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別墅電梯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曳引繩輪式電梯,尤其是用于別墅的載客電梯。
背景技術:
別墅、私人會所等場館由于其自身的結構特點,安裝電梯時一般要求電梯所占 的面積越小越好。傳統的曳引繩輪式電梯,通常將曳引機設置在導軌的上方,將轎廂從 頂部將其懸吊,這種電梯不僅整體高度高而且一般需要機房。機房占地面積大,影響整 體美觀,增加了電梯安裝的時間和費用。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中國專利98203820.8公 開了一種將曳引機設置于電梯井底部的解決方案。這種解決方案不需要機房,而且降低 了電梯的整體高度,為減少電梯所占的體積提供了一種非常的方法。但是也帶來新的問 題,如檢修不便、機器噪音大等。檢修時需要將電梯升高,檢修人員進入電梯底部,從 而對電梯進行檢修。由于電梯在上方,不僅不安全而且不利用調試。將曳引機放置在電 梯井底部,與人經常活動場所較近,運行時的噪音較大。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解決上述問題的方案,提供一種結構緊湊、噪音低的別 墅電梯。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別墅電梯,其包括轎廂、配重,所述轎廂設 置在轎廂導軌上,所述配重設置在配重導軌上,所述配重導軌和所述轎廂導軌的頂端設 置有曳引機,繞過所述曳引機的設置有提吊繩,所述提吊繩的兩端分別將所述轎廂和所 述配重懸吊,其特征在于所述提吊繩在所述轎廂側邊的中部與所述轎廂連接。優選的,所述提吊繩在所述轎廂側邊中部靠下的位置與所述轎廂連接。優選的,所述轎廂設置在所述轎廂導軌和所述配重導軌的同一側邊,所述曳引 機設置在所述轎廂導軌和所述配重導軌中間。本實用新型的別墅電梯,由于將曳引機設置在轎廂導軌和配重導軌中間,不需 要建設機房。另外,提吊繩在轎廂側邊靠下的位置將轎廂懸吊,因此在將轎廂提吊到相 同高度時,電梯井所需的高度較一般電梯小,電梯結構緊湊、體積小。曳引機的安裝位 置較高,因此噪音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別墅電梯的后視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別墅電梯的側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作進一步詳細的描述。如圖1和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的別墅電梯包括轎廂10和配重(未圖示),它們都可以移動地設置在相應的導軌上,即轎廂導軌14和配重導軌16。配重導軌16和轎廂 導軌14位于轎廂10的同一側,且垂直設置在電梯井內。曳引機18設置在配重導軌16 和轎廂導軌14頂端,且位于它們中間。轎廂10上靠近轎廂導軌14的一側靠下的位置設 置有轎廂繩輪20,提吊繩22繞過轎廂繩輪20將轎廂10懸吊。提吊繩22經過曳引機18 和配重連接。本實用新型的別墅電梯曳引機18架設在配重導軌16和轎廂導軌14的頂部,因 此另外不需要建設機房;同時,它在上升時,其轎廂10的頂端可以高過曳引機18的位 置,因此整體高度小。配重導軌16和轎廂導軌14較寬,曳引機18可以安裝在它們中 間,從而進一步降低了電梯整體的寬度。曳引機18安裝在電梯的頂部,相比其他曳引機 設置在底部的方案,運行時的噪音較小。以上實施例僅為本實用新型其中的一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 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 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 都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因此,本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 準。
權利要求1.一種別墅電梯,其包括轎廂、配重,所述轎廂設置在轎廂導軌上,所述配重設置 在配重導軌上,所述配重導軌和所述轎廂導軌的頂端設置有曳引機,繞過所述曳引機的 設置有提吊繩,所述提吊繩的兩端分別將所述轎廂和所述配重懸吊,其特征在于所述 提吊繩在所述轎廂側邊的中部與所述轎廂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別墅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提吊繩在所述轎廂側邊中部 靠下的位置與所述轎廂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別墅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轎廂設置在所述轎廂導軌和 所述配重導軌的同一側邊,所述曳引機設置在所述轎廂導軌和所述配重導軌中間。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別墅電梯,其包括轎廂、配重,所述轎廂設置在轎廂導軌上,所述配重設置在配重導軌上,所述配重導軌和所述轎廂導軌的頂端設置有曳引機,繞過所述曳引機的設置有提吊繩,所述提吊繩的兩端分別將所述轎廂和所述配重懸吊,其特征在于所述提吊繩在所述轎廂側邊的中部與所述轎廂連接。本實用新型的別墅電梯,由于將曳引機設置在轎廂導軌和配重導軌中間,不需要建設機房。另外,提吊繩在轎廂側邊靠下的位置將轎廂懸吊,因此在將轎廂提吊到相同高度時,電梯井所需的高度較一般電梯小,電梯結構緊湊、體積小。曳引機的安裝位置較高,因此噪音低。
文檔編號B66B11/04GK201793297SQ20102052293
公開日2011年4月13日 申請日期2010年9月9日 優先權日2010年9月9日
發明者呂學奇 申請人:昆山京都電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