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手機與車載音響藍牙連接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車載音響,尤其涉及一種通過藍牙與汽車音響信號連接使得手機上的語音信息可以在汽車音響上播放和輸出的設備。
背景技術:
在汽車上接聽電話是相當危險的,但是大多數的時候,駕駛員因為工作等種種原因而不得不在駕駛的時候使用手機,通過手機的耳麥和麥克風進行接聽電話,在車上接聽電話的時候,如果佩戴耳機就不能聽見外界的一些提示音,例如后面車輛的鳴笛聲,于是, 駕駛者就急切的需要一種可以在車上接聽電話又不影響駕駛的裝置,使得駕駛者可以及時與外界進行信息聯絡有不耽誤駕駛。
發明內容
本發明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旨在提供一種通過藍牙與汽車音響信號連接使得手機上的語音信息可以在汽車音響上播放和輸出的設備。本發明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一種手機與車載音響藍牙連接裝置,包括手機、設在手機內部的手機主控電路、車載音響及設置在車載音響內部的車載音響主控電路; 所述的手機設有手機之藍牙芯片,所述的車載音響設有車載音響之藍牙模組,手機之藍牙芯片與手機主控電路電連接,車載音響之藍牙模組與車載音響主控電路電連接;所述手機之藍牙芯片與所述車載音響之藍牙模組信號連接;所述車載音響還設置有麥克風,麥克風內設置有麥克風主控電路,所述麥克風主控電路與所述車載音響主控電路信號連接。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在于通過手機上的藍牙芯片與車載音響上的藍牙模組信號連接,將駕駛者在接聽手機時接受和發送的語音信號通過車載音響的擴音器和麥克風進行聽接和輸出,這樣,有緊急電話時,駕駛者既不需要佩戴耳機也不需要手拿電話即可與外界進行電話聯絡。這樣就避免了駕駛者手拿手機時出現駕駛失誤,也避免了帶耳機而聽不到其他外界的提示音,保障了駕駛者的準確駕駛,確保了駕駛者能平安駕駛。說明附1為本發明的電路方框原理圖。圖中1、手機主控電路;2、手機設有藍牙芯片;3、車載音響之藍牙模組;4、車載音響主控電路;5、麥克風主控電路。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的結構作進一步說明。參照
圖1所示,本發明的一種手機與車載音響藍牙連接裝置包括手機、設在手機內部的手機主控電路1、車載音響及設置在車載音響內部的車載音響主控電路4 ;所述的手機設有手機之藍牙芯片2,所述的車載音響設有車載音響之藍牙模組3,手機之藍牙芯片2 與手機主控電路1電連接,車載音響之藍牙模組3與車載音響主控電路4電連接;所述手機之藍牙芯片2與所述車載音響之藍牙模組3信號連接;所述車載音響還設置有麥克風,麥克風內設置有麥克風主控電路5,所述麥克風主控電路5與所述車載音響主控電路4信號連接。在具體應用時,通過手機上的手機之藍牙芯片2與車載音響上的車載音響之藍牙模組3信號連接,將駕駛者在接聽手機時接受和發送的語音信號通過車載音響的擴音器和麥克風進行聽接和輸出,這樣,有緊急電話時,駕駛者既不需要佩戴耳機也不需要手拿電話即可與外界進行電話聯絡。這樣就避免了駕駛者手拿手機時出現駕駛失誤,也避免了帶耳機而聽不到其他外界的提示音,保障了駕駛者的準確駕駛,確保了駕駛者能平安駕駛。根據上述說明書的揭示和指導,本發明所屬領域的技術人員還可以對上述實施方式進行適當的變更和修改。因此,本發明并不局限于上面揭示和描述的具體實施方式
,對本發明的一些修改和變更也應當落入本發明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內。此外,盡管本說明書中使用了一些特定的術語,但這些術語只是為了方便說明,并不對本發明構成任何限制。
權利要求
1. 一種手機與車載音響藍牙連接裝置,包括手機、設在手機內部的手機主控電路、車載音響及設置在車載音響內部的車載音響主控電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手機設有手機之藍牙芯片,所述的車載音響設有車載音響之藍牙模組,手機之藍牙芯片與手機主控電路電連接,車載音響之藍牙模組與車載音響主控電路電連接;所述手機之藍牙芯片與所述車載音響之藍牙模組信號連接;所述車載音響還設置有麥克風,麥克風內設置有麥克風主控電路,所述麥克風主控電路與所述車載音響主控電路信號連接。
全文摘要
一種手機與車載音響藍牙連接裝置,涉及車載音響;包括手機、設在手機內部的手機主控電路、車載音響及設置在車載音響內部的車載音響主控電路;所述的手機設有手機之藍牙芯片,所述的車載音響設有車載音響之藍牙模組,手機之藍牙芯片與手機主控電路電連接,車載音響之藍牙模組與車載音響主控電路電連接;所述手機之藍牙芯片與所述車載音響之藍牙模組信號連接;所述車載音響還設置有麥克風,麥克風內設置有麥克風主控電路,所述麥克風主控電路與所述車載音響主控電路信號連接;其有益效果在于這樣就避免了駕駛者手拿手機時出現駕駛失誤,也避免了帶耳機而聽不到其他外界的提示音,保障了駕駛者的準確駕駛,確保了駕駛者能平安駕駛。
文檔編號H04B5/00GK102223163SQ20111007254
公開日2011年10月19日 申請日期2011年3月24日 優先權日2011年3月24日
發明者鐘貴榮 申請人:深圳市索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