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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移動終端的安全行車方法、裝置和系統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xu)號:10661055閱讀:469來源:國知局
基于移動終端的安全行車方法、裝置和系統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公開揭示了一種基于移動終端的安全行車方法、裝置和系統,屬于智能交通技術領域。所述方法包括:檢測周圍環境亮度是否低于預設亮度閾值;當周圍環境亮度低于預設亮度閾值時,獲取與所述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狀態信息;根據所述行駛狀態信息調整所述移動終端的燈光。本公開實施例的上述技術方案,通過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狀態來調節移動終端的燈光,從而保證智能交通工具的用戶安全行車,提升用戶的使用體驗。
【專利說明】
基于移動終端的安全行車方法、裝置和系統
技術領域
[0001]本公開涉及智能交通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基于移動終端的安全行車方法、裝置和系統。
【背景技術】
[0002]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智能交通工具也得到了很大發展。眾多廠商開始把眼光放到了智能自行車身上,諸如物聯網社交、騎行數據分享、智能控制和防盜等功能無不相應的往自行車身上添加。對于智能自行車來說,騎行者的夜間行車安全尤其重要,因此,對于智能自行車,除了提供基本的照明保證外,對安全行車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發明內容】

[0003]本公開提供了一種基于移動終端的安全行車方法、裝置和系統。所述技術方案如下:
[0004]根據本公開實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種基于移動終端的安全行車方法,包括:
[0005]檢測周圍環境亮度是否低于預設亮度閾值;
[0006]當周圍環境亮度低于預設亮度閾值時,獲取與所述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狀態信息;
[0007]根據所述行駛狀態信息調整所述移動終端的燈光。
[0008]在一個實施例中,在所述獲取與所述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狀態信息之前,所述方法還可包括:
[0009]將所述移動終端與所述智能交通工具進行關聯。
[0010]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將所述移動終端與所述智能交通工具進行關聯,可包括:[0011 ]所述移動終端與所述智能交通工具通過藍牙建立連接;或者,
[0012]所述移動終端通過USB數據線連接到所述智能交通工具;或者,
[0013]所述移動終端中與所述智能交通工具對應的行車應用程序處于開啟狀態;或者,
[0014]所述移動終端接收到為所述智能交通工具提供安全保障的控制指令。
[0015]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獲取與所述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狀態信息,可包括:
[0016]獲取與所述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
[0017]所述根據所述行駛狀態信息調整所述移動終端的燈光,包括:
[0018]判斷所述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是否處于預設速度范圍內;
[0019]當所述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處于預設速度范圍內時,調節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一燈源處于常亮模式,和/或調節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二燈源處于以第一預設顏色常亮的模式。
[0020]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獲取與所述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狀態信息,可包括:[0021 ]獲取與所述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變化信息;
[0022]所述根據所述行駛狀態信息調整所述移動終端的燈光,包括:
[0023]根據所述行駛速度變化信息判斷所述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在預設時間段內的變化量是否超過預設變化量;
[0024]當在預設時間段內的變化量超過預設變化量時,調節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二燈源處于以第二預設顏色常亮或閃爍的模式。
[0025]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方法還可包括:
[0026]檢測所述智能交通工具周圍車輛的行駛狀態;
[0027]當所述周圍車輛的行駛狀態處于第一預設狀態時,調節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一燈源和/或第二燈源處于閃爍模式;
[0028]當所述周圍車輛的行駛狀態處于第二預設狀態時,調節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一燈源和/或第二燈源處于呼吸模式。
[0029]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一燈源為所述移動終端的閃光燈;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二燈源為所述移動終端的屏幕背光燈。
[0030]根據本公開實施例的第二方面,提供一種基于移動終端的安全行車裝置,包括:
[0031]第一檢測模塊,用于檢測周圍環境亮度是否低于預設亮度閾值;
[0032]獲取模塊,用于當周圍環境亮度低于預設亮度閾值時,獲取與所述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狀態信息;
[0033]調整模塊,用于根據所述行駛狀態信息調整所述移動終端的燈光。
[0034]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裝置還可包括:
[0035]關聯模塊,用于將所述移動終端與所述智能交通工具進行關聯。
[0036]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關聯模塊,可包括:
[0037]第一關聯子模塊,用于所述移動終端與所述智能交通工具通過藍牙建立連接;或者,
[0038]第二關聯子模塊,用于所述移動終端通過USB數據線連接到所述智能交通工具;或者,
[0039]第三關聯子模塊,用于所述移動終端中與所述智能交通工具對應的行車應用程序處于開啟狀態;或者,
[0040]第四關聯子模塊,用于所述移動終端接收到為所述智能交通工具提供安全保障的控制指令。
[0041 ]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獲取模塊,可包括:
[0042]第一獲取子模塊,用于獲取與所述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
[0043]所述調整模塊,包括:
[0044]第一判斷子模塊,用于判斷所述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是否處于預設速度范圍內;
[0045]第一調節子模塊,用于當所述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處于預設速度范圍內時,調節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一燈源處于常亮模式,和/或調節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二燈源處于以第一預設顏色常亮的模式。
[0046]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獲取模塊,可包括:
[0047]第二獲取子模塊,用于獲取與所述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變化信息;
[0048]所述調整模塊,包括:
[0049]第二判斷子模塊,用于根據所述行駛速度變化信息判斷所述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在預設時間段內的變化量是否超過預設變化量;
[0050]第二調節子模塊,用于當在預設時間段內的變化量超過預設變化量時,調節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二燈源處于以第二預設顏色常亮或閃爍的模式。
[0051]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裝置還可包括:
[0052]第二檢測模塊,用于檢測所述智能交通工具周圍車輛的行駛狀態;
[0053]第一調節模塊,用于當所述周圍車輛的行駛狀態處于第一預設狀態時,調節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一燈源和/或第二燈源處于閃爍模式;
[0054]第二調節模塊,用于當所述周圍車輛的行駛狀態處于第二預設狀態時,調節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一燈源和/或第二燈源處于呼吸模式。
[0055]在一個實施例中,
[0056]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一燈源為所述移動終端的閃光燈;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二燈源為所述移動終端的屏幕背光燈。
[0057]根據本公開實施例的第三方面,提供一種基于移動終端的安全行車系統,包括:移動終端、支架和智能交通工具,其中:
[0058]所述移動終端,安裝在所述支架上,用于檢測周圍環境亮度是否低于預設亮度閾值,當周圍環境亮度低于預設亮度閾值時,獲取與所述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狀態信息,根據所述行駛狀態信息調整所述移動終端的燈光;
[0059]所述支架,安裝在所述智能交通工具上,用于承載所述移動終端。
[0060]根據本公開實施例的第四方面,提供一種基于移動終端的安全行車裝置,包括:
[0061]處理器;
[0062]用于存儲處理器可執行指令的存儲器;
[0063]其中,所述處理器被配置為:
[0064]檢測周圍環境亮度是否低于預設亮度閾值;
[0065]當周圍環境亮度低于預設亮度閾值時,獲取與所述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狀態信息;
[0066]根據所述行駛狀態信息調整所述移動終端的燈光。
[0067]本公開的實施例提供的技術方案可以包括以下有益效果:
[0068]通過檢測周圍環境亮度是否低于預設亮度閾值;當周圍環境亮度低于預設亮度閾值時,獲取與所述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狀態信息;根據所述行駛狀態信息調整所述移動終端的燈光。通過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狀態來調節移動終端的燈光,從而保證智能交通工具的用戶安全行車,提升用戶的使用體驗。
[0069]應當理解的是,以上的一般描述和后文的細節描述僅是示例性的,并不能限制本公開。
【附圖說明】
[0070]此處的附圖被并入說明書中并構成本說明書的一部分,示出了符合本公開的實施例,并于說明書一起用于解釋本公開的原理。
[0071]圖1是根據一示例性實施例示出的一種基于移動終端的安全行車方法的流程圖。
[0072]圖2是根據一示例性實施例示出的另一種基于移動終端的安全行車方法的流程圖。
[0073]圖3是根據一示例性實施例示出的另一種基于移動終端的安全行車方法的流程圖。
[0074]圖4是根據一示例性實施例示出的另一種基于移動終端的安全行車方法的流程圖。
[0075]圖5是根據一示例性實施例示出的另一種基于移動終端的安全行車方法的流程圖。
[0076]圖6是根據一示例性實施例示出的一種基于移動終端的安全行車裝置的框圖。
[0077]圖7是根據一示例性實施例示出的又一種基于移動終端的安全行車裝置的框圖。
[0078]圖8是根據一示例性實施例示出的又一種基于移動終端的安全行車裝置的框圖。
[0079]圖9是根據一示例性實施例示出的又一種基于移動終端的安全行車裝置的框圖。
[0080]圖10是根據一示例性實施例示出的另一種基于移動終端的安全行車裝置的框圖。
[0081]圖11是根據另一示例性實施例示出的一種基于移動終端的安全行車系統的示意圖。
[0082]圖12是根據一示例性實施例示出的一種適用于基于移動終端的安全行車裝置的框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83]這里將詳細地對示例性實施例進行說明,其示例表示在附圖中。下面的描述涉及附圖時,除非另有表示,不同附圖中的相同數字表示相同或相似的要素。以下示例性實施例中所描述的實施方式并不代表與本公開相一致的所有實施方式。相反,它們僅是與如所附權利要求書中所詳述的、本公開的一些方面相一致的裝置和方法的例子。
[0084]圖1是根據一示例性實施例示出的一種基于移動終端的安全行車方法的流程圖,如圖1所示,該基于移動終端的安全行車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驟。
[0085]在步驟101中,檢測周圍環境亮度是否低于預設亮度閾值。
[0086]可以通過光線傳感器檢測周圍環境亮度,光線傳感器可以安裝在移動終端,也可以安裝在智能交通工具端,當安裝在智能交通工具端時,光線傳感器檢測到周圍環境亮度之后,需要將周圍環境亮度發送給移動終端。預設亮度閾值可以根據用戶的實際需求進行設定,當周圍環境亮度低于預設亮度閾值時,可以認為周圍環境較暗,影響行車安全。
[0087]在步驟102中,當周圍環境亮度低于預設亮度閾值時,獲取與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狀態信息。
[0088]本實施例中,智能交通工具與移動終端應處于同一場景,移動終端根據環境光線來判斷是否要開啟燈光來輔助智能交通工具行車,保證用戶行車安全。
[0089]在步驟103中,根據行駛狀態信息調整移動終端的燈光。
[0090]移動終端可以是手機、平板等終端;智能交通工具可以是智能自行車、智能電動車等交通工具。
[0091]本公開實施例的上述方法,通過檢測周圍環境亮度是否低于預設亮度閾值;當周圍環境亮度低于預設亮度閾值時,獲取與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狀態信息;根據行駛狀態信息調整移動終端的燈光。通過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狀態來調節移動終端的燈光,從而保證智能交通工具的用戶安全行車,提升用戶的使用體驗。
[0092]在一個實施例中,如圖2所示,在步驟102之前,上述方法還可包括步驟104:
[0093]在步驟104中,將移動終端與智能交通工具進行關聯。
[0094]移動終端應于智能交通工具事先關聯,以下幾種方式可以判斷出移動終端與智能交通進彳丁關聯。
[0095]在一個實施例中,步驟104可以實施為如下任一種方式:
[0096]方式一,移動終端與智能交通工具通過藍牙建立連接。
[0097]方式二,移動終端通過USB數據線連接到智能交通工具;或者,
[0098]方式三,移動終端中與智能交通工具對應的行車應用程序處于開啟狀態;或者,
[0099]方式四,移動終端接收到為智能交通工具提供安全保障的控制指令。
[0100]本方式中,比如,手機中有“為自行車提供安全保障燈”模式,用戶開啟該模式,則將移動終端和智能交通工具關聯。
[0101]在一個實施例中,如圖3所示,步驟102可以實施為如下步驟301:
[0102]在步驟301中,獲取與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
[0103]可以通過速度傳感器檢測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速度傳感器可以安裝在移動終端,也可以安裝在智能交通工具端,當安裝在智能交通工具端時,速度傳感器檢測到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之后,需要將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發送給移動終端。
[0104]步驟103可以實施為如下步驟302-303:
[0105]在步驟302中,判斷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是否處于預設速度范圍內。
[0106]在步驟303中,當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處于預設速度范圍內時,調節移動終端的第一燈源處于常亮模式,和/或調節移動終端的第二燈源處于以第一預設顏色常亮的模式。
[0107]預設速度范圍可以由系統設置,也可以根據用戶的實際需求進行設置。當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處于該預設速度范圍內時,說明騎行者處于正常騎行狀態,此時,可以將移動終端的第一燈源處于常亮模式,為騎行者提供照明,第一燈源可以是閃光燈;將移動終端的第二燈源處于以第一預設顏色常亮的模式,以提醒后方車輛注意避讓,騎行者在行車時更安全。第一預設顏色可以是紅色,第二燈源可以是移動終端屏幕背光燈。
[0108]在一個實施例中,如圖4所示,步驟102還可以實施為如下步驟401:
[0109]在步驟401中,獲取與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變化信息。
[0110]可以通過加速傳感器檢測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變化,加速傳感器可以安裝在移動終端,也可以安裝在智能交通工具端,當安裝在智能交通工具端時,加速傳感器檢測到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變化之后,需要將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變化信息發送給移動終端。
[0111]步驟103還可以實施為如下步驟402-403:
[0112]在步驟402中,根據行駛速度變化信息判斷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在預設時間段內的變化量是否超過預設變化量。
[0113]在步驟403中,當在預設時間段內的變化量超過預設變化量時,調節移動終端的第二燈源處于以第二預設顏色常亮或閃爍的模式。
[0114]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在預設時間段內的變化量是否超過預設變化量,則認為智能交通工具剎車,此時應提醒后車注意避讓。第二預設顏色例如可以是橙色等警示燈顏色,第二預設顏色常亮或閃爍可以有效警示路人和其它車輛,保障行車安全。
[0115]在一個實施例中,如圖5所示,上述方法還可包括步驟105-107:
[0116]在步驟105中,檢測智能交通工具周圍車輛的行駛狀態。
[0117]在步驟106中,當周圍車輛的行駛狀態處于第一預設狀態時,調節移動終端的第一燈源和/或第二燈源處于閃爍模式。
[0118]在步驟107中,當周圍車輛的行駛狀態處于第二預設狀態時,調節移動終端的第一燈源和/或第二燈源處于呼吸模式。
[0119]第一預設狀態例如可以為周圍車輛與智能交通工具的距離小于第一設定距離,此時,認為周圍車輛與智能交通工具的距離很近,移動終端的第一燈源和/或第二燈源閃爍,可以有效提醒周圍車輛。另外,在智能交通工具超車時,也可以閃爍第一燈源以提醒前車。
[0120]第一預設狀態例如可以為周圍車輛與智能交通工具的距離大于第一設定距離但小于第二預設距離,此時,認為周圍車輛與智能交通工具的距離較近,此時,調節移動終端的第一燈源和/或第二燈源處于呼吸模式,呼吸模式較閃爍模式平緩,也可起到提醒周圍車輛的目的。
[0121 ]在一個實施例中,移動終端的第一燈源為移動終端的閃光燈;移動終端的第二燈源為移動終端的屏幕背光燈。
[0122]下述為本公開裝置實施例,可以用于執行本公開方法實施例。對于本公開裝置實施例中未披露的細節,請參照本公開方法實施例。
[0123]圖6是根據一示例性實施例示出的一種基于移動終端的安全行車裝置的框圖,如圖6所示,該基于移動終端的安全行車裝置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0124]第一檢測模塊61,被配置為檢測周圍環境亮度是否低于預設亮度閾值;
[0125]獲取模塊62,被配置為當周圍環境亮度低于預設亮度閾值時,獲取與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狀態信息;
[0126]調整模塊63,被配置為根據行駛狀態信息調整移動終端的燈光。
[0127]本公開實施例的上述裝置,通過檢測周圍環境亮度是否低于預設亮度閾值;當周圍環境亮度低于預設亮度閾值時,獲取與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狀態信息;根據行駛狀態信息調整移動終端的燈光。通過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狀態來調節移動終端的燈光,從而保證智能交通工具的用戶安全行車,提升用戶的使用體驗。
[0128]在一個實施例中,如圖7所示,上述裝置還可包括:
[0129]關聯模塊64,被配置為將移動終端與智能交通工具進行關聯。
[0130]在一個實施例中,關聯模塊64,可包括:
[0131 ]第一關聯子模塊,被配置為移動終端與智能交通工具通過藍牙建立連接;或者,
[0132]第二關聯子模塊,被配置為移動終端通過USB數據線連接到智能交通工具;或者,
[0133]第三關聯子模塊,被配置為移動終端中與智能交通工具對應的行車應用程序處于開啟狀態;或者,
[0134]第四關聯子模塊,被配置為移動終端接收到為智能交通工具提供安全保障的控制指令。
[0135]在一個實施例中,如圖8所示,獲取模塊62,可包括:
[0136]第一獲取子模塊81,被配置為獲取與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
[0137]調整模塊63,包括:
[0138]第一判斷子模塊82,被配置為判斷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是否處于預設速度范圍內;
[0139]第一調節子模塊83,被配置為當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處于預設速度范圍內時,調節移動終端的第一燈源處于常亮模式,和/或調節移動終端的第二燈源處于以第一預設顏色常亮的模式。
[0140]在一個實施例中,如圖9所示,獲取模塊62,還可包括:
[0141]第二獲取子模塊91,被配置為獲取與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變化信息;
[0142]調整模塊63,包括:
[0143]第二判斷子模塊92,被配置為根據行駛速度變化信息判斷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在預設時間段內的變化量是否超過預設變化量;
[0144]第二調節子模塊93,被配置為當在預設時間段內的變化量超過預設變化量時,調節移動終端的第二燈源處于以第二預設顏色常亮或閃爍的模式。
[0145]在一個實施例中,如圖10所示,上述裝置還可包括:
[0146]第二檢測模塊65,被配置為檢測智能交通工具周圍車輛的行駛狀態;
[0147]第一調節模塊66,被配置為當周圍車輛的行駛狀態處于第一預設狀態時,調節移動終端的第一燈源和/或第二燈源處于閃爍模式;
[0148]第二調節模塊67,被配置為當周圍車輛的行駛狀態處于第二預設狀態時,調節移動終端的第一燈源和/或第二燈源處于呼吸模式。
[0149]在一個實施例中,
[0150]移動終端的第一燈源為移動終端的閃光燈;移動終端的第二燈源為移動終端的屏幕背光燈。
[0151 ]本公開實施例還提供一種基于移動終端的安全行車系統,如圖11所示,包括:移動終端111、支架112和智能交通工具113,其中:
[0152]移動終端111,安裝在支架112上,被配置為檢測周圍環境亮度是否低于預設亮度閾值,當周圍環境亮度低于預設亮度閾值時,獲取與移動終端111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113的行駛狀態信息,根據行駛狀態信息調整移動終端111的燈光;
[0153]支架112,安裝在智能交通工具113上,被配置為承載移動終端111。
[0154]本公開實施例的上述系統,通過檢測周圍環境亮度是否低于預設亮度閾值;當周圍環境亮度低于預設亮度閾值時,獲取與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狀態信息;根據行駛狀態信息調整移動終端的燈光。通過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狀態來調節移動終端的燈光,從而保證智能交通工具的用戶安全行車,提升用戶的使用體驗。
[0155]本公開實施例還提供一種基于移動終端的安全行車裝置,包括:
[0156]處理器;
[0157]用于存儲處理器可執行指令的存儲器;
[0158]其中,所述處理器被配置為:
[0159]檢測周圍環境亮度是否低于預設亮度閾值;
[0160]當周圍環境亮度低于預設亮度閾值時,獲取與所述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狀態信息;
[0161 ]根據所述行駛狀態信息調整所述移動終端的燈光。
[0162]上述處理器還被配置為:將所述移動終端與所述智能交通工具進行關聯。
[0163]上述處理器還被配置為:所述移動終端與所述智能交通工具通過藍牙建立連接;或者,
[0164]所述移動終端通過USB數據線連接到所述智能交通工具;或者,
[0165]所述移動終端中與所述智能交通工具對應的行車應用程序處于開啟狀態;或者,
[0166]所述移動終端接收到為所述智能交通工具提供安全保障的控制指令。
[0167]上述處理器還被配置為:獲取與所述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
[0168]所述根據所述行駛狀態信息調整所述移動終端的燈光,包括:
[0169]判斷所述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是否處于預設速度范圍內;
[0170]當所述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處于預設速度范圍內時,調節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一燈源處于常亮模式,和/或調節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二燈源處于以第一預設顏色常亮的模式。
[0171]上述處理器還被配置為:獲取與所述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變化信息;
[0172]所述根據所述行駛狀態信息調整所述移動終端的燈光,包括:
[0173]根據所述行駛速度變化信息判斷所述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在預設時間段內的變化量是否超過預設變化量;
[0174]當在預設時間段內的變化量超過預設變化量時,調節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二燈源處于以第二預設顏色常亮或閃爍的模式。
[0175]上述處理器還被配置為:檢測所述智能交通工具周圍車輛的行駛狀態;
[0176]當所述周圍車輛的行駛狀態處于第一預設狀態時,調節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一燈源和/或第二燈源處于閃爍模式;
[0177]當所述周圍車輛的行駛狀態處于第二預設狀態時,調節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一燈源和/或第二燈源處于呼吸模式。
[0178]上述處理器還被配置為: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一燈源為所述移動終端的閃光燈;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二燈源為所述移動終端的屏幕背光燈。
[0179]圖12是根據一示例性實施例示出的一種用于基于移動終端的安全行車裝置的框圖。例如,裝置600可以是移動電話,計算機,數字廣播終端,消息收發設備,游戲控制臺,平板設備,醫療設備,健身設備,個人數字助理等。
[0180]裝置600可以包括以下一個或多個組件:處理組件602,存儲器604,電源組件606,多媒體組件608,音頻組件610,輸入/輸出(I/O)的接口 612,傳感器組件614,以及通信組件616。
[0181]處理組件602通常控制裝置600的整體操作,諸如與顯示,電話呼叫,數據通信,相機操作和記錄操作相關聯的操作。處理組件602可以包括一個或多個處理器618來執行指令,以完成上述的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驟。此外,處理組件602可以包括一個或多個模塊,便于處理組件602和其他組件之間的交互。例如,處理組件602可以包括多媒體模塊,以方便多媒體組件608和處理組件602之間的交互。
[0182]存儲器604被配置為存儲各種類型的數據以支持在裝置600的操作。這些數據的示例包括用于在裝置600上操作的任何應用程序或方法的指令,聯系人數據,電話簿數據,消息,圖片,視頻等。存儲器604可以由任何類型的易失性或非易失性存儲設備或者它們的組合實現,如靜態隨機存取存儲器(SRAM),電可擦除可編程只讀存儲器(EEPROM),可擦除可編程只讀存儲器(EPROM),可編程只讀存儲器(PROM),只讀存儲器(ROM),磁存儲器,快閃存儲器,磁盤或光盤。
[0183]電源組件606為裝置600的各種組件提供電力。電源組件606可以包括電源管理系統,一個或多個電源,及其他與為裝置600生成、管理和分配電力相關聯的組件。
[0184]多媒體組件608包括在所述裝置600和用戶之間的提供一個輸出接口的屏幕。在一些實施例中,屏幕可以包括液晶顯示器(LCD)和觸摸面板(TP)。如果屏幕包括觸摸面板,屏幕可以被實現為觸摸屏,以接收來自用戶的輸入信號。觸摸面板包括一個或多個觸摸傳感器以感測觸摸、滑動和觸摸面板上的手勢。所述觸摸傳感器可以不僅感測觸摸或滑動動作的邊界,而且還檢測與所述觸摸或滑動操作相關的持續時間和壓力。在一些實施例中,多媒體組件608包括一個前置攝像頭和/或后置攝像頭。當裝置600處于操作模式,如拍攝模式或視頻模式時,前置攝像頭和/或后置攝像頭可以接收外部的多媒體數據。每個前置攝像頭和后置攝像頭可以是一個固定的光學透鏡系統或具有焦距和光學變焦能力。
[0185]音頻組件610被配置為輸出和/或輸入音頻信號。例如,音頻組件610包括一個麥克風(MIC),當裝置600處于操作模式,如呼叫模式、記錄模式和語音識別模式時,麥克風被配置為接收外部音頻信號。所接收的音頻信號可以被進一步存儲在存儲器604或經由通信組件616發送。在一些實施例中,音頻組件610還包括一個揚聲器,用于輸出音頻信號。
[0186]I/O接口612為處理組件602和外圍接口模塊之間提供接口,上述外圍接口模塊可以是鍵盤,點擊輪,按鈕等。這些按鈕可包括但不限于:主頁按鈕、音量按鈕、啟動按鈕和鎖定按鈕。
[0187]傳感器組件614包括一個或多個傳感器,用于為裝置600提供各個方面的狀態評估。例如,傳感器組件614可以檢測到裝置600的打開/關閉狀態,組件的相對定位,例如所述組件為裝置600的顯示器和小鍵盤,傳感器組件614還可以檢測裝置600或裝置600—個組件的位置改變,用戶與裝置600接觸的存在或不存在,裝置600方位或加速/減速和裝置600的溫度變化。傳感器組件614可以包括接近傳感器,被配置用來在沒有任何的物理接觸時檢測附近物體的存在。傳感器組件614還可以包括光傳感器,如CMOS或C⑶圖像傳感器,用于在成像應用中使用。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傳感器組件614還可以包括加速度傳感器,陀螺儀傳感器,磁傳感器,壓力傳感器或溫度傳感器。
[0188]通信組件616被配置為便于裝置600和其他設備之間有線或無線方式的通信。裝置600可以接入基于通信標準的無線網絡,如WiFi,2G或3G,或它們的組合。在一個示例性實施例中,通信組件616經由廣播信道接收來自外部廣播管理系統的廣播信號或廣播相關信息。在一個示例性實施例中,所述通信組件616還包括近場通信(NFC)模塊,以促進短程通信。例如,在NFC模塊可基于射頻識別(RFID)技術,紅外數據協會(IrDA)技術,超寬帶(UWB)技術,藍牙(BT)技術和其他技術來實現。
[0189]在示例性實施例中,裝置600可以被一個或多個應用專用集成電路(ASIC)、數字信號處理器(DSP)、數字信號處理設備(DSPD)、可編程邏輯器件(PLD)、現場可編程門陣列(FPGA)、控制器、微控制器、微處理器或其他電子元件實現,用于執行上述方法。
[0190]在示例性實施例中,還提供了一種包括指令的非臨時性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例如包括指令的存儲器604,上述指令可由裝置600的處理器618執行以完成上述方法。例如,所述非臨時性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可以是R0M、隨機存取存儲器(RAM)、CD-R0M、磁帶、軟盤和光數據存儲設備等。
[0191]—種非臨時性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當所述存儲介質中的指令由上述裝置600的處理器執行時,使得上述裝置600能夠執行一種基于移動終端的安全行車方法,包括:
[0192]檢測周圍環境亮度是否低于預設亮度閾值;
[0193]當周圍環境亮度低于預設亮度閾值時,獲取與所述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狀態信息;
[0194]根據所述行駛狀態信息調整所述移動終端的燈光。
[0195]在一個實施例中,在所述獲取與所述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狀態信息之前,所述方法還可包括:
[0196]將所述移動終端與所述智能交通工具進行關聯。
[0197]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將所述移動終端與所述智能交通工具進行關聯,可包括:
[0198]所述移動終端與所述智能交通工具通過藍牙建立連接;或者,
[0199]所述移動終端通過USB數據線連接到所述智能交通工具;或者,
[0200]所述移動終端中與所述智能交通工具對應的行車應用程序處于開啟狀態;或者,
[0201]所述移動終端接收到為所述智能交通工具提供安全保障的控制指令。
[0202]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獲取與所述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狀態信息,可包括:
[0203]獲取與所述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
[0204]所述根據所述行駛狀態信息調整所述移動終端的燈光,包括:
[0205]判斷所述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是否處于預設速度范圍內;
[0206]當所述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處于預設速度范圍內時,調節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一燈源處于常亮模式,和/或調節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二燈源處于以第一預設顏色常亮的模式。
[0207]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獲取與所述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狀態信息,可包括:
[0208]獲取與所述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變化信息;
[0209]所述根據所述行駛狀態信息調整所述移動終端的燈光,包括:
[0210]根據所述行駛速度變化信息判斷所述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在預設時間段內的變化量是否超過預設變化量;
[0211 ]當在預設時間段內的變化量超過預設變化量時,調節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二燈源處于以第二預設顏色常亮或閃爍的模式。
[0212]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方法還可包括:
[0213]檢測所述智能交通工具周圍車輛的行駛狀態;
[0214]當所述周圍車輛的行駛狀態處于第一預設狀態時,調節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一燈源和/或第二燈源處于閃爍模式;
[0215]當所述周圍車輛的行駛狀態處于第二預設狀態時,調節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一燈源和/或第二燈源處于呼吸模式。
[0216]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一燈源為所述移動終端的閃光燈;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二燈源為所述移動終端的屏幕背光燈。
[0217]本領域技術人員在考慮說明書及實踐這里公開的公開后,將容易想到本公開的其它實施方案。本申請旨在涵蓋本公開的任何變型、用途或者適應性變化,這些變型、用途或者適應性變化遵循本公開的一般性原理并包括本公開未公開的本技術領域中的公知常識或慣用技術手段。說明書和實施例僅被視為示例性的,本公開的真正范圍和精神由下面的權利要求指出。
[0218]應當理解的是,本公開并不局限于上面已經描述并在附圖中示出的精確結構,并且可以在不脫離其范圍進行各種修改和改變。本公開的范圍僅由所附的權利要求來限制。
【主權項】
1.一種基于移動終端的安全行車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檢測周圍環境亮度是否低于預設亮度閾值; 當周圍環境亮度低于預設亮度閾值時,獲取與所述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狀態信息; 根據所述行駛狀態信息調整所述移動終端的燈光。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獲取與所述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狀態信息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將所述移動終端與所述智能交通工具進行關聯。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將所述移動終端與所述智能交通工具進行關聯,包括: 所述移動終端與所述智能交通工具通過藍牙建立連接;或者, 所述移動終端通過USB數據線連接到所述智能交通工具;或者, 所述移動終端中與所述智能交通工具對應的行車應用程序處于開啟狀態;或者, 所述移動終端接收到為所述智能交通工具提供安全保障的控制指令。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獲取與所述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狀態信息,包括: 獲取與所述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 所述根據所述行駛狀態信息調整所述移動終端的燈光,包括: 判斷所述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是否處于預設速度范圍內; 當所述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處于預設速度范圍內時,調節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一燈源處于常亮模式,和/或調節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二燈源處于以第一預設顏色常亮的模式。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獲取與所述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狀態信息,包括: 獲取與所述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變化信息; 所述根據所述行駛狀態信息調整所述移動終端的燈光,包括: 根據所述行駛速度變化信息判斷所述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在預設時間段內的變化量是否超過預設變化量; 當在預設時間段內的變化量超過預設變化量時,調節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二燈源處于以第二預設顏色常亮或閃爍的模式。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檢測所述智能交通工具周圍車輛的行駛狀態; 當所述周圍車輛的行駛狀態處于第一預設狀態時,調節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一燈源和/或第二燈源處于閃爍模式; 當所述周圍車輛的行駛狀態處于第二預設狀態時,調節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一燈源和/或第二燈源處于呼吸模式。7.根據權利要求4-6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一燈源為所述移動終端的閃光燈;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二燈源為所述移動終端的屏幕背光燈。8.一種基于移動終端的安全行車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檢測模塊,用于檢測周圍環境亮度是否低于預設亮度閾值; 獲取模塊,用于當周圍環境亮度低于預設亮度閾值時,獲取與所述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狀態信息; 調整模塊,用于根據所述行駛狀態信息調整所述移動終端的燈光。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還包括: 關聯模塊,用于將所述移動終端與所述智能交通工具進行關聯。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關聯模塊,包括: 第一關聯子模塊,用于所述移動終端與所述智能交通工具通過藍牙建立連接;或者, 第二關聯子模塊,用于所述移動終端通過USB數據線連接到所述智能交通工具;或者, 第三關聯子模塊,用于所述移動終端中與所述智能交通工具對應的行車應用程序處于開啟狀態;或者, 第四關聯子模塊,用于所述移動終端接收到為所述智能交通工具提供安全保障的控制指令。11.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獲取模塊,包括: 第一獲取子模塊,用于獲取與所述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 所述調整模塊,包括: 第一判斷子模塊,用于判斷所述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是否處于預設速度范圍內; 第一調節子模塊,用于當所述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處于預設速度范圍內時,調節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一燈源處于常亮模式,和/或調節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二燈源處于以第一預設顏色常亮的模式。12.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獲取模塊,包括: 第二獲取子模塊,用于獲取與所述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變化信息; 所述調整模塊,包括: 第二判斷子模塊,用于根據所述行駛速度變化信息判斷所述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速度在預設時間段內的變化量是否超過預設變化量; 第二調節子模塊,用于當在預設時間段內的變化量超過預設變化量時,調節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二燈源處于以第二預設顏色常亮或閃爍的模式。13.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還包括: 第二檢測模塊,用于檢測所述智能交通工具周圍車輛的行駛狀態; 第一調節模塊,用于當所述周圍車輛的行駛狀態處于第一預設狀態時,調節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一燈源和/或第二燈源處于閃爍模式; 第二調節模塊,用于當所述周圍車輛的行駛狀態處于第二預設狀態時,調節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一燈源和/或第二燈源處于呼吸模式。14.根據權利要求11-13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一燈源為所述移動終端的閃光燈;所述移動終端的第二燈源為所述移動終端的屏幕背光燈。15.—種基于移動終端的安全行車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移動終端、支架和智能交通工具,其中: 所述移動終端,安裝在所述支架上,用于檢測周圍環境亮度是否低于預設亮度閾值,當周圍環境亮度低于預設亮度閾值時,獲取與所述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狀態信息,根據所述行駛狀態信息調整所述移動終端的燈光; 所述支架,安裝在所述智能交通工具上,用于承載所述移動終端。16.一種基于移動終端的安全行車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處理器; 用于存儲處理器可執行指令的存儲器; 其中,所述處理器被配置為: 檢測周圍環境亮度是否低于預設亮度閾值; 當周圍環境亮度低于預設亮度閾值時,獲取與所述移動終端關聯的智能交通工具的行駛狀態信息; 根據所述行駛狀態信息調整所述移動終端的燈光。
【文檔編號】H04M1/22GK106027726SQ201610371769
【公開日】2016年10月12日
【申請日】2016年5月30日
【發明人】謝焱, 任恬, 崔祺琪
【申請人】北京小米移動軟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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