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投影電視機的制作方法
本申請要求2002.8.31在韓國知識產權局提出的韓國專利申請No.的利益,本文將它的公開內容引為參考文獻。
如
圖1和2所示,普通投影電視機包括前、后殼體110和120,限定它的外部設備;所述前殼體110和后殼體120之間形成的木制支承殼體130;與所述支承殼體130連接的CRT組件140,它投射圖像光束;反射平面鏡150,反射圖畫的光束;安裝在前殼體110上的屏幕,以反射平面鏡150所反射的光束為基礎在它上面顯示圖畫;多個揚聲器(未示出)設在前殼體110的下部里面;設在支承殼體130下部的電路板180,它控制所述CRT組件140。
在具有這種結構的普通投影電視機中,通過CRT組件140投射的圖像光束受到反射平面鏡150的反射,再傳送到屏幕160上,在其上形成圖畫。
然而,這種普通的投影電視機有如下的問題。
首先,由于接納并支承CRT組件140的支承殼體130由對溫度和濕度敏感的木頭制成,所以它容易因溫度和濕度的變化而變形和受到損壞,從而降低投影電視機的耐用性。
其次,由于支承殼體130是由經重壓的木料制作的,用以保持它的強度穩定,所以整個投影電視機變得較重,從而造成難于搬移它。
再有,由于支承殼體130是借助螺釘、粘結等手工裝配的,所以使投影電視機變得結構復雜,從而增加制作的成本。
另外,由于支承殼體130通常是在木材經銷商或制造商等裝配的條件下轉送的,這就需要大的空間來保管和運輸,從而增加其成本。
本發明另外的各個方面以及優點部分地將在說明書中予以說明,部分地將從說明書成為顯見的或者通過本發明的實踐可予理解。
通過提供一種投影電視機使本發明的前述和/或其它各方面得以被實現,所述投影電視機包括一個投射圖像光束的CRT組件和反射所述圖像光束的反射平面鏡,所述投影電視機的支承殼體的一對支承框設在所述反射平面鏡下面的兩側,用以容納和支承所述CRT組件,一個下框與每個支承框的底部相連,用以支承所述支承框。
按照本發明的一個方面,所述支承殼體還包括至少一個CRT支撐肋,它們與來自所述CRT組件的圖像光束的投射角相對應。
按照本發明的另一方面,所述支承殼體還包括至少一個上框,它的兩端與每個支承框的上端相連,以便支承所述兩個支承框。
按照本發明的又一方面,由導體材料制造所述支承殼體,以便阻擋EMI(電磁干擾)。
按照本發明的再一方面,由金屬材料制成所述支承殼體。
圖2是圖1所示投影電視機的分解透視圖;圖3是本發明一種實施例投影電視機的分解透視圖;圖4是本發明一種支承殼體的透視圖;圖5是圖4所示支承殼體的分解透視圖。
如圖3-5所示,本發明一種實施例的投影電視機包括前殼體10和后殼體20,以限定其中的外部設備;在所述前殼體10與后殼體20之間的容納空間內形成一個木制的支承殼體30,其中容納有CRT組件40,該組件受到支承殼體30的支承并投射圖像光束;反射平面鏡50反射從所述CRT組件40投射的圖像光束;屏幕,以反射平面鏡50反射的光束為基礎,將圖畫顯示于其上;以及設在支承框31下部電路板80,用以控制所述CRT組件40。
所述前殼體10限定所述投影電視機的前面外部設備,它由上蓋11和下蓋13形成,所述上蓋11設于前殼體10的前面上部,并與屏幕60的前緣相連,用以支持屏幕60,所述屏幕上顯示圖畫;所述下蓋13設在所述上蓋11的下部,里面裝有多個揚聲器(未示出)。
所述后殼體20限定所述投影電視機的后面外部設備。在它的內部上面設置傾斜安裝的反射平面鏡50,用以反射由CRT組件40投射的圖像光束,并將它們傳送到屏幕60上。后殼體20的前面上部借助螺釘等與前殼體10的上蓋11連接,并且后殼體20的底部與支承殼體30連接。
如圖4和5所示,支承殼體30包括一對支承框31,每個支承框設在所述支承殼體30兩個相對側面的反射平面鏡50之下,容納并支承CRT組件40;還包括下框32,它與所述一對支承框31各自的底部連接,支承所述支承框31的底部。每個支承框31的底部借助螺釘與下框32連接,不過它們也可通過焊接等連接。
在每個支承框31的內表面上至少設有一個傾斜安裝的CRT支撐肋34,它們與從CRT組件40的圖像光束投射角相對應。CRT組件40的兩側的底表面受到CRT支撐肋34的傾斜支撐,使CRT組件40能夠朝著位于CRT組件40上方的反射平面鏡50投射圖像光束。在本發明的上述實施例中,CRT支撐肋34被支撐于每個支承框31的前內表面和后內表面,從而形成一對所述的支撐肋34。不過,CRT支撐肋34可以從它的前面傾斜地伸向后面,與圖像光束的投射角相對應。另外,可由導體金屬材料制成所述CRT支撐肋34,以便穩固地支撐CRT組件40,易于阻擋來自CRT組件40的EMI(電磁干擾),并排放多個投射圖像光束之CRT所產生的熱量。
同時,兩個支承框31的上部由上框33相連。也就是使上框33的兩端分別與每個支承框31的上部相連,從而使支承殼體30外部設備能夠保持穩定。按照本發明的一個方案,將所述上框33設在支承框31的上部前面和上部后面,以維持所述支承殼體的外部設備。這里可將上框33設在支承框31的上部前面,以便覆蓋支承框31的前面上部。
下框32形成投影電視機的底部。它的上表面安裝有電路板80(見圖3)。另外,下框32的底面的四個角上設置滾輪,以改善投影電視機的活動性能。
本發明的一種方案是通過模注塑性材料制作所述支承殼體30,以降低制作成本,也利于減小它的質量。不過,也可由經壓制或模注導體金屬材料制成所述支承殼體30,以便容易阻擋設在下框32中的電路板80所產生的EMI。
在上述實施例中,支承殼體30的各部分都是用螺釘連接的。這種螺釘連接是為公眾所周知的,因而,省略對它的描述。代替螺釘連接,可以使用比如凸塊與孔、焊接等這樣的連接件連接它們。
在本發明的投影電視機中,由于容納并支承CRT組件40的支承殼體30是由金屬材料或者塑性材料制成的,所以,與普通木制的支承殼體相比,減輕了投影電視機的重量,從而有利于它的搬移,并降低儲存和運輸,以及制作的成本。
另外,在本發明的投影電視機中,由于支承殼體30是通過壓制或模注制成的,所以不致因溫度和濕度的變化而變形或者被損壞,它還很容易排出CRT組件中所產生的熱量,并且易于阻擋來自CRT組件的EMI。
如上所述,按照本發明,提供一種具有重量減輕之支承殼體的投影電視機,從而有利于它的運輸,并降低制作和運輸等的成本,而且不易因溫度和濕度的變化而變形或被損壞。
雖然示出并描述了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但對于那些熟悉本領域的人員將能理解,對這些實施例可做多種變化,而不致脫離本發明的原則和精髓以及所附各權利要求及其等效要求中限定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投影電視機,它包括一個投射圖像光束的CRT組件和反射所述圖像光束的反射平面鏡,所述投影電視機還包括具有一對支承框的支承殼體,每個支承框設在所述反射平面鏡下面的支承殼體兩側,用以容納和支承所述CRT組件;一個下框與每個支承框的底部相連,用以支承所述支承框。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電視機,其中,所述支承殼體還包括至少一個CRT支撐肋,它們從每個支承框的內側向內突出并被傾斜安裝,與來自所述CRT組件的圖像光束的投射角相對應。
3.按照權利要求2所述的投影電視機,其中,所述支承殼體還包括至少一個上框,它的兩端與每個支承框的端部相連,以便支承所述兩個支承框。
4.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電視機,其中,所述支承殼體是導體材料的,以便阻擋EMI。
5.按照權利要求4所述的投影電視機,其中,所述支承殼體由金屬材料制成。
6.按照權利要求4所述的投影電視機,其中,所述支承殼體由塑性材料制成。
7.按照權利要求2所述的投影電視機,其中,所述至少一個CRT支撐肋包含設在每個支承框前面的第一支撐肋,和設在每個支承框后面的第二支撐肋。
8.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電視機,其中,所述每個支承框的底部通過螺釘與下框連接。
9.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電視機,其中,所述每個支承框的底部通過焊接與下框連接。
10.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電視機,其中,通過模注塑性材料制作所述支承殼體。
11.按照權利要求3所述的投影電視機,其中,所述CRT組件的兩側在其底端受到各支撐肋的傾斜支撐。
12.按照權利要求3所述的投影電視機,其中,還包括上框,一個在所述支承框的上部前面,另一個在所述支承框的上部后面。
13.按照權利要求12所述的投影電視機,其中,所述設在支承框的上部前面的上框覆蓋所述支承框的前面頂部。
14.一種投影電視機,它包括前殼體;后殼體;投射圖像光束的CRT組件;反射圖像光束的反射平面鏡;以及支承殼體,它支承所述反射平面鏡的兩側,并容納和支承所述CRT組件。
15.按照權利要求14所述的投影電視機,其中,由塑性材料制成所述支承殼體。
16.按照權利要求15所述的投影電視機,其中,通過壓制或模注制成所述支承殼體。
17.按照權利要求14所述的投影電視機,其中,由阻擋所述投影電視機內產生之EMI的金屬材料制成所述支承殼體。
全文摘要
一種投影電視機,包括一個投射圖像光束的CRT組件和反射所述圖像光束的反射平面鏡。所述投影電視機還包括具有一對支承框的支承殼體,所述支承框設在所述反射平面鏡下面的支承殼體兩側,用以容納和支承所述CRT組件;一個下框與每個支承框的底部相連,用以支承所述支承框。采用這種結構,本發明提供具有重量減輕之支承殼體的投影電視機,從而有利于它的運輸,降低制造和運輸等成本,也不易因溫度和濕度的變化而變形或者被損壞。
文檔編號H04N5/74GK1479521SQ0314240
公開日2004年3月3日 申請日期2003年6月12日 優先權日2002年8月31日
發明者鄭俊秀 申請人:三星電子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