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收納筐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收納筐,包括底板、第一側板、第二側板、第三側板以及第四側板,所述底板中部設置有第一折疊機構,所述第一側板和第二側板的中部上分別設置有第二折疊機構,所述第三側板和第四側板與所述底板活動連接,所述底板和第一側板、第二側板、第三側板以及第四側板形成一個可折疊的收納筐。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攜帶方便的收納筐,展開時即成方形收納筐可以存儲物品,可快速折疊,只要從筐底部中心拉起,即能折疊呈扁平狀,收放自如,能夠很好的減少占用空間,使得運輸和攜帶都能更加方便。
【專利說明】
一種收納筐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日常用品領域,更具體的說,涉及一種收納筐。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在日常生活中,通常使用塑料袋盛裝各種物品,但是隨著國家和個人對環境日益重視,人民的環保意識越來越高,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儲物筐來裝運各種物品來代替塑料袋,目前普通的儲物筐基本上是固定形狀的筐,不可收縮或折疊,占據空間大,這樣在不需要盛裝物品的時候,存儲框的占用空間比較大,這樣在運輸過程中因為占據空間大,使得運輸或攜帶均不方便。
[0003]因此,提供一種攜帶方便的收納筐成為本領域技術人員亟待解決的技術問題。【實用新型內容】
[0004]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旨在提供一種攜帶方便的收納筐。
[0005]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收納筐,包括底板、第一側板、第二側板、第三側板以及第四側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中部設置有第一折疊機構,所述第一側板和第二側板的中部上分別設置有第二折疊機構,所述第三側板和第四側板與底板活動連接,所述底板和第一側板、第二側板、第三側板以及第四側板形成一個可折疊的收納筐。
[0006]優選的,所述第一折疊機構與第二折疊機構在垂直底面的同一平面上,且所述第一折疊機構與所述第二折疊機構的折疊線垂直。
[0007]收納筐進行折疊時,通過第一折疊機構,底面沿著第一折疊機構向上橫向折疊,使得底面折疊,第二折疊機構使得第一側板和第二側板軸向折疊,第一側板和第二側板與底面實現同步的折疊,通過這種形式的折疊使得收納筐完成折疊,大大的減小了收納筐不需要盛裝物品時占用的空間大小,有利于人們的攜帶。
[0008]優選的,所述第一折疊機構包括連接部,所述連接部兩側設置有軸孔,所述軸孔沿連接部的中心線對稱設置。
[0009]優選的,所述底板與所述連接部連接處設有橫軸,所述橫軸與所述軸孔配合安裝,所述底板通過第一折疊機構實現折疊。
[0010]底板上設有橫軸與設置在底板上的軸孔配合安裝,這樣底板上的的橫軸通過軸孔轉軸連接,使得底板可以實現折疊,這種結構的折疊方式結構簡單,且連接牢固,使得收納筐在展開和折疊時的操作也相當方便。
[0011]優選的,所述第二折疊機構包括連接框,所述連接框框體內部設置有多個交叉的筋板,所述連接框外側向外延伸有多個轉軸,所述轉軸對稱設置,所述轉軸分別與所述第一側板和第二側板上的轉孔配合安裝,所述第一側板和第二側板通過第二折疊機構實現折置。
[0012]交叉設置的筋板可以加強連接框的連接強度,同時通過轉軸與轉孔配合來實現轉軸連接,完成第一側板與第二側板的折疊。
[0013]優選的,所述底板與第三側板和第四側板之間通過轉軸連接,所述底板與所述第三側板連接處設有限位件,所述限位件用于限制所述底板與第三側板的轉動。
[0014]當底板、第一側板、第二側板、第三側板以及第四側板展開形成收納筐后,通過限位件將限制底板與第三側板的轉動,這樣收納筐就形成了一個完整的收納容器,可以在收納筐里盛放東西時也不會使得收納筐重新折疊,當不需要盛放東西的時候,取下限位件,這樣就可以將收納筐折疊,使得收納筐形成一塊板的樣式,這樣就攜帶和放置的時候都不需要占用太多的空間,攜帶時也更加方便。
[0015]優選的,所述底板上設置有一個限位孔,所述限位件為一個限位凸塊,所述限位凸塊嵌入所述限位孔卡住所述底板與所述第三側板的轉軸。
[0016]優選的,所述底板為鏤空結構,所述第一側板與第二側板和形狀大小一致,且都為空心結構,所述第三側板與第四側板的形狀和大小一致。
[0017]優選的,所述第三側板和第四側板上對稱設置有入手口。
[0018]入手口可以在收納筐提取物品的時候提供一個著手的地方,這樣使得使用收納筐提取物品的時候,可以方便提取。
[0019]優選的,所述收納筐的材料為剛性材料。
[0020]收納筐采用剛性材料區別于底部是帆布或尼龍構成的折疊筐簍,這些折疊筐簍不能夠盛裝重量較大的的物品,不足以應對多重的挑戰。
[0021]相對于現有技術,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底板通過第一折疊機構折疊,第一側板和第二側板通過第二折疊機構實現折疊,展開時,底板展開,第一側板和第二側板分別展開,底板與第一側板、第二側板、第三側板以及第四側板形成一個擁有放置口的框體,折疊時,底板通過第一折疊機構折疊,第一側板和第二側板折疊,同時帶動第三側板和第四側板,使得底板夾置在第一側板、第二側板、第三側板與第四側板之間,形成一個合頁板的形式,通過這種結構,展開時即成方形收納筐可以存儲物品,可快速折疊,只要從筐底部中心拉起,即能折疊呈扁平狀,收放自如,能夠很好的減少占用空間,使得運輸和攜帶都能更加方便。
【附圖說明】
[0022]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結構示意圖;
[0023]圖2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另一個結構不意圖;
[0024]圖3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其中一個結構示意圖;
[0025]圖4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第一折疊機構的結構示意圖;
[0026]圖5是本是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第二折疊機構的結構示意圖。
[0027]其中,1、底板,2、第一側板,3、第二側板,4、第三側板,5、第三側板,6、第一折疊機構,61、連接部,62、軸孔,63、限位孔,7、第二折疊機構,71、連接框,72、轉軸,73、筋板。
[0028]上述說明僅是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概述,為了能夠更清楚了解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手段,而可依照說明書的內容予以實施,并且為了讓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和優點能夠更明顯易懂,以下特舉較佳實施例,并配合附圖,詳細說明如下。
【具體實施方式】
[0029]參考并且結合附圖的下面的詳細說明描述并且示意本發明的一個或多個特定實施例。被提供用于非限制目的的而是僅僅示例和教導本發明的這些實施例被足夠詳細地示出和描述以使得本領域技術人員能夠實施本發明。
[0030]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橫向”、“上”、“下”、“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征。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說明,“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另外,術語“包括”及其任何變形,意圖在于覆蓋不排他的包含。
[0031]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明中的具體含義。
[0032]下面結合附圖和較佳的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
[0033]如圖1至5所示,本實用新型包括一種收納筐,該收納筐包括底板1、第一側板2、第二側板3、第三側板4以及第四側板5,第一側板2、第二側板3、第三側板4以及第四側板5分別與底板I連接形成一個擁有放置口的存儲筐,底板I中部設置有第一折疊機構6,第一側板2和第二側板3的中部上分別設置有第二折疊機構7,其中,第三側板4和第四側板5與底板I之間活動連接,底板I和第一側板2、第二側板3、第三側板4以及第四側板5形成一個可折疊展開。
[0034]其中,第一折疊機構6與第二折疊機構在垂直底面同一的平面上,且第一折疊機構6與第二折疊機構7的折疊線垂直。收納筐進行折疊時,通過第一折疊機構6,底面沿著第一折疊機構6向上橫向折疊,使得底面折疊,第二折疊機構7軸向折疊,第一側板2和第二側板3與底面實現同步的折疊,通過這種形式的折疊使得收納筐完成折疊,大大的減小了收納筐不需要盛裝物品時占用的空間大小,有利于人們的攜帶。
[0035]其中,第一折疊機構6包括連接部61,連接部61兩側設置有軸孔62,軸孔62沿連接部61的中心線對稱設置。
[0036]具體的,底板I與連接部61連接處設有橫軸,橫軸與軸孔62配合安裝,底板I通過第一折疊機構6實現折疊。當然也可以在連接部61上設置有橫軸、在底板I上設有軸孔62實現第一折疊機構6與底板I的轉軸72連接,在本領域技術人員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情況下,有理由相信還可以通過其他方式進行鉸接實現底板I的折疊,本實施例中所描述的方案為最優的技術方案,但不能限定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底板I上設有橫軸與設置在底板I上的軸孔62配合安裝,這樣底板I上的橫軸通過軸孔62轉軸72連接,使得底板I可以實現折疊,這種結構的折疊方式結構簡單,且連接牢固,使得收納筐在展開和折疊時的操作也相當方便。
[0037]其中,第二折疊機構7包括連接框71,連接框71框體內部設置有多個交叉的筋板73,連接框71外側向外延伸有多個轉軸72,轉軸72對稱設置,轉軸72分別與第一側板2和第二側板3上的轉孔配合安裝,第一側板2和第二側板3通過第二折疊機構7實現折疊。當然也可以在第一側板2和第二側板3上安設有轉軸72,與連接框71轉軸72連接,在本領域技術人員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情況下,有理由相信還可以通過其他方式進行鉸接實現第一側板2與第二側板3的折疊,本實施例中所描述的方案為最優的技術方案但不能限定本實用新型的范圍。交叉設置的筋板73可以的加強連接框71的連接強度,同時通過轉軸72與轉孔配合來實現轉軸72連接,完成第一側板2與第二側板3的折疊。
[0038]其中,底板I與第三側板4和第四側板5之間通過轉軸72連接,底板I與第三側板4連接處設有限位件,限位件用于限制底板I與第三側板4的轉動。
[0039]具體的,底板I上設置有一個限位孔63,限位件為一個限位凸塊,限位凸塊嵌入限位孔63卡住底板I與第三側板4的轉軸72。當底板1、第一側板2、第二側板3、第三側板4以及第四側板5展開形成收納筐后,通過限位件將限制底板I與第三側板4的轉動,這樣收納筐就形成了一個完整的收納容器,可以在收納筐里盛放東西時也不會使得收納筐重新折疊,當不需要盛放東西的時候,取下限位件,這樣就可以將收納筐折疊,使得收納筐形成一塊板的樣式,這樣就攜帶和放置的時候都不需要占用太多的空間,攜帶時也更加方便。
[0040]其中,底板I為鏤空結構,所述第一側板2與第二側板3和形狀大小一致,且都為空心結構,所述第三側板4與第四側板5的形狀和大小一致。鏤空結構使得收納筐的的重量減小,更加方便的攜帶。
[0041]其中,第三側板4和第四側板5上對稱設置有入手口。當然入手口也可以不用對稱設置,本實施例中優選的方案為入手口為對稱設置,優選方案只是更好的說明本實施例,不能限定本實用新型的范圍。
[0042]其中,收納筐的材料為剛性材料。收納筐采用剛性材料區別于底部是帆布或尼龍構成的折疊筐簍,這些折疊筐簍不能夠盛裝重量較大的的物品,不足以應對多重的挑戰。
[0043]具體的,剛性材料可以為不銹鋼、硬塑料、硬紙殼等多種材料,本實施例中不對材料做特定限定。
[0044]相對于現有技術,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底板I通過第一折疊機構6折疊,第一側板2和第二側板3通過第二折疊機構7實現折疊,展開時,底板I展開,第一側板2和第二側板3分別展開,底板I與第一側板2、第二側板3、第三側板4以及第四側板5形成一個擁有放置口的框體,折疊時,底板I通過第一折疊機構6折疊,第一側板2和第二側板3折疊,同時帶動第三側板4和第四側板5,使得底板I夾置在第一側板2、第二側板3、第三側板4與第四側板5之間,形成一個合頁板的形式,通過這種結構,展開時可以存儲物品,折疊時,能夠很好的減少占用空間,使得運輸和攜帶都能更加方便。
[0045]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非用來限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范圍;即凡依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范圍所做的等同變換,均為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范圍所覆至
ΠΠ O
【主權項】
1.一種收納筐,包括底板、第一側板、第二側板、第三側板以及第四側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中部設置有第一折疊機構,所述第一側板和第二側板的中部上分別設置有第二折疊機構,所述第三側板和第四側板與底板活動連接,所述底板和第一側板、第二側板、第三側板以及第四側板形成一個可折疊的收納筐,所述第一折疊機構包括連接部,所述連接部兩側設置有軸孔,所述軸孔沿連接部的中心線對稱設置。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收納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折疊機構與第二折疊機構在垂直底面的同一平面上,且所述第一折疊機構分別與所述第二折疊機構的折疊線垂直。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收納筐,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與所述連接部連接處設有橫軸,所述橫軸與所述軸孔配合安裝,所述底板通過第一折疊機構實現折疊。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收納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折疊機構包括連接框,所述連接框框體內部設置有多個交叉的筋板,所述連接框外側向外延伸有多個轉軸,所述轉軸對稱設置,所述轉軸分別與所述第一側板和第二側板上的轉孔配合安裝,所述第一側板和第二側板通過第二折疊機構實現折疊。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收納筐,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與第三側板和第四側板之間通過轉軸連接,所述底板與所述第三側板連接處設有限位件,所述限位件用于限制所述底板與第三側板的轉動。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收納筐,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上設置有一個限位孔,所述限位件為一個限位凸塊,所述限位凸塊嵌入所述限位孔卡住所述底板與所述第三側板的轉軸。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收納筐,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為鏤空結構,所述第一側板與第二側板和形狀大小一致,且都為空心結構,所述第三側板與第四側板的形狀和大小一 Sc ο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收納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側板和第四側板上對稱設置有入手口。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收納筐,其特征在于,所述收納筐的材料為剛性材料。
【文檔編號】B65D6/18GK205470293SQ201620056160
【公開日】2016年8月17日
【申請日】2016年1月21日
【發明人】林俊達
【申請人】林俊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