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道路橋梁施工專用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施工設備,具體為一種道路橋梁施工專用車。
【背景技術】
[0002]隨著交通事業篷勃發展,以高速公路、一級公路為主的高等級公路數量逐年增加,我國公路事業開始進人以建設高等級公路為重點的新階段,而道路橋梁,一般由路基、路面、橋梁、隧道工程和交通工程設施等幾大部分組成,在道路橋梁施工過程中,會用到許多施工器材,以提高工作效率,傳統施工機械體型巨大,功能單一,無法多方面滿足施工要求,從而造成能源的浪費,也影響了施工效率。
【發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道路橋梁施工專用車,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0004]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道路橋梁施工專用車,包括吸盤、車體、履帶、推桿、挖臂、操作室、支柱、照明燈、吊桿和抓鉤,所述吸盤設于車體尾部,所述車體下方設有用于該車移動的履帶,其車體上方設有操作室,前方固定一推桿,所述操作室前方設有挖臂,后方設有帶有抓鉤的吊桿,其操作室上方設有支柱支撐的照明燈。
[0005]進一步的,所述的照明燈為LED燈。
[0006]進一步的,所述的操作室設有兩組控制面板,分別位于操作室內前后方向。
[0007]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一種道路橋梁施工專用車設計合理,將推土機、挖掘機以及吊車功完美能融為一體的工程車輛,極大的降低了經濟成本,同時功能多,實用性強,靈活易變,適用于橋梁以及道路施工。
【附圖說明】
[0008]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0009]圖中:1、吸盤,2、車體,3、履帶,4、推桿,5、挖臂,6、操作室,7、支柱,8、照明燈,9、吊桿和10、抓鉤。
【具體實施方式】
[0010]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親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11]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道路橋梁施工專用車,包括吸盤1、車體2、履帶3、推桿4、挖臂5、操作室6、支柱7、照明燈8、吊桿9和抓鉤10,所述吸盤I設于車體2尾部,在使用吊車功能時,提高其穩定性和安全性,所述車體2下方設有用于該車移動的履帶3,履帶的設計,極大的提高了該車的環境適應性,也確保了推土和挖土功能正常使用,其車體2上方設有操作室6,前方固定一推桿4,所述操作室6前方設有挖臂5,后方設有帶有抓鉤10的吊桿9,抓鉤10用于勾住繩索,便于橋梁施工使用,其操作室6上方設有支柱7支撐的照明燈8 ;所述的照明燈8為LED燈,具有亮度高,耗能低的特點,為夜間施工提供照面條件;所述的操作室6設有兩組控制面板,分別位于操作室6內前后方向,分別用于控制該車的移動、推桿4和挖臂5的使用,以及后方的吊桿9的使用,使用方便,為施工提供極大的便利。
[0012]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0013]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
【主權項】
1.一種道路橋梁施工專用車,包括吸盤(I)、車體(2)、履帶(3)、推桿(4)、挖臂(5)、操作室(6)、支柱(7)、照明燈(8)、吊桿(9)和抓鉤(10),其特征在于:所述吸盤(I)設于車體(2 )尾部,所述車體(2 )下方設有用于該車移動的履帶(3 ),其車體(2 )上方設有操作室(6 ),前方固定一推桿(4),所述操作室(6 )前方設有挖臂(5 ),后方設有帶有抓鉤(10 )的吊桿(9 ),其操作室(6 )上方設有支柱(7 )支撐的照明燈(8 )。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道路橋梁施工專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照明燈(8)為LED 燈。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道路橋梁施工專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操作室(6)設有兩組控制面板,分別位于操作室(6)內前后方向。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道路橋梁施工專用車,包括吸盤、車體、履帶、推桿、挖臂、操作室、支柱、照明燈、吊桿和抓鉤,其特征在于:所述吸盤設于車體尾部,所述車體下方設有用于該車移動的履帶,其車體上方設有操作室,前方固定一推桿,所述操作室前方設有挖臂,后方設有帶有抓鉤的吊桿,其操作室上方設有支柱支撐的照明燈,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一種道路橋梁施工專用車設計合理,將推土機、挖掘機以及吊車功完美能融為一體的工程車輛,極大的降低了經濟成本,同時功能多,實用性強,靈活易變,適用于橋梁以及道路施工。
【IPC分類】E02F3-28, E02F9-16, B66C23-36, E02F3-76, E02F3-00
【公開號】CN204510300
【申請號】CN201520178626
【發明人】張志偉, 王天成, 李維維, 曹洋, 楊曉東, 趙明微, 王瑞雪, 劉紅, 董茜, 崔維彬
【申請人】哈爾濱職業技術學院
【公開日】2015年7月29日
【申請日】201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