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直播方法及裝置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視頻直播方法及裝置,涉及運動相機技術領域,用于解決現有的相機不能進行視頻直播的問題,本發明主要的及時方案為:接收相機視頻直播指令,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用開啟相機的視頻直播功能;開啟所述相機中的視頻拍攝功能;通過所述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所述視頻直播平臺當中包含響應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的視頻直播邏輯。本發明主要用于通過相機進行直播視頻。
【專利說明】
視頻直播方法及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實施例涉及運動相機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視頻直播方法及裝置。
【背景技術】
[0002]近幾年人們對健康和快樂的不斷追求,戶外運動開始成為人類娛樂、休閑和提升生活質量的一種新的生活方式,各種各樣形式的戶外活動和比賽在全世界如火如荼的開展起來。這也帶到了運動相機和智能穿戴設備普及與相關技術的迅猛發展,消費者對擁有更強大性能,能在更多復雜環境下使用的,以及操作更便捷和實用的運動相機的需求也越來越高。然而,傳統的運動相機只能錄像與拍照,并不能將實時拍攝的視頻直播出去。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視頻直播方法及裝置,用以解決現有的相機不能進行視頻直播的問題。
[0004]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問題,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視頻直播方法,包括:
[0005]接收相機視頻直播指令,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用開啟相機的視頻直播功能;
[0006]開啟所述相機中的視頻拍攝功能;
[0007]通過所述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所述視頻直播平臺當中包含響應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的視頻直播邏輯。
[0008]進一步地,所述通過所述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0009]輸出是否進行視頻直播的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戶是否進行視頻直播;
[0010]具體的,所述通過所述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包括:
[0011]若接收到所述提示信息的確認指令,則通過所述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
[0012]具體的,所述通過所述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包括:
[0013]通過所述相機中的WiFi模組或通過USB接口接入的網絡,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
[0014]進一步地,所述通過所述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0015]對所述相機拍攝的視頻進行H264視頻編碼;
[0016]具體的,所述通過所述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包括:
[0017]通過所述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經過H264視頻編碼的視頻直播到所述視頻直播平臺ο
[0018]進一步地,所述開啟所述相機中的視頻拍攝功能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0019]判斷所述相機當中是否存在響應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的視頻直播平臺;
[0020]若存在,則開啟所述相機中的視頻拍攝功能;
[0021]若不存在,則輸出相機視頻直播錯誤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戶當前相機不支持視頻直播功能。
[0022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視頻直播裝置,包括:
[0023]接收單元,用于接收相機視頻直播指令,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用開啟相機的視頻直播功能;
[0024]開啟單元,用于開啟所述相機中的視頻拍攝功能;
[0025]直播單元,用于通過所述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所述視頻直播平臺當中包含響應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的視頻直播邏輯。
[0026]進一步地,所述裝置還包括:輸出單元;
[0027]所述輸出單元,用于輸出是否進行視頻直播的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戶是否進行視頻直播;
[0028]所述直播單元,具體用于若接收到所述提示信息的確認指令,則通過所述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
[0029]所述直播單元,具體用于通過所述相機中的WiFi模組或通過USB接口接入的網絡,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
[0030]進一步地,所述裝置還包括:編碼單元;
[0031 ]所述編碼單元,用于對所述相機拍攝的視頻進行H264視頻編碼;
[0032]所述直播單元,具體用于通過所述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經過H264視頻編碼的視頻直播到所述視頻直播平臺。
[0033]所述裝置還包括:判斷單元;
[0034]所述判斷單元,用于判斷所述相機當中是否存在響應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的視頻直播平臺;
[0035]所述開啟單元,具體用于若所述相機當中存在響應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的視頻直播平臺,則開啟所述相機中的視頻拍攝功能;
[0036]所述輸出單元,還用于若所述相機當中不存在響應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的視頻直播平臺,則輸出相機視頻直播錯誤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戶當前相機不支持視頻直播功能。
[0037]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視頻直播方法及裝置,首先接收相機視頻直播指令,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用開啟相機的視頻直播功能,然后開啟所述相機中的視頻拍攝功能,最后通過所述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所述視頻直播平臺當中包含響應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的視頻直播邏輯。與目前相機無法進行視頻直播相比,本發明實施例當接收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時,首先開啟相機中的視頻拍攝功能,然后進行視頻拍攝,最后通過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對應的平臺當中,從而通過本發明實施例實現了相機的視頻直播功能。
【附圖說明】
[0038]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一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39]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視頻直播方法流程圖;
[0040]圖2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另一種視頻直播方法流程圖;
[0041 ]圖3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視頻直播裝置結構示意圖;
[0042]圖4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另一種視頻直播裝置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43]為使本發明實施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0044]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視頻直播方法,應用于相機,攝像機等電子設備,如圖1所示,所述方法包括:
[0045]101、接收相機視頻直播指令。
[0046]其中,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用開啟相機的視頻直播功能,在本發明實施例中,用戶可以通過按動相機上的視頻直播按鈕,或是長按相機上的視頻直播按鈕,又或是雙擊相機上的視頻直播按鈕發送相機視頻直播指令,本發明實施例不做具體限定。
[0047]102、開啟所述相機中的視頻拍攝功能。
[0048]在本發明實施例中,在開啟相機的視頻拍攝功能之前,需要判斷相機當中是否設置有對應的視頻直播平臺,即判斷相機中是否存在響應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的直播視頻平臺,若相機當中置有對應的視頻直播平臺,則開啟終端設備中的視頻拍攝功能;若相機當中未置有對應的視頻直播平臺,則說明用戶的相機當中不支持視頻直播功能,此時需要輸出一個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戶在相機中設置可支持自拍桿視頻直播功能的視頻直播平臺,用戶在相機中設置可支持自拍桿視頻直播功能的視頻直播平臺之后,方可開啟相機的視頻拍攝功能。
[0049]需要說明的是,相機當中可以對應設置一個視頻直播平臺,也可以設置多個視頻直播平臺,本發明實施例不做具體限定。當相機當中設置多個視頻直播平臺時,則相機可以將拍攝的視頻同步直播到多個視頻直播平臺當中。
[0050]103、通過所述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
[0051 ]其中,所述視頻直播平臺當中包含響應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的視頻直播邏輯,所述視頻直播平臺是可以響應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的平臺,即直播視頻的接收方。在本發明實施例中,相機拍攝的視頻可以發送到一個視頻直播平中,也可將拍攝的視頻發送到多個視頻平臺中,本發明實施例不做具體限定。需要說明的是,所述網絡模組可以為WiFi模組或通過USB接口接入的網絡等,本發明實施例不做具體限定。
[0052]對于本發明實施例,當相機接收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時,首先開啟相機中的視頻拍攝功能,然后進行視頻拍攝,最后通過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對應的平臺當中,從而通過本發明實施例實現了相機的視頻直播。
[0053]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視頻直播方法,首先接收相機視頻直播指令,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用開啟相機的視頻直播功能,然后開啟所述相機中的視頻拍攝功能,最后通過所述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所述視頻直播平臺當中包含響應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的視頻直播邏輯。與目前相機無法進行視頻直播相比,本發明實施例當接收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時,首先開啟相機中的視頻拍攝功能,然后進行視頻拍攝,最后通過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對應的平臺當中,從而通過本發明實施例實現了相機的視頻直播功能。
[0054]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另一種視頻直播方法,應用于相機,攝像機等電子設備,如圖2所示,所述方法包括:
[0055]201、接收相機視頻直播指令。
[0056]其中,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用開啟相機的視頻直播功能,在本發明實施例中,用戶可以通過按動相機上的視頻直播按鈕,或是長按相機上的視頻直播按鈕,又或是雙擊相機上的視頻直播按鈕發送相機視頻直播指令,本發明實施例不做具體限定。
[0057]202、判斷所述相機當中是否存在響應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的視頻直播平臺。
[0058]在本發明實施例中,在開啟相機的視頻拍攝功能之前,需要判斷相機當中是否設置有對應的視頻直播平臺,即判斷相機中是否存在響應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的直播視頻平臺,若相機當中置有對應的視頻直播平臺,則開啟終端設備中的視頻拍攝功能;若相機當中未置有對應的視頻直播平臺,則說明用戶的相機當中不支持視頻直播功能,此時需要輸出一個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戶在相機中設置可支持自拍桿視頻直播功能的視頻直播平臺,用戶在相機中設置可支持自拍桿視頻直播功能的視頻直播平臺之后,方可開啟相機的視頻拍攝功能。
[0059]203a、若存在,則開啟所述相機中的視頻拍攝功能。
[0060]在本發明實施例中,若相機當中存在響應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的視頻直播平臺,則開啟所述相機中的視頻拍攝功能。
[0061]204a、輸出是否進行視頻直播的提示信息。
[0062]在本發明實施例中,為了保證用戶信息的安全性,即為了防止用戶由于誤操作而導致的相機將拍攝的視頻直接直播出去,因此在開啟相機中的視頻拍攝功能之后,需要輸出是否進行視頻直播的提示信息,以此提示用戶當前要進行的視頻直播,當接收到提示信息對應的確認指令之后,方可將相機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若未收到提示對應的確認信息,相機僅進行視頻錄制工作,直到收到提示信息對應的確認指令之后,才可以將當前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當中。
[0063]205a、若接收到所述提示信息的確認指令,則通過所述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
[0064]對于本發明實施例,所述通過所述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包括:通過所述相機中的WiFi模組或通過USB接口接入的網絡,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
[0065]在本發明實施例中,所述通過所述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對所述相機拍攝的視頻進行H264視頻編碼;所述通過所述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包括:通過所述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經過H264視頻編碼的視頻直播到所述視頻直播平臺。需要說明的是,由于H264最大的優勢是具有很高的數據壓縮比率,在同等圖像質量的條件下,H264的壓縮比是MPEG-2的2倍以上,是MPEG-4的1.5?2倍。和10^6-2和10^6-443?等壓縮技術相比,!1264壓縮技術將大大節省用戶的下載時間和數據流量收費,且在具有高壓縮比的同時還擁有高質量流暢的圖像。因此,對拍攝的視頻進行H264視頻編碼,可節約用戶上傳視頻的時間和數據流量費用。
[0066]203b、若不存在,則輸出相機視頻直播錯誤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戶當前相機不支持視頻直播功能。
[0067]其中,步驟203b是步驟203a的并列步驟,若相機當中不存在響應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的視頻直播平臺,則輸出相機視頻直播錯誤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戶當前相機不支持視頻直播功能。
[0068]對于本發明實施例,首先接收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然后斷所述相機當中是否存在響應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的視頻直播平臺,若相機當中是在響應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的視頻直播平臺,則開啟所述相機中的視頻拍攝功能,并輸出是否進行視頻直播的提示信息,當若接收到所述提示信息的確認指令時,通過所述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從而通過本發明實施例實現了相機的視頻直播功能。
[0069]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另一種視頻直播方法,首先接收相機視頻直播指令,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用開啟相機的視頻直播功能,然后開啟所述相機中的視頻拍攝功能,最后通過所述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所述視頻直播平臺當中包含響應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的視頻直播邏輯。與目前相機無法進行視頻直播相比,本發明實施例當接收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時,首先開啟相機中的視頻拍攝功能,然后進行視頻拍攝,最后通過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對應的平臺當中,從而通過本發明實施例實現了相機的視頻直播功能。
[0070]進一步地,作為圖1所述方法的具體實現,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視直播裝置,如圖3所示,所述裝置包括:接收單元31、開啟單元32、直播單元33。
[0071 ]接收單元31,用于接收相機視頻直播指令。
[0072]其中,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用開啟相機的視頻直播功能,在本發明實施例中,用戶可以通過按動相機上的視頻直播按鈕,或是長按相機上的視頻直播按鈕,又或是雙擊相機上的視頻直播按鈕發送相機視頻直播指令,本發明實施例不做具體限定。
[0073]開啟單元32,用于開啟所述相機中的視頻拍攝功能;
[0074]在本發明實施例中,在開啟相機的視頻拍攝功能之前,需要判斷相機當中是否設置有對應的視頻直播平臺,即判斷相機中是否存在響應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的直播視頻平臺,若相機當中置有對應的視頻直播平臺,則開啟終端設備中的視頻拍攝功能;若相機當中未置有對應的視頻直播平臺,則說明用戶的相機當中不支持視頻直播功能,此時需要輸出一個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戶在相機中設置可支持自拍桿視頻直播功能的視頻直播平臺,用戶在相機中設置可支持自拍桿視頻直播功能的視頻直播平臺之后,方可開啟相機的視頻拍攝功能。
[0075]需要說明的是,相機當中可以對應設置一個視頻直播平臺,也可以設置多個視頻直播平臺,本發明實施例不做具體限定。當相機當中設置多個視頻直播平臺時,則相機可以將拍攝的視頻同步直播到多個視頻直播平臺當中。
[0076]直播單元33,用于通過所述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
[0077]其中,所述視頻直播平臺當中包含響應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的視頻直播邏輯,所述視頻直播平臺是可以響應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的平臺,即直播視頻的接收方。在本發明實施例中,相機拍攝的視頻可以發送到一個視頻直播平中,也可將拍攝的視頻發送到多個視頻平臺中,本發明實施例不做具體限定。需要說明的是,所述網絡模組可以為WiFi模組或通過USB接口接入的網絡等,本發明實施例不做具體限定。
[0078]對于本發明實施例,當相機接收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時,首先開啟相機中的視頻拍攝功能,然后進行視頻拍攝,最后通過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對應的平臺當中,從而通過本發明實施例實現了相機的視頻直播。
[0079]需要說明的是,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視頻直播裝置所涉及各功能單元的其他相應描述,可以參考圖1中的對應描述,在此不再贅述。本發明實施例中可以通過硬件處理器(hardware processor)來實現相關功能模塊。
[0080]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視頻直播裝置,首先接收相機視頻直播指令,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用開啟相機的視頻直播功能,然后開啟所述相機中的視頻拍攝功能,最后通過所述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所述視頻直播平臺當中包含響應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的視頻直播邏輯。與目前相機無法進行視頻直播相比,本發明實施例當接收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時,首先開啟相機中的視頻拍攝功能,然后進行視頻拍攝,最后通過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對應的平臺當中,從而通過本發明實施例實現了相機的視頻直播功能。
[0081]進一步地,作為圖2所述方法的具體實現,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另一種視頻直播裝置,如圖4所示,所述裝置包括:接收單元41、開啟單元42、直播單元43。
[0082]接收單元41,用于接收相機視頻直播指令,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用開啟相機的視頻直播功能;
[0083]開啟單元42,用于開啟所述相機中的視頻拍攝功能;
[0084]直播單元43,用于通過所述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所述視頻直播平臺當中包含響應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的視頻直播邏輯。
[0085]進一步地,所述裝置還包括:輸出單元44;
[0086]所述輸出單元44,用于輸出是否進行視頻直播的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戶是否進行視頻直播;
[0087]所述直播單元43,具體用于若接收到所述提示信息的確認指令,則通過所述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
[0088]在本發明實施例中,為了保證用戶信息的安全性,即為了防止用戶由于誤操作而導致的相機將拍攝的視頻直接直播出去,因此在開啟相機中的視頻拍攝功能之后,需要輸出是否進行視頻直播的提示信息,以此提示用戶當前要進行的視頻直播,當接收到提示信息對應的確認指令之后,方可將相機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若未收到提示對應的確認信息,相機僅進行視頻錄制工作,直到收到提示信息對應的確認指令之后,才可以將當前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當中。
[0089]所述直播單元43,具體用于通過所述相機中的WiFi模組或通過USB接口接入的網絡,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
[0090]所述裝置還包括:編碼單元45;
[0091 ]所述編碼單元45,用于對所述相機拍攝的視頻進行H264視頻編碼;需要說明的是,由于H264最大的優勢是具有很高的數據壓縮比率,在同等圖像質量的條件下,H264的壓縮比是MPEG-2的2倍以上,是MPEG-4的I.5?2倍。和MPEG-2和MPEG-4ASP等壓縮技術相比,H264壓縮技術將大大節省用戶的下載時間和數據流量收費,且在具有高壓縮比的同時還擁有高質量流暢的圖像。因此,對拍攝的視頻進行H264視頻編碼,可節約用戶上傳視頻的時間和數據流量費用。
[0092]所述直播單元43,具體用于通過所述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經過H264視頻編碼的視頻直播到所述視頻直播平臺。
[0093]進一步地,所述裝置還包括:判斷單元46;
[0094]所述判斷單元46,用于判斷所述相機當中是否存在響應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的視頻直播平臺;
[0095]所述開啟單元42,具體用于若所述相機當中存在響應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的視頻直播平臺,則開啟所述相機中的視頻拍攝功能;
[0096]所述輸出單元44,還用于若所述相機當中不存在響應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的視頻直播平臺,則輸出相機視頻直播錯誤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戶當前相機不支持視頻直播功會K。
[0097]對于本發明實施例,首先接收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然后斷所述相機當中是否存在響應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的視頻直播平臺,若相機當中是在響應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的視頻直播平臺,則開啟所述相機中的視頻拍攝功能,并輸出是否進行視頻直播的提示信息,當若接收到所述提示信息的確認指令時,通過所述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從而通過本發明實施例實現了相機的視頻直播功能。
[0098]需要說明的是,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另一種視頻直播裝置所涉及各功能單元的其他相應描述,可以參考圖2中的對應描述,在此不再贅述。本發明實施例中可以通過硬件處理器來實現相關功能模塊。
[0099]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另一種視頻直播裝置,首先接收相機視頻直播指令,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用開啟相機的視頻直播功能,然后開啟所述相機中的視頻拍攝功能,最后通過所述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所述視頻直播平臺當中包含響應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的視頻直播邏輯。與目前相機無法進行視頻直播相比,本發明實施例當接收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時,首先開啟相機中的視頻拍攝功能,然后進行視頻拍攝,最后通過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對應的平臺當中,從而通過本發明實施例實現了相機的視頻直播功能。
[0100]以上所描述的裝置實施例僅僅是示意性的,其中所述作為分離部件說明的單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開的,作為單元顯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單元,即可以位于一個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個網絡單元上。可以根據實際的需要選擇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模塊來實現本實施例方案的目的。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不付出創造性的勞動的情況下,即可以理解并實施。
[0101]通過以上的實施方式的描述,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各實施方式可借助軟件加必需的通用硬件平臺的方式來實現,當然也可以通過硬件。基于這樣的理解,上述技術方案本質上或者說對現有技術做出貢獻的部分可以以軟件產品的形式體現出來,該計算機軟件產品可以存儲在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中,如ROM/RAM、磁碟、光盤等,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臺計算機設備(可以是個人計算機,服務器,或者網絡設備等)執行各個實施例或者實施例的某些部分所述的方法。
[0102]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發明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精神和范圍。
【主權項】
1.一種視頻直播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相機視頻直播指令,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用開啟相機的視頻直播功能; 開啟所述相機中的視頻拍攝功能; 通過所述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所述視頻直播平臺當中包含響應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的視頻直播邏輯。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過所述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輸出是否進行視頻直播的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戶是否進行視頻直播; 所述通過所述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包括: 若接收到所述提示信息的確認指令,則通過所述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過所述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包括: 通過所述相機中的WiFi模組或通過USB接口接入的網絡,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過所述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對所述相機拍攝的視頻進行H264視頻編碼; 所述通過所述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包括: 通過所述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經過H264視頻編碼的視頻直播到所述視頻直播平臺。5.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開啟所述相機中的視頻拍攝功能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判斷所述相機當中是否存在響應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的視頻直播平臺; 若存在,則開啟所述相機中的視頻拍攝功能; 若不存在,則輸出相機視頻直播錯誤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戶當前相機不支持視頻直播功能。6.一種視頻直播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單元,用于接收相機視頻直播指令,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用開啟相機的視頻直播功能; 開啟單元,用于開啟所述相機中的視頻拍攝功能; 直播單元,用于通過所述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所述視頻直播平臺當中包含響應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的視頻直播邏輯。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還包括:輸出單元; 所述輸出單元,用于輸出是否進行視頻直播的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戶是否進行視頻直播; 所述直播單元,具體用于若接收到所述提示信息的確認指令,則通過所述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直播單元,具體用于通過所述相機中的WiFi模組或通過USB接口接入的網絡,將拍攝的視頻直播到視頻直播平臺。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還包括:編碼單元; 所述編碼單元,用于對所述相機拍攝的視頻進行H264視頻編碼; 所述直播單元,具體用于通過所述相機中的網絡模組,將經過H264視頻編碼的視頻直播到所述視頻直播平臺。10.根據權利要求6-9任一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還包括:判斷單元; 所述判斷單元,用于判斷所述相機當中是否存在響應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的視頻直播平臺; 所述開啟單元,具體用于若所述相機當中存在響應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的視頻直播平臺,則開啟所述相機中的視頻拍攝功能; 所述輸出單元,還用于若所述相機當中不存在響應所述相機視頻直播指令的視頻直播平臺,則輸出相機視頻直播錯誤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戶當前相機不支持視頻直播功能。
【文檔編號】H04N5/232GK105915787SQ201610270915
【公開日】2016年8月31日
【申請日】2016年4月27日
【發明人】李樂佳, 李大龍
【申請人】樂視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樂視體育文化產業發展(北京)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