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納米材料皮革助劑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皮革助劑,尤其是一種含有納米材料的皮革助劑。
目前,用于制革的助劑都不含納米材料,用其制造的皮革不具有防霉殺菌等功能。因此,當遇到霉菌產生霉變時,難以處理,縮短了皮革制品的使用壽命,也限制了皮革的使用,大大縮小了皮革的應用領域。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已有技術的不足而提供一種能改善皮革的性能,使皮革具有防霉殺菌功能而且防水、防油、防塵、耐洗滌的納米材料皮革助劑。
本發明的目的可以通過如下措施來達到納米材料皮革助劑,其由重量百分比含量為1~60%的納米材料、1~30%的潤濕劑、1~80~的分散劑、1~30%的粘合劑組成,納米材料為金屬或金屬氧化物,可以為二氧化鈦、三氧化鋁、二氧化鋯、二氧化鋅、銅、鋁等,潤濕劑為去離子水或非離子表面活性劑,非離子表面活性劑為R=C12~C18、R=C11~C17、 等。粘合劑為改性干酪素等改性干酪素結構式為 R’為—CN、—C4H9等XY代表其他分子,如單體、引發劑等,分散劑為 R=C7~C9、 等。
本發明與已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積極效果由于本發明中含有納米材料,用于制革可以通過納米材料的光催化作用,來分解皮革上的真菌、細菌以及其它易引起腐敗發臭的物質,可以使皮革具有防霉、防菌的功能,達到了自潔的目的;而且可以使制革廢水中的有害物質發生分解,有利于環境保護;當用這種皮革作成服裝,由于其自身可以發出紅外線,因此可以調節人體生理機能,改善人體微循環等;使用本發明作成的皮革具有親水親油性可以使皮革具有耐洗滌性;不同的納米材料作成的皮革助劑又使皮革具有疏水、疏油,使得皮革具有防水、防油、不粘雜質等優越性。
下面詳細說明本發明并給出幾個實施例取重量百分比含量為1~60%的納米材料加入1~30%的潤濕劑,混合并攪拌均勻,再加入1~80%的分散劑和1~30%的粘合劑經高速機械攪拌后依次進行預分散、超聲波分散、過濾,即得納米材料皮革助劑。本助劑可以用于皮革的復鞣、加脂、填充等工序及表面的涂飾和整理。
實施例1、取重量百分比為5%的納米級二氧化鈦,加入30%的去離子水,混合并攪拌均勻,再加入30%的改性干酪素和35%的分散劑 R=C7,經高速機械攪拌后依次進行預分散、超聲波分散、過濾,即得納米材料皮革助劑。
實施例2、取重量百分比為60%的納米級二氧化鋯,加入1%的非離子表面活性劑 R=C12,混合并攪拌均勻,再加入1%的改性干酪素和38%的分散劑 H R=C9,經高速機械攪拌后依次進行預分散、超聲波分散、過濾,即得納米材料皮革助劑。
實施例3、取重量百分比為30%的納米級三氧化二鋁,加入15%的非離子表面活性劑 R=C11,混合并攪拌均勻,再加入15%的改性干酪素和40%的分散劑 R=C8,經高速機械攪拌后依次進行預分散、超聲波分散、過濾,即得納米材料皮革助劑。
實施例4、取重量百分比為10%的納米級銅,加入5%的非離子表面活性劑 混合并攪拌均勻,再加入5%的改性干酪素和80%的分散劑 R=C7,經高速機械攪拌后依次進行預分散、超聲波分散、過濾,即得納米材料皮革助劑。
實施例5、取重量百分比為59%的鋁,加入20%的去離子水混合并攪拌均勻,再加入20%的改性干酪素和1%的分散劑 ,經高速機械攪拌后依次進行預分散、超聲波分散、過濾,即得納米材料皮革助劑。
實施例6、取重量百分比為1%的納米級三氧化二鋁,加入15%的非離子表面活性劑 R=C11,混合并攪拌均勻,再加入15%的改性干酪素和69%的分散劑 R=C8,經高速機械攪拌后依次進行預分散、超聲波分散、過濾,即得納米材料皮革助劑。
權利要求
1.納米材料皮革助劑,其特征在于由重量百分比含量為1~60%的納米材料、1~30%的潤濕劑、1~80%的分散劑、1~30%的粘合劑組成。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納米材料皮革助劑,其特征在于納米材料為金屬或金屬氧化物。
3.按照權利要求2所述的納米材料皮革助劑,其特征在于納米材料可以為二氧化鈦、三氧化鋁、二氧化鋯、二氧化鋅、銅、鋁。
4.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納米材料皮革助劑,其特征在于潤濕劑為去離子水或非離子表面活性劑。
5.按照權利要求4所述的納米材料皮革助劑,其特征在于非離子表面活性劑為 R=C12~C18、 R=C11~C17、
6.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納米材料皮革助劑,其特征在于粘和劑為改性干酪素。
7.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納米材料皮革助劑,其特征在于分散劑為 ,R=C7~C9全文摘要
納米材料皮革助劑,其特點在于由重量百分比含量為1~60%的納米材料、1~30%的潤濕劑、1~80%的分散劑、1~30%的粘合劑組成,本發明中含有納米材料,用于制革可以通過納米材料的光催化作用,來分解皮革上的真菌、細菌以及其它易引起腐敗發臭的物質,可以使皮革具有防霉、防菌的功能,耐洗滌性等。
文檔編號C14C9/00GK1327071SQ01107880
公開日2001年12月19日 申請日期2001年3月13日 優先權日2001年3月13日
發明者王全杰, 劉明軍 申請人:王全杰, 劉明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