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工具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動工具結構,特別涉及一種組裝方便的電動工具結構,主要利用螺桿對應穿組固定,以達到穩固結合為首先實用新型運用。
【背景技術】
[0002]目前,電動工具的所以得以取代手工具,主要電動工具透過機械馬達將作動力道大幅提升,廣泛被應用于組件間的螺鎖工作;而手持電動工具的底部以一底座攜載一可充電電池,該充電電池提供該電動工具運作所需的電力。當電池的電力耗盡時,操作者可將該底座取出并結合于一充電座進行充電。為使電動工具的電池能具有較大的蓄電量以提供較長時間的電力供應,因此目前業界以采用具有較大蓄電量的鋰電池為其主流型式。
[0003]請參閱圖4所示,該電動工具其包括呈上下插取式的工具6、電池座7,該工具6向下延伸一縱向的中空式握柄61,中空的握柄61底部設有一插接端62,以與電池座7相互組裝。所述電池座7的座體71內部具有蓄電池,而座體71的其中一端突設有藉以插置于工具6的握柄61內的插合柱72,插合柱72的周側并具有導電片721,其除了平時的充電需要以外,當插組于工具6內部時亦與工具6內部的電極接觸導通,另于電池座7的座體71兩側分別設有一扣體73,組裝時利用電池座7的插合柱72插置于工具6的握柄61內,再利用扣體73上的扣爪731鉤設于工具6的插接端62內側而固定。
[0004]而上述插取式電動工具,利用扣爪鉤設于工具的插接端,但因電池座具有重量,于使用一段時日的后,其扣體扣爪會有疲乏現象而無法穩固扣接,導致電力無法傳遞的缺失,或因扣爪斷裂而無法結合電池座。而且一般上述的可拆裝的電池座均為原廠出品的供電電池,而此類型電池座除了價錢昂貴的外,其并無法運用市面上的電池,均需配合既定規格,還需配合適用的充電座,因此,只要有所損壞即無法再使用。
[0005]緣是,發明人有鑒于此,秉持多年該相關行業的豐富設計開發及實際制作經驗,針對現有技術的缺失問題再予以研究改良,特提供一種電動工具結構,以期達到更佳實用價值性的目的。
【實用新型內容】
[0006]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電動工具結構,尤指一種組裝方便的電動工具結構,主要利用螺桿對應穿組固定,以達到穩固結合的功效為目的。
[0007]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0008]—種電動工具結構,其包含有電動工具、電池座及電池盒,其中該電動工具的握持部內部設有能夠容置電池座的空間,電動工具與電池座電信連結,而該電池盒內設有能夠重復充電的電池單元,該電池盒經一蓋體覆蓋,該電池盒連通電池座能夠將電力傳遞至電動工具,所述電動工具結構還設有至少一螺設組件,螺設組件對應的穿插過電動工具與電池座而能將電動工具、電池座及電池盒三者鎖固一起。
[0009]所述的電動工具結構,該螺設組件進一步包含有一螺桿及一螺合件,在該電動工具下方形成一座體,在座體上設有一穿孔,而該電池座對應電動工具座體的穿孔處設有一透孔,該電池盒上穿設的組裝有螺桿,該螺桿對應的穿設電池座透孔及電動工具穿孔,通過螺合件鎖固螺桿以將電動工具、電池座及電池盒三者鎖固一起。
[0010]所述的電動工具結構,該螺設組件進一步包含有一螺桿及一螺合件,在該電動工具握持部設有貫穿空間的貫穿孔,而該電池座對應貫穿孔處設有通孔,且電池座與電池盒結合連通,該螺桿穿設過電動工具貫穿孔與電池座通孔,通過螺合件鎖固螺桿以將電動工具、電池座及電池盒三者鎖固一起。
[0011]所述的電動工具結構,該電池座上設有正負電極與電動工具電信對應連結,而該電池盒上設有一槽孔,該槽孔能夠對應穿設整合各電池單元的導線,且導線對應與電池座的正負電極電性連結以讓電池盒的電力能夠導通至電動工具。
[0012]與現有技術相比,采用上述技術方案的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于:
[0013]1.本實用新型的電動工具結構,借以利用螺桿對應穿組電動工具、電池座及電池盒,達到簡易組裝及穩固鎖合的功效。
[0014]2.本實用新型的電動工具結構,同上述,憑借電池盒的蓋體設計,可簡易方便拆下電池進行充電,相對若電池損壞,也能實時更換,無需將整體電池盒拆卸者。
【附圖說明】
[0015]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一實施例立體外觀示意圖;
[0016]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一實施例立體分解示意圖;
[0017]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一實施例立體剖視示意圖;
[0018]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二實施例立體分解示意圖;
[0019]圖5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二實施例立體外觀示意圖;
[0020]圖6為現有技術分解示意圖。
[0021]附圖標記說明:1_電動工具;11-握持部;111_空間;12_座體;121_穿孔;13_貫穿孔;2-電池座;21_透孔;22_電極;23_通孔;3_電池盒;31_電池單兀;311_導線;32_蓋體;33_槽孔;4_螺設組件;41_螺桿;42_螺合件;6_工具;61_握柄;62_插接端;7_電池座;71_座體;72_插合柱;721-導電片;73_扣體;731_扣爪。
【具體實施方式】
[0022]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和附圖來進一步描述本實用新型,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和特點將會隨著描述而更為清楚。
[0023]首先,如圖1和圖2所示,為本實用新型的電動工具結構的第一實施例立體外觀、分解示意圖,其主要包含有:
[0024]—電動工具1,于握持部11內部設有空間111,且下方形成一座體12,于座體上設有一穿孔121 ;
[0025]一電池座2,可對應嵌入電動工具1握持部11內的空間111,且電池座2上對應電動工具1座體12的穿孔121處設有一透孔21 ;
[0026]—電池盒3,其內部設有可重復充電的電池單元31,且經一蓋體32覆合;
[0027]一螺設組件4,該螺設組件4包含有一螺桿41及一螺合件42,該螺桿41可對應穿設電池座2透孔21及電動工具1穿孔121,再藉螺合件42對應鎖固螺桿41,以將電動工具1、電池座2及電池盒3三者鎖固一起。
[0028]如圖1至圖3所示,當于使用組裝時,其將螺設組件4的螺桿41對應穿設電池盒3,而可依據重量問題設置至少一個螺桿41,而該電池盒3上設有一槽孔33,該槽孔33可對應穿設整合各電池單元31的導線311,接著,將螺桿41對應穿設過電池座2透孔21,而由槽孔33穿出的導線311對應與電池座2上的正負電極22電信連結,再讓組裝完成的電池座2對應嵌入電動工具1,即讓螺桿41對應穿設過電動工具1下方座體12上的穿孔121,同時,電池座2對應嵌入電動工具1握持部11內的空間111,再利用螺合件42對應鎖固螺桿41,以將電動工具1、電池座2及電池盒3三者鎖固一起,而也同時讓電池座2的正負電極22與電動工具1電性連結,使電池盒3的電力可導通傳遞至電動工具1者。
[0029]接著,如圖4和圖5所示,為本實用新型的電動工具結構的第二實施例立體外觀、分解示意圖,其于該電動工具1握持部11設有貫穿空間111的貫穿孔13,而該電池座2對應貫穿孔13處設有通孔23,且電池座2與電池盒3結合連通,該螺桿41穿組電動工具1貫穿孔111與電池座2通孔23,再藉螺合件42對應鎖固螺桿41,以將電動工具1、電池座2及電池盒3三者鎖固一起者。
[0030]上述二種實施例均可完整組裝電動工具1、電池座2及電池盒3,的后,當電池單元31電力耗盡時,可經由拆卸螺設組件4而讓電動工具1脫離電池座2,再利用電池座2的正負電極22來進行充電,而該電池盒3內的電池單元31可為一般電池或可充電電池;當電力充足后(或更換電力充足的電池單元)再對應置入電動工具1內,讓電池座2與電動工具1再次電信連結即可再度使用。另外,當電池單元31有時效與毀損問題時,也能實時更換,無需整體電池盒3拆卸。
[0031]以上的說明和實施例僅是范例性的,并不對本實用新型的范圍構成任何限制。本領域技術人員應該理解的是,在不偏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下可以對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細節和形式進行修改或替換,但這些修改和替換均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電動工具結構,其包含有電動工具、電池座及電池盒,其中該電動工具的握持部內部設有能夠容置電池座的空間,電動工具與電池座電信連結,而該電池盒內設有能夠重復充電的電池單元,該電池盒經一蓋體覆蓋,該電池盒連通電池座能夠將電力傳遞至電動工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電動工具結構還設有至少一螺設組件,螺設組件對應的穿插過電動工具與電池座而能將電動工具、電池座及電池盒三者鎖固一起。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工具結構,其特征在于,該螺設組件進一步包含有一螺桿及一螺合件,在該電動工具下方形成一座體,在座體上設有一穿孔,而該電池座對應電動工具座體的穿孔處設有一透孔,該電池盒上穿設的組裝有螺桿,該螺桿對應的穿設電池座透孔及電動工具穿孔,通過螺合件鎖固螺桿以將電動工具、電池座及電池盒三者鎖固一起。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工具結構,其特征在于,該螺設組件進一步包含有一螺桿及一螺合件,在該電動工具握持部設有貫穿空間的貫穿孔,而該電池座對應貫穿孔處設有通孔,且電池座與電池盒結合連通,該螺桿穿設過電動工具貫穿孔與電池座通孔,通過螺合件鎖固螺桿以將電動工具、電池座及電池盒三者鎖固一起。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工具結構,其特征在于,該電池座上設有正負電極與電動工具電信對應連結,而該電池盒上設有一槽孔,該槽孔能夠對應穿設整合各電池單元的導線,且導線對應與電池座的正負電極電性連結以讓電池盒的電力能夠導通至電動工具。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動工具結構,其主要包含有一電動工具、一電池座及一電池盒,其中該電動工具的握持部內部設有可容置電池座的空間,以能讓電動工具與電池座電信連結,而該電池盒內設有可重復充電的電池單元且經一蓋體覆合,而該電動工具、電池座及電池盒三者可經由一螺設組件而結合一起,且可導通電力;借此,達到簡易組裝的功效。
【IPC分類】B25F5/00
【公開號】CN204976562
【申請號】CN201520770280
【發明人】劉國全
【申請人】劉國全
【公開日】2016年1月20日
【申請日】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