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懸架總成工裝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后懸架總成工裝包括工裝本體和固定裝設于工裝本體上的后懸架總成定位模組和汽車車身定位模組。后懸架總成模組包括裝設于工裝本體兩側的后懸架總成定位柱、后懸架總成定位塊和后懸架總成限位裝置。后懸架總成定位柱的上端凸設有定位銷,所述后懸架總成定位塊的上端向外凸設有定位部,且定位部上表面設有定位面。所述后懸架總成限位裝置的上端貫穿開設有限位槽。所述汽車車身定位模組包括分別裝設于所述工裝本體兩側的汽車車身定位柱和汽車車身活動定位裝置。采用本實用新型后懸架總成工裝實現了精準化、標準化、安全化,并達到簡單、適用、流暢的裝配目標,有效地降低了生產成本,提高了生產效率。
【專利說明】
后懸架總成工裝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汽車裝配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后懸架總成工裝。
【背景技術】
[0002]目前車間在汽車總裝時,一般使用的是普通通用型托盤工裝進行操作。因通用型托盤在分裝前懸架時無法精準固定本體及其它各零部件,使得在裝配時難以滿足裝配質量要求,且操作繁瑣不符合人機工程要求。另外,在總成裝配舉升過程中也達不到定位標準,影響裝配效率,同時也增加了勞動強度和人工成本,更存在作業安全隱患。
[0003]因此,迫切需要一種專用于后懸架總成的工裝來解決現有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
[0004]針對上述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后懸架總成工裝,實現了精準化、標準化、安全化,并達到簡單、適用、流暢的裝配目標,有效地降低了生產成本,提高了生產效率。
[0005]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技術方案是:
[0006]—種后懸架總成工裝包括工裝本體和固定裝設于工裝本體上的后懸架總成定位模組和汽車車身定位模組。所述工裝本體呈板狀結構,所述后懸架總成模組包括分別固定裝設于所述工裝本體兩側的后懸架總成定位柱、后懸架總成定位塊和后懸架總成限位裝置。所述后懸架總成定位柱的上端凸設有定位銷,所述后懸架總成定位塊的上端向外凸設有定位部,且定位部上表面設有定位面。所述后懸架總成限位裝置的上端貫穿開設有限位槽。所述汽車車身定位模組包括分別裝設于所述工裝本體兩側的汽車車身定位柱和汽車車身活動定位裝置。
[0007]優選地,所述汽車車身定位柱上端向上凸設有汽車車身定位銷,汽車車身活動定位裝置包括固定裝設于所述工裝本體上的支撐柱和活動裝設于支撐柱上的活動定位銷。
[0008]優選地,所述支撐柱的上端開設有活動槽,所述活動定位銷包括定位體和從定位體下端緣向外凸設的卡持部,所述卡持部可活動的裝設于活動槽內,且所述支撐柱的上表面設有卡持塊,卡持塊中部貫穿開設有活動孔,所述卡持塊卡持于所述活動定位銷的卡持部上端,且所述定位體容置于所述活動孔內。
[0009]優選地,所述后懸架總成定位模組的后懸架總成定位柱、后懸架總成定位塊和后懸架總成限位裝置呈對稱結構裝設于所述工裝本體的兩側。
[0010]優選地,所述汽車車身定位模組的汽車車身定位柱和汽車車身活動定位裝置呈對稱結構裝設于所述工裝本體的兩側。
[0011]優選地,所述工裝本體的寬度為291mm,最長長度為527mm。
[0012]優選地,所述后懸架總成定位塊的定位部端緣呈弧形結構。
[0013]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本實用新型由于所述后懸架總成工裝的工裝本體上固定裝設有后懸架總成定位模組和汽車車身定位模組,采用本實用新型后懸架總成工裝實現了精準化、標準化、安全化,并達到簡單、適用、流暢的裝配目標,有效地降低了生產成本,提高了生產效率。
[0014]下面結合附圖與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附圖說明】
[0015]附圖是用來提供對本發明的進一步理解,并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下面的【具體實施方式】一起用于解釋本發明,但并不構成對本發明的限制。在附圖中:
[0016]圖1是本實用新型后懸架總成工裝的立體圖。
[0017]圖2是圖1所示后懸架總成工裝的汽車車身安裝定位模組的活動定位銷處的剖視圖。
[0018]圖中各附圖標記說明如下。
[0019]工裝本體一1、后懸架總成定位模組一2、后懸架總成定位柱一21、定位銷一211、后懸架總成定位塊一22、定位部一221、定位面一222、后懸架總成限位裝置一23、限位槽一231、汽車車身定位模組一3、汽車車身定位柱一31、汽車車身定位銷一311、汽車車身活動定位裝置一 32、支撐柱一 321、活動槽一 3211、活動定位銷一 322、定位體一 3221、卡持部一3222、卡持塊一323、活動孔一3231。
【具體實施方式】
[0020]為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內容、構造特征、所實現目的及效果,以下結合實施方式并配合附圖詳予說明。
[0021]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術語“中心”、“上”、“下”、“左”、“右”、“豎直”、“水平”、“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0022]請參閱圖1和圖2,一種后懸架總成工裝包括工裝本體I和固定裝設于工裝本體I上的后懸架總成定位模組2和汽車車身定位模組3。所述工裝本體I呈板狀結構,所述后懸架總成模組2包括分別固定裝設于所述工裝本體I兩側的后懸架總成定位柱21、后懸架總成定位塊22和后懸架總成限位裝置23。所述后懸架總成定位柱21的上端凸設有定位銷211,所述后懸架總成定位塊22的上端向外凸設有定位部221,且定位部221上表面設有定位面222。所述后懸架總成限位裝置23的上端貫穿開設有限位槽231。所述汽車車身定位模組3包括分別裝設于所述工裝本體I兩側的汽車車身定位柱31和汽車車身活動定位裝置32。
[0023]具體地,所述汽車車身定位柱31上端向上凸設有汽車車身定位銷311,汽車車身活動定位裝置32包括固定裝設于所述工裝本體I上的支撐柱321和活動裝設于支撐柱321上的活動定位銷322。
[0024]具體地,所述支撐柱321的上端開設有活動槽3211,所述活動定位銷322包括定位體3221和從定位體3221下端緣向外凸設的卡持部3222。所述卡持部3222可活動的裝設于活動槽3211內,且所述支撐柱321的上表面設有卡持塊323,卡持塊323中部貫穿開設有活動孔3231,所述卡持塊323卡持于所述活動定位銷322的卡持部3222上端,且所述定位體3221容置于所述活動孔3231內,當車身安裝孔出現位置偏移時,可通過調節活動定位銷322的位置進行有效的安裝。
[0025]在本實施例中,所述后懸架總成定位模組2的后懸架總成定位柱21、后懸架總成定位塊22和后懸架總成限位裝置23呈對稱結構裝設于所述工裝本體I的兩側。
[0026]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汽車車身定位模組3的汽車車身定位柱31和汽車車身活動定位裝置32呈對稱結構裝設于所述工裝本體I的兩側。
[0027]在本實施例中,所述工裝本體I的寬度為291mm,最長長度為527mm。
[0028]在本實施例中,所述后懸架總成定位塊22的定位部221端緣呈弧形結構,可避免在安裝后懸架總成安裝時出現刮傷的情況。
[0029]綜上所述,由于所述后懸架總成工裝的工裝本體I上固定裝設有后懸架總成定位模組2和汽車車身定位模組3,采用本實用新型后懸架總成工裝實現了精準化、標準化、安全化,并達到簡單、適用、流暢的裝配目標,有效地降低了生產成本,提高了生產效率。
[0030]根據上述說明書的揭示和教導,本實用新型所屬領域的技術人員還可以對上述實施方式進行變更和修改。因此,本實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面揭示和描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的一些修改和變更也應當落入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內。此外,盡管本說明書中使用了一些特定的術語,但這些術語只是為了方便說明,并不對本實用新型構成任何限制,采用與其相同或相似的其它裝置,均在本實用新型保護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后懸架總成工裝,其特征在于:包括工裝本體(I)和固定裝設于工裝本體(I)上的后懸架總成定位模組(2)和汽車車身定位模組(3),所述工裝本體(I)呈板狀結構,所述后懸架總成模組(2)包括分別固定裝設于所述工裝本體(I)兩側的后懸架總成定位柱(21)、后懸架總成定位塊(22)和后懸架總成限位裝置(23),所述后懸架總成定位柱(21)的上端凸設有定位銷(211),所述后懸架總成定位塊(22)的上端向外凸設有定位部(221),且定位部(221)上表面設有定位面(222),所述后懸架總成限位裝置(23)的上端貫穿開設有限位槽(231),所述汽車車身定位模組(3)包括分別裝設于所述工裝本體(I)兩側的汽車車身定位柱(31)和汽車車身活動定位裝置(32)。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后懸架總成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車身定位柱(31)上端向上凸設有汽車車身定位銷(311),汽車車身活動定位裝置(32)包括固定裝設于所述工裝本體(I)上的支撐柱(321)和活動裝設于支撐柱(321)上的活動定位銷(322)。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后懸架總成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柱(321)的上端開設有活動槽(3211),所述活動定位銷(322)包括定位體(3221)和從定位體(3221)下端緣向外凸設的卡持部(3222),所述卡持部(3222)可活動的裝設于活動槽(3211)內,且所述支撐柱(321)的上表面設有卡持塊(323),卡持塊(323)中部貫穿開設有活動孔(3231),所述卡持塊(323)卡持于所述活動定位銷(322)的卡持部(3222)上端,且所述定位體(3221)容置于所述活動孔(3231)內。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后懸架總成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懸架總成定位模組(2)的后懸架總成定位柱(21)、后懸架總成定位塊(22)和后懸架總成限位裝置(23)呈對稱結構裝設于所述工裝本體(I)的兩側。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后懸架總成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車身定位模組(3)的汽車車身定位柱(31)和汽車車身活動定位裝置(32)呈對稱結構裝設于所述工裝本體(I)的兩側。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后懸架總成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工裝本體(I)的寬度為291mm,最長長度為527mm。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后懸架總成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懸架總成定位塊(22)的定位部(221)端緣呈弧形結構。
【文檔編號】B25B11/02GK205497286SQ201620104937
【公開日】2016年8月24日
【申請日】2016年2月1日
【發明人】李積成, 付海剛, 董海波, 楊松
【申請人】北汽銀翔汽車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