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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烹飪器具的蒸籠及烹飪器具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11740569閱讀:243來源:國知局
用于烹飪器具的蒸籠及烹飪器具的制作方法與工藝

本實用新型涉及烹飪器具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目前,人們使用電壓力鍋、電飯煲在煮飯或單獨烹飪各種食物時,往往會在鍋內放置蒸籠,再在蒸籠內放置需要烹飪的食物,烹飪非常方便。如圖1所示,現有的蒸籠1大多數沒有提手,蒸籠1整體直接放置在內鍋上,導致用戶取出困難。為了解決此問題,部分蒸籠采用側壁開孔的方式以便提放,然而由于使用過程中,內鍋溫度較高,這種結構很容易燙傷消費者。還有部分蒸籠帶有鋼絲結構提手,在拿起或放下蒸籠時,很容易將放置在蒸籠中的食物灑出,并帶來嚴重的安全隱患。因此,需要一種用于烹飪器具的蒸籠及烹飪器具,以至少部分地解決上述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在實用新型內容部分中引入了一系列簡化形式的概念,這將在具體實施例部分中進一步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實用新型內容部分并不意味著要試圖限定出所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的關鍵特征和必要技術特征,更不意味著試圖確定所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的保護范圍。

為了至少部分地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用于烹飪器具的蒸籠,其特征在于,所述蒸籠包括蒸籠本體、提手和連接裝置,所述蒸籠本體具有底壁和沿所述底壁向上延伸的側壁,所述蒸籠本體上設置有透氣部,所述側壁上設置有安裝孔,所述提手通過所述連接裝置與所述安裝孔連接,

其中,所述安裝孔包括限位孔和轉動孔,所述限位孔與所述轉動孔連通,所述連接裝置能夠在所述限位孔和轉動孔之間移動,并且,當所述連接裝置位于所述轉動孔中時,所述提手通過所述連接裝置能夠相對于所述轉動孔轉動;當所述連接裝置位于所述限位孔中時,所述提手通過所述連接裝置與所述限位孔卡合,使得所述提手不能相對于所述限位孔轉動。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蒸籠,提手通過連接裝置與蒸籠本體連接,蒸籠本體上設置有限位孔和轉動孔,提手能夠相對于轉動孔轉動,這樣,可以使得提手相對于蒸籠本體轉動,方便用戶提起或放下提手;提手不能相對于限位孔轉動,這樣,可以使得用戶提起提手時提手相對于蒸籠本體固定不動,防止提手帶動蒸籠本體晃動,避免放置在蒸籠本體中的食物灑出。

可選地,所述連接裝置包括:鉚釘栓,所述鉚釘栓包括基部和突出于所述基部的突出部,所述突出部構造為正方形;以及鉚釘,所述鉚釘穿過所述鉚釘栓。這樣,連接裝置采用鉚釘和鉚釘栓,更為方便的將提手和蒸籠本體連接在一起,同時移動或轉動,防止蒸籠在使用頻率較多情況下,造成提手和蒸籠本體連接的松動。

可選地,所述提手包括提手本體和提手連接部,所述提手連接部與所述鉚釘和所述突出部連接在一起,使得所述提手連接部和所述突出部不會發生相對轉動。由此設置方式,將提手和突出部連接在一起,避免了提手和連接裝置頻繁轉動造成提手與突出部的松脫。

可選地,所述基部的尺寸大于所述轉動孔的直徑,所述突出部的外接圓的直徑小于所述轉動孔的直徑。這樣,方便鉚釘、鉚釘栓和提手連接部相對于轉動孔靈活轉動。

可選地,所述限位孔構造為正方形,且所述基部的尺寸大于所述限位孔的尺寸,所述突出部的寬度與所述限位孔的寬度相匹配,以使得所述突出部與所述限位孔卡合。由此設置方式,突出部與限位孔的形狀相匹配,且突出部與限位孔卡合,使得突出部相對于限位孔不能相對轉動,從而使得用戶提起提手時提手在豎直狀態下固定不動,從而防止蒸籠本體在被提起時不傾斜。

可選地,所述提手連接部具有臺階部,所述臺階部的形狀與所述突出部的形狀相匹配,以在所述突出部由所述轉動孔移動至所述限位孔時對所述突出部進行限位。這樣,提手在向上移動時,由于轉動孔的尺寸大于限位孔的尺寸,臺階部在蒸籠本體的內側起到限位作用,以對鉚釘栓在向上移動時起到限位作用,從而防止突出部在向上移動時跑偏,造成突出部不能準確的進入到限位孔中。

可選地,所述鉚釘栓具有通孔,所述通孔貫通所述基部和所述突出部,所述鉚釘穿過所述通孔。由此設置方式,鉚釘可以穿過通孔,從而貫穿整個鉚釘栓,鉚釘的頭部容置于位于基部的通孔中,鉚釘的尾部穿過位于突出部的通孔,使得鉚釘直接與鉚釘栓鉚接,且鉚釘的頭部不突出于鉚釘栓。

可選地,所述限位孔位于所述轉動孔的上方。這樣,提手在提起時向上移動即可相對于蒸籠本體不動,便于用戶操作。

可選地,所述側壁上還設置有放置部,所述提手本體在靜止狀態下放置在所述放置部上。由此設置方式,方便提手在靜止狀態下放置在預定位置,既避免了在烹飪時提手與蒸籠本體內的食物產生干涉,又可以在閑置時提手能夠很好的收入蒸籠本體中。

可選地,所述放置部包括凸包或滾筋。這樣,便于加工。

可選地,所述提手由寬扁的不銹鋼制成,所述提手的厚度為0.5mm~2mm。由此,方便用戶提取蒸籠,也提高了提手的強度,在蒸籠本體內放置較多食物時,提起提手也不會使其變形。

可選地,所述提手本體上設置有硅膠,以防止用戶燙傷。這樣,由于提手在烹飪過后溫度較高,在提手本體上設置的硅膠便于用戶抓握,防止用戶燙傷。

另一方面,本新型還提供了一種包含相應蒸籠的烹飪器具。這樣的烹飪器能夠有效的避免蒸籠本體內的食物灑出。

附圖說明

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下列附圖在此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部分用于理解本實用新型。附圖中示出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及其描述,用來解釋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在附圖中,

圖1為現有的蒸籠的主視剖視圖;

圖2為根據本實用新型的烹飪器具的主視剖視圖;

圖3為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蒸籠的提手的主視圖;

圖4為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蒸籠的蒸籠本體的主視圖;

圖5為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蒸籠的蒸籠本體的左視圖;

圖6為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蒸籠的連接裝置的鉚釘栓的后視圖;

圖7為圖6示出的鉚釘栓的俯視剖視圖;

圖8為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蒸籠的蒸籠本體的左視圖,其中鉚釘栓與安裝孔連接;

圖9為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蒸籠的主視圖,其中,提手處于豎直狀態;

圖10為圖9示出的A部局部放大圖;

圖11為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蒸籠的主視圖,其中,提手處于水平放置狀態;

圖12為圖11示出的B部局部放大圖;以及

圖13為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蒸籠的蒸籠本體的另一結構示意圖,其中,蒸籠本體上設置有滾筋。

附圖標記說明:

1蒸籠

100:蒸籠; 110:蒸籠本體;

111:底壁; 112:側壁;

113:安裝孔; 114:限位孔;

115:轉動孔; 116:凸包;

117:滾筋; 120:提手;

121:提手本體; 122:提手連接部;

123:臺階部; 130:連接裝置;

131:鉚釘栓; 132:鉚釘;

133:基部; 134:突出部;

135:通孔; 140:硅膠;

200:烹飪器具。

具體實施方式

在下文的討論中,給出了細節以便提供對本實用新型更為徹底的理解。然而,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了解,本實用新型可以無需一個或多個這些細節而得以實施。在特定的示例中,為了避免與本實用新型發生混淆,對于本領域公知的一些技術特征未進行詳盡地描述。需要說明的是,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上”、“下”、“前”、“后”、“左”、“右”以及類似的表述只是為了說明的目的,并非限制。

本實用新型中所引用的諸如“第一”和“第二”的序數詞僅僅是標識,而不具有任何其它含義,例如特定的順序等。而且,例如,術語“第一部件”其本身不暗示“第二部件”的存在,術語“第二部件”本身不暗示“第一部件”的存在。

如圖2所示,烹飪器具200包括蓋體和煲體。煲體基本上呈圓角長方體形狀,并且具有圓筒形狀的內鍋收納部,內鍋可以自由地放入內鍋收納部或者從內鍋收納部取出,以方便對內鍋進行清洗。內鍋的上表面具有圓形開口,用于向內鍋中盛放待加熱的材料,諸如米、湯等。內鍋中可以放置有蒸籠100,需要加熱的食物可以放置在蒸籠100上。煲體中包括用于加熱內鍋的加熱裝置。可以理解,根據本實用新型的烹飪器具200可以為電飯煲、電壓力鍋或其他的烹飪器具200,且根據本實用新型的烹飪器具200除具有煮米飯的功能以外,還可以具有煮粥等各種功能。

如圖3-12所示,蒸籠100包括蒸籠本體110、提手120和連接裝置130。蒸籠本體110具有底壁111和側壁112,底壁111呈圓形,側壁112沿底壁111向上延伸。蒸籠100可以掛靠于內鍋上。蒸籠本體110上設置有多個圓形孔形式的透氣部(未圖示),使得一方面蒸汽可以從透氣部進入到蒸籠100中,以蒸熟蒸籠本體110內的食物;另一方面蒸籠本體110內產生的液態水從透氣部中流下,以避免蒸籠本體110中的食物被水浸泡。透氣部可以設置在底壁111上,以方便水珠從底壁111上留下。透氣部也可以設置在側壁112上,以方便蒸汽從側壁112中進入,使得食物的各個方位均受熱。為了便于描述,下文中將蒸籠本體110靠近內鍋側壁的一側定義為外,將蒸籠本體110遠離內鍋側壁的一側定義為內。

如圖3所示,提手120包括提手本體121和提手連接部122。提手120由寬扁的不銹鋼制成,提手120的厚度為0.5mm~2mm,優選地為1.5mm。提手本體121可以構造為半圓形,用戶可以方便抓握提手本體121。為了防止用戶在抓握提手本體121時被燙傷,提手本體121上設置有硅膠140。提手連接部122構造為直線段,其可以通過連接裝置130與蒸籠本體110連接。

為了方便提手120放置于蒸籠本體110上,蒸籠本體110的側壁112上設置有放置部,如圖4所示,放置部可以為向蒸籠內側凸出的凸包116,以便提手本體121在靜止狀態下放置在凸包116上。

如圖5所示,側壁112上設置有安裝孔113,提手120通過連接裝置130與安裝孔113連接。安裝孔113包括限位孔114和轉動孔115,限位孔114與轉動孔115連通,且限位孔114位于轉動孔115的上方。限位孔114構造為正方形,轉動孔115構造為圓形。

連接裝置130包括鉚釘栓131和鉚釘132(參見圖9),具體的說,如圖6和圖7所示,鉚釘栓131包括基部133和突出部134,基部為圓形,突出部134構造為正方形且從基部133的中部向一側突出于基部133。顯然,基部133的尺寸大于突出部134的尺寸。鉚釘栓131中設置有通孔135,通孔135貫通基部133和突出部134。通孔135構造為臺階孔,位于基部133的一部分通孔135的直徑大于位于突出部134中的通孔135的直徑。如圖10所示,鉚釘132可以穿過通孔135,從而貫穿整個鉚釘栓131。鉚釘132的頭部容置于位于基部133的通孔135中,鉚釘132的尾部穿過位于突出部134的通孔135。鉚釘132的尾部與提手連接部122、突出部134連接在一起,使得提手連接部122和突出部134不會發生相對轉動。當提手本體121旋轉時,鉚釘132與鉚釘栓131也一同隨之轉動。

如圖8所示,鉚釘栓131設置安裝孔113中,即設置在相連通的限位孔114和轉動孔115中。鉚釘栓131的基部133的尺寸大于轉動孔115的尺寸,突出部134的外接圓的直徑小于轉動孔115的直徑,以使得鉚釘栓131的突出部134可以由外向內穿過轉動孔115,基部133不穿過轉動孔115。如圖11和圖12所示,鉚釘132與鉚釘栓131和提手連接部122鉚接,此時提手本體121水平放置在凸包116上,當用戶抓握提手本體121并提起提手本體121時,提手連接部122帶動鉚釘132和鉚釘栓131在轉動孔115中轉動,從而使得提手本體121由水平放置狀態轉至豎直狀態。

如圖9和圖10所示,當提手本體121處于豎直狀態,由于突出部134和限位孔114均為方形,此時,突出部134與限位孔114對齊,突出部134的寬度與限位孔114的寬度相匹配,基部133的尺寸大于限位孔114的尺寸。用戶將提手本體121向上提起,突出部134也隨之向上移動由轉動孔115進入至限位孔114中。突出部134進入限位孔114后,突出部134與限位孔114卡合,且限位孔114對突出部134進行限位,限制突出部134的轉動,使得提手120不能相對于限位孔114轉動。

這樣,連接裝置130能夠在限位孔114和轉動孔115之間移動,并且當連接裝置130位于轉動孔115中時,提手120通過連接裝置130能夠相對于轉動孔115轉動;當連接裝置130位于限位孔114中,提手120通過連接裝置130與限位孔114卡合,使得提手120不能相對于限位孔114轉動。

進一步地,如圖3和圖10所示,提手連接部122具有臺階部123,臺階部123朝向蒸籠本體110的內側突出。臺階部123與鉚釘連接在一起,且臺階部123突出的形狀與鉚釘栓131的形狀相匹配。這樣,提手120在向上移動時,由于轉動孔115的尺寸大于限位孔114的尺寸,臺階部123在蒸籠本體110的內側起到限位作用,以對鉚釘栓131在向上移動時起到限位作用,從而防止突出部134在向上移動時跑偏,避免突出部134不能準確的進入到限位孔114中。

更進一步地,如圖13所示,蒸籠本體110的側壁112的內表面上還可以設置有滾筋117,其沿蒸籠本體110的側壁112周向連續設置,提手本體121在靜止狀態下可以放置在滾筋117上。

除非另有定義,本文中所使用的技術和科學術語與本實用新型的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通常理解的含義相同。本文中使用的術語只是為了描述具體的實施目的,不是旨在限制本實用新型。本文中出現的諸如“設置”等術語既可以表示一個部件直接附接至另一個部件,也可以表示一個部件通過中間件附接至另一個部件。本文中在一個實施例中描述的特征可以單獨地或與其它特征結合地應用于另一個實施例,除非該特征在該另一個實施例中不適用或是另有說明。

本實用新型已經通過上述實施例進行了說明,但應當理解的是,上述實施例只是用于舉例和說明的目的,而非意在將本實用新型限制于所描述的實施例范圍內。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是,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教導還可以做出更多種的變型和修改,這些變型和修改均落在本實用新型所要求保護的范圍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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