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能量食物制品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含有半乳糖類物質的高能量多糖食物制品,它作為機能促進劑,特別地但不僅限于用于參加運動或其他形式的鍛煉的人。也發現本發明的產品能用于一般人的饑餓或疲勞狀態。
鍛煉產生對肌肉內和肌肉外的物質(substrates)的過度需求。碳水化合物作為肝內和肌肉內糖原的前體,及作為可以立即使用的能源特別重要。相應地,在缺氧和需氧條件下需要短期的能量供給。也需要碳水化合物作為直接或間接用于在肝內和肌肉內合成糖原的前體。如果糖原儲備低或不是最佳的,肌肉不能有效地發揮功能或維持高水平的能力輸出。運動員的糖原消耗會導致較差的表現和低效率。已證明使用特殊的碳水化合物作為機能促進劑能增加或保持糖原儲備及血糖的可利用性。
本發明的食物制品可以包括能咀嚼的或可食用的棒狀物、糖果、糕點、餅干、錠劑或咀嚼膠皮糖。優選能咀嚼的或可食用的棒狀物。
根據本發明,高能量多糖食物制品由包括3-37%w/w半乳糖的糖類組分、0-25%w/w肌酸和選自碳水化合物、纖維和脂肪的其他非必需組分構成。
除非特別說明,本說明書中的百分比是重量百分比,并選擇總量為100%。
半乳糖的量優選5-20%,更優選5-15%。
糖類組分還包括葡萄糖。在第一優選實施方式中,使用了等量葡萄糖和半乳糖。在第二優選實施方式中,半乳糖的量多于葡萄糖。
使用半乳糖產生一些優點。它不是胰島素原的,即它本身不會誘發胰島素反應,因此它的使用與等重的葡萄糖相比幾乎與胰島素反應無關。糖尿病患者或不耐受胰島素的人可以使用本發明的產品。肝臟可以快速利用半乳糖以合成糖原或葡萄糖。它與其它糖相比幾乎不引起牙齒腐蝕。
肌酸的使用不是必需的。在本發明優選的實施方式中加入10-25%肌酸。優選使用肌酸以抑制向肌酸酐的轉化。此轉化是一種天然的平衡。腎臟使肌酸酐快速排泄。為使向肌酸酐的轉化減低到最小程度或阻止此轉化,優選將肌酸以顆粒劑或粉末的形式包在干燥不透水的殼中制成膠囊。優選微囊包封。按此方法,通過溶解,肌酸在胃中釋放。或者除封入膠囊外,通過制成分層的劑型使肌酸與可食用的棒狀物的濕性部分隔離。例如可以將肌酸容納在食用棒狀物或錠劑的單獨的層中。
本發明的食物制品在肌酸消耗的一般情況下是有用的,例如對于素食者或其肌肉功能的建立需要肌酸的個體,或在臨床上是適當的情況。
鍛煉對肌肉內外的物質(substrates)產生過度的需求。肌酸磷酸酯來自于食物肌酸或內源合成。肌酸磷酸酯對于在缺氧情況下的短期能量供給和能量從線粒體轉移到收縮肌是必需的。如果肌酸儲備低或不在最佳狀態,肌肉不能有效地發揮功能或處于高水平的能量輸出狀態。運動員的肌酸消耗導致表現差和效率低。
可以以純組分的方式提供半乳糖,在制備過程中與葡萄糖、淀粉和其他組分混合。或者可以使用例如通過乳糖水解制得的葡萄糖-半乳糖糖漿劑。可以用另外的純品半乳糖補充半乳糖在這種糖漿中的量。
在棒狀物中使用纖維是有益的,因為不同的纖維產品影響糖的釋放和各種組分的結合,并能有效地延遲消化。可以使用0-5%的量。此外,在制備前可以將半乳糖或半乳糖-葡萄糖糖漿吸收到纖維上。按這種方法可以延緩半乳糖的吸收。
在另一實施方式中,食物制品可以有含有半乳糖的外部包衣層,以促進半乳糖的快速吸收。
優選有高濃度半乳糖的制劑以促進肝臟對半乳糖的吸收和快速生成糖原。增加量的半乳糖會減少從葡萄糖制造的脂類的量。半乳糖不是直接的脂肪前體。這是有益的,因為脂類不提供快速的能源。
通過實例進一步描述本發明,但沒有任何對其限制的意味。
下述的表格和實施例列出了本發明的食物制品組合物的組分及用量。可以用常規方法將這些產品制成棒狀物、糖果或錠劑。
在一個層狀排列中,可以用堅硬干燥的糖層覆蓋肌酸粉末或聚集體。或者可以用另外的含巧克力層作為水分屏障。可以用含肌酸層作為板狀圓筒形的層,作為內層排列在棒狀物中。按這種方法,可以將含肌酸的組分包裹。或者另外的組分,例如纖維、堅果和干果可以分層堆積在肌酸上形成層壓制品。纖維層可以與糖漿合并形成復合層。
棒狀物或其他食物制品的最外層可以含有單一薄層的硬糖,例如由半乳糖或半乳糖與葡萄糖的混合物或蔗糖組成。當部分棒狀物進入胃中時,這種糖層的排列快速溶解。
在其他食物制品中,肌酸粉末或聚集物可以覆蓋一層硬糖混合物、巧克力,或者同時覆蓋二者,以形成100-500mg重量的顆粒。這些物質可以與其他組分在基質中結合形成分散單元,例如作為在糕點中的巧克力薄片。此包裹的排列可以與上述的各層結合。
下表包含優選組分的常規范圍。表1
表權利要求
1.一種能量多糖食物制品,其中包括包含3-37%w/w半乳糖的糖類組分;0-25%w/w肌酸;和選自碳水化合物、纖維和脂肪的其他非必需組分。
2.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食物制品,其中含有半乳糖 5-20%肌酸 0-25%碳水化合物 50-75%脂肪 0-10%纖維 0-10%及其他非必需的組分,其中各組分的總量為100%。
3.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食物制品,其中半乳糖的量為5-20%,優選5-15%。
4.上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食物制品,其中糖類組分包括葡萄糖。
5.權利要求4所述的食物制品,其中包括等量的半乳糖和葡萄糖。
6.權利要求3所述的食物制品,其中半乳糖的量高于葡萄糖的量。
7.上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食物制品,其中肌酸的量為10-25%。
8.上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食物制品,其中將顆粒或粉末形式的肌酸包在膠囊中。
9.權利要求8所述的食物制品,其中將肌酸包封成微囊。
10.上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食物制品,其中將肌酸容納在一獨立的層中。
11.上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食物制品,它有硬糖形成的最外層,其中含有半乳糖或半乳糖與蔗糖的混合物。
全文摘要
一種能量多糖食物制品,其中包括包含3-37%w/w半乳糖的糖類組分;0-25%w/w肌酸;和選自碳水化合物、纖維和脂肪的其他非必需組分。
文檔編號A23L1/09GK1391442SQ0081608
公開日2003年1月15日 申請日期2000年10月18日 優先權日1999年10月19日
發明者羅德里克·弗雷德里克·赫拉爾杜斯·約瑟夫·金, 理查德·威廉·蓋爾, 西蒙·埃德蒙·喬治·萊斯特 申請人:加拉克托根產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