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增效除草混合物的制作方法
除草的6-苯氧基吡啶-2-基甲酰胺,例如公開在美國專利US5,294,597中的那些化合物,表現出優異的除草活性,特別是對作物如禾谷類作物中的闊葉雜草具有很好的除草活性。然而,當用作單一活性成分時,6-苯氧基吡啶-2-基甲酰胺并不是總能在對各種作物具有可靠的選擇性的同時,實現有效地防治經濟農業生產應用中出現的所有雜草種類。上述在雜草防治譜方面的缺陷是通過與能有效防除相關雜草種類的另一已知除草劑共同處理來克服的。這些6-苯氧基吡啶-2-基甲酰胺與特定的另一種以及其它除草劑的聯合使用已經公開在美國專利US5,674,807中。
因此本發明的目的之一是提供另一種除草混劑,特別是在禾谷類作物中,該混劑表現出比單獨使用一種活性成分更高的除草活性。
本發明的另一個目的是提供應用除草混劑防治不需要的植物、特別是雙子葉雜草的方法。本發明再一個目的是提供除草混劑用于防治不需要的植物的用途,特別是用于防治禾谷類作物中不需要的植物,特別是雙子葉雜草。
我們發現通過除草組合物實現了本發明目的,所述組合物包括農業上可接受的載體,和除草有效量的至少一種式I的6-苯氧基吡啶-2-基甲酰胺與至少一種選自氟噻草胺、吲哚酮草酯和唑酮草酯的其它除草化合物的混合物 其中R1代表氫或鹵素原子或烷基或烷氧基;
R2代表氫原子或烷基;X各自獨立地代表鹵素原子或可選擇取代的烷基或烷氧基或鏈烯氧基,氰基,羧基,烷氧基羰基,(烷硫基)羰基,烷基羰基,酰氨基,烷基酰氨基,二烷基酰氨基,硝基,烷硫基,鹵代烷硫基,鏈烯基硫基,炔硫基,烷基亞磺酰基,烷基磺酰基,烷氧亞氨基烷基或鏈烯氧亞氨基烷基;m代表0或1至5的整數;Y各自獨立地代表鹵素原子或烷基,硝基,氰基,鹵代烷基,烷氧基或鹵代烷氧基;n代表0或1至5的整數。
本發明還提供了防治不需要的植物種類的方法,包括施用上述組合物。本發明方法中,這些化合物可以除草有效量分別或一起施用于作物,優選禾谷類作物如小麥田中。
盡管6-苯氧基吡啶-2-基甲酰胺,如美國專利US5,294,597公開的那些化合物表現出優異的除草活性,但當用作單個活性成分時,并不是總能在對各種作物具有可靠的選擇性的同時,實現有效地防治經濟農業生產應用中出現的所有雜草種類。
目前已發現包含式I的6-苯氧基吡啶-2-基甲酰胺 其中R1、R2、X、Y、m和n如上定義,與至少一種選自氟噻草胺、吲哚酮草酯或唑酮草酯的其它除草化合物的混合物對難以防除的闊葉雜草和一年生禾本科雜草具有增效除草活性,特別是如狗尾草,大穗看麥娘,早熟禾,繁縷,小野芝麻,豬殃殃,常春藤葉婆婆納,虞美人和淡甘菊。也就是說,本發明混劑的應用可獲得互補增效活性以減少每種除草組分的使用量并獲得相同的除草效果,或換句話說,除草組分混劑的應用證實了當單獨使用每種除草組分在混劑(增效活性)中的用量使用條件下,與每一除草組分預期的使用效果相比,該混劑具有更高的除草活性。
在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中,除非另有說明,烷基可以是直鏈或支鏈的并可含有至多12個,優選1-4個碳原子。除非另有說明,炔氧基、鏈烯硫基或炔硫基的烯基或炔基部分可以是直鏈或支鏈的并可含有至多12個碳原子,優選2-4個碳原子。上述基團的實例是甲基,乙基,丙基,乙烯基,烯丙基,異丙基,丁基,異丁基和叔丁基。鹵代烷基、鹵代烷氧基、烷硫基、鹵代烷硫基、烷氧基、烷氧基羰基、(烷硫基)羰基、烷基酰氨基、二烷基酰氨基、烷基亞磺酰基或烷基磺酰基中的烷基部分適合的是1-4個碳原子,優選1或2個碳原子。烷氧亞氨基烷基或鏈烯氧亞氨基烷基中碳原子的數目至多為6,優選至多為4,例如2-甲氧亞氨基乙基,2-甲氧亞氨基丙基或2-乙氧亞氨基丙基。
“鹵素”表示氟,氯,溴或碘原子,優選氟,氯或溴。鹵代烷基、鹵代烷硫基和鹵代烷氧基優選是一-、二-或三-氟烷基、-烷硫基和-烷氧基,特別是三氟甲基,二氟甲氧基,三氟甲硫基和三氟甲氧基。
當任一基團指定作為可選擇取代的基團時,可選擇存在的取代基可以是在農藥化合物的改進和/或研制中那些常規使用的任一種取代基,以及特別是那些可保持或提高本發明化合物除草活性或能影響作用持久性、土壤或植物的滲透性、或該除草化合物的任何其它所需特性的那些取代基。在分子的每一部分可存在一個或多個相同或不同的取代基。涉及包括可選擇取代的烷基-和烷氧基的上述部分,上述取代基的特定實例包括苯基,鹵素原子,硝基,氰基,羥基,C1-4-烷氧基,C1-4-鹵代烷氧基和C1-4-烷氧基羰基。
本發明優選實施方案提供了除草組合物,該組合物包括農業上可接受的載體,和除草有效量的至少一種式I的6-苯氧基吡啶-2-基甲酰胺與作為另一種除草化合物的至少氟噻草胺的混合物。
本發明另一優選實施方案提供了除草組合物,該組合物包括農業上可接受的載體,和除草有效量的至少一種式I的6-苯氧基吡啶-2-基甲酰胺與作為另一種除草化合物的至少唑酮草酯的混合物。
本發明另一優選實施方案提供了除草組合物,該組合物包括農業上可接受的載體,和除草有效量的至少一種式I的6-苯氧基吡啶-2-基甲酰胺與作為另一除草化合物的至少吲哚酮草酯的混合物。
本發明中用作6-苯氧基吡啶-2-基甲酰胺的優選化合物是式I化合物,其中R1代表氫原子或C1-4-烷氧基;R2代表氫原子;X代表鹵素原子或C1-4-鹵代烷基;m代表1-3的整數,特別是1;Y優選代表鹵素原子或C1-4-鹵代烷基;以及n代表1至3的整數,特別是1。
特別優選用作本發明6-苯氧基吡啶-2-基甲酰胺的化合物是下列式IA化合物, 特別是N-(4-氟苯基)-6-(-3-三氟甲基苯氧基)-吡啶-2-基甲酰胺,通用名為氟吡酰草胺。
本發明優選實施方案提供了除草組合物,該組合物包括農業上可接受的載體,和除草有效量的氟吡酰草胺與氟噻草胺的混合物。
本發明另一優選實施方案提供了除草組合物,該組合物包括農業上可接受的載體,和除草有效量的氟吡酰草胺和吲哚酮草酯的混合物。
本發明另一優選實施方案提供了除草組合物,該組合物包括農業上可接受的載體和除草有效量的氟吡酰草胺和唑酮草酯的混合物。
氟噻草胺,推薦的通用名為N-(4-氟苯基)-N-(1-甲基乙基)-2-{[5-(三氟甲基)-1,3,4-噻二唑-2-基]氧基}乙酰胺,公開在例如美國專利5,090,991中。吲哚酮草酯的通用名為(Z)-2-氯-3-[2-氯-5-(1,3-二氧代-4,5,6,7-四氫異吲哚-2-基)-苯基]-丙烯酸乙酯,公開在例如K.Grossmann,H.Schiffer,Pestic.Sci.(1999),55(7),687-695中。登記號PSSCBG ISSN0031-613X。
唑酮草酯的通用名為(RS)-2-氯-3-[2-氯-5-(4-二氟甲基-4,5-二氫-3-甲基-5-氧代-1H-1,2,4-三唑-1-基)-4-氟苯基]丙酸乙酯,公開在W.A.Van Saun etal,Proc Br.Crop.Prot.Conf.,Weeds,1993,1,19中。
式I化合物的持效方式使得本發明的聯合處理可以通過使用上述的預制混合物,或通過防治時分別施用各自制劑的方式實現。因此,在另一優選實施方案中,本發明提供了在作物區中防治雜草生長的方法,其包括將上述式I化合物和選自氟噻草胺、吲哚酮草酯和唑酮草酯及其混合物的第二種組分施用至所述區域。
本發明處理是通過苗前或苗后處理,包括苗后的早期和后期處理方式用于防治作物,特別是禾谷類作物如小麥、大麥、水稻和玉米中的廣譜雜草種類。上述的聯合施用提供了葉面活性和殘余活性。
術語“苗前施用”表示在雜草露出土壤表面前將藥劑施用至存在雜草種子或種苗的土壤中。術語“苗后施用”表示在雜草已經長出土壤表面后將藥劑施用至雜草的地上或暴露的部分。可以理解的是根據本發明方法可以在雜草出苗前至出苗后以及作物出苗前至作物出苗后施用。如果某些作物對一種活性成分或活性成分的組合物沒有很好的耐受性,施藥技術可以采用借助噴霧裝置噴霧除草組合物的方式進行,通過上述方式使敏感作物的葉片盡可能少地接觸藥劑,如果與活性成分有接觸的話,應使后者能到達生長在下部的不需要植物的葉片或裸露表面(苗后直接施用,俯視噴霧)。術語“葉面活性”表示通過施用至已經露出土壤表面的雜草的地上或裸露部分獲得的除草活性。術語“殘余活性”表示施用至土壤后一段時間獲得的除草活性,由此可防治施用時已出苗或施用后萌芽的雜草。
通過本發明處理方法可以防治的雜草包括匍莖剪股穎黑麥草鼠尾看麥娘淡甘菊刺甘菊香甘菊風草 穿葉萵苣野斗蓬草 田野勿忘草細枝蚤綴虞美人平俯濱藜小籽虉草野燕麥 奇異虉草不實雀麥早熟禾薺菜普通早熟禾矢車菊 蓄硬骨草卷耳(Cerastes holosteoides) 蕎麥蔓藜 大馬蓼珍珠菊 馬齒莧田薊野蘿卜牛筋草 歐洲千里光澤漆狗尾草蘭堇Silene vulgaris黃鼬瓣花大爪草豬殃殃 繁縷條裂老鸛草 遏藍菜寶蓋草 常春藤小野芝麻波斯水苦賣Legousia hybrida田堇菜不含制劑輔助劑的活性成分組合物所必需的使用量取決于植物耐受的組合物,植物的發育階段,作用區域的氣候條件,以及施用技術。通常,各活性成分總的使用量是0.001-10kg a.I./ha;優選0.001-3kg ha,特別是0.01-1kg/ha。本發明的另一實施方案中,活性成分總的使用量是0.01-10kga.i./ha。
通常式I化合物的使用量是每公頃5-500克、優選7.5-200克活性成分(ga.i.),并且在10-100g a.i./ha的用量下通常可獲得令人滿意的防治效果和選擇性。具體施用時最佳用量是根據栽培作物和侵入雜草的優勢種確定的,并可簡便地通過本領域技術人員已知的已制定的生物試驗方法確定。
除草活性第二組分的選擇同樣是根據需處理的作物/雜草情況并通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簡單地確定。上述第二組分的使用量主要是根據該組分的化學類型確定的,因為不同類型除草劑的固有活性變化很大。通常,氟噻草胺的優選使用量是7.5-400,優選10-200g a.i./ha;吲哚酮草酯的優選使用量是10-500,優選15-250g/ha;唑酮草酯的優選使用量是1-150,優選2.5-75g/ha。然而,第二組分的最佳使用量是根據栽培作物和雜草的侵染程度,并通過常規生物試驗簡單地確定。必然的,由于第二組分使用量的這種很寬范圍的變化,本發明的式I化合物與第二組分的比例主要是通過第二組分的選擇來確定。通常,式I化合物和第二種除草劑使用一定重量比以觀察到增效活性。通常式I化合物和第二種除草化合物的比例(重量比)是1000∶1至1∶100,優選100∶1至1∶20,特別是10∶1至1∶10。
在優選實施方案中,通常式I化合物和第二種除草化合物的比例(重量比)是100∶1至1∶100,優選20∶1至1∶20,特別是10∶1至1∶10。式I化合物與第二組分的重量比優選在例如約5∶1至約1∶5的范圍內變化。
在另一優選實施方案中,通常式I化合物與第二種除草化合物的比例(重量比)是1000∶1至1∶10,優選100∶1至1∶5,特別是10∶1至1∶3.3。
優選的式I化合物是氟吡酰草胺以及第二化合物是吲哚酮草酯。
活性化合物可以采用各自制劑的混合物形式,通常是在施用前與水混合(罐混)方式施用,或在一定的間隔時間內作為各自制劑單獨施用。根據本發明,兩種活性化合物還可以適當比例與本領域已知的常規載體和/或添加劑一起加工成制劑。
因此,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除草組合物,該組合物中包括作為活性成分的除草有效量的至少一種上述式I化合物,和至少一種選自氟噻草胺、吲哚酮草酯、唑酮草酯的化合物以及一種或多種載體。本發明的另一實施方案中提供了一種除草組合物,該組合物包括作為活性成分的除草有效量的至少一種上述的式I化合物,和至少一種選自氟噻草胺、吲哚酮草酯和唑酮草酯的化合物,一種或多種載體以及至少一種表面活性劑。還提供了上述組合物的制備方法,該方法包括將式I化合物與第二組分的混合物加入至載體中并如需要加入表面活性劑。
本發明組合物通常包括約0.001%至98%重量(w/w)活性成分,優選含有0.01%至95%重量(w/w),特別是0.5%至95%重量(w/w)。使用的活性成分的純度為80%至100%,優選90%至100%,特別是95%至100%(根據核磁共振譜)。
本發明組合物中的載體可以是與活性成分一起加工以便于施用至需處理區、例如植物、種子或土壤,或便于儲藏、運輸或操作的任意物質。載體可以是固體或液體,包括通常是氣體但已被壓縮成液體的那些材料。
通過常規方法可將組合物加工成例如乳油,液劑,水包油乳劑,可濕性粉劑,可溶性粉劑,膠懸劑,粉劑,顆粒劑,水分散性粒劑,微膠囊劑,凝膠和其它制劑類型。這些方法包括將活性成分與其它物質如填料、溶劑(液體載體)、固體載體、表面活性化合物(表面活性劑)以及可選擇的固體和/或液體輔助劑和/或助劑如潤濕劑、粘合劑、分散劑或乳化劑充分混合和/或研磨。
顆粒劑,例如包衣粒劑,浸漬粒劑和均相顆粒劑(homogeneousgranules),可通過將活性成分以及如需要的其它物質如表面活性化合物、液體輔助劑和/或助劑粘合至固體載體而制備。
適合的液體載體(溶劑)主要有中等至高沸點的礦物油餾分如煤油和柴油,還有煤焦油以及植物或動物來源的油;脂族、環狀和芳族烴,例如環己烷,鏈烷烴,四氫化萘,烷基化萘及它們的衍生物,烷基化苯和它們的衍生物(例如Solvesso200);鄰苯二甲酸酯,例如鄰苯二甲酸二丁酯或鄰苯二甲酸二辛酯;醇和乙二醇以及它們的醚和酯,例如甲醇,乙醇,丙醇,丁醇,環己醇,乙二醇單-和二甲醚;酮如環己酮;強極性溶劑,例如胺如N-甲基吡咯烷酮,N-辛基吡咯烷酮和N-環己基吡咯烷酮,或內酯如γ-丁內酯;環氧化植物油酯如甲基化椰子油或豆油的酯;以及水。不同液體載體的混合物常常也是適合的。
根據待配制的通式I化合物和/或選自氟噻草胺、吲哚酮草酯和唑酮草酯的其它除草化合物的性質,表面活性劑可以是具有很好的分散、乳化和潤濕特性的非離子、陰離子、陽離子或兩性離子物質。表面活性劑還可以是不同表面活性劑的混合物。
固體載體主要是礦物土,如二氧化硅,硅膠,硅酸鹽,滑石,高嶺土,蒙脫石,硅鎂土,浮石,海泡石,膨潤土,石灰石,石灰,白堊,膠塊土,黃土(loes),粘土,白云石,硅藻土,方解石,硫酸鈣,硫酸鎂,硫酸鎂,氧化鎂,砂,塑料粉(ground plastics);肥料,如硫酸銨、磷酸銨、硝酸銨、尿素;和粉碎的植物源產品如谷粉,樹皮粉,木粉和堅果殼粉,纖維素粉或其它固體載體。
適合的表面活性劑是芳族磺酸(例如木素-,苯酚-,萘-和二丁基萘磺酸)以及脂肪酸、烷基-和烷芳基磺酸、烷基、月桂基醚和脂肪醇硫酸鹽的堿金屬鹽、堿土金屬鹽和銨鹽,以及十六-、十七-和十八烷醇以及脂肪醇乙二醇醚的硫酸鹽,以及磺化萘及其衍生物與甲醛的縮合物,萘或萘磺酸與苯酚和甲醛的縮合物,聚氧乙烯辛基酚醚,乙氧基化異辛基-、辛基-或壬基酚,烷基苯基和三丁基苯基聚乙二醇醚,烷芳基聚醚醇,異十三烷基醇,脂肪醇/環氧乙烷縮合物,乙氧基化蓖麻油,聚氧乙烯烷基醚或聚氧丙烯烷基醚、月桂醇聚乙二醇醚乙酸鹽,山梨糖醇酯,木素亞硫酸廢液或甲基纖維素。
農藥組合物通常是以濃縮物形式加工和運輸,然后在施用前由使用者稀釋。存在少量的表面活性劑有利于上述的稀釋操作。因此,如果需要,優選本發明組合物包括至少一種表面活性劑。例如,組合物中可含有一種或多種載體以及至少一種表面活性劑。
本發明組合物例如可加工成可濕性粉劑,水分散性粒劑,粉劑,顆粒劑,液劑,乳油,乳劑,膠懸劑和氣霧劑。通常可濕性粉劑中含有5-90%w/w活性成分并通常含有除固體惰性載體以外的3-10%w/w分散劑和潤濕劑以及如必要0-10%w/w穩定劑和/或其它添加劑如滲透劑或粘著劑。通常將粉劑加工成與可濕性粉劑具有類似組成但不含分散劑的粉劑濃縮物,在田間用固體載體進一步稀釋獲得通常含有0.5-10%w/w活性成分的組合物。通常制備的水分散粒劑和顆粒劑的粒徑為0.15mm和2.0mm并且它們可通過各種技術方法制造。通常,上述各種類型的顆粒劑中含有0.5-90%w/w活性成分和0-20%w/w添加劑如穩定劑、表面活性劑、緩釋改進劑以及粘合劑。所謂的“干流動劑”是由具有相對高濃度的活性成分的相對較小的顆粒組成的。通常,除了溶劑或溶劑混合物外,乳油中含有1-80%w/v活性成分,2-20%w/v乳化劑和0-20%w/v其它添加劑如穩定劑、滲透劑和緩蝕劑。通常膠懸劑研磨至獲得穩定的無沉淀物可流動產品并通常含有5-75%w/v活性成分,0.5-15%w/v分散劑,0.1-10%w/v懸浮劑如保護膠體和觸變劑,0-10%w/v其它添加劑如消泡劑、緩蝕劑、穩定劑、滲透劑和吸持增強劑(粘著劑),以及水或有機液體,其中活性成分基本上不溶于該液體;某些有機固體或無機鹽可溶解于制劑中有助于防止沉淀和結晶或作為水的防凍劑。
本發明組合物的施用方式是根據所需目的確定的;任何情況下,應保證盡可能細地分布活性成分。例如,通過噴霧、彌霧、噴粉或澆灌方式將本發明組合物以直接可噴霧的水溶液、粉劑、懸浮劑、以及高濃縮水、油或其它懸浮劑或分散劑、乳劑、油分散劑、糊劑、粉劑、分散用材料或顆粒劑形式施用。
含水應用制劑可由乳油、懸浮劑、糊劑、可濕性粉劑或水分散性粒劑加水制備而成。為制備乳劑、糊劑或油分散劑,將除草活性成分或將其溶解在油或溶劑中,然后與潤濕劑、粘合劑、分散劑或乳化劑一起在水中均化。
另一方面,可以制備由除草活性成分、潤濕劑、粘合劑、分散劑或乳化劑以及如需要的溶劑或油組成的濃縮物,該濃縮物適于用水稀釋。
含水分散劑和乳劑,例如用水稀釋本發明制劑獲得的組合物,也屬于本發明保護范圍。
在提高本發明化合物保護活性的持效期方面特別有利的是采用一種可提供農藥化合物緩釋至需保護植物環境中的載體。
還可通過在噴霧稀釋液中加入助劑來提高活性成分的生物活性。助劑,這里定義為可提高活性成分的生物活性而本身沒有明顯的生物活性的物質。助劑可以是在制劑中作為共組分或載體,或是與含活性成分的制劑一起加入噴霧罐。
作為商品,組合物優選以濃縮形式存在,而最終的使用者通常使用稀釋的組合物。將組合物稀釋至濃度為0.001%活性成分,通常制劑中含有約0.001-98%重量,優選0.01-95%重量的活性成分。通常劑量為0.01-10kga.i./ha。本發明制劑的實例是乳油(EC)活性成分 氟吡酰草胺+氟噻草胺(1∶2) 30%(w/v)乳化劑Atlox4856 B/Atlox4858 B1)5%(w/v)(含有烷芳基磺酸鈣,脂肪醇乙氧基化物和輕質芳烴的混合物)溶劑 ShellsolA2)加至1000ml(C9-C10芳烴的混合物)膠懸劑(SC)活性成分 氟吡酰草胺+唑酮草酯(4∶1) 50%(w/v)分散劑SoprophorFL3)3%(w/v)(聚氧乙烯聚芳基苯基醚磷酸鹽胺鹽)消泡劑Rhodorsil4223)0.2%(w/v)(聚二甲基硅氧烷的非離子含水乳劑)結構劑KelzanS4)0.2%(w/v)(Structure(黃原膠)agent)防凍劑丙二醇 5%(w/v)殺蟲劑Proxel5)0.1%(w/v)(含20%1,2-異噻唑啉-3-酮的雙丙甘醇水溶液)水 加至1000ml可濕性粉劑(WP)活性成分 氟吡酰草胺+氟噻草胺(1∶2)60%(w/w)潤濕劑Atlox49951)2%(w/w)(聚氧乙烯烷基醚)分散劑WitcosperseD-606)3%(w/w)(縮合萘磺酸鈉鹽和烷芳基聚氧乙酸鹽的混合物)載體/填料 高嶺土 35%(w/w)水分散性粒劑(WG)活性成分 氟吡酰草胺+唑酮草酯(4∶1)50%(w/w)分散劑/粘著劑 WitcosperseD-4506)8%(w/w)(縮合的萘磺酸鈉鹽和烷基磺酸鹽的混合物)潤濕劑MorwetEFW6)2%(w/w)(甲醛縮合產物)消泡劑RhodorsilEP 67033)1%(w/w)(膠囊包封的硅氧烷)崩解劑AgrimerATF7)2%(w/w)(N-乙烯基-2-吡咯烷酮的交聯均聚物)載體/填料 高嶺土 35%(w/w)1)購自ICI Surfactants2)購自Deutsche Shell AG3)購自 4)購自Kelco Co.
5)購自Zeneca6)購自Witco7)購自International Speciality Products
本發明組合物還可含有其它具有生物活性的化合物,例如具有類似或互補農藥活性的化合物或具有植物生長調節、殺真菌或殺蟲或殺細菌活性的化合物。上述農藥的混合物比單獨使用本發明增效組合物具有更廣譜的活性。還有利的是與礦物鹽溶液的可混溶性,使之可用于處理營養和微量元素缺乏癥。還可以加入無植物毒性的油和油濃縮物。
下述實施例用于解釋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案;然而,本發明并不限制于所述實施方案,而是包括權利要求書中的整個保護范圍。
為了更清楚地理解本發明,具體實施例如下所示。這些實施例僅僅用于解釋,并不能理解為限制本發明的范圍及組成基本原則。
下列實施例中,二元混劑的增效作用是通過Colby1方法(1Colby,S.R.Weeds,1967(15),p20-22)測定的,即混劑的預期(或推測)活性是采用單獨施用時混合物中每個組分的觀察活性除以100,并從單獨施用時每個組分觀察活性總和中減去該值計算的。然后通過比較混劑的觀測活性與由每個組分單獨施用時的觀測活性計算的預期(或推測)活性來確定混劑是否增效。如果混劑的觀測活性高于預期(或推測)活性,則認為該混劑產生了增效并落入如前定義的增效活性定義范圍內。
上述方法通過下列數學公式進行解釋,其中二元混劑,C2,是由組分X與組分Y組成,Obs.表示混劑C2的觀測活性。 增效≡Obs.>Exp.
苗后除草溫室評估試驗試驗組A將植物種子播種在含有壤質砂土(0.5l)的花盆中。在雜草和作物出苗后,以分別處理或如上所述的含式I化合物和第二化合物的混劑方式施用除草劑。與未處理的對照植物相比,評估除草性能,由傷害百分率表示。評估是在處理后21天進行。小麥和大麥是在3-4葉期,闊葉雜草在2-4葉期以及一年生禾本科雜草是在2-3葉期進行處理。
由于式I化合物使用氟吡酰草胺。第二組分的使用量(下文稱為組分比率)應選擇以適合該組分已確定的活性水平。
表中使用的縮寫如下所示EXP是通過Colby公式計算的預期活性。
OBS是觀測活性。
與未處理的對照植物相比,參考0-100%的分級標準評估由化學品引起的傷害。0表示沒有傷害,100表示植物被全部破壞。
表I給出氟吡酰草胺/氟噻草胺混劑對各種雜草的苗后除草活性結果。由表I所示數據可見,與由單獨施用氟吡酰草胺或氟噻草胺獲得的雜草防治率計算的預期值相比,使用氟吡酰草胺與氟噻草胺的混劑獲得顯著更高的雜草防治率。對所有處理,作物(小麥和大麥)都具有很好的耐受性。
表II給出氟吡酰草胺/唑酮草酯混劑對繁縷的苗后除草活性結果。由表II所示數據可見,與由單獨施用氟吡酰草胺或唑酮草酯獲得的雜草防治率計算的預期值相比,使用氟吡酰草胺與唑酮草酯的混劑獲得顯著更高的雜草防治率。對所有處理,作物(小麥和大麥)都具有很好的耐受性。
表I.氟吡酰草胺/氟噻草胺混劑的苗后除草活性評估試驗
表II.氟吡酰草胺/唑酮草酯混劑對繁縷的苗后除草活性評估試驗
試驗組B為進行苗后處理,根據生長習性,測試植物首先長至高3-20cm,然后進行處理。將除草劑懸浮或乳化于作為載體的水中并借助于細分布噴嘴進行噴霧。
將吲哚酮草酯加工成20%重量乳油并加入一定量的溶劑體系中以噴霧混合物的形式施用,其中活性成分的使用量如下表所示。
將氟吡酰草胺加工成10%重量乳油并加入一定量的溶劑體系中以噴霧混合物的形式施用,其中活性成分的使用量如下表所示。
試驗周期延續14天。在這段時間內,照管好植物,記錄它們對活性成分處理的反應(表III和IV)。表III春小麥田中氟吡酰草胺/吲哚酮草酯混劑的苗后除草活性評估試驗
表IV春大麥田中氟吡酰草胺/吲哚酮草酯混劑的苗后除草活性評估試驗
權利要求
1.一種除草組合物,包含農業上可接受的載體,和除草有效量的至少一種式I的6-苯氧基吡啶-2-基甲酰胺與至少一種選自氟噻草胺、吲哚酮草酯和唑酮草酯的其它除草化合物的混合物 其中R1代表氫或鹵素原子或烷基或烷氧基;R2代表氫原子或烷基;X各自獨立地代表鹵素原子或可選擇取代的烷基或烷氧基或鏈烯氧基,氰基,羧基,烷氧基羰基,(烷硫基)羰基,烷基羰基,酰氨基,烷基酰氨基,二烷基酰氨基,硝基,烷硫基,鹵代烷硫基,鏈烯硫基,炔硫基,烷基亞磺酰基,烷基磺酰基,烷氧亞氨基烷基或鏈烯氧亞氨基烷基;m代表0或1至5的整數;Y各自獨立地代表鹵素原子或烷基,硝基,氰基,鹵代烷基,烷氧基或鹵代烷氧基;n代表0或1至5的整數。
2.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6-苯氧基吡啶-2-基甲酰胺是式IA 其中R2和Y如權利要求1定義。
3.權利要求2的組合物,其中6-苯氧基吡啶-2-基甲酰胺是氟吡酰草胺。
4.權利要求3的組合物,其中所述其它除草化合物是氟噻草胺。
5.權利要求3的組合物,其中所述其它除草化合物是吲哚酮草酯。
6.權利要求3的組合物,其中所述其它除草化合物是唑酮草酯。
7.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除草組合物包含至少一種表面活性劑。
8.權利要求7的組合物,其中6-苯氧基吡啶-2-基甲酰胺是氟吡酰草胺,所述的其它除草化合物是吲哚酮草酯。
9.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式I的6-苯氧基吡啶-2-基甲酰胺與所述其它除草化合物的重量比例為1000∶1至1∶200。
10.權利要求9的組合物,其中式I的6-苯氧基吡啶-2-基甲酰胺與所述其它除草化合物的重量比例為10∶1至1∶200。
11.權利要求9的組合物,其中式I的6-苯氧基吡啶-2-基甲酰胺與所述其它除草化合物的重量比例為1∶1至1∶80。
12.權利要求6的組合物,其中氟吡酰草胺與所述其它除草化合物吲哚酮草酯的重量比例為100∶1至1∶5。
13.權利要求6的組合物,其中氟吡酰草胺與所述其它除草化合物吲哚酮草酯的重量比例為10∶1至1∶3.3。
14.一種防治不需要的植物的方法,包括向所述植物區域或所述植物的葉面或莖或種子施用除草有效量的至少一種式I的6-苯氧基吡啶-2-基甲酰胺和至少一種選自氟噻草胺、吲哚酮草酯和唑酮草酯的其它除草化合物, 其中R1、R2、X、Y、m和n如權利要求1定義。
15.權利要求14的方法,其中6-苯氧基吡啶-2-基甲酰胺具有式IA 其中R2和Y如權利要求1定義。
16.權利要求15的方法,其中6-苯氧基吡啶-2-基甲酰胺是氟吡酰草胺。
17.權利要求16的方法,其中所述其它除草化合物是氟噻草胺。
18.權利要求16的方法,其中所述其它除草化合物是吲哚酮草酯。
19.權利要求16的方法,其中所述其它除草化合物是唑酮草酯。
20.權利要求18的方法,其中除草組合物包含至少一種表面活性劑。
21.權利要求18的方法,其中包括在不需要的植物出苗前、出苗過程中或出苗后同時或依次施用氟吡酰草胺和吲哚酮草酯。
22.權利要求14的方法,其中苯氧基吡啶-2-基甲酰胺和其它除草化合物以單一制劑的方式一起施用。
23.權利要求14的方法,其中苯氧基吡啶-2-基甲酰胺和其它除草化合物以各自制劑的方式分別施用。
24.權利要求18的方法,其中氟吡酰草胺和吲哚酮草酯以單一制劑的方式一起施用。
25.權利要求18的方法,其中氟吡酰草胺和吲哚酮草酯以各自制劑的方式分別施用。
26.權利要求14的方法,其中苯氧基吡啶-2-基甲酰胺和其它除草化合物是在禾谷類作物、作物種子或其它作物繁殖器官的存在下施用。
27.權利要求26的方法,其中禾谷類作物是玉米、小麥或水稻。
28.權利要求26的方法,其中禾谷類作物是小麥。
29.一種防治區域中的鼠尾看麥娘、黑麥草、狗尾草、繁縷、波斯水苦荬、豬殃殃、風草和/或小野芝麻的方法,包括將除草有效量的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施用至該區域中。
30.一種在禾谷類作物中防治雙子葉雜草的方法,包括在雙子葉雜草出苗前、出苗過程中或出苗后同時或依次施用氟吡酰草胺和吲哚酮草酯。
31.一種防治不需要的植物的方法,包括用氟吡酰草胺和吲哚酮草酯同時或依次處理不需要的植物的葉片。
32.一種防治雙子葉雜草的方法,包括用氟吡酰草胺和吲哚酮草酯同時或依次處理雙子葉雜草的葉片。
33.權利要求1所述的本發明組合物防治不需要的植物的應用方法。
34.權利要求32的應用組合物的方法,其中組合物包含作為6-苯氧基吡啶-2-基-甲酰胺的氟吡酰草胺和作為其它除草化合物的吲哚酮草酯。
35.權利要求32的應用組合物的方法,其中組合物包含作為6-苯氧基吡啶-2-基-甲酰胺的氟吡酰草胺和作為其它除草化合物的吲哚酮草酯,用于防治禾谷類作物中的不需要的植物。
36.權利要求32的應用組合物的方法,其中組合物包含作為6-苯氧基吡啶-2-基-甲酰胺的氟吡酰草胺和作為其它除草化合物的吲哚酮草酯,用于防治雙子葉雜草。
37.由兩部分組成的除草劑,其中一部分包括氟吡酰草胺和農業上可接受的載體,另一部分包括吲哚酮草酯和農業上可接受的載體。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供了對禾谷類作物具有選擇性的除草組合物,其包含除草上可接受的載體和/或表面活性劑,以及作為活性成分的除草有效量的至少一種式I的6-苯氧基吡啶-2-基甲酰胺以及至少一種選自氟噻草胺、吲哚酮草酯和唑酮草酯的其它除草化合物。還提供了防治不需要的植物如狗尾草、鼠尾看麥娘、早熟禾、繁縷、小野芝麻、豬殃殃、常春藤、虞美人和淡甘菊的方法,包括將除草有效量的上述組合物施用至植物區域中。已發現本發明組合物具有增效活性。
文檔編號A01N43/36GK1420724SQ01807494
公開日2003年5月28日 申請日期2001年4月4日 優先權日2000年4月4日
發明者H·萬蒂吉, W·納肯, M·沃納德, H·S·巴爾特魯沙特, A·勃蘭特 申請人:巴斯福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