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抗過敏組成物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是關于一種抗過敏的中草藥組成物,尤指一種適用于抑制免疫球蛋白IgE以及白三烯素LTs的抗過敏中草藥組成物。
背景技術:
近年來患有過敏性疾病患者顯著的增加,如花粉癥、過敏性鼻炎、蕁麻疹到難以治療的特異反應性皮膚炎及氣喘等,過敏性疾病的種類、癥狀、輕重程度其范圍相當廣泛。以氣喘為例,目前全世界約有一億五千五百萬的氣喘患者,因氣喘而死亡的人數每年約有20萬人,而且全球的氣喘患者正以每十年20~50%的成長率增加,這類慢性疾病所花費的醫療費用支出是相當龐大,即每年美國花約60億美元的氣喘病醫療費,德國30億美元,英國16億美元,其中每年氣喘醫藥品市場為55億美元。因此,氣喘對人類健康的危害遠大于愛滋病或癌癥。但是目前對于氣喘的治療藥物仍有很多副作用而且對氣喘現象亦只能暫時性的壓制癥狀,往往用藥一段期間就產生效用漸減的現象。因為氣喘為一種可逆性的呼吸道阻塞病,若治療藥物無效時就變成一種可危及生命的急病,所以在臨床上的發展也必需有不同治療機轉的藥物存在。
抗體分為五種類型A、M、G、D、E,和過敏發生密切關系的為E型抗體,醫學代號為IgE(immunoglobulin-E)。當過敏原進入人體后,刺激人體產生大量的抗體,此種抗體即為IgE。IgE結合在人體肥大細胞(mast cell)和嗜堿性粒白血球的表面。當過敏原再次進入人體后,就會和IgE相結合,而這結合的結果就會發生過敏反應。IgE在正常人的血液中含量極少,罹患過敏性疾病者,其IgE的含量通常會明顯上升。
另外,氣喘反應的產生主要歸因于T-helper cell走向type 2的形式,進而釋放細胞瀲素IL-4去刺激B cell產生IgE,而產生的IgE則會與肥大細胞上的高親合性IgE受器(IgE receptor)做專一性的結合,釋放出相關的媒介物質,包括白三烯素(Leukotriene)、組織胺(Histamine)及細胞激素等,在引發氣喘癥狀上,白三烯素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白三烯素主要分為兩大類leukotriene B 4(LTB 4)及cysteinyl leukotrienes(cLTs;LTC 4,LTD 4,LTE 4),cLTs會使支氣管平滑肌收縮并刺激支氣管分泌黏液,且增加呼吸道血管的通透性;另一方面LTB 4為一種化學趨化物質,能吸引嗜中性球(neutrophils)及嗜酸性球(eosinophils),引發后期的氣喘反應。
因此找出抑制細胞生成IgE與LTs相關媒介物質的抑制劑實為目前治療過敏性疾病反應的一個重要指標。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主要目的是在提供一種含有紫蘇萃取物的中草藥抗過敏組成物,以便能具備抑制IgE與LTs的功效,進一步達成抗過敏的效果。
為達成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一種一種可抑制免疫球蛋白IgE抗過敏組成物,其特征在于,主要包括一紫蘇萃取物,該紫蘇萃取物是以95%濃度酒精萃取而得;以及一輔助萃取物,是萃取自至少一選自由麻黃、杏仁、甘草、石膏、黃芩、桑白皮、生姜、丁力子所組成的群組的組合物,且該輔助萃取物是以95%濃度酒精萃取而得。
所述的輔助萃束物是萃取自麻黃、杏仁、甘草以及石膏。
所述的紫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的萃取物重量比例為0.5~1.5∶1~3∶0.5~1.5∶0.5~1.5∶3~5。
所述的輔助萃取物是萃取自黃芩、杏仁以及生姜。
所述的紫蘇∶黃芩∶杏仁∶生姜的萃取物重量比例為0.5~1.5∶0.5~1.5∶0.5~1.5∶0.5~1.5。
所述的輔助萃取物是萃取自黃芩、桑白皮以及生姜。
所述的紫蘇∶黃芩∶桑白皮∶生姜的萃取物重量比例為0.5~1.5∶0.5~1.5∶0.5~1.5∶0.5~1.5。
所述的輔助萃取物是萃取自黃芩、麻黃以及杏仁。
所述的紫蘇∶黃芩∶桑白皮∶生姜的萃取物重量比例為0.5~1.5∶0.5~1.5∶0.5~1.5∶0.5~1.5。
所述的輔助萃取物是萃取自黃芩、麻黃。
所述的紫蘇∶黃芩∶麻黃的萃取物重量比例為0.5~1.5∶0.5~1.5∶0.5~1.5。
所述的輔助萃取物是萃取自黃芩以及丁力子。
所述的紫蘇∶黃芩∶丁力子的萃取物重量比例為1-2∶1-2∶1-2 0.5~1.5∶0.5~1.5∶0.5~1.5。
本發明一種可抑制白三烯素的抗過敏組合物,其特征在于,主要包括一紫蘇萃取物;以及一輔助萃取物,其是萃取自至少一選自由黃芩、杏仁、生姜、麻黃及丁力子所組成的植物性藥物群組;其中該紫蘇萃取物以及該輔助萃取物是以95%濃度酒精萃取而得。
所述的輔助萃取物是萃取自黃芩、杏仁以及生姜。
所述的紫蘇∶黃芩∶杏仁∶生姜的萃取物重量比例為0.5~1.5∶0.5~1.5∶0.5~1.5∶0.5~1.5。
所述的輔助萃取物是萃取自黃芩以及麻黃。
所述的紫蘇∶黃芩∶麻黃的萃取物重量比例為0.5~1.5∶0.5~1.5∶0.5~1.5。
所述的輔助萃取物是萃取自黃芩及丁力子。
所述的紫蘇∶黃芩∶丁力子的萃取物重量比例為0.5~1.5∶0.5~1.5∶0.5~1.5。
具體實施例方式
為能讓審查員能更了解本發明的技術內容,特舉一萃取例以及十六較佳具體實施例說明如下。
萃取例一、紫蘇萃取物的萃取紫蘇50g加入95%酒精500mL,加熱回流2小時進行萃取,萃取液經減壓濃縮除去酒精溶劑,最后以冷凍干燥得到萃取物1.51g。
實施例一、麻黃、杏仁、甘草、石膏的水萃取物組成對于IgE的抑制效果測試以細胞毒性測試(MTT方法)得到對TIB-196(得自ATCC)細胞具有最少毒性的最大中草藥濃度,然后以此濃度進行TIB-196細胞培養8天,離心取其上清液,以酵素免疫分析法分析其生成的IgE含量。
本實施例以麻黃、杏仁、甘草、石膏以水萃取的萃取物以2∶1∶1∶4的重量比例混合,以此混合物濃度0.5mg/mL進行其對IgE的抑制效果測試,結果列如表1。
實施例二、麻黃、杏仁、甘草、石膏的酒精萃取物組成對于IgE的抑制效果測試如實施例一所使用的方法,本實施例以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改以95%酒精萃取的萃取物以2∶1∶1∶4的重量比例混合,以此混合物濃度0.5mg/mL進行其對IgE的抑制效果測試,結果列如表1。
實施例三、紫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的水萃取物組成對于IgE的抑制效果測試如實施例一所使用的方法,本實施例以紫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以水萃取的萃取物以1∶2∶1∶1∶4的重量比例混合,以此混合物濃度0.5mg/mL進行其對IgE的抑制效果測試,結果列如表1。
實施例四、紫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的酒精萃取物組成對于IgE的抑制效果測試如實施例一所使用的方法,本實施例取紫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改以9 5%濃度酒精萃取的萃取物以1∶2∶1∶1∶4的重量比例混合,以此混合物濃度0.5mg/mL進行其對IgE的抑制效果測試,結果列如表1。
實施例五、紫蘇、黃芩、杏仁、生姜的萃取物組成對于IgE的抑制效果測試如實施例一所使用的方法,本實施例取紫蘇、黃芩、杏仁、生姜以95%濃度酒精萃取的萃取物以1∶1∶1∶1的重量比例混合,以此混合物濃度0.5mg/mL進行其對IgE的抑制效果測試,結果列如表1。
實施例六、紫蘇、黃芩、桑白皮、生姜的萃取物組成對于IgE的抑制效果測試如實施例一所使用的方法,本實施例取紫蘇、黃芩、桑白皮、生姜以95%濃度酒精萃取的萃取物以1∶1∶1∶1的重量比例混合,以此混合物濃度0.5mg/mL進行其對IgE的抑制效果測試,結果列如表1。
實施例七、紫蘇、麻黃、黃芩、杏仁的萃取物組成對于IgE的抑制效果測試如實施例一所使用的方法,本實施例取紫蘇、麻黃、黃芩、杏仁以95%濃度酒精萃取的萃取物以1∶1∶1∶1的重量比例混合,以此混合物濃度0.5mg/mL進行其對IgE的抑制效果測試,結果列如表1。
實施例八、紫蘇、麻黃、黃芩的萃取物組成對于IgE的抑制效果測試如實施例一所使用的方法,本實施例取紫蘇、麻黃、黃芩以95%濃度酒精萃取的萃取物以1∶1∶1的重量比例混合,以此混合物濃度0.5mg/mL進行其對IgE的抑制效果測試,結果列如表1。
實施例九、紫蘇、黃芩、丁力子的萃取物組成對于IgE的抑制效果測試如實施例一所使用的方法,本實施例取紫蘇、麻黃、丁力子以95%濃度酒精萃取的萃取物以1∶1∶1的重量比例混合,以此混合物濃度0.5mg/mL進行其對IgE的抑制效果測試,結果列如表1。
實施例一、二為臨床常用治療氣喘等過敏性疾病中藥方劑麻杏甘石湯的效果,作為本發明的對照組。從表1之中可以發現,麻杏甘石湯的配方以95%濃度酒精做萃取的抑制IgE效果較的以水做萃取的效果提升了50%;而實施例三至九中是以本發明所提出的紫蘇萃取物加入現有用以抗過敏的不同配方之中,亦有提升抑制IgE的效果,證明紫蘇萃取物確能達成功效。
實施例十、麻黃、杏仁、甘草、石膏的水萃取物組成對于LTs的抑制效果測試以細胞毒性測試(MTT方法)得到對RBL-1(得自食品研究所菌種中心)細胞具有最少毒性的最大中草藥濃度。RBL-1細胞內加入Retinoic acid培養16小時,然后以此濃度進行RBL-1細胞培養2小時,其后以Calcium ionophore刺激生成LTs,離心取其上清液,以酵素免疫分析法分析其生成的LTs含量。
本實施例取麻黃、杏仁、甘草、石膏以水萃取的萃取物以2∶1∶1∶4的重量比例混合,以此混合物濃度0.05mg/mL進行其對LTs的抑制效果測試,結果列如表2。
實施例十一、麻黃、杏仁、甘草、石膏的酒精萃取物組成對于LTs的抑制效果測試如實施例十所使用的方法,本實施例取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改以95%濃度酒精萃取的萃取物以2∶1∶1∶4的重量比例混合,以此混合物濃度0.05mg/mL進行其對LTs的抑制效果測試,結果列如表2。
實施例十二、紫蘇的萃取物組成對于LTs的抑制效果測試如實施例十所使用的方法,本實施例取紫蘇以95%濃度酒精萃取的萃取物,以此濃度0.05mg/mL進行其對LTs的抑制效果測試,結果列如表2。
實施例十三、紫蘇的萃取物組成對于LTs的抑制效果測試如實施例十所使用的方法,本實施例取紫蘇以95%濃度酒精萃取的萃取物,改以濃度0.005mg/mL進行其對LTs的抑制效果測試,結果列如表2。
實施例十四、紫蘇、黃芩、杏仁、生姜的萃取物組成對于LTs的抑制效果測試如實施例十所使用的方法,本實施例取紫蘇、黃芩、杏仁、生姜以95%濃度酒精萃取的萃取物以1∶1∶1∶1的重量比例混合,以此混合物濃度0.5mg/mL(煩請發明人再次確認)進行其對LTs的抑制效果測試,結果列如表2。
實施例十五、紫蘇、黃芩、麻黃的萃取物組成對于LTs的抑制效果測試如實施例十所使用的方法,本實施例取紫蘇、黃芩、麻黃以95%濃度酒精萃取的萃取物以1∶1∶1的重量比例混合,以此混合物濃度0.05mg/mL進行其對LTs的抑制效果測試,結果列如表2。
實施例十六、紫蘇、黃芩、丁力子的萃取物組成對于LTs的抑制效果測試如實施例十所使用的方法,本實施例取紫桑、黃芩、丁力子以95%濃度酒精萃取的萃取物以1∶1∶1的重量比例混合,以此混合物濃度0.05mg/mL進行其對LTs的抑制效果測試,結果列如表2。
實施例十、十一為以現有的麻害甘石湯配方的萃取物所做的LTs抑制效果試驗,以作為本發明紫蘇萃取物的LTs抑制效果對照。從表2之中可以發現,除了實施例十三采用較低濃度的紫蘇萃取物對于提升LTs抑制效果較不明顯之外,其余實施例均較實施例十、十一的LTs抑制效果大幅提升,證明本發明所提出的紫蘇萃取物單獨使用或搭配現有的抗過敏配方時確有功效。
追尋主要活性成份(fraction)發現,酒精抽提物經快速管柱層析分離后,其中編號PF-NP 4 SD 4部份具有最佳IgE抑制活性(1.8%,0.5mg/mL)。
PF-NP 4 SD 4以購自Merck編號1.05554薄層分析材料,經正己烷/丙酮=1/1溶劑系統沖提,在10%硫酸顯色時,主要呈色信號點的Rf值分布為0.4~0.6。
表1.中藥材組合物的萃取物IgE抑制活性
表2.中藥材與其組合物的萃取物LTs抑制活性
需注意的是,本發明中所使用的輔助萃取物并無限制,較佳是至少一輔助萃取物選自一由麻黃、杏仁、甘草以及石膏所組成的群組;本發明中所使用各萃取物的重量比例并無限制,較佳乏紫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的萃取物重量比例為0.5~1.5∶1~3∶0.5~1.5∶0.5~1.5∶3~5;本發明所使用的輔助萃取物并無限制,較佳是至少一輔助萃取物選自一由黃芩、杏仁以及生姜所組成的群組;本發明中所使用各萃取物的重量比例并無限制,較佳的紫蘇∶黃芩∶杏仁∶生姜的萃取物重量比例為0.5~1.5∶0.5~1.5∶0.5~1.5∶0.5~1.5;本發明所使用的輔助萃取物并無限制,較佳是至少一輔助萃取物選自一由黃芩、桑白皮以及生姜所組成的群組;本發明中所使用各萃取物的重量比例并無限制,較佳的紫蘇∶黃芩∶桑白皮∶生姜的萃取物重量比例為0.5~1.5∶0.5~1.5∶0.5~1.5∶0.5~1.5;本發明所使用的輔助萃取物并無限制,較佳是至少一輔助萃取物選自一由黃芩、麻黃以及杏仁所組成的群組;本發明中所使用各萃取物的重量比例并無限制,較佳的紫蘇∶黃芩∶桑白皮∶生姜乏萃取物重量比例為0.5~1.5∶0.5~1.5∶0.5~1.5∶0.5~1.5;本發明所使用的輔助萃取物并無限制,較佳是至少一輔助萃取物選自一由輔助萃取物是萃取自黃芩、麻黃所組成的群組;本發明中所使用各萃取物的重量比例并無限制,較佳的紫蘇∶黃芩∶麻黃的萃取物重量比例為0.5~1.5∶0.5~1.5∶0.5~1.5;本發明所使用的輔助萃取物并無限制,較佳是至少一輔助萃取物選自一由黃芩以及丁力子所組成的群組;本發明中所使用各萃取物的重量比例并無限制,較佳的紫蘇∶黃芩∶丁力子的萃取物重量比例為0.5~1.5∶0.5~1.5∶0.5~1.5;本發明中的紫蘇萃取物以及該輔助萃取物的萃取方法并無限制,較佳是以95%濃度酒精萃取而得;本發明的抑制白三烯素的抗過敏組合物中的輔助萃取物并無限制,較佳是由一植物性藥物包括黃芩、杏仁、生姜、麻黃、丁力子所組成的群組中萃取而得;本發明的輔助萃取物較佳是萃取自黃岑、杏仁以及生姜;本發明所使用各萃取物的重量比例并無限制,較佳的紫蘇∶黃芩∶杏仁∶生姜的萃取物重量比例為0.5~1.5∶0.5~1.5∶0.5~1.5∶0.5~1.5;本發明的輔助萃取物較佳是萃取自黃芩以及麻黃;本發明所使用各萃取物的重量比例并無限制,較佳的紫蘇∶黃芩∶麻黃的萃取物重量比例為0.5~1.5∶0.5~1.5∶0.5~1.5;本發明的輔助萃取物較佳是萃取自黃苓及丁力子;本發明所使用各萃取物的重量比例并無限制,較佳的紫蘇∶黃芩∶丁力子的萃取物重量比例為0.5~1.5∶0.5~1.5∶0.5~1.5。
上述實施例僅是為了方便說明而舉例而已,本發明所主張的權利范圍自應以申請專利范圍所述為準,而非僅限于上述實施例。
權利要求
1.一種可抑制免疫球蛋白IgE抗過敏組成物,其特征在于,主要包括一紫蘇萃取物,該紫蘇萃取物是以95%濃度酒精萃取而得;以及一輔助萃取物,是萃取自至少一選自由麻黃、杏仁、甘草、石膏、黃芩、桑白皮、生姜、丁力子所組成的群組的組合物,且該輔助萃取物是以95%濃度酒精萃取而得。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抗過敏組成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輔助萃束物是萃取自麻黃、杏仁、甘草以及石膏。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抗過敏組成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紫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的萃取物重量比例為0.5~1.5∶1~3∶0.5~1.5∶0.5~1.5∶3~5。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抗過敏組成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輔助萃取物是萃取自黃芩、杏仁以及生姜。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抗過敏組成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紫蘇∶黃芩∶杏仁∶生姜的萃取物重量比例為0.5~1.5∶0.5~1.5∶0.5~1.5∶0.5~1.5。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抗過敏組成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輔助萃取物是萃取自黃芩、桑白皮以及生姜。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抗過敏組成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紫蘇∶黃芩∶桑白皮∶生姜的萃取物重量比例為0.5~1.5∶0.5~1.5∶0.5~1.5∶0.5~1.5。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抗過敏組成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輔助萃取物是萃取自黃芩、麻黃以及杏仁。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抗過敏組成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紫蘇∶黃芩∶桑白皮∶生姜的萃取物重量比例為0.5~1.5∶0.5~1.5∶0.5~1.5∶0.5~1.5。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抗過敏組成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輔助萃取物是萃取自黃芩、麻黃。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抗過敏組成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紫蘇∶黃芩∶麻黃的萃取物重量比例為0.5~1.5∶0.5~1.5∶0.5~1.5。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抗過敏組成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輔助萃取物是萃取自黃芩以及丁力子。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抗過敏組成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紫蘇∶黃芩∶丁力子的萃取物重量比例為1-2∶1-2∶1-20.5~1.5∶0.5~1.5∶0.5~1.5。
14.一種可抑制白三烯素的抗過敏組合物,其特征在于,主要包括一紫蘇萃取物;以及一輔助萃取物,其是萃取自至少一選自由黃芩、杏仁、生姜、麻黃及丁力子所組成的植物性藥物群組;其中該紫蘇萃取物以及該輔助萃取物是以95%濃度酒精萃取而得。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抗過敏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輔助萃取物是萃取自黃芩、杏仁以及生姜。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抗過敏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紫蘇∶黃芩∶杏仁∶生姜的萃取物重量比例為0.5~1.5∶0.5~1.5∶0.5~1.5∶0.5~1.5。
17.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抗過敏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輔助萃取物是萃取自黃芩以及麻黃。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抗過敏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紫蘇∶黃芩∶麻黃的萃取物重量比例為0.5~1.5∶0.5~1.5∶0.5~1.5。
19.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抗過敏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輔助萃取物是萃取自黃芩及丁力子。
20.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抗過敏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紫蘇∶黃芩∶丁力子的萃取物重量比例為0.5~1.5∶0.5~1.5∶0.5~1.5。
全文摘要
本發明是有關于一種可抑制免疫球蛋白IgE以及白三烯素LTs的抗過敏組成物,主要包括一紫蘇萃取物;以及至少一輔助萃取物其是萃取自一植物性藥物群組包括麻黃、杏仁、甘草、石膏、黃芩、桑白皮、生姜、丁力子或上述的組合;其中該紫蘇萃取物與該輔助萃取物是以特定比例混合。
文檔編號A61P37/00GK1606987SQ200310100620
公開日2005年4月20日 申請日期2003年10月13日 優先權日2003年10月13日
發明者江淑芬, 廖若川, 張秀鳳, 羅吉孟, 林佩欣, 林曉珮, 陳英翰 申請人: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