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用及評價用于治療肝性腦病的氮清除藥物的方法
【專利說明】施用及評價用于治療肝性腦病的氮清除藥物的方法
[0001] 相關申請
[0002] 本申請要求2012年11月21日提交的美國臨時申請號為61/728, 967和2013年 1月31日提交的美國臨時申請號為61/759, 292的優先權,其公開通過引用以全文、包括附 圖并入本文。
【背景技術】
[0003] 肝性腦病(HE)指被認為由升高的血氨水平而導致的一系列神經病學體征和癥 狀,其在肝硬化或某種其他類型的肝病對象中頻繁出現。HE對象通常表現為從細微的變化 至昏迷的變異的精神狀態,特征與尿循環代謝障礙(UCDs)的對象相似。
[0004] 苯丁酸甘油(三-[4-苯基丁酸]甘油酯)(HPN-100, GPB,GT4P,PBA甘油)被描 述于美國專利5, 968, 979號中,目前在為治療HE進行研發。與PBA鈉(NaPBA,在美國被批 準為BUPHENYL?,在歐洲被批準為AMMONAPS? )和苯甲酸鈉相似,HPN-100是一 種氮清除劑。這些藥物經常被稱為替代途徑藥物,因為它們為身體提供了用尿素排泄廢氮 的替代途徑(Brusilow 1980 ;Brusilow 1991)。
[0005] NaPBA是一種苯乙酸(PAA)前藥,而HPN-100是一種PBA的前藥和一種PAA的 預-前藥。HPN-100和NaPBA有相同的一般作用機理:PBA通過β -氧化轉化為PAA,PAA與 谷氨酰胺酶促偶聯以形成苯乙酰谷氨酰胺(PAGN),其排泄于尿液中。ΡΒΑ、ΡΑΑ和PAGN的結 構如下所示。
[0006]
【主權項】
1. 一種在對象中治療肝性腦病(HE)的方法,包括: (a) 測量空腹血氨水平; (b) 將所述空腹血氨水平與正常血氨水平的上限作比較;和 (c) 如果空腹血氨水平高于正常血氨水平上限的1. 5倍,則給對象施用一種氮清除藥 物。
2. 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對象已經事先被施用了第一劑量的氮清除藥物。
3. 權利要求2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步驟(c)中施用的氮清除藥物的劑量高于所述第一 劑量。
4. 一種優化用于治療肝性腦病(HE)的氮清除藥物的劑量的方法,其包括: (a) 施用第一劑量的氮清除藥物; (b) 測量空腹血氨水平; (c) 將所述空腹血氨水平和正常血氨水平的上限作比較,以確定是否增加氮清除藥物 的劑量,其中如果空腹血氨水平高于正常血氨水平上限的1.5倍,則所述劑量需要被增加; 和 (d) 在(c)中確定結果的基礎上,施用第二劑量的氮清除藥物。
5. 權利要求1或4的方法,其中所述氮清除藥物選自PAA前藥和苯甲酸鈉。
6. 權利要求5的方法,其中所述PAA前藥選自三-[4-苯基丁酸]甘油酯(HPN-IOO)、 苯丁酸(PBA)、PBA鈉(NaPBA),以及HPN-100、PBA和NaPBA中的兩種或多種的組合。
7. 權利要求1或4的方法,還包括確定所述對象的正常血氨水平上限的步驟。
8. 權利要求1或4的方法,其中所述正常血氨水平上限是35ymol/L。
9. 一種在需要的對象中治療肝性腦病(HE)的方法,包括: (a) 確定目標尿苯乙酰谷氨酰胺(PAGN)輸出量; (b) 基于PAA前藥至尿PAGN的52 %到63%的平均轉化率計算PAA前藥的有效初始劑 量來達到目標PAGN輸出量;和 (c) 給所述對象施用所述有效初始劑量的PAA前藥。
10. 權利要求9的方法,其中所述PAA前藥選自三-[4-苯基丁酸]甘油酯(HPN-100)、 苯丁酸(PBA)、PBA鈉(NaPBA),以及HPN-100、PBA和NaPBA中的兩種或多種的組合。
11. 權利要求9的方法,還包括確定所述對象的正常血氨水平上限的步驟。
12. 權利要求9的方法,其中所述正常血氨水平的上限是35ymol/L。
【專利摘要】本公開提供了治療肝性腦病(HE)、以及優化和調整對于HE對象的氮清除藥物劑量的方法,其包括施用一定劑量的氮清除藥物,該劑量足夠維持空腹血氨水平在特定的閾值水平或以下,該閾值水平是正常血氨水平上限的1.5倍。在所述方法中施用的所述氮清除藥物是一種選自HPN-100、PBA、NaPBA、苯甲酸鈉、或其任意組合(即,HPN-100、PBA、NaPBA中的兩種或多種的任意組合)的苯乙酸前藥。
【IPC分類】A61K31-19, A61K49-00
【公開號】CN104797272
【申請號】CN201380061003
【發明人】布魯斯·沙施米德, 馬蘇德·默克塔拉你
【申請人】海波龍治療公司
【公開日】2015年7月22日
【申請日】2013年11月21日
【公告號】CA2891657A1, EP2922576A1, US20140142186, WO2014081977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