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涂改液的涂布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涂改液的涂布器。
涂改液被用于修改在紙上手寫的、打印的或影印的標記。通常,涂改液以液體的形式被涂布到紙面上。在涂布之后,液體硬化成一層能有效地覆蓋住紙面上的錯誤標記并允許添加正確標記的薄膜。涂改液一般含有一種形成柔軟薄膜的樹脂和一種分散在液體中的不透明劑(通常是二氧化鈦)。液體可以是水或一種有機溶劑。
涂改液通常被裝在一個帶有一涂布刷的小瓶子中,其中所述涂布刷通過一個桿被固定在瓶蓋上。使用者可擰開瓶蓋并取出沾有涂改液的涂布刷。接著,使用者用涂布刷擦涂錯誤標記并把涂改液轉移到紙面上以覆蓋住標記。
本發明涉及一種可以用來施加涂改液的涂布器。該涂布器最好包括一個桿、一個包含泡沫塑料的涂布頭,并且優選地包括一種在涂布頭內的柔軟材料如柔聚物(flexor)。所述涂布器容易使用并最好可以按大致與刷式涂布器一樣的方式被插入涂改液容器中。該涂布器在基材上敷蓋了均勻的一層涂改液,這導致了有良好的涂改質量。所述涂布器具有良好的耐用性并有助于精確涂改。
在一個方面,本發明涉及一種涂布器,它包括一個桿以及一個包含泡沫塑料的涂布頭,該涂布頭的撓度至少為0.0005英寸撓曲/每克力,且最好至少為0.002英寸撓曲/每克力。
在另一個方面,本發明以這樣一種涂布器為特征,即它包括一個桿以及一個包含泡沫塑料的涂布頭,所述涂布頭具有一傾斜的鏨形涂布表面,以便將涂改液涂布到基材上。
在另一個方面,本發明涉及一種具有一個桿和一個包含有驟冷泡沫塑料的涂布頭的涂布器。驟冷泡沫塑料是指一種通過化學方法成網狀結構的泡沫塑料(幾乎去掉了所有的膜以使其成為開孔泡沫塑料)。
在另外一方面,本發明涉及這樣一種涂布器,它具有一個桿和一個包含泡沫塑料的涂布頭,所述泡沫塑料的平均孔徑為在20ppi(每線性英寸上的孔數)至130ppi之間。
本發明還涉及一種包括一個限定出一儲存腔并有一個開口的容器體的涂改液產品。所述儲存腔裝有涂改液,通過所述開口插入涂布器,從而涂布器部分接觸涂改液。所述產品最好還包括一個經過該開口的插入件,所述涂布器在使用中穿過該插入件。優選的是,插入件具有一個變窄的頸部,當從儲存腔中抽出涂布頭時,該頸部可除去多余的涂改液。
本發明還涉及一種具有一個包含有泡沫塑料的涂布頭和一個裝有涂改液的涂改液容器的涂布器,其中涂改液從所述容器中被供給涂布頭。該涂布器的撓度至少為0.0005英寸撓曲/每克力。此涂布器也可以具有一個用于涂布頭的可取下的罩蓋(例如一個蓋子)。
根據以下對本發明優選實施例的描述以及權利要求書,本發明的其它特征和優點將變得一清二楚,圖中
圖1是裝有涂改液的涂改液容器的分解視圖;圖2是圖1所示泡沫塑料型涂布器端部(包括涂布頭)的側視圖;圖3是從圖2的涂布器上取下的涂布頭的側視圖,其中用虛線表示在涂布頭內的柔聚物部分;圖4是圖3所示泡沫塑料型涂布器的端部的主視圖;圖5是根據第二實施例的涂布器的側視圖,其中用虛線表示柔聚物;圖6是根據第三實施例的涂布器的側視圖,其中用虛線表示柔聚物;以及圖7是圖6所示涂布器的后視圖。
參見圖1-圖4,涂改液容器10包括一個蓋10、一個涂布器14、一個帶有涂改液儲存腔的容器體16和一個插入件18。
涂布器14包括一個桿20和一個涂布頭22。涂布頭包括一個包圍一柔聚物26的泡沫塑料部24。涂布器的撓度至少為0.0005英寸撓曲/每克力,最好至少為0.002英寸撓曲/每克力,這是按照以下方式測定的。涂布器的撓度取決于許多因素,其中包括桿的剛性、柔聚物的成分、長度、寬度和厚度以及泡沫塑料部的化學成分和厚度。
桿的剛性取決于桿的成分、長度和直徑。通常,桿的剛性越小,涂布器越容易撓曲。由較柔軟的材料制成的桿比由較硬的材料制成的桿軟,而較長的桿比較短的桿軟。桿可以例如由聚合材料如低密度和/或高密度聚乙烯或聚丙烯制成。桿的長度可以例如為2厘米-15厘米,最好為2厘米-10厘米。它的直徑也可以例如為0.1厘米-2厘米,且最好為0.2厘米-0.8厘米。桿20的長度為4.1厘米,其直徑為0.31厘米。
柔聚物26包括一個裝入桿20的空心端內的加長段28。
通常,泡沫塑料越柔軟且涂布頭越細,則泡沫塑料型涂布器的彈性越大。泡沫塑料可以例如是孔徑比如為20ppi-130ppi且最好為80ppi-120ppi的開孔泡沫塑料,并且它可以例如是聚醚/聚氨酯、聚酯/聚氨酯、聚醚或聚酯泡沫塑料。泡沫塑料可以例如具有1.61b/ft3-15.0 lb/ft3的密度以及在(0.05-5.0)psi下為25%R(半徑)的壓縮撓曲(CLD)和在(0.2-10)psi下為65%R的CLD。一種優選的泡沫塑料是驟冷的聚酯型聚氨酯泡沫塑料,它具有為1.85lb/ft3的密度、80ppi-120ppi的孔徑以及在0.25psi下為25%R的CLD和在0.45psi下為65%R的CLD。
泡沫塑料部(包括所包覆的柔聚物)可以具有例如在0.16厘米和1.27厘米直徑的厚度(t1)、0.3厘米-2.0厘米的長度(1)以及0.2厘米-1.0厘米的寬度(w)。泡沫塑料部24的厚度t1(在中心處)約為0.44厘米,長度1約為0.9厘米。泡沫塑料部24成錐形并且其底部的厚度約為0.44厘米,朝向其尖端的厚度約為0.34厘米。
通常,柔聚物的成分越柔軟,泡沫塑料型涂布器的彈性越大。柔聚物可以例如由一種線性低密度聚乙烯和一種具有非常高的柔軟度及低模量的熱塑性聚烯烴(例如Adflex KS-359P,從Mobil買到)的復合材料、低密度聚乙烯、高密度聚乙烯、聚丙烯或尼龍組成。另外,作為一般常見的規律,柔聚物越細,則泡沫塑料型涂布器越柔軟。柔聚物可以具有例如為0.02厘米-0.15厘米的寬度(w)以及0.1厘米-1.0厘米的厚度(t)。柔聚物26的寬度(w)為0.06厘米。柔聚物26成錐形,但其中央厚度約為0.25厘米。
泡沫塑料型涂布器14具有一個傾斜的鏨形涂布表面30,它包括一個點32。所述傾斜角度(圖中的α)最好為15度-60度(如為30度)。可以采用長的涂布器側面來在字跡上施加涂改液;點或直邊32允許使用者輕松地給各個字母涂覆涂改液。
插入件18可以例如由高密度聚乙烯構成。插入件具有一個變窄的頸部區30,它可以具有3.0毫米-5.0毫米(如3.8毫米)的內徑并可以具有5毫米-40毫米(如25毫米)的長度。當從涂改液儲存腔中抽出泡沫塑料部24以便使用時,由變窄的頸部34除去多余的涂改液。當在用使后將泡沫塑料部24重新插入涂改液儲存腔時,在重新插入時脫離泡沫塑料部24的任何多余的涂改液通常被在變窄頸部上方的插入件18的那部分收存起來,由此避免了涂改液的濺落。
涂布器10可以與有機溶劑基或水基涂改液一起使用。除了液體溶劑外,涂改液還可以包括一種不透明劑如二氧化鈦、成膜聚合物和各種其它的標準成分。涂改液可以具有例如在利用布洛克菲爾德型粘度計時在20rpm的條件下為10cps-2000cps且最好為30cps-1000cps的粘度。優選的涂改液例如在美國專利No.5,199,976和5,306,755中已作了描述,這兩篇文獻在此作為參考文獻被引入。
參見圖5,一個涂布器34具有與涂布器14相似的設計。但與涂布器14不同地是,涂布器34沒有錐形的泡沫塑料部或錐形柔聚物。
參見圖6和7,一個替換型涂布器36具有一個矛形尖端并包括一個桿38、一個柔聚物40和一個泡沫塑料部42。
涂布器的撓度可以利用英斯特朗型1122壓縮試驗儀測得。將涂布器的帶蓋端固定在一個固定座上,該固定座具有一個轉動的夾具以改變連接角度。所述角度被設定為40度,從而泡沫塑料尖端正好位于直徑為15厘米的試驗儀垂直圓柱體(探頭)的下面。接著,以0.13厘米/分的受控制的速度使探頭緩慢地下移,同時在下移過程中擠壓泡沫塑料尖端。連續地監測探頭所產生的使泡沫塑料尖端撓曲的力以及泡沫塑料尖端的實際撓曲并將所述數據傳遞給一個記錄儀,以便記錄在X-Y坐標圖上。撓度(由該坐標圖計算出的)對應于撓曲距離與外加力之比,即撓曲量與外加力的曲線的斜率。在不同的撓曲距離例如0.05英寸、0.1英寸、0.15英寸、0.20英寸和0.25英寸的條件下進行測量。
根據這個程序,測量12個涂布器的撓度。測量結果列于表1和2中。“矛形”是指圖6和7中的涂布器;“鏨形1#”是指圖1-圖4中的涂布器;“鏨形2#”是指圖5中的涂布器。
表1-涂布器實驗
1從Montell聚烯烴公司買到;2數字是指泡沫塑料的厚度和種類;3SIFZapped(通過熱法網構化),從賓西法尼亞州Eddystone的Foamex國際公司買到;,4SIFUltra-Fine高密度(6.01b/ft3),細孔(100-110ppi),全開孔聚酯型聚氨酯泡沫塑料,從Foamex處買到;5SIFQuenched(通過化學法網構化)從Foamex處買到;
表2-撓度(撓曲(英寸)/每克力
盡管以不同的撓曲距離測量樣品的撓度,但是“撓度”(如權利要求書中所用的術語)應該是在0.05英寸撓曲距離下測得的。
權利要求
1.一種涂改液產品,它包括一個具有一儲存腔和一開口的容器體;一種裝在所述儲存腔內的涂改液;以及一個通過所述開口插入的涂布器,它包括一個桿和一個包含泡沫塑料的涂布頭,所述涂布器的撓度至少為0.0005英寸撓曲/每克力。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產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桿的長度為2厘米-15厘米。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產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泡沫塑料包括一種驟冷的泡沫塑料。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產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泡沫塑料包括聚氨酯/聚酯。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產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泡沫塑料包括一種選自包括聚氨酯/聚酯和聚氨酯/聚醚的組中的材料。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產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泡沫塑料對有機溶劑而言是穩定的。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產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涂布頭具有一個傾斜的鏨形邊緣。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產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涂布頭的平均厚度為0.16厘米-1.27厘米。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產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涂布頭進一步包括一種在泡沫塑料中的柔聚物。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產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涂改液包含有機溶劑。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產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涂改液的粘度為10cps-2000cps。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產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泡沫塑料部的平均孔徑為20ppi-130ppi。
13.一種使用一個涂布器將涂改液施加到一個表面上以便遮蓋住標記的方法,其中所述涂布器具有至少為0.0005英寸撓曲/每克力的撓度并包括一個桿和一個涂布頭,所述涂布頭包含有一種泡沫塑料,所述方法包括將涂改液加載到涂布頭上;以及使涂布頭接觸所述表面,以便將涂改液轉移到標記上。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涂布器還包括一種在泡沫塑料中的柔聚物。
15.一種涂改液產品,它包括一個具有一儲存腔和一開口的容器體;一種裝在所述儲存腔內的涂改液;以及一個通過所述開口插入的涂布器,它包括一個桿和一個包含有泡沫塑料的涂布頭,所述涂布頭具有一個傾斜的鏨形涂布表面。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產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鏨形涂布表面以15度-60度的角傾斜。
17.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產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泡沫塑料包括一種驟冷的泡沫塑料。
18.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產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泡沫塑料的平均孔徑為20ppi-130ppi。
19.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產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涂布頭的平均厚度為0.16厘米-1.27厘米。
20.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產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涂布頭進一步包括一種在泡沫塑料中的柔聚物。
21.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產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桿的長度為2厘米-15厘米。
22.如權利要求1或15所述的產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產品還包括一個在所述開口中的插入件,所述涂布器在使用中穿過所述插入件,所述插入件具有一個在從該插入件中抽出涂布頭時從所述涂布頭上除去多余涂改液的變窄頸部。
23.一種使用一個涂布器施加涂改液以便遮蓋在一個表面上的標記的方法,其中所述涂布器具有一個桿和一個涂布頭,所述涂布頭包含一種泡沫塑料并具有一個傾斜的鏨形涂布表面,所述方法包括將涂改液加載到涂布頭上;以及使涂布頭接觸所述表面以便將涂改液轉移到標記上。
24.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涂布器進一步包括一種在泡沫塑料中的柔聚物。
25.一種涂改液產品,它包括一個具有一儲存腔和一開口的容器體;一種裝在所述儲存腔內的涂改液;以及一個通過所述開口插入的涂布器,它具有一個桿和一個包含一種泡沫塑料的涂布器,所述泡沫塑料包括一種驟冷的泡沫塑料。
26.如權利要求25所述的產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涂布器還包括一種在泡沫塑料中的柔聚物。
27.如權利要求25所述的產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泡沫塑料的平均孔徑為20ppi-130ppi。
28.如權利要求25所述的產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泡沫塑料包括聚氨酯/聚酯。
29.如權利要求25所述的產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涂改液包含有機溶劑。
30.一種使用一個涂布器施加涂改液以便覆蓋住一基材上的標記的方法,其中所述涂布器具有一個桿和一個包含一種泡沫塑料的涂布頭,所述泡沫塑料包括一種驟冷的泡沫塑料,所述方法包括將涂改液加載到涂布頭上;以及使涂布頭接觸所述表面,以便將涂改液轉移到標記上。
31.如權利要求3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涂布器進一步包括一種在泡沫塑料中的柔聚物。
32.一種涂改液產品,它包括一個具有一儲存腔和一開口的容器體;一種裝在所述儲存腔內的涂改液;以及一個通過所述開口插入的涂布器,它具有一個桿和一個包含與涂改液接觸的泡沫塑料的涂布頭,所述泡沫塑料的平均孔徑為20ppi-130ppi。
33.如權利要求32所述的產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涂布器進一步包括一種在泡沫塑料中的柔聚物。
34.如權利要求32所述的產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泡沫塑料包括聚氨酯/聚酯。
35.一種使用一個涂布器施加涂改液以便覆蓋住一基材上的標記的方法,其中所述涂布器具有一個桿和一個包含有泡沫塑料的涂布頭,所述泡沫塑料的平均孔徑為20ppi-130ppi,所述方法包括將涂改液加載到涂布頭上;以及使涂布頭接觸所述表面以便將涂改液轉移到標記上。
36.如權利要求3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涂布器進一步包括一種在泡沫塑料中的柔聚物。
37.一種涂布器,它包括一個桿、一個平均孔徑為20ppi-130ppi的泡沫塑料部和一種在所述泡沫塑料部內的柔聚物,所述泡沫塑料部具有一個傾斜的鏨形涂布表面,而且所述涂布器具有至少為0.0005英寸撓曲/每克力的撓度。
38.一種用于將涂改液施加到一基材上的涂布器,它包括一個包含一種泡沫塑料的涂布頭;以及一個裝有涂改液的涂改液容器,涂改液從所述容器中被供給涂布頭,其特征在于,所述涂布器的撓度至少為0.0005英寸撓曲/每克力。
39.如權利要求38所述的涂布器,其特征在于,它還包括一個用于涂布頭的可取下的罩蓋。
4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產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涂布器具有至少為0.002英寸撓曲/每克力的撓度。
全文摘要
一種涂改液的涂布器(14)包括一個桿(20)、一個包含一泡沫塑料的涂布頭(22)和一種在泡沫塑料中的柔聚物。所述涂布器優選地具有至少為0.0005英寸撓曲/每克力的撓度。
文檔編號A45D40/26GK1298352SQ99805375
公開日2001年6月6日 申請日期1999年4月20日 優先權日1998年4月23日
發明者阿帕拉吉特·潘達 申請人:吉萊特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