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多階段干擾素傳遞曲線治療肝炎病毒感染的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病毒感染尤其是肝炎病毒感染的治療領域。
背景技術:
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在美國是最常見的慢性血傳播感染。雖然新感染的數量下降了,但據疾病控制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估計,美國有390萬(1.8%)受感染的病人,慢性感染的負擔是相當大的。慢性肝臟疾病是美國第十位的成人死亡原因,共計每年大約有25,000人死亡,約占所有死亡人數的1%。研究表明40%的慢性肝臟疾病與HCV有關,導致每年8,000到10,000人的死亡。與HCV相關的終末期肝病是成人中肝移植最常見的指征。
隨著治療效果的明顯改善,對慢性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療在最近十年中迅速發展。然而,即使是使用聚乙二醇化的IFN-α加病毒唑的聯合治療,仍有40%到50%的病人治療失敗。這些病人通常被稱為“治療失敗”病人,包括無反應者(指治療期間病毒滴度居高不下的病人)和復發病人(指治療初期病毒滴度下降,但隨后在治療過程中上升或在治療結束后上升的病人)。目前這些病人無有效的治療選擇。特別是肝活檢有晚期纖維化或肝硬化的病人有發展為晚期肝臟疾病并發癥的高度危險,這些并發癥包括腹水、黃疸、靜脈曲張的出血、腦病和進行性肝衰竭,以及這些病人有顯著增加肝細胞癌的危險。
慢性HCV感染的高流行對于美國未來的慢性肝臟疾病的負擔是一個重大的公眾健康問題。國家健康和營養檢測調查中心(NHANES III)的數據表明,從20世紀60年代后期到20世紀80年代初期,特別在20-40歲的人中,新的HCV感染率大幅度上升。據估計患有20年或以上的長期HCV感染的人數從1990年到2015年會上升4倍多,從750,000到三百萬以上。30或40歲感染的人的比例或許有更大的增長。由于HCV-相關的慢性肝病的風險與感染的持續時間有關,對于感染20年以上的患者具有肝硬化進行性增加的危險,這將導致在1965-1985間感染的患者中,與肝硬化有關的發病率和死亡率明顯增加。
慢性丙型肝炎病毒感染以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水平的間歇或持續升高和循環中HCV RNA的恒定水平為特征。目前,被認可的療法采用來源于天然淋巴細胞的α干擾素或使用特定亞型cDNA序列的重組方法或共有序列干擾素-α(IFN-α)。可接受的劑量方案是皮下施用IFN-α的每周三次,每次6-50μg,持續24-48周。
還進行了IFN-α的周期性施用,期望獲得病毒的清除。為迅速清除并在體內降解IFN-α,重復給藥被認為是必要的。在謀略取得更好的療效時,已進行聯合治療,例如IFN-α和病毒唑的聯合使用。在被基因型1病毒(這是最普遍的HCV菌株)感染的患者中,即便采用聯合療法也只有不到25%的患者被證實有持續的病毒應答。在試圖進一步改進治療方法時,許多研究者都試圖通過添加聚合物鏈對IFN-α進行化學修飾以增加蛋白質的分子量和大小及延長全身性循環時間。盡管這些對IFN-α的操作增加了循環時間并進一步改善了功效,但該蛋白質的一個重要組分喪失了其生物活性。因此,需要將較大量的蛋白質給予伴隨,這種施用產生副作用(如中性白細胞減少)的患者。
已經檢驗了包括IFN-α在內的治療方案期間的病毒動力學。通常,在一些個體中看到病毒效價開始的迅速下降(早期病毒應答;EVR)。在開始治療后的24-48小時內EVR使血清HCV RNA水平大約降低了0.5-3個log值。早期加強的應答將有助于獲得持久的應答。在一些個體中,EVR之后血液中的病毒繼續緩慢降低(第二階段降低)。第二階段降低是病毒水平在幾周或幾個月內較緩慢的降低。
盡管上述認可的治療方案的有用性,但只有一小部分接受治療的個體獲得持續病毒應答。因此,需要有改進的治療HCV感染的方法。本發明滿足了這一需要。文獻美國專利6,172,046;6,245,740;5,824,784;5,372,808;5,980,884;公開的國際專利申請WO 96/21468;WO96/11953;Torre等(2001)J.Med.Virol.64455-459;Bekkering等(2001)J.Hepatol.34435-440;Zeuzem等(2001)Gastroenterol.1201438-1447;Zeuzum(1999)J.Hepatol.3161-64;Keeffe和Hollinger(1997)Hepatol.26101S-107S;Wills(1990)Clin.Pharmacokinet.19390-399;Heathcote等(2000)New Engl.J.Med.3431673-1680;Husa和Husova(2001)Bratisl.Lek.Lists 102248-252;Glue等。(2000)Clin.Pharmacol.68556-567;Bailon等。(2001)Bioconj.Chem.12195-202;和Neumann等(2001)Science 282103;Zalipsky(1995)Adv.Drug Delivery Reiews S.16,157-182;Mann等(1002)Lancet 358958-965。
發明概述本發明提供了治療肝炎病毒感染的方法。所述方法通常包括在一劑量方案中施用含有抗病毒劑的組合物以實現抗病毒劑的多階段血清濃度曲線。所述劑量方案包括給藥頻率低于現有的肝炎療法。用本發明方法獲得的多階段抗病毒劑血清濃度曲線可使病毒效價開始的迅速降低,然后病毒效價在一段時間內進一步降低,從而實現持續的病毒應答。
發明特征一些實施方案中,本發明以在個體中治療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方法為特征。所述方法通常包括給予包含有效量干擾素-α(IFN-α)的組合物,所述量可使IFN-α的第一血清濃度在約24-48小時的第一階段內至少約為最高耐受劑量(MTD)的80%,然后使IFN-α的第二濃度約為MTD的50%或更低,所述第二濃度保持至少7天的第二階段。一些實施方案中,實現了持續的病毒應答。
一些實施方案中,所述方法還包括在給予IFN-α之前施用約1-14天IFN-γ。
一些實施方案中,IFN-α以緩釋型制劑(depot)給予。其它實施方案中,IFN-α通過連續輸注給予。一些實施方案中,連續輸注給予是通過泵實現的。其它實施方案中,IFN-α是通過單次皮下注射繼以用泵的連續輸注給予的。
一些實施方案中,本發明以在個體中治療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方法為特征,所述方法通常包括在一種劑量方案中施用IFN-α,該方案包括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其中,在第一階段,IFN-α的第一血清濃度在約24小時的第一階段內至少約為最高耐受劑量(MTD)的80%,在第二階段,在第二階段期間任何24小時內測得的最高IFN-α血清濃度與最低血清IFN-α濃度的比值小于3,其中,第二階段期間IFN-α的最高濃度約為MTD的50%或更低。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在第二階段期間任何24小時內測得的最高IFN-α血清濃度與最低血清IFN-α濃度的比值約為1。
一些實施方案中,本發明以在個體中治療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方法為特征,所述方法通常包括給予包含有效量共有序列干擾素-α(CIFN)的組合物,所述量可使CIFN的第一血清濃度在約24-48小時的第一階段內至少約為最高耐受劑量(MTD)的80%,然后使CIFN的第二濃度約為50%或低于MTD,所述第二濃度保持至少7天的第二階段。
一些實施方案中,本發明以在個體中治療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方法為特征,所述方法通常包括在一種劑量方案中施用共有序列IFN-α(CIFN),該方案包括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其中,在第一階段,CIFN的第一血清濃度在約24小時的第一階段內至少約為最高耐受劑量(MTD)的80%,在第二階段,在第二階段期間任何24小時內測得的最高CIFN血清濃度與最低血清CIFN濃度的比值小于3,其中,第二階段期間IFN-α的最高濃度約為MTD的50%或更低。
一些實施方案中,本發明以在個體中治療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方法為特征,所述方法通常包括在一種劑量方案中施用IFN-α,該方案包括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其中,在第一階段,在約24小時的第一階段內得到IFN-α的第一血清濃度的C1max,在第二階段,得到Csus約為C1max的50%或更低,其中,曲線下面積由作為時間函數的IFN-α血清濃度定義,在第二階段期間任何24小時內不超過第2天-第3天的曲線下面積,如圖2所示。
一些實施方案中,本發明以在個體中治療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方法為特征,所述方法通常包括在一種劑量方案中施用共有序列IFN-α(CIFN),該方案包括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其中,在第一階段,在約24小時的第一階段內得到CIFN的第一血清濃度的C1max,在第二階段,得到Csus約為C1max的50%或更低,其中,曲線下面積由作為時間函數的CIFN血清濃度定義,在第二階段期間任何24小時內不超過第2天-第3天的曲線下面積,如圖2所示。
附圖簡述
圖1展示了干擾素-α治療期間的病毒動力學,這里以血液中HCV病毒的清除率表示,它是用聚合酶鏈式反應之類的靈敏測量方法監測血清中病毒RNA水平獲得的。
圖2展示了控制釋放可注射(CRI)系統或零級通量系統(zero-orderthroughput system)和推注給藥期間血清IFN-α濃度的曲線。包括常規TIW方案后的病毒動力學以比較本發明所述治療劑量方案的改進(見下文)。
圖3展示了控制釋放可注射(CRI)給藥期間血清IFN-α濃度的曲線。一種情況下,早期濃度促進了開始的病毒減少(見虛線)。
圖4展示了CRI治療后的病毒動力學和藥代動力學。這種情況下,早期病毒應答(EVR)與常規的TIW治療類似。第二階段中的高濃度Csus影響斜率,使斜率變陡(見虛線)。
圖5展示了用IFN-α進行CRI治療后的病毒動力學和藥代動力學。這種情況下,早期病毒效價顯著降低,第二階段有急劇下降(見虛線)。
圖6展示了用持續釋放輸送系統施用IFN-α期間的病毒動力學,這種用藥方法可使藥物的Cmax和Csus濃度反復達到明顯持續的病毒應答。由于重復的Cmax和持續高的Csus,病毒效價的下降可被看作是一個步驟(見虛線)。
定義術語“治療”、“醫治”等在這里指獲得所需要的藥理和/或生理效果。該效果就其全部或部分防止一種疾病或癥狀而言可能是預防性的,和/或就其部分或完全治療一種疾病和/或由疾病引起的不良影響而言可能是治療性的。“治療”在本文中包括對所有哺乳動物疾病的任何治療,特別是人類的疾病,包括(a)防止疾病或疾病的癥狀在那些對該疾病有易感性但尚未診斷為罹患該病的受治療者中發生(如包括與原發性疾病伴隨的或引起的疾病(就象慢性HCV感染會導致肝纖維化;(b)抑制疾病,就是阻止疾病的發展,(c)減輕疾病,就是造成疾病的消退。
術語“個體”、“宿主”、“受治療者”和“病人”在本文中可互換使用,指哺乳動物,包括但不限于靈長目,包括猿猴和人。
術語“早期病毒應答(EVR)”可與“最初病毒應答”互換使用,“快速病毒應答”是指病毒效價在開始HCV感染治療后約24小時、約48小時、約3天或約1周內病毒效價的降低。
術語“第二階段降低”在這里是指病毒水平在EVR后數周或數月的緩慢降低。
術語“持續病毒應答”(SVR;也稱為“持續應答”或“持久性應答”)在這里是指個體對HCV感染的治療方案的反應,根據血清HCV滴度測定。通常,“持續病毒應答”是指在治療停止后的至少約1個月、至少約2個月、至少約3個月、至少約4個月、至少約5個月或至少約6個月的時間內,在患者血清中未檢測到HCV RNA(例如,每毫升血清少于約500、少于約200、或少于約100個基因組拷貝)。
術語“治療失敗病人”在本文中通常指對以前的HCV治療沒有反應的HCV感染病人(稱為“無反應者”)或對以前的治療一開始有反應(如初期病毒反應(IVR)),但沒有維持治療反應的人(稱為“復發者”)。以前的治療通常包括IFN-α單一治療或IFN-α聯合治療,其IFN-α聯合治療可包括施用IFN-α和一種抗病毒劑如病毒唑。
術語“肝炎病毒感染”是指被一種或多種甲型、乙型、丙型、丁型或戊型病毒感染,特別關注血液傳播的肝炎病毒感染。
術語“肝纖維化”在這里指由于慢性肝炎感染導致的肝臟中瘢痕組織的生長。
術語“肝功能”在這里指肝的正常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合成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合成蛋白質,如血清蛋白(如白蛋白,凝血因子,堿性磷酸酶,轉氨酶(如丙氨酸轉氨酶、天冬氨酸轉氨酶),5’-核苷酶,γ-谷氨酰胺酰基轉肽酶等),合成膽紅素,合成膽固醇和合成膽酸;肝的代謝功能,包括,但不限于碳水化合物代謝、氨基酸和氨代謝,激素代謝和脂質代謝;外源性藥物的解毒;血流動力功能,包括內臟和門靜脈的血液動力學;等等。
適合所述方法使用的藥物輸送裝置包括但不限于注射裝置;可植入裝置,如泵,例如滲透泵,它可與導管連接或不連接;生物可降解的植入物;脂質體;緩釋型制劑;以及微球體。
術語“給藥事件”在這里指將一種抗病毒劑施用給有此需要的患者,該事件可包括一種或多種抗病毒劑從藥物分配裝置中釋放。因此,術語“給藥事件”在這里包括但不限于放置含有抗病毒劑的緩釋型制劑;放置連續輸送裝置(如泵或其它控制釋放可注射系統);以及單次皮下注射繼以放置連續輸送系統。
術語“緩釋型制劑”是指許多可植入的、生物可降解或不可降解的控制釋放系統,它通常是非集裝的并作為釋放藥物的藥物儲器(reservoir)。緩釋型制劑包括聚合或非聚合的生物可降解物質,且可以是固體、半固體或液體形式。
術語“微球體”(也稱為“微粒體”、“納米球”或“納米顆粒”)是指通常用聚合材料制成的小顆粒,其直徑通常約為0.01μm-約0.1μm,或從約0.1μm-約10μm。
術語“治療有效量”是指治療劑的量或治療劑的輸送速度有效地促進所需的療效。確切的所需療效將根據被治療的病況、施用劑型和此領域的一般技術人員了解的許多其它因素而異。
在進一步描述本發明前,因理解本發明不限于所描述的特定實施方案,這些實施方案當然是可用改變的。還需要理解,這里使用的術語僅是出于描述特定實施方案的目的,而并不是要限制本發明的范圍,因為本發明的范圍僅由附加的權利要求限定。
本文中提供的數值范圍,應當理解為每個居中的數值,直到下限數值單位的十分之一,除非上下文清楚地表述,否則在該范圍上下限之間的數值和在所述范圍中任何其他確定的數值或居中的數值都包含在發明內。這些較小范圍的上下限可被獨立地包含在較小范圍內,同時它們也包含在發明內,屬于在所述范圍中任何被(較小范圍)特別除外的范圍。所述的范圍包括其一個或兩個限定值,排除該一個或兩個限定值的范圍也包含在本發明中。
除非另有定義,本文中使用的所有技術和科學術語的含義與本發明所屬領域的熟練技術人員對它們的普遍理解相同。雖然有許多與本文所述相似或等同的方法和材料能用于實踐或測試本發明,但本文所述的是優先的方法和材料。本文納入作為參考的所有出版物以提示和描述與所引用出版物有關的方法和/或材料。
必須注意,除非有上下文清楚表述,否則本文及所附的權利要求中的單數形式都包含復數內容。例如,文中提及的“劑量”包括這種劑量的復數,本文中提及的“方法”包括本領域中熟練技術人員所知曉的一種或多種方法和等價物,等等。
本文所討論的出版物只是因為它們的公開早于本發明的申請日。本文不被認作承認本發明無權借助在先發明而發生于這種公開之前,而且,所提供的出版日期可能與實際出版日期不同,該實際出版日期需要獨立地確定。
發明詳述本發明提供了治療肝炎病毒感染的方法,特別關注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所述方法通常包括給予個體有效量的抗病毒劑以降低個體中的病毒負載,尤其是在個體中獲得持續的病毒應答。抗病毒劑用一種劑量方案輸送給個體,這種劑量方案有效實現血清中抗病毒劑的多階段濃度。設計所述抗病毒劑的多階段濃度曲線時要考慮用IFN-α治療丙型肝炎病毒(HCV)時觀察到的病毒動力學。
現有的治療HCV感染的IFN-α療法通常包括每天(QD)、每隔一天(QOD)或每周三次(TIW)皮下注射IFN-α。通過數學建模分析了應答者中響應常規IFN-α療法的HCV感染的動力學,通過RNA PCR確定,其結果顯示在圖1中。該研究清楚顯示了治療開始后24-48小時內的病毒快速減少期,其結果是使血清RNA水平降低了約0.5個log值-約3個log值或更高。這種早期病毒應答(EVR)對于減少病毒顆粒的產生是重要的。早期加強的應答通常預示更持久的應答。這種早期階段通常后面有數天或數周的較緩慢的持續的病毒清除。通常,第二階段取決于患者的特征。不局限于任何理論,病毒效價的第二階段降低可能與清除病毒感染的細胞有關,如免疫系統介導的機制。第二階段的斜率由患者的持續病毒應答(SVR)決定,例如較陡的第二階段斜率通常與SVR和積極治療結果有關。
在基于IFN-α的治療方案期間病毒動力學和血清IFN-α濃度顯示在圖2-6中。同時顯示了常規(如TIW)治療和本發明所述的治療劑量方案(例如控制釋放治療,如CRI治療)的病毒動力學(VK;以病毒RNA(“RNA”)與時間的關系曲線表示)與血清IFN-α濃度(藥代動力學(PK);以血清IFN與時間的關系曲線表示)。搏動或重復施用活性成分后獲得的IFN-α的最大血清濃度以C1max(圖2-5)、C2max(圖6)等表示。C1max、C2max等是等于或接近最大耐受劑量(MTD)。持續一段時間獲得的血清IFN-α濃度以Csus表示(圖2-6)。Csus約為MTD的50%。生物可利用的抗病毒劑的量以血清濃度與時間曲線下的面積或曲線下面積(AUC)表示。當出現副作用時血清中的閾濃度是指MTD。
現有治療HCV感染的療法有一些缺點。在延長治療期間每天(QD)、每隔一天(QOD)或每周三次(TIW)注射IFN-α的劑量方案的缺點如下(1)該劑量方案會令患者不適,一些情況下會使患者不配合治療;(2)該劑量方案通常有副作用,這會給患者帶來其它不適,一些情況下會使患者不配合治療;(3)該劑量方案會產生“峰”(Cmax)和“谷”(Cmin)血清IFN-α濃度,在“谷”期間,病毒可復制和/或感染其它細胞和/或突變;(4)許多情況下,早期病毒應答期間病毒效價log值的降低不足以影響最終清除病毒的持續病毒應答(見圖2;常規IFN-αTIW治療后的病毒動力學)。
本發明提供的劑量方案可避免上述缺點,并可提供顯著的優點,包括(1)因為以低于QD、QOD或TIW的頻率給藥,所以患者的不適減少了,這可能促使患者配合治療;(2)由于給藥將連續一段時間,就可避免“峰”(即Cmax)和“谷”(即Cmin)血清IFN-α濃度,例如Cmax與Cmin的比值減小;(3)由于避免了與劑量方案有關的峰/谷循環,從而減少了副作用;(4)由于避免了與劑量方案有關的峰/谷循環,從而減少了病毒復制、感染更多細胞和突變(即由于血清中抗病毒劑的水平更加恒定,故對病毒有恒定的“壓力”);(5)本發明所述的一種給藥事件可同時產生病毒動力學的早期病毒應答和持續病毒應答階段(例如見圖5第III階段);(6)本發明所述的重復給藥事件對持續病毒應答有影響,從而進一步降低病毒效價(例如見圖6C1max、C2max等對病毒有強大的陰性選擇壓力,可在劑量循環之間減少病毒突變和/或復制和/或逃避事件);(7)本發明所述給藥事件的第一階段期間病毒效價log值的降低大于上述現有劑量方案(例如見圖3第I階段);(8)持續階段中恒定的高藥物濃度(Csus)使第二階段的斜率較陡(例如見圖4第II階段);以及(9)由于增加了病毒效價log值的降低,第二階段的結果更加好,即與上述現有劑量方案相比,持續病毒應答階段病毒效價的降低更加迅速(斜率更陡)。
本發明提供了治療肝炎病毒感染的方法,包括提供抗病毒劑的多階段血清濃度的劑量方案。所述抗病毒劑的多階段血清濃度是用低于現有療法的給藥頻率獲得的。
在第一階段,IFN-α的血清濃度高,以提供最佳Cmax濃度同時使病毒效價中的斜率盡可能的陡,使病毒效價迅速下降從而降低IFN-α濃度將是有效的。這種最初的高劑量IFN-α被稱為“首次劑量”或“最初負荷劑量”。
在第二階段,IFN-α血清濃度低于第一階段,并再次有效降低病毒效價。第一階段應盡可能短,因為在此階段輸運的IFN-α的量是或接近個體可耐受的最大劑量(“MTD”)。一旦病毒效價在此開始的高劑量階段迅速下降,就可減小IFN-α的濃度,而仍能獲得足以使病毒效價進一步下降的AUC(例如見圖3)。這種較低IFN-α濃度的第二階段可被大多數個體耐受;因此為患者提供了最大舒適度并使他們最大可能地接受治療。
所述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是在單次給藥事件中實現的,例如,所述“單次給藥事件”包括放置緩釋型制劑;放置泵;以及將單次皮下注射繼以放置泵相結合。單次給藥事件是通過一種或多種劑型獲得的,例如以下一種或多種緩釋型制劑;泵;和注射裝置。
一些實施方案中,抗病毒劑是以緩釋型制劑施用的。這種施用形式的優點在于緩釋型制劑輸運的特性,這通常被認為是不需要的,即植入或注射入患者后藥物從緩釋型制劑中釋放的最初“爆發”。通過以緩釋型制劑輸送抗病毒劑,這將釋放抗病毒劑的最初爆發,獲得抗病毒劑的多階段血清濃度。抗病毒劑釋放的最初爆發影響抗病毒劑的第一血清濃度,這將有效地使病毒效價迅速降至低濃度抗病毒劑可處理的水平。抗病毒劑的較低血清濃度是通過最初爆發后抗病毒劑從緩釋型制劑中持續釋放獲得的。
許多實施方案中,所述劑量方案包括單次給藥事件。其它實施方案中,所述劑量方案是重復的。在所有情況下,采用這種輸送系統重復施用提供了C1max、C2max等繼之以一種穩態濃度(Csus,見圖6)。
治療肝炎感染的方法本發明提供了治療肝炎病毒感染的方法。所述方法通常包括以有效獲得抗病毒劑的多階段血清濃度的方式給予一定水平的抗病毒劑。用單次給藥事件可實現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例如放置(如植入或注射)緩釋型制劑;放置連續輸注裝置,如泵;以及單次皮下注射和放置連續輸送裝置)相結合。
在本發明的所有實施方案中,本發明方法的劑量方案獲得了抗病毒劑的血清濃度,其中血清抗病毒劑濃度的“峰”(Cmax;抗病毒劑的最高血清濃度)和“谷”(Cmin;抗病毒劑的最低血清濃度)被減小或避免。在所有實施方案中,本發明的劑量方案在第二階段(例如治療的第2-15天,治療的第2-10天,治療的第3-10天或治療的第3-15天,見圖2-6)中Cmax∶Cmin的比值小于約3.0,小于約2.5,小于約2.0或小于約1.5。一些實施方案中,所述劑量方案在第二階段(例如治療的第2-15天,治療的第2-10天,治療的第3-10天或治療的第3-15天,見圖2-6)中Cmax∶Cmin的比值約為1.0。
通常,在本發明的劑量方案中,在第二階段的任何24小時期間內測得的第二階段中抗病毒劑血清濃度的曲線面積(AUC)(即AUSsus)小于第一階段的任何24小時期間內的AUC(即AUCmax)。換句話說,在第二階段的任何24小時期間內測得的AUSsus小于第一階段的任何24小時期間內測得的AUCmax。
第一階段中抗病毒劑的血清濃度可使個體血清中的病毒效價有效降低1.5、2、2.5、3、3.5、4、4.5或5個log值。
第一階段中抗病毒劑的血清濃度可使個體血清中的病毒效價在所述劑量方案開始后的約12-48小時、或約16-24小時內有效降低1.5、2、2.5、3、3.5、4、4.5或5個log值。
抗病毒劑的第二濃度保持約24-48小時、約2-4天,約4-7天,約1-2周,約2-4周,約4-6周,約6-8周,約8-12周,約12-16周、約16-24周或約24-48周。
在第二階段,血清中抗病毒劑的濃度可使病毒效價有效降至不可檢測水平,例如每毫升血清約1000-5000、約500-1000或約100-500個基因組拷貝。一些實施方案中,抗病毒劑的有效量是使病毒負荷有效降至每毫升血清100個基因組拷貝以下的量。
第二階段中,抗病毒劑的血清濃度可有效獲得持續病毒應答,例如在治療結束后至少約1個月、至少約2個月、至少約3個月、至少約4個月、至少約5個月或至少約6個月后在患者血清中未發現可檢測的HCV RNA(例如每毫升血清少于約500、少于約200、或少于約100個基因組拷貝)。
一些實施方案中,第一和第二階段后至少有一個第三階段。這些實施方案中的一些中,第三階段包括以有效獲得抗病毒劑的血清濃度等于或接近第一血清濃度的劑量施用抗病毒劑。在其中一些實施方案中,第四階段包括以有效獲得抗病毒劑的血清濃度等于或接近第二血清濃度的劑量施用抗病毒劑。
用IFN-α治療HCV感染在一些感興趣的實施方案中,所述肝炎病毒是丙肝病毒(HCV)。在感興趣的特定實施方案中,所述肝炎病毒是HCV,且所述抗病毒劑是干擾素-α(IFN-α)。
在第一階段,所得IFN-α的血清濃度是或接近患者可耐受的最大水平。第一階段中獲得的血清濃度(第一濃度)在約10-約1000、約10-約500、約20-約250、約30-約100、或約50-約70國際單位(IU)/ml的范圍內。第一血清濃度保持約6-12小時、約12-24小時或約24-48小時。
在第一階段,施用的IFN-α的量可有效地使IFN-α的血清濃度為最大耐受劑量(MTD)的約65%-約70%、約70%-約75%、約75%-約80%、約80%-約85%、約85%-約90%、約90%-約95%或約95%-約100%。因此,在從劑量方案開始的約6-12小時、約12-24小時或約24-48小時內,IFN-α的血清濃度達到最大耐受劑量(MTD)的約65%-約70%、約70%-約75%、約75%-約80%、約80%-約85%、約85%-約90%、約90%-約95%或約95%-約100%。
獲得IFN-α的第一血清濃度的施用劑量為約10-100μg、約20-70μg、約25-60μg、約30-50μg。這些不同的劑量是指游離干擾素,為獲得這一劑量而施用的緩釋型制劑的量將取決于藥物負載效率,這將在下面討論。
有效劑量的共有序列IFN-α包括每劑量約3μg、約9μg、約15μg、約18μg或約27μg。有效劑量的IFN-α2a和IFN-α2b范圍從每劑量3百萬國際單位(MIU)-10MIU。有效劑量的加入PEG(聚乙二醇)的IFN-α2a范圍從每劑量90-180μg。有效劑量的加入PEG的IFN-α2b的范圍為每劑量每千克體重0.5μg-1.5μg。
慢性丙型肝炎患者通常有水平為每毫升105-107基因組拷貝的循環病毒。在第一階段,IFN-α的血清濃度使HCV效價有效降至每毫升血清約5×104-約105、約104-約5×104、或約5×103-約104基因組拷貝。
一些實施方案中,第一階段中IFN-α的血清濃度有效地使HCV效價在劑量方案開始后的約12-48小時或約16-24小時內降至每毫升血清約5×104-約105、約104-約5×104、或約5×103-約104基因組拷貝。
一些實施方案中,第一階段中IFN-α的血清濃度有效地使個體血清中的病毒效價降低1.5、2、2.5、3、3.5、4、4.5或5個log值。
一些實施方案中,第一階段中IFN-α的血清濃度有效地使個體血清中的病毒效價在所述劑量方案開始后的約12-48小時、或約16-24小時內有效降低1.5、2、2.5、3、3.5、4、4.5或5個log值。
在第一階段,所得IFN-α的血清濃度可有效地使病毒效價降至被感染個體可耐受的干擾素劑量可處理的水平。
在第二階段,IFN-α以有效地使IFN-α的血清濃度低于患者可耐受的最大水平并可有效地進一步降低病毒效價的水平施用。在第二階段,IFN-α以有效達到約5IU/ml-約50IU/ml的IFN-α血清濃度的劑量施用。一些實施方案中,IFN-α以有效達到約5IU/ml-約100IU/ml或更高的IFN-α血清濃度的劑量施用。在所述第二階段,IFN-α的施用劑量約為0.5×106IU-約50×106IU。
在第二階段,IFN-α以有效地使IFN-α的血清濃度達到并保持MTD的約10%-約15%、約15%-約20%、約20%-約25%、約25%-約30%、約30%-約35%、約35%-約40%、約40%-約45%或約45%-50%的水平施用。第二階段的IFN-α的血清濃度低于MTD較好,這樣可有效發揮抗病毒作用。因此,在劑量方案開始后的約48小時-約4天、約48小時-約7天、約48小時-約10天、或約48小時-約15天內,IFN-α的血清濃度可達到(通常可保持)MTD的約10%-約15%、約15%-約20%、約20%-約25%、約25%-約30%、約30%-約35%、約35%-約40%、約40%-約45%或約45%-50%。
IFN-α的第二濃度被保持約24-48小時、約2-4天,約4-7天,約1-2周,約2-4周,約4-6周,約6-8周,約8-12周,約12-16周、約16-24周或約24-48周。
在第二階段,血清IFN-α的第二濃度使病毒效價有效降至每毫升血清約1000-5000、約500-1000或約100-500個基因組拷貝。一些實施方案中,IFN-α的有效量是使病毒負荷有效降至每毫升血清100個基因組拷貝以下的量。
血清IFN-α的第二濃度可有效獲得持續病毒應答,例如在治療結束后至少約1個月、至少約2個月、至少約3個月、至少約4個月、至少約5個月或至少約6個月,在患者血清中未發現可檢測的HCV RNA(例如每毫升血清少于約500、少于約200、或少于約100個基因組拷貝)。
一些實施方案中,第一和第二階段后至少有一個第三階段。在其中一些實施方案中,第三階段包括以有效獲得IFN-α的血清濃度等于或接近第一血清濃度的劑量施用抗病毒劑。在其中一些實施方案中,第四階段包括以有效獲得IFN-α的血清濃度等于或接近第二血清濃度的劑量施用抗病毒劑。
聯合治療一些實施方案中,所述聯合治療方法包括施用IFN-α和另一種治療劑,如IFN-γ和/或病毒唑。在所有實施方案中,其中所述劑量方案包括施用IFN-α和其它制劑如IFN-γ和/或病毒唑,IFN-α被施用以達到上述IFN-α的多階段血清濃度。
一些實施方案中,其它治療劑是在IFN-α治療的整個過程中施用的,從治療階段開始到結束。在其它實施方案中,其它治療劑的施用期與IFN-α的治療期重疊,例如在IFN-α治療開始之前用其它治療劑治療,并在IFN-α治療結束前結束;可在IFN-α治療開始之后用其它治療劑治療,并在IFN-γ治療結束后結束;可在IFN-α治療開始之后用其它治療劑治療,并在IFN-α治療結束前結束;或可在IFN-α治療開始之前用其它治療劑治療,并在IFN-α治療結束后結束。
在其它實施方案中,其它治療劑是在IFN-α治療開始前施用的,一旦IFN-α治療開始就結束,例如,其它治療劑被用于“致敏”劑量方案。
IFN-α和IFN-γ一些實施方案中,干擾素-γ(IFN-γ)是與IFN-α分開施用的,例如以獨立于IFN-α的制劑和給藥事件施用IFN-γ。其它實施方案中,IFN-γ與IFN-α在同一制劑中施用(因此在同一給藥事件中給予)。再在其它實施方案中,IFN-γ以獨立于IFN-α的制劑給予,以提供上述多階段血清濃度的給藥方案施用。
IFN-γ的有效劑量范圍為約0.5-500μg/m2,通常是約1.5-200μg/m2,取決于患者的大小。該活性基于106國際單位(IU)/50μg蛋白質。
如上所述,一種實施方案中,IFN-γ在獨立于IFN-α的給藥事件中施用。在一非限制的實施例中,IFN-γ以約1MIU/天的劑量施用14天;然后以5MIU/天施用14天;繼以5MIU每周三次施用22周。
一些實施方案中,IFN-γ在IFN-α治療的整個過程中施用。在其它實施方案中,IFN-γ的施用期與IFN-α的治療期重疊,例如可在IFN-α治療開始之前開始IFN-γ治療并在IFN-α治療結束前結束;IFN-γ治療可在IFN-α治療開始之后開始并在IFN-γ治療結束后結束;IFN-γ治療可在IFN-α治療開始之后開始并在IFN-α治療結束前結束;或IFN-γ治療可在IFN-α治療開始之前開始并在IFN-α治療結束后結束。
一些實施方案中,在施用IFN-α之前施用IFN-γ一段時間。不局限于任何理論,IFN-γ會影響Th2到Th1的遷移。Th1免疫應答的增加將導致一旦開始施用IFN-α增加了病毒效價的降低速度。這些實施方案中,在IFN-α治療開始之前施用IFN-γ約1-14天、約2-10天或約3-7天。這段時期被稱為“致敏”期。在其中一些實施方案中,在整個IFN-α治療階段連續進行IFN-γ治療。在其它實施方案中,IFN-γ治療在IFN-α治療結束前停止。在這些實施方案中,IFN-γ治療的總時間(包括“致敏”期)約為2-30天、約4-25天、約8-20天,約10-18天,或約12-16天。再在其它實施方案中,一旦IFN-α治療開始就結束IFN-γ治療。
IFN-γ可用任何常規途徑和方法施用,包括但不限于皮下、透皮和口服等。IFN-γ也可用本發明的方法施用,以提供IFN-γ的多階段血清濃度。施用可通過注射、通過連續輸注裝置(如泵)等進行。許多實施方案中,IFN-γ是通過皮下注射施用的。
IFN-α和病毒唑病毒唑,1-β-D-呋喃核糖基-1H-1,2,4-三唑-3-氨甲酰,由ICN制藥有限公司(Costa Mesa,加利福尼亞)提供。該藥記載于第11版默克索引(Merck Index),化合物第8199號。該藥的制造與配方描述于美國專利4,211,771。本發明也考慮到施用病毒唑的衍生物(見美國專利6,277,830)。病毒唑可以用膠囊或片劑的形式口服施用,或以與IFN-α相同或不同的施用形式或以與IFN-α相同或不同的途徑施用。當然,這兩種藥劑的其他施用型式也可加以考慮,如通過鼻噴霧、透皮、靜脈內,通過栓劑、緩釋劑型等。只要釋放出合適的劑量,不破壞活性成份,任何施用形式都會起作用。
病毒唑通常每日的施用量從約30mg到約60mg、從約60mg到約125mg、從約125mg到約200mg、從約200mg到約300mg、從約300mg到約400mg、從約400mg到約1200mg、從約600mg到約1000mg或從約700mg到約900mg。
在一些實施例中,在IFN-α治療的全過程中都施用病毒唑。在其它實施方案中,病毒唑不太在IFN-α治療的全過程中施用,例如僅在IFN-α治療的第一階段施用,僅在IFN-α治療的第二階段施用,或在IFN-α治療方案的其它階段施用。
抗病毒劑可用本發明的方法輸送任何種類的抗病毒劑。適合用于本發明方法的抗病毒劑包括但不限于IFN-α、IFN-γ和病毒唑。
干擾素-α任何已知的IFN-α都可用于本發明。術語“干擾素-α”在這里是指可抑制病毒復制和細胞增殖以及調節免疫應答的相關多肽家族。術語“IFN-α”包括天然產生的IFN-α;合成的IFN-α;衍生的IFN-α(如PEG化的IFN-α,糖基化的IFN-α等)以及天然產生的IFN-α或合成的IFN-α的類似物;實質上任何IFN-α都具有如天然產生的IFN-α那樣的抗病毒特性。
合適的α干擾素包括但不限于天然產生的IFN-α(包括但不限于天然產生的IFN-α2a、IFN-α2b);重組干擾素-α2b,如Schering公司(Kenilworth,N.J.)的IntronA干擾素;重組干擾素-α2a,如Hoffmann-La Roche公司(Nutley,N.J.)的Roferon干擾素;重組干擾素-α2c,如BoehringerIngelheim制藥有限公司(Ridgefield,Conn)的Beroforalpha 2干擾素;干擾素α-n1,一種天然α干擾素的提純混合物,如日本Sumitomo公司的Sumiferon;如英國Glaxo-Wellcome Ltd.,London的Wellferon干擾素α-n1(INS);干擾素α-n3,一種天然α干擾素的混合物,由Interferon Science制造和Purdue Frederick公司(Norwalk,Conn)提供,商品名為Alferon。
術語“IFN-α”還包括共有序列IFN-α。共有序列干擾素-α(也稱為“CIFN”和“IFN-con”)包括但不限于如美國專利4,897,471和4,695,623公開的以氨基酸序列命名的IFN-con1、IFN-con2、IFN-con3;以及通過檢測天然產生的干擾素α的共有序列確定的共有序列干擾素(如Infergen,Amgen,ThousandOaks,加利福尼亞)。編碼IFN-con的DNA序列可按照上述專利或其他標準方法的描述進行合成。CIFN的使用特別引人關注。
術語“IFN-α”還包括經過衍生(如經過化學修飾)以改變某些性質如血清半衰期的IFN-α的衍生物。因此,術語“IFN-α”包括糖基化的IFN-α;用聚乙二醇衍生的IFN-α(“PEG化的IFN-α”)等等。PEG化的干擾素-α及其制備方法描述在美國專利5,382,657;5,981,709;5,824,784;5,985,265和5,951,974。PEG化的IFN-α包括PEG與上述任何IFN-α分子的結合物,包括但不限于結合PEG的干擾素-α2a(Roferon,Hoffmann-La Roche,Nutley,新澤西),干擾素α2b(Intron,Schering-Plough,Madison,新澤西),干擾素-α2c(Berofor Alpha,Boehringer Ingelheim,Ingelheim,德國);以及通過檢測天然產生的干擾素α的共有序列確定的共有序列干擾素(Infergen,Amgen,Thousand Oaks,加利福尼亞)。
干擾素-γ可從公共數據庫,如Genbank,雜志出版物等得到編碼IFN-γ多肽的核酸序列。雖然對各種哺乳動物的IFN-γ感興趣,但對于治療人體疾病,一般使用人蛋白。人IFN-γ編碼序列可在Genbank中找到,登錄號為X13274;V00543和NM_000619。在Genbank中可找到相應的基因組序列,登錄號J00219;M37265和V00536。參見,例如,Gray等(1982)Nature 295501(Genbank X13274)和Rinderknecht等(1984)J.B.C.2596790。
IFN-γ1b(Actimmune;人干擾素)是140個氨基酸的單鏈多肽。它在大腸桿菌中重組制備,且是未糖基化的。Rinderknecht等(1984)J.Biol.Chem.2596790-6797。
用于本發明方法的IFN-γ可為任何天然的IFN-γ、重組IFN-γ及其衍生物,只要它們具有IFN-γ活性,特別是人IFN-γ活性。如本技術領域所知,人IFN-γ顯示了干擾素特性的抗病毒和抗增殖性質,以及許多其它免疫調節活性。雖然IFN-γ基于上述提供的序列,但其蛋白質的產生和蛋白酶解加工可形成其加工變體。由Gray等(同上)提供的未加工的序列由166個氨基酸(aa)構成。雖然在大腸桿菌中產生的重組IFN-γ最初被認為有146個氨基酸(在氨基酸20開始),但后來發現天然的人IFN-γ在殘基23后切割,產生143氨基酸的蛋白質,或144氨基酸(若如細菌表達所需存在末端的甲硫氨酸)。在純化過程中,成熟蛋白質在殘基162(參見Gray等序列)后的C末端處再切割,得到139個氨基酸的蛋白質或140個氨基酸的蛋白質(若起始的甲硫氨酸存在,若需要細菌表達)。N-末端的甲硫氨酸是由mRNA翻譯的“起始”信號AUG編碼的人工制品,AUG在大腸桿菌表達的具體情況下不會被加工除去。在其它的微生物系統或真核表達系統中,可去除甲硫氨酸。
就用于本發明的方法而言,可使用任何天然的IFN-γ肽、它們的修飾物和變體,或一種或多種肽的組合。感興趣的IFN-γ肽包括片段,并可在相對于全序列的羧基末端進行各種截斷。只要氨基酸24-約149(從未加工的多肽殘基開始計數)存在,這類片段就繼續顯示人γ干擾素的特性。在氨基酸155后可用外來的序列代替氨基酸序列而不會喪失活性。參見,例如美國專利號5,690,925,在此引入供參考。天然IFN-γ部分包括各種從氨基酸殘基24-150;24-151;24-152;24-153;24-155和24-157擴展出來的分子。任何這些變體,和本領域已知且具有IFN-γ活性的其它變體可用于本發明的方法。
IFN-γ多肽序列可用本領域已知的各種方法進行改變,以在序列中產生目標性的改變。變體多肽通常與這里提供的序列基本上相似,即至少一個氨基酸不同,或可能至少兩個氨基酸不同,但不會超過約10個氨基酸不同。序列改變可以是取代、插入或缺失。系統地引入丙氨酸或其它殘基的掃描突變可用來測定關鍵的氨基酸。感興趣的特定氨基酸替代包括保守和非保守的改變。保守氨基酸替代典型地包括下列基團內的取代(甘氨酸,丙氨酸);(纈氨酸,異亮氨酸,亮氨酸);(天冬氨酸,谷氨酸);(天冬酰胺,谷氨酰胺);(絲氨酸,蘇氨酸);(賴氨酸,精氨酸)或(苯丙氨酸,酪氨酸)。
可以或不能改變基本氨基酸序列的感興趣的修飾包括多肽的化學衍生化,如乙酰化或羧基化;引入或除去糖基化位點的氨基酸序列的改變;使蛋白質對PEG化敏感的氨基酸序列的改變等等。還包括糖基化修飾,如通過在其合成和加工過程中或進一步加工步驟中修飾多肽的糖基化方式進行的修飾,例如,通過將多肽暴露于影響糖基化的酶,如哺乳動物糖基化酶或去糖基化的酶。也包含具有磷酸化氨基酸殘基的序列,如磷酸酪氨酸、磷酸絲氨酸或磷酸蘇氨酸。
包括在本發明中是業已用普通化學技術修飾的多肽,以改進它們對蛋白酶解降解的耐受性,使溶解度性質最優化,或使它們更適合作為治療劑。例如,可環化肽的骨架以增加穩定性(參見Friedler等(2000)J.Biol.Chem.27523783-23789)。可使用的類似物包括非天然產生的L-氨基酸殘基,如D-氨基酸或非天然產生的合成氨基酸。蛋白質可被PEG化以增加穩定性。
使用本領域已知的常規方法,通過重組方法體外合成制備多肽,或從誘導的或天然產生蛋白質的細胞中分離得到多肽。具體的序列和制備方法可由其方便性、經濟性、所需的純度等來決定。如果需要,在合成期間或表達期間可向多肽中引入各種基團,這可使其與其它分子或表面連接。這樣,半胱氨酸可用來制備與金屬離子絡合物連接的硫醚、組氨酸,用來形成酰胺或酯的羧基,用來形成酰胺的氨基等等。
也可根據常規的重組體合成方法來分離和純化多肽。可從表達宿主中制備裂解物,用HPLC、排阻層析、凝膠電泳、親和層析或其它純化技術來純化裂解物。通常,使用的組合物包含至少20%重量的所需產品,更通常的是至少約75%重量,優選的是至少95%重量的所需產品,對于治療用組合物,相對于產品制備和純化方法中產生的污染物來說,通常包含至少約99.5%重量的所需產品。通常百分數是根據總蛋白。
病毒唑病毒唑,1-β-D-呋喃核糖基-1H-1,2,4-三唑-3-氨甲酰由ICN制藥有限公司(Costa Mesa,加利福尼亞)提供。該藥記載于第11版默克索引(Merck Index),化合物第8199號。該藥的制造與配方描述于美國專利4,211,771。本發明也考慮到施用病毒唑的衍生物(見美國專利號6,277,830)。
肝臟尋靶系統可采用任何已知的尋靶方法使這里所述的抗病毒劑對肝臟尋靶。那些精通此領域的技術人員知道許多化合物被證實為耙向肝細胞的化合物。這種肝臟尋靶化合物包括但不限于脫唾液酸糖肽;與半乳糖或乳糖殘基結合的堿性聚氨基酸;半乳糖化的白蛋白;脫唾液酸糖蛋白-聚-L-賴氨酸結合物;乳糖胺化的(lactosaminated)白蛋白;乳糖化的白蛋白-聚-L賴氨酸結合物;半乳糖化的聚-L-賴氨酸;半乳糖-PEG-聚-L賴氨酸結合物;乳糖-PEG-聚-L賴氨酸結合物;脫唾液酸胎球蛋白和乳糖化的白蛋白。
一些實施方案中,肝尋靶化合物與抗病毒劑直接結合。其它實施方案中,肝尋靶化合物與抗病毒劑間接結合,例如通過接頭。再在其它實施方案中,肝尋靶化合物與送遞載體如脂質體或微球體結合,形成肝細胞靶向送遞載體,并用肝細胞尋向傳遞載體輸送抗病毒劑。
術語“對肝臟尋靶”和“肝細胞靶向的”是指抗病毒劑對肝細胞的尋靶,這樣,施用給受治療者的抗病毒劑有至少約25%、至少約30%、至少約35%、至少約40%、至少約45%、至少約50%、至少約55%、至少約60%、至少約65%、至少約70%、至少約75%、至少約80%、至少約85%、或至少約90%或更多可通過肝門進入肝臟并與肝細胞結合(例如被肝細胞攝取)。
給藥系統任何已知的能夠提供抗病毒劑的多階段血清濃度曲線的傳遞系統都可用于本發明。此外,可采用任何已知傳遞系統的組合。
所述給藥系統可用是任何裝置,包括可植入的裝置,例如,所述裝置可基于機械輸注泵、電機械輸注泵、緩釋型制劑、微球體。實際上,可提供上述控制釋放(至少兩階段釋放)的任何給藥系統適合用于本發明。一些實施方案中,所述給藥系統是緩釋型制劑。其它實施方案中,所述給藥系統是連續輸送裝置(如可注射系統、泵等)。再在其它實施方案中,所述給藥系統是注射裝置(如注射器和針頭)和連續輸送裝置的組合。術語“連續輸送裝置”在這里可與“控制輸送裝置”互換使用,包括與導管、注射裝置等組合的連續(例如,控制)輸送裝置(例如泵),已知此領域中有很多這樣的裝置。
一些實施方案中,所述輸送裝置是緩釋型制劑系統。緩釋型制劑系統包括包埋有IFN-α或其它抗病毒劑的基體。該基體是聚合物或非聚合物。
某些實施方案中,給藥系統包括緩釋型制劑。
一些實施方案中,所述緩釋型制劑包括聚合基體。例如,可使用來源于具有可水解的酯鍵的共聚或均聚的聚酯的聚合基體。此領域已知其中許多是生物可降解并產生無毒或低毒性的降解產物。這種聚合物的非限制性實施例有聚乙醇酸(PGA)和聚乳酸(PLA)、聚(DL-乳酸-共-乙醇酸)(DL PLGA)、聚(D-乳酸-共-乙醇酸)(D PLGA)以及聚(L-乳酸-共-乙醇酸)(L PLGA)。在聚(乳酸-共-乙醇酸)中乳酸和乙醇酸聚合物的比例在100∶0(即純的聚交酯)-50∶50的范圍內。其它有用的生物可降解或生物可侵蝕的聚合物包括但不限于聚(ε-己內酯)、聚(ε-己內酯-共-乳酸)、聚(ε-己內酰胺-共-乙醇酸)、聚(β-羥基丁酸)、聚(烷基-2-氰基丙烯酸酯)(poly-(alkyl-2-cyanoacrylate))、水凝膠如聚(羥乙基甲基丙烯酸酯)、聚酰胺、聚(氨基酸)(即L-亮氨酸、谷氨酸、L-天冬氨酸等)、聚(酯尿素)、聚(2-羥乙基DL-天冬酰胺)(poly(2-hydroxyethyl DL-aspartamide))、聚縮醛聚合物、聚原酸酯、聚碳酸酯、聚馬來酰亞胺、多糖及其共聚物。
一些實施方案中,所述給藥系統是乳酸-共-乙醇酸系統。這種系統描述在例如美國專利號6,183,781和5,654,008中。
其中一些實施方案中,所述緩釋型制劑是高粘度液體,如非聚合、非水溶性液體載體物質,如乙酰蔗糖異丁酸酯(SAIB)或其它化合物,如美國專利號5,968,542和5,747,058中所述的化合物。例如可采用SABERTM系統(SouthernBiosystems有限公司)。
緩釋型制劑基體中可包含釋放修飾劑和/或添加劑。
術語“釋放修飾劑”在這里是指一種當將其摻入聚合物/藥物基體時可修飾基體的藥物釋放特性的物質。例如,釋放修飾劑可降低或增加藥物從基體釋放的速度。一組釋放控制劑包括含有金屬的鹽。
一類添加劑包括生物可降解的聚合物和低聚物。聚合物可用來改變要被送遞的物質的釋放特性、增加組合物的完整性或修飾組合物的特性。合適的生物可降解的聚合物和低聚物的非限制性例子包括聚(交酯)、聚(交酯-共乙交酯)、聚(乙交酯)、聚(己內酯)、聚胺、聚酐、聚氨基酸、聚原酸酯、聚氰基丙烯酸酯、聚(膦嗪)、聚(磷酸酯)、聚酯酰胺、聚二噁酮、聚縮醛、聚縮酮、聚碳酸酯、聚原碳酸酯、可降解的聚氨酯、聚羥基丁酸酯、聚羥基戊酸酯、聚亞烷基草酸酯、聚乙烷基琥珀酸酯、聚(馬來酸)、幾丁質、脫乙酰殼多糖和上述物質的共聚物、三元聚合物、氧化纖維素、或組合物或混合物。
聚(α-羥酸)的例子包括聚(乙醇酸)、聚(DL-乳酸)和聚(L-乳酸)以及它們的共聚物。聚內酯的例子包括聚(ε-己內酯)、聚(δ-戊內酯)和聚(γ-丁內酯)。
其它添加劑包括生物不可降解的聚合物。可用作添加劑的不可侵蝕的聚合物的非限制性例子包括聚丙烯酸酯、乙烯-乙酸乙烯酯聚合物、纖維素和纖維素衍生物、酰基取代的醋酸纖維素及其衍生物、不可侵蝕的聚氨酯、聚苯乙烯、聚氯乙烯、聚氟乙烯、聚(乙烯咪唑)、氯磺化聚烯烴和聚氧乙烷。
再一類可用于本發明組合物的添加劑是天然和合成的油和脂肪。來自動物或堅果植物種子的油類通常包括脂肪酸的甘油酯,主要是油酸、棕櫚酸、硬脂酸和亞麻酸。
其它添加劑包括膜特性修飾劑和釋放控制劑。膜特性修飾劑的例子包括增塑劑,例如三乙基檸檬酸鹽、三醋精、聚乙二醇、環氧乙烷等。釋放控制劑的例子包括無機堿(如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碳酸鈉、碳酸鉀等)、有機堿(如乙醇胺、二乙醇胺、三乙醇胺、利度卡因、丁卡因等)、無機酸(如硫酸銨、氯化銨等)、有機酸(如檸檬酸、乳酸、乙醇酸、抗壞血酸等)和固態可溶物,它在釋放時可在包衣層中產生孔(如氯化鈉晶體、葡萄糖、甘露醇、蔗糖等)。
一些實施方案中,給藥系統是基于聚乙二醇和聚(乳酸-共乙醇酸)的含水可注射熱敏凝膠,如美國專利號6,201,071;6,117,949和6,004,573中所述。例如,描述了包含水溶性、生物可降解的ABA-或BAB-型三嵌段共聚物的緩釋型制劑,它是用大量疏水的A聚合物嵌段和少量親水的PEG B聚合物嵌段制成的,其中A聚合物嵌段由生物可降解的聚酯構成,B聚合物嵌段的總平均分子量在2000和4900之間,該劑型具有反的熱凝膠化特性。這種物質在體內形成凝膠緩釋型制劑,藥物可從中以控制速度釋放。
一些實施方案中,所述給藥系統是基于聚氨基酸的系統,如美國專利6,071,538、6,245,359、6,221,367和6,099,856所述。
其它實施方案中,所述給藥系統是微球體。微球體在文獻中有詳細描述。
其它實施方案中,所述給藥系統是泵,例如可植入的泵,尤其是可調節的植入泵。特別關注可調節泵的使用,尤其是在輸送位置可調節的泵(例如在患者體外進行外部調節)。這種泵包括可編程的泵,它能在較長時間(例如24-72小時)提供高濃度的IFN-α或其它抗病毒劑,并使AUC血清IFN-α濃度達到治療效果。
一些實施方案中,所述傳遞系統是Medipad裝置(Elan國際藥物有限公司)。
機械或電機械輸注泵也適合用于本發明。例如,這種裝置的例子包括美國專利4,692,147;4,360,019;4,487,603;4,360,019;4,725,852等所述的那些。通常,本發明的給藥方法可用任何可再裝滿的泵系統實現。泵隨時間提供一致的、可控制的釋放。
在優選的實施方案中,所述給藥系統是至少部分可植入的裝置。可用此領域已知的方法將可植入裝置植入任何合適的植入位置。植入位置是在受試者體內引入和放置藥物輸送裝置的位置。植入位置包括但不限于真皮下、皮下、肌肉內或受試者體內其它合適的位置。因為便于植入和取出藥物輸送裝置,皮下植入位置通常是優選的。
如上所述,可使用傳遞系統的組合。一個非限制性的實施例是,將具有最初藥物釋放或爆發特性的基于PLGA的系統與不具有爆發性藥物釋放的基于乙酰蔗糖異丁酸酯的系統相結合,以獲得本發明所述的所需的曲線。另一個非限制性的例子是,負荷劑量(loading dose)如推注再加上零級通量作為實現的或獲得的傳遞系統。可有這些傳遞系統的輸遞分子可以是α干擾素或PEG衍生的α干擾素。
根據給藥系統,IFN-α可以口服、皮下、肌肉內、腸外或通過其它途徑(如經皮、皮膚等)施用。當通過這些途徑施用時可能會出現藥物的爆發,但口服給藥時藥物進入門脈循環,因此可將藥物有效靶向所需器官,即肝臟。
許多實施方案中,IFN-α是皮下輸遞的。
IFN-α和藥學上可接受的賦形劑一起作為制劑施用給個體。本技術領域已知各種藥學上可接受的賦形劑,在此不需要詳細討論。藥學上可接受的賦形劑在各種出版物(如A.Gennaro(2000)的《雷明頓制藥科學與實踐》(RemingtonTheScience and Practice of Pharmacy),第20版,Lippincott,Williams,&Wilkins;《藥物劑型和給藥系統》(Pharmaceutical Dosage Forms and Drug DeliverySystems)(1999)H.C.Ansel等編,第7版,Lippincott,Williams,&Wilkins;以及《藥物賦形劑手冊》(Handbook of Pharmaceutical Excipients)(2000)A.H.Kibbe等編輯,第3版,Amer.Pharmaceutical Assoc.)中業已作了大量的描述。
IFN-α可與一種或多種其它治療劑一起施用(即以單獨制劑同時施用;以相同制劑同時施用;以單獨制劑在約48小時、約36小時、約24小時、約16小時、約12小時、約8小時、約4小時、約2小時、約1小時、約30分鐘或約15分鐘或更少時間內施用)。
在其它實施方案中,用IFN-α和病毒唑治療患者。病毒唑,1-β-D-呋喃核糖基-1H-1,2,4-三唑-3-氨甲酰,由ICN制藥有限公司(Costa Mesa,加利福尼亞)提供。該藥記載于第11版默克索引(Merck Index),化合物第8199號。該藥的制造與配方描述于美國專利4,211,771。病毒唑可以用膠囊或片劑的形式結合施用IFN-α口服施用。當然,這兩種藥劑的其他施用形式也可加以考慮,如通過鼻噴霧、透皮、靜脈內,通過栓劑、緩釋劑型等。只要釋放出合適的劑量,不破壞活性成份,任何施用形式都會起作用。如果施用,病毒唑通常每日的施用量從約400mg到約1200mg、從約600mg到約1000mg或從約700mg到約900mg。
一些實施方案中,聯合療法包括IFN-α和IFN-γ。其中一些實施方案中,IFN-α和IFN-γ是在同一制劑中同時施用的。其它實施方案中,IFN-α和IFN-γ是單獨施用的,例如以單獨制劑的形式。其中一些實施方案中,IFN-α和IFN-γ是以單獨制劑同時施用的。其它實施方案中,IFN-α和IFN-γ是以單獨制劑相隔約5-15秒、約15-30秒、約30-60秒、約1-5分鐘、約5-15分鐘、約15-30分鐘、約30-60分鐘、約1-2小時、約2-6小時、約6-12小時、約12-24小時或約24-48小時內施用的。
確定治療的效果可通過測量病毒負荷,或通過測量與HCV感染有關的參數,包括但不限于肝纖維化來確定一種方法是否有效治療肝炎病毒感染,尤其是HCV感染。
病毒負荷可通過測量血清中的病毒效價或水平來測定。這些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定量聚合酶鏈式反應(PCR)和分支DNA(bDNA)試驗。例如,已經建立了測量HCVRNA的病毒負荷(效價)的定量測定方法。這種測定方法許多可通過商業獲得,包括定量反轉錄PCR(RT-PCR)(Amplicor HCV MonitorTM,Roche Molecular Systems,新澤西);以及分支DNA(脫氧核糖核酸)信號擴增測定(QuantiplexTMHCV RNAAssay(bDNA),Chiron公司,Emeryville,加利福尼亞)。例如參見Gretch等(1995)Ann.Intern.Med.123321-329。
如上所述,一種方法是否有效治療肝炎病毒感染,例如HCV感染,可通過測量與肝炎病毒感染有關的參數如肝纖維化來確定。肝纖維化的減少通過分析肝活檢樣品來確定。肝活檢的分析包括評估兩個主要部分通過“分級”評估壞死炎癥來測定疾病的嚴重程度和進展中的疾病活動性,通過“分期”來評估纖維化和實質或血管重塑的損傷以反應長期疾病的進展。參見,如Brunt(2000)Hepatol.31241-246;和METAVIR(1994)Hepatology 2015-20。基于肝活檢的分析可給出評分。有許多標準化的評分系統,它們可定量評估纖維化的程度和嚴重性。這些評分系統包括METAVIR、Knodell、Scheuer、Ludwig和Ishak評分系統。
肝纖維化的血清標記也可作為本發明治療方法的效果的指征進行測量。肝纖維化的血清標記物包括但不限于透明質酸鹽、N-末端前膠原III肽、7S域的IV型膠原、C-末端前膠原I肽和層粘連蛋白。肝纖維化的另外生物化學標記物包括α-2-巨球蛋白、肝珠蛋白、γ球蛋白、載脂蛋白A和γ谷氨酰轉肽酶。
一個非限制性的例子是用標準測定法測定血清丙氨酸轉移酶(ALT)水平。通常,ALT水平小于約每毫升45國際單位被認為是正常的。一些實施方案中,IFNα的有效劑量是可將ALT水平有效降至約每毫升血清45IU以下的量。
治療肝纖維化的方法本發明提供了治療肝纖維化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施用上述抗病毒劑,其中個體中的病毒負荷被降低且肝纖維化被治療。治療肝纖維化包括降低肝纖維化發生風險;減輕與肝纖維化有關的癥狀;以及增加肝功能。
用這里所述的抗病毒劑治療是否有效地降低肝纖維化可通過許多成熟的測量肝纖維化和肝功能的任何技術來確定。肝纖維化減少通過分析肝活檢樣品來決定。肝活檢的分析包括評估兩個主要部分通過“分級”評估壞死炎癥來測定疾病的嚴重程度和進展中的疾病活動性,通過“分期”來評估纖維化和實質或血管重塑的損傷以反應長期疾病的進展。參見,如Brunt(2000)Hepatol.31241-246;和METAVIR(1994)Hepatology 2015-20。基于肝活檢的分析可給出評分。有許多標準化的評分系統,它們可定量評估纖維化的程度和嚴重性。這些評分系統包括METAVIR、Knodell、Scheuer、Ludwig和Ishak評分系統。
METAVIR評分系統基于肝活檢的各種特征的分析,包括纖維化(門靜脈纖維化、小葉中央性纖維化和肝硬化);壞死(碎片狀壞死和小葉壞死,嗜酸性收縮和氣球樣變性);炎癥(門靜脈束炎癥、門靜脈淋巴聚集和門靜脈炎癥的分布);膽管改變;和Knodell指數(門脈周性壞死、小葉壞死、門靜脈炎癥、纖維化和總體疾病活動性的評分)。METAVIR系統中每期的定義如下0分,沒有纖維化;1分,門靜脈束的星狀擴張但沒有形成隔膜;2分,門靜脈束擴張,稀有隔膜形成;3分,有許多隔膜,沒有肝硬化;4分,肝硬化。
Knodell評分系統也稱為肝炎活性指數,根據組織學特征分為4類I.外周門靜脈和/或橋接壞死;II.小葉內變性,局灶性壞死;III.門靜脈炎癥;和IV.纖維化。在Knodell分期系統中,評分如下0分,沒有纖維化;1分,輕度纖維化(纖維性門靜脈擴張);2分,中度纖維化;3分,嚴重纖維化(橋接纖維化);4分,肝硬化。分數越高,肝組織損傷越嚴重。Knodell(1981)Hepatol.1431。
Scheuer評分系統的評分如下0分,沒有纖維化;1分,擴大的、纖維化的門靜脈束;2分;外周門靜脈或門靜脈-門靜脈隔膜,但具有完整的結構;3分,纖維化,結構被扭曲,但沒有明顯的肝硬化;4分,可能或肯定的肝硬化。Scheuer(1991)J.Hepatol.13372。
Ishak評分系統如Ishak(1995)J.Hepatol.22696-699所述.0期,沒有纖維化;1期,一些門靜脈區域的纖維性擴張,有或沒有短纖維隔膜;2期,大多數門靜脈區域的纖維性擴張,有或沒有短纖維隔膜;3期,大多數門靜脈區域的纖維性擴張,偶有門靜脈到門靜脈(P-P)橋接;4期,門靜脈區域的纖維性擴張,有明顯的(P-P)橋接和門靜脈到中心(P-C)橋接;5期,明顯的(P-P和P-c)橋接,偶有小節結(不完全肝硬化);6期,可能或肯定的肝硬化。抗纖維療法的益處也可用Child-Pugh評分系統進行測定和評估,該評分系統包括一個多組成點系統,該系統基于血清膽紅素水平異常,血清白蛋白水平異常,凝血酶原時間異常,腹水的存在和嚴重程度,和腦病的存在和嚴重程度。根據這些參數的異常性的存在和嚴重程度,患者可分為三類A、B或C,其疾病嚴重程度遞增。
在一些實施方案中,治療有效量的抗病毒劑是基于治療前和治療后肝活檢的纖維化期中有效改變一個單位或多個單位的抗病毒劑的量。在特定的實施方案中,治療有效量的IFN-α和IFN-γ能減少肝纖維化至少一個單位(METAVIR、Knodell、Scheuer、Ludwig或Ishak評分系統中的單位)。
次級的或非直接的肝功能指數也可用來評價治療的效果。根據膠原的特定染色和/或肝纖維化的血清標記對肝臟纖維化定量程度的形態計量計算機化的半自動評估也可作為患者治療方法的效果的指征進行測定。肝功能的次級指數包括,但不限于血清轉氨酶水平、凝血酶原時間、膽紅素水平、血小板計數、門靜脈壓、白蛋白水平和Child-Pugh評分的評估。與未治療的個體或用安慰劑治療的個體的肝功能指數相比,有效量的抗病毒劑是有效增加肝功能指數至少約10%,至少約20%,至少約25%,至少約30%,至少約35%,至少約40%,至少約45%,至少約50%,至少約55%,至少約60%,至少約65%,至少約70%,至少約75%,或至少約80%或更多的量。本領域的熟練的技術人員可使用標準的分析方法(許多都可市售,且在臨床上常規使用)容易地測得這類肝功能指數。
肝纖維化的血清標記也可作為本發明治療方法的效果的指征進行測量。肝纖維化的血清標記物包括,但不限于透明質酸鹽、N-末端前膠原III肽、7S域的IV型膠原、C-末端前膠原I肽和層粘連蛋白。肝纖維化的另外生物化學標記物包括α-2-巨球蛋白、肝珠蛋白、γ球蛋白、載脂蛋白A和γ谷氨酰轉肽酶。
與未治療個體或用安慰劑治療的個體中的標記物的水平相比,抗病毒劑的治療有效量是有效降低肝纖維化的標記物的血清水平至少約10%,至少約20%,至少約25%,至少約30%,至少約35%,至少約40%,至少約45%,至少約50%,至少約55%,至少約60%,至少約65%,至少約70%,至少約75%,或至少約80%或更多的量。本領域熟練的技術人員可使用標準的分析方法(許多都可市售,且在臨床上常規使用)容易地測得這類肝纖維化的血清標記物。測量血清標記物的方法包括基于免疫的方法,如酶聯免疫吸附測定(ELISA)、放射免疫分析等,使用對給定的血清標記物具有特異性的抗體。
也可使用功能性肝儲備的定量試驗來評估用抗病毒劑治療的效果。這些試驗包括靛藍清除(ICG)、半乳糖消除能力(GEC)、氨基比林呼吸試驗(ABT)、安替比林清除試驗、單乙基甘氨酰二甲代苯胺(MEG-X)清除試驗和咖啡因清除試驗。
本文使用的“與肝硬化有關的并發癥”指失代償性肝病的后遺癥,即它們在肝纖維化后發生,并是肝纖維化發展的結果,它們包括,但不限于形成腹水、靜脈曲張出血、門靜脈高血壓、黃疸、進行性肝功能不全、腦病、肝細胞癌、肝衰竭需要肝移植和與肝有關的死亡率。
抗病毒劑的治療有效量是與未治療個體或用安慰劑治療的個體相比,能有效減少與肝硬化有關的疾病(如個體形成這些疾病的可能性)的發病率至少約10%,至少約20%,至少約25%,至少約30%,至少約35%,至少約40%,至少約45%,至少約50%,至少約55%,至少約60%,至少約65%,至少約70%,至少約75%,或至少約80%或更多的量。
用抗病毒劑治療是否有效地減少與肝硬化有關的疾病的發病率可由該領域熟練的技術人員容易地測定。
肝纖維化的減少能增加肝功能。因此,本發明提供了提高肝功能的方法,通常包括給予治療有效量的抗病毒劑。肝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合成蛋白質,如血清蛋白(如白蛋白,凝血因子,堿性磷酸酶,轉氨酶(如丙氨酸轉氨酶、天冬氨酸轉氨酶),5’-核苷酶,γ-谷氨酰胺酰基轉肽酶等),合成膽紅素,合成膽固醇和合成膽酸;肝的代謝功能,包括,但不限于碳水化合物代謝,氨基酸和氨代謝,激素代謝和脂質代謝;外源性藥物的解毒;血流動力功能,包括內臟和門靜脈的血液動力學;等等。
肝功能是否增加可由本領域熟練的技術人員使用成熟的肝功能試驗容易地確定。這樣,如白蛋白,堿性磷酸酶,丙氨酸轉氨酶、天冬氨酸轉氨酶、膽紅素等肝功能標記物的合成可通過用標準的免疫學和酶分析測量血清中這些標記物的水平進行評估。用標準方法通過門靜脈楔壓和/或耐受力可測量內臟循環和門靜脈的血流動力學。代謝功能可通過測量血清中氨水平進行測定。
肝臟通常分泌的血清蛋白是否在正常的范圍內可通過使用標準的免疫學和酶分析方法測量這類蛋白質的水平來決定。本領域熟練的技術人員知道這類血清蛋白的正常范圍。下列是非限定性實例。丙氨酸轉氨酶的正常范圍是約7-56單體/升血清。天冬氨酸轉氨酶的正常范圍是約5-40單位/升血清。膽紅素用標準分析測量。正常的膽紅素水平通常低于約1.2mg/dL。血清白蛋白水平用標準分析測量。血清白蛋白的正常水平是約35-55g/L。用標準分析測定凝血酶原時間的延長。正常的凝血酶原時間比對照長約不足4秒。
抗病毒劑的治療有效量是能有效提高肝功能至少約10%,至少約20%,至少約30%,至少約40%,至少約50%,至少約60%,至少約70%,至少約80%或更多的量。例如,治療有效量的抗病毒劑是能將肝功能的血清標記物的升高水平減少至少約10%,至少約20%,至少約30%,至少約40%,至少約50%,至少約60%,至少約70%,至少約80%或更多的量,或將肝功能的血清標記物水平降低到正常范圍內。治療有效量的IFNγ也是能將肝功能的血清標記物的降低水平增加至少約10%,至少約20%,至少約30%,至少約40%,至少約50%,至少約60%,至少約70%,至少約80%或更多的量,或將肝功能的血清標記物水平提高到正常范圍內。
降低肝癌風險的方法本發明提供了降低個體肝癌發生風險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施用上述抗病毒劑,其中個體的病毒負荷被降低,同時其中個體發生肝癌的風險被降低。抗病毒劑的治療有效量是能有效降低肝癌發生風險至少約10%、至少約20%、至少約25%、至少約30%、至少約35%、至少約40%、至少約45%、至少約50%、至少約55%、至少約60%、至少約65%、至少約70%或更多的量。例如,可用研究組確定肝癌發生風險是否降低,其中,用本發明方法治療的個體降低了肝癌發生率。
適于治療的對象已被臨床診斷為肝炎病毒,尤其是HCV感染的個體是適于本發明方法治療的。受HCV感染的個體被檢出血液中有HCV RNA和/或血清中有抗HCV抗體。這些個體包括天然個體(例如以前未對HCV進行治療的個體)和以前對HCV治療失敗的個體(“治療失敗”患者)。治療失敗患者包括無反應者(指治療期間HCV滴度居高不下的病人)和復發病人(指治療初期HCV滴度下降,但隨后在治療過程中上升的病人)。在特別關注的實施方案中,個體HCV滴度是每毫升血清至少約105、至少約5×105、至少約106個HCV基因組拷貝。
實施例列出了以下實施例為本領域的一般技術人員提供如何制造和使用本發明的完整揭示和描述,這些實施例不是要限制發明者認為是其發明的本發明的范圍,也不是說以下實施例是所有或唯一使用的實施例。發明者盡量確保所用數值(如量、溫度等)的準確性,但一些試驗誤差和偏差是可以理解的。除非另有說明,份是以重量表示的份,分子量是重均分子量,溫度是攝氏度,壓力是或接近大氣壓。
實施例1用IFN-α治療HCV感染的個體。典型患者每毫升血清中約105-107個HCV基因組拷貝。IFN-α以給藥系統輸送,其中包含63-189μg IFN-α供1周釋放,或126-378μg IFN-α供2周釋放。
在一個治療方案中,IFN-α通過皮下泵施用以便以40μg/天的零級輸入水平皮下輸注藥物。
在不同的時間點,例如0小時、6小時、12小時、24小時、48小時、4天、7天、15天,測量血清中IFN-α濃度以及病毒滴度。結果顯示在圖6中。治療結束后每個月進行一次類似的測量,持續6個月。
實施例2IFN-α以每0.2-0.5ml 200-500mg的范圍皮下注射施用。
典型的藥物負載如下0.1%w/w的藥物負載提供10-50%的“爆發”或荷載劑量。因此,0.1%(0.1g/100g)的200mg劑量為200μg,在12-48小時內釋放5-50%即10-100μg(第一級釋放),在10-16天達到以零級方式釋放的劑量平衡(例如每天約5-10μg)。
在其它劑量方案中,藥物荷載被調整并被“爆發控制”以提供經過調整的釋放曲線0.5%(0.5g/100g-0.005)的200mg劑量的藥物荷載將提供1mg劑量,因此用適當控制爆發(5-20%)釋放曲線多達1個月和每日維持釋放曲線多達20μg/天,如在零級釋放方式中所需的那樣。
雖然本發明參照其特定的實施方案進行了描述,本領域的熟練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真實精神和范圍的情況下可進行各種改變和替代等價物。另外,可進行許多修飾以使具體的情況、材料、組成、方法、加工步驟或步驟適應本發明的目的、精神和范圍。所有這類修飾都在本發明的權利要求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在個體中治療丙肝病毒感染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施用含有干擾素-α(IFN-α)的組合物,IFN-α的量可有效使IFN-α的第一血清濃度在約24-48小時的第一時段至少約為最大耐受劑量(MTD)的80%,繼以IFN-α的第二濃度約為MTD的50%或更低,所述第二濃度維持至少7天的第二時段。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獲得了持續病毒應答。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在施用IFN-α之前施用IFN-γ約1-14天。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IFN-α以緩釋型制劑施用。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IFN-α通過連續輸注施用。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連續輸注施用通過泵實現。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IFN-α通過單次皮下注射繼以泵的連續輸注施用。
8.一種在個體中治療丙肝病毒感染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在一種包括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的給藥方案中施用IFN-α,其中,在第一階段,IFN-α的第一血清濃度在約24小時的第一時段內至少約為最高耐受劑量(MTD)的80%,在第二階段,在第二階段期間任何24小時內測得的最高IFN-α血清濃度與最低IFN-α血清濃度的比值小于3,其中,第二階段期間IFN-α的最高濃度約為MTD的50%或更低。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第二階段期間任何24小時內測得的最高IFN-α血清濃度與最低血清IFN-α濃度的比值約為1。
10.一種在個體中治療丙肝病毒感染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施用含有共有序列干擾素-α(CIFN)的組合物,CIFN的量可有效使CIFN的第一血清濃度在約24-48小時的第一時段至少約為最大耐受劑量(MTD)的80%,繼以CIFN的第二濃度約為MTD的50%或更低,所述第二濃度維持至少7天的第二時段。
11.一種在個體中治療丙肝病毒感染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在一種包括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的給藥方案中施用共有序列干擾素-α(CIFN),其中,在第一階段,CIFN的第一血清濃度在約24小時的第一時段內至少約為最高耐受劑量(MTD)的80%,在第二階段,在第二階段期間任何24小時內測得的最高CIFN血清濃度與最低血清CIFN濃度的比值小于3,其中,第二階段期間IFN-α的最高濃度約為MTD的50%或更低。
12.一種在個體中治療丙肝病毒感染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在一種包括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的給藥方案中施用IFN-α,其中,在第一階段,在約24小時的第一時段內可獲得IFN-α的第一血清濃度C1max,在第二階段,獲得的Csus約為C1max的50%或更低,其中,曲線面積由作為時間函數的IFN-α血清濃度定義,在第二階段的任何24小時期間不大于第2天-第3天的曲線面積如圖2所示。
13.一種在個體中治療丙肝病毒感染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在一種包括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的給藥方案中施用共有序列IFN-α(CIFN),其中,在第一階段,在約24小時的第一時段內可獲得CIFN的第一血清濃度值C1max,在第二階段,獲得的Csus約為C1max的50%或更低,其中,曲線面積由作為時間函數的CIFN血清濃度定義,在第二階段的任何24小時期間不大于第2天-第3天的曲線面積如圖2所示。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供了治療肝炎病毒感染的方法。這些方法包括以獲得抗病毒劑的多階段血清濃度曲線的給藥方案用包含抗病毒劑的組合物。給藥方案包括比目前通用的肝炎療法不太常見的給藥。采用本發明的方法獲得的多階段抗病毒劑血清濃度曲線影響病毒滴度迅速下降,繼以病毒滴度進一步減少一段時間以獲得持續病毒應答。
文檔編號A61K9/22GK1738635SQ02823353
公開日2006年2月22日 申請日期2002年9月26日 優先權日2001年10月5日
發明者G·維索, P·范瓦拉西拉 申請人:印特繆恩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