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縫紉機中的制品移動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縫紉機的制品移動裝置。
例如,電動縫紉機具有一制品移動裝置,它按照線跡花樣操作給定的縫紉數據相對于縫紉針移動被縫紉的制品,各種類型的制品移動裝置在已有技術中已經提出,已經公開的例如未經審查的日本專利,其公告號為昭58-500744和經審查的日本專利,其公告號為平1-45395的制品移動裝置屬公知技術。
由未經審查的日本專利,其公告號為昭58-500744所公開的裝置具有一支架,它在一對確定高度的導向件上移動,該架具有一相對于支架的運動方向橫向延伸的運動軸線,一滑架以這樣的方式配置,即它可以沿運動軸線移動。滑架用于確定制品相對于來回運動著的縫紉針的位置,例如包括一適合支承制品的保持件,具體說該滑架裝有一對齒條,它們與支架結合并在支架運動的方向延伸,以及用于驅動齒條的驅動機構,以便通過齒條使兩驅動力作用于支架上。
經審查的日本專利申請,其公告號為平1-45395所公開的裝置包括一托架,它確定制品相對于具有線縫形成裝置的縫紉機體的位置;一滑架,托架可拆卸的支承在其滑架上;一移動支架,在其上以這樣的方式支承滑架,即它可在一個方向來回地移動;具有異向件的一對靜齒條,它們裝在移動支架兩端的下面,沿垂直于滑架運動方向的方向延伸;一軸,其兩端具有一對齒輪,它們與靜齒條嚙合,該軸旋轉支承在移動支架上;一裝在移動支架上的滑體,它由上述的導向件導向,使得移動支架可沿導向件移動;一固定在移動架中部的驅動齒條,它與靜齒條平行延伸;一與驅動齒條配合的第一電機,以便一起驅動其驅動齒條和移動支架;一這樣設置的第二電機,它垂直于移動支架的運動方向驅動上述的滑架。
如上所述的制品移動裝置的缺點如下在前一裝置中(未審查日本專利,申請公告號為昭58-500744),用于移動被加工材料的驅動機構提供兩個驅動力,即,它具有兩個沿一個方向移動制品的電機,因此該裝置的制造成本高。此外,電機彼此之間的同步操作很困難。
后者的裝置(經審查的日本專利,申請公告號為平1-45395)不具有上述的問題,由于該驅動機構僅有一個電機,但是應該注意到,在該裝置中,移動的驅動齒條是重的,這意味著,該裝置不適合高速移動制品。此外該裝置中有三個齒條,即二個靜齒條和一個驅動齒條互相平行設置,這就帶來了另一個問題,即使它們準確地互相平行設置是相當困難的,因此給安裝帶來困難。另外,在該裝置中,驅動齒條和導向件基本設置在移動架的中部,這就妨礙了縫紉機梭子中的梭芯的更換。
按照上述的觀點,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縫紉機的制品移動裝置,它的制造成本低,能夠高速移動制品并容易裝配,不會影響更換縫紉機梭子中的梭芯。
根據第一個觀點,裝在縫紉機中的制品移動裝置,它相對于在縫料上進行縫紉的縫紉針來移動被縫紉的制品,它包括一對彼此間隔的靜齒條,它們沿移動制品的第一方向平行設置;一偶合軸,它們具有分別與靜齒條嚙合的齒輪;用于轉動偶合軸的偶合軸驅動裝置;旋轉支承偶合軸的移動支架,它隨著轉動偶合軸沿第一方向來回移動;由移動支架支承的滑架,它沿垂直于第一方向的第二方向來回移動;用于沿第二方向來回移動滑架的滑架驅動裝置,以及由滑架支承的托架,用于搬運制品。
根據第二個觀點,它包括第一觀點中的裝置,其偶合軸驅動裝置包括一固定到偶合軸一端的第一斜齒輪;一與第一斜齒輪嚙合的第二斜齒輪;一與第二斜齒輪一起轉動的驅動軸,在其上滑動支承著第二斜齒輪;以及一轉動驅動軸的電機,從而使移動支架沿第一方向來回移動。
按照第三個觀點,它包括第一個觀點中的裝置,其偶合軸包括彼此分開的兩部分和一用于偶合該兩部分的聯接機構。
按照第四個觀點,它包括第一觀點中的裝置,其偶合軸包括彼此分開的兩部分和一固裝在移動支架上的雙軸電機,用于偶合其兩部分。
如此結構的制品移動裝置,只裝設一個驅動裝置以在一個方向移動制品,其重齒條不裝在移動體上,即移動部分的重量是輕的。此外只需要兩個互相平行的靜齒條,用于沿一個方向移動制品的驅動系統設置在縫紉機的一側。
圖1是具有本發明制品移動裝置的電動縫紉機的透視圖;圖2是沿圖1A-A線的箭頭方向的制品移動裝置的局剖側視圖;圖3是沿圖1B-B線箭頭方向的制品移動裝置的平面圖;圖4是本發明制品移動裝置的另一實施例的主要部件的透視圖。
現參照附圖描述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
圖1是具有一種制品移動裝置的電動縫紉機的透視圖,它構成了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圖2是沿圖1A-A線的箭頭方向的制品移動裝置的局部剖視側視圖,圖3是沿圖1B-B線箭頭方向的制品移動裝置的平面圖。該電動縫紉機具有制品移動裝置,如下所述,它按照線跡花樣操作的縫紉數據移動制品。
圖1中,標號1表示機座,縫紉機體2裝于其上。縫紉機體2的前端具用作線縫形成裝置的梭子(未示出)和針3。
在縫紉機體2的前面以及機座1的左右側,斷面基本呈U形的支承件4和5(為清楚起見用虛線表示)以這樣的方式固裝,它們在從前到后的方向(或在Y軸方向、或在第一方向)上延伸。靜齒條6和7以這樣的方式固裝在支承件4和5之間,即它們沿從右到左的方向延伸。
在縫紉機體2的前面,一偶合軸50沿垂直于靜齒條6和7方向的方向(或X軸方向)延伸,其偶合軸50從中部分成兩部分(以后可稱偶合軸13和14)。偶合軸13和14通過剛性聯軸節15互相偶合,齒輪8固接到偶合軸14的左端,齒輪9固接到偶合軸13的右端,齒輪8和9分別與上述的齒條6和7嚙合。因此,即使右靜齒條7的齒與左靜齒條6的齒偏移,通過剛性聯軸節15可容易地調節靜齒條6和7與齒輪8和9的嚙合。通過剛性聯軸節15互相偶合的偶合軸13和14比通過柔性聯軸節(如十字聯軸節)互相偶合的具有更高的旋轉傳遞性能。
在偶合軸50前面,一Y軸移動架12沿X軸方向延伸,如圖1和3所示,在Y軸移動架的左右端分別設有突出部分12a和12b(為清楚起見,圖1中未示出突出部分12a,突出部分12b用虛線表示)。上述的偶合軸14和13通過軸承分別支承在突出部分12a和12b上。此外,Y軸移動架12具有可旋轉支承偶合軸14和13的另外兩個突出部分(未示出),即偶合軸14通過突出部分12a和未示出的兩個突出部分中的一個旋轉支承,偶合軸13通過突出部分12b和未示出的兩個突出部分中的另一個旋轉支承。
靜齒條6和7按如下的方式裝設隨動輪(或轉動支承件)10和11隨動輪10和11軸分別固定在突出部分12a和12b上,它位于支承偶合軸14和13的支承點上方(參照圖1和2),隨動輪的轉動部分分別與靜齒條6和7的上表面接觸,即,靜齒條6保持在隨動輪10和齒輪8之間,而靜齒條7保持在隨動輪11和齒輪9之間,以便靜齒條6和7分別確定地與齒輪8和9實現嚙合。
第一斜齒輪16固裝在偶合軸13的端部分,它由下述的偶合軸轉動裝置51轉動,該偶合軸轉動裝置51包括一臺固裝到機座1上的Y軸驅動電機21;一與固裝到電機21的輸出軸上的齒輪22嚙合的減速齒輪23;一Y軸驅動軸17,它的一端固裝有減速齒輪23,軸17二端旋轉支承在機座1上在其兩端部之間具有花鍵;一外筒17a,它與Y軸驅動軸17的花鍵配合,以便它能與軸17一起轉動并可在軸17上滑動;一個第二斜齒輪18,如圖2所示,該齒輪18借助一鍵固裝到外筒17a上并與上述的第一斜齒輪16嚙合;以及一裝在第二斜齒輪18兩側的軸環19和20,它們被Y軸移動支架12的突出部分12b旋轉支承。
如圖2所示,導軌24固裝在Y軸移動架12的下表面上并沿Y軸移動架12的縱向延伸。在導軌24和Y軸移動支架12的前面,裝有一X軸移動架52作為滑架,X軸移動架52的斷面基本呈U形,它包括這樣設置的上下側板52a和52b,即可把導軌24和Y軸移動支架12包圍住。一滑件25固裝在下側板52b上,上述的導軌24滑動地支承在滑件25中。
一可拆連接件27固裝在X軸移動支架52的下側板52b的下表面,支承制品的托板26可拆卸地連接到可拆卸連接件27上,計時皮帶28的一部分固定到X軸移動支架52的上側板52a上,計時皮帶28覆蓋到帶齒驅動卷輪29(圖1左側)上和帶齒被驅動卷輪30(圖1右側)上,帶齒被驅動卷輪30旋轉支承在形成于Y軸移動支架12上的突出部分12c上。為了繃緊計時皮帶28,其帶齒驅動卷輪這樣被支承,即它可根據需要被移動,例如它被保持在突出部分12c中沿X軸向延伸的一孔中。
帶齒驅動卷輪29由計時皮帶驅動裝置53轉動,如1所示,計時皮帶驅動裝置53包括固定于機座1上的X軸驅動電機36;一與固定于Y軸驅動電機36輸出軸上的齒輪35嚙合的減速齒輪34;一X軸驅動軸31,它的一端固定著減速齒輪34,使軸31的二端旋轉固定在機座1上,并在其兩端部分之間具有花鍵;一外筒31a,它與X軸驅動軸31的花鍵配合,以便使之與軸31一起旋轉并可在軸31上滑動;上述的帶齒驅動卷輪29,它通過鍵固定到外筒31a上;以及一軸環32和33,它們裝在帶齒驅動卷輪29的兩側并通過Y軸移動架12的突出部分12a旋轉支承。
如此結構的制品移動裝置可進行如下操作首先,根據給定縫紉機花樣提供的縫紉程序,其驅動信號被施加到Y軸驅動電機21和X軸驅動電機36上,使得電機21和36開始轉動。由于Y軸驅動電機21的旋轉,電機21的轉動通過齒輪22、減速齒輪23以及Y軸驅動軸17傳遞到第二斜齒輪18上使其齒輪18轉動,當第二斜齒輪18以相同的方式被轉動時,第一斜齒輪16和偶合軸13和14被轉動,因此與靜齒條6和7嚙合的齒輪8和9在Y軸方向被移動,偶合軸13和14也在Y軸方向移動,在該運動中,在轉動的同時,外筒17a、第二斜齒輪18和軸環19和20也在Y軸方向移動,從而使Y軸移動支架12也在Y軸方向移動。另一方面,當Y軸移動支架12以上述方式在Y軸方向移動時,外筒31a,帶齒驅動卷輪29以及軸環32和33也在Y軸方向上移動并在X軸驅動軸31上滑動。與Y軸移動支架12的運動相配合,X軸移動支架52,可拆卸連接件27以及托板26也在Y軸方向移動。
當X軸驅動電機36被起動時,電機36的轉動通過齒輪35、減速齒輪34和X軸驅動軸31傳遞到帶齒驅動卷輪29上將其轉動,由于帶齒驅動卷輪29的轉動,帶齒被驅動卷輪30也轉動,從而使計時皮帶28在X軸方向轉動,同時滑動件25沿X軸方向在導軌24上滑動,這樣,X軸移動支架52、托架支承裝置27以及托架26便沿X軸方向移動。
這樣,制品便被移動到XY座標系的所需位置。
如上所述,該實施例包括一對靜齒條6和7,它們在托板26的運動方向(在Y軸方向)彼此間隔并平行設置;偶合軸50,它具有與靜齒條6和7嚙臺的齒輪8和9;用于轉動偶合軸50的偶合軸并在偶合軸50被轉動時它可沿Y軸方向前后移動;滑架(或X軸移動支架)52,它靠Y軸移動支架12以某種方式支承,以便在X軸方向可前后移動;用于在X軸方向前后移動滑架52的裝置53;以及靠滑架52支承的托板26。也就是說,本發明的制品移動裝置只包括一個驅動機構便可沿Y軸方向移動制品,該特征減少了裝置的制造費用。此外,該特征克服了慣用裝置的驅動機構彼此必須同步操作的困難。因此本發明的裝置很容易裝配。
此外,本發明裝置中,重齒條不安裝到移動體上,即移動組件是輕的,因此該裝置可高速運轉。另外,在該裝置中,僅需要兩個互相平行的靜齒條6和7,這就簡化了該裝置的裝配。
用于在Y軸方向移動制品的驅動系統裝在縫紉機的一側,換句話說,它不裝在縫紉機的前面,因此很容易替換梭子中的梭芯。
另外,在該裝置中,偶合軸13和14是通過剛性聯軸節15互相偶合的,因此即使靜齒條6的齒與靜齒條7的齒偏移,也可容易地調整齒輪8和9與靜齒條6和7的嚙合。通過剛性聯軸節互相偶合的偶合軸13和14轉動傳遞性能比通過聯軸節例如十字聯軸節互相偶合的偶合軸的要高。
Y軸驅動電機21和X軸驅動電36可按裝到Y軸移動支架12架上,在此情況下,Y軸驅動軸17和X軸驅動軸(以及它們相應的外筒17a和31a)不需有花鍵。
圖4示出了構成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的制品移動裝置的另一例子基本部件的透視圖。
第二實施例與上述第一實施例的不同在于偶合軸14和13分別通過兩個剛性聯軸節15和15連接到雙軸電機60上,該雙軸電機60通過一支承架61固裝在Y軸移動支架12上。
上述第二實施例與第一實施例相同的效果不再予以說明,第二實施例省去了第一和第二斜齒輪16和18以及Y軸驅動軸17,它們對于第一實施例來說是不可缺少的。其特征是減少了部件的數目。此外,該特征提供了下述效果;該裝置避免了反撥,并減少了生產步驟的數目。
現已結合本發明優選實施例進行了描述,而對于本發明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的基礎上進行各種變化和修改是顯而易見的。在上述實施例中,其制品移動裝置可用于電動縫紉機上,然而不用說,也可用于電動縫紉機以外的縫紉機上。
如此結構的制品移動裝置,僅用一個驅動機構就可使制品在一個方向上移動,該特征大大減小了制造成本,該特征也解決了慣用裝置的驅動裝置彼此必須同步操作的問題,因此本發明的裝置也易于安裝。
此外,本發明的裝置中,重齒條不安裝到移動體上,即,移動部分是輕的,因此該裝置可高速操作,再者,裝置中只需要兩個互相平行的靜齒條,從而大大簡化了該裝置的安裝。
用于在一個方向移動制品的驅動系統裝在縫紉機的一側,換句話說,它不裝在縫紉機的前面,因此梭子中的梭芯易于更換。
權利要求
1.一種縫紉機的制品移動裝置,它相對于在制品上縫紉的縫紉針移動被縫紉的制品,所述的移動裝置包括一對互相間隔的靜齒條,所述靜齒條沿移動制品的第一方向互相平行設置,一偶合軸,它具有分別與所述靜齒條嚙合的齒輪;用于轉動所述偶合軸的偶合軸轉動裝置;旋轉支承所述偶合軸的移動支架,它隨著轉動所述偶合軸沿第一方向來回移動;一由所述移動支架支承的滑架,它沿垂直于第一方向的第二方向來回移動;用于沿第二方向來回移動所述滑架的裝置;以及一由所述滑架支承的托板,用于搬運制品。
2.如權利要求1的制品移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偶合軸轉動裝置包括一固定到所述偶合軸一端的第一斜齒輪;一與所述第一斜齒輪嚙合的第二斜齒輪;一第一驅動軸,它與所述第二斜齒輪一起轉動并在其上滑動支承所述第二斜齒輪;以及一用于轉動所述第一驅動軸的第一電機,以便使所述滑動支架沿第一方向來回移動。
3.如權利要求1的制品移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偶合軸包括彼此分開的兩部分,以及一偶合所述兩部分的聯接裝置。
4.如權利要求1的制品移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偶合軸包括彼此分開的兩部分,以及一固裝在所述移動支架上的雙軸電機,它用于偶合所述的兩部分。
5.如權利要求1的制品移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滑架移動裝置包括旋轉固定到所述滑架上的帶齒被驅動卷輪;由所述移動支架旋轉支承的帶齒驅動卷輪;覆蓋到所述帶齒被驅動卷輪和所述的驅動帶齒卷輪上的計時皮帶;一第二驅動軸,在其上滑動連接所述帶齒驅動卷輪,所述第二驅動軸與所述帶齒驅動卷輪一起轉動,以及用于驅動所述第二驅動軸的第二電機。
6.如權利要求1的制品移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偶合軸轉動裝置配置在所述靜齒條任意一根附近。
全文摘要
縫紉機中的制品移動裝置,它相對于在制品上縫紉的縫紉針移動被縫制的制品,它包括一對彼此間隔的靜齒條,它們沿移動制品的第一方向互相平行設置,一偶合軸,它具有分別與靜齒條嚙合的齒輪、用于轉動偶合軸的偶合軸驅動裝置,旋轉支承偶合軸的移動支架,它隨著偶合軸的轉動沿第一方向來回移動,由移動支架支承的滑架,它沿垂直于第一方向的第二方向來回移動,用于在第二方向來回移動滑架的滑架驅動裝置,由滑架支承的托板,用于搬運制品。
文檔編號D05B21/00GK1126774SQ9511503
公開日1996年7月17日 申請日期1995年7月19日 優先權日1994年7月19日
發明者小野安志, 高瀨陽二郎, 和田稔 申請人:重機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