為可拆卸式;及一底座,它設于燈臂末端處;其中,該燈臂側緣由上而下形成一狹長的容置空間,該容置空間內樞設有數個穿設組件,以將該走線沿著燈臂側緣由上而下順勢予以固定。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換燈頭的燈飾,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燈臂,它由兩具有彎曲弧度的片體并列排置而成,并由該兩片體形成該容置空間。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換燈頭的燈飾,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容置空間,它是沿著燈臂的前、左、右或背側緣而形成。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換燈頭的燈飾,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穿設組件,它皆由樞設部及定位部所組成,該樞設部是橫向樞接于容置空間的兩側處,而該定位部則設有供走線活動穿設于其上的穿孔。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換燈頭的燈飾,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樞設部,它呈柱狀體,其兩端分別樞接于容置空間的兩側處。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換燈頭的燈飾,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定位部,其上截斷有缺口,該缺口小于走線的寬度。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換燈頭的燈飾,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定位部,其的端面可呈“C”或“U”字型。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可替換燈頭的燈飾,它包括一燈頭、一燈臂及一設于該燈臂末端的底座;該燈頭內置有燈泡,該燈泡與一走線電性連接,且走線穿出該燈頭下方的接頭而向外延伸,而該燈頭的接頭是以一樞接件樞設于上述的燈臂上,該樞接件為可拆卸式;其中,該燈臂側緣由上而下形成一狹長的容置空間,該容置空間內樞設有數個穿設組件,以將該走線沿著燈臂側緣由上而下順勢予以固定。
文檔編號F21V21/00GK2515536SQ0220137
公開日2002年10月9日 申請日期2002年1月16日 優先權日2002年1月16日
發明者陳文宗 申請人:陳文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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