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有局部強光照射功能的移動電話機殼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通訊設備,尤其涉及一種具有局部強光照射功能的移動電話機殼。
為解決上述的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取如下技術方案。
本實用新型具有局部強光照射功能的移動電話機殼,移動電話機殼適當位置內嵌入一發光電路,發光電路由一個以上的電池、一個強力發光體、一個開關鈕及回絡導線串接而成,由開關鈕控制電池的電力經回路導線通往強力發光體的導通或截斷,使強力發光體發光,開關鈕的鈕面、強力發光體的發光照射端突出在移動電話機殼的表面外,其余部分嵌埋在機殼內對應位置。
為能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還可以采取如下技術措施。
前述的具有局部強光照射功能的移動電話機殼,其中強力發光體為高光度的特種發光二極管;前述的具有局部強光照射功能的移動電話機殼,其中開關鈕為鈕面由具有彈力的膠質材料制成的按壓開關。
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可進行清楚的臨時照明,節省電源,使用方便,效果理想,達到預期的設計目的。
圖2為
圖1所示的II-II剖面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實施狀態示意圖。
參閱圖3所示,操作使用時,使用者在握持移動電話機殼1時,可以同時觸動開關鈕40的鈕面41,使強力發光體30發出強光照亮前方局部空間,產生比移動電話熒幕2螢光更亮的光源,以進行清楚的臨時照明。
本實用新型的優點是1、其由電池專供發光使用,不依靠移動電話內的通訊電池進行照明,因此不影響話機的通訊能力。2、其只用強光照射前方局部空間,用電量少,選用薄小的紐扣電池即可,不會增加移動電話機殼體積,使用方便。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實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于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范圍內。
權利要求1.一種具有局部強光照射功能的移動電話機殼,其特征在于,移動電話機殼適當位置內嵌入一發光電路,發光電路由一個以上的電池、一個強力發光體、一個開關鈕及回路導線串接而成,開關鈕控制電池的電力經回路導線通往強力發光體的導通或截斷,使強力發光體發光,開關鈕的鈕面、強力發光體的發光照射端突出在移動電話機殼的表面外,其余部分嵌埋在機殼內對應位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局部強光照射功能的移動電話機殼,其特征在于,所述強力發光體為高光度的發光二極管。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局部強光照射功能的移動電話機殼,其特征在于,所述開關鈕為鈕面由具有彈力的膠質材料制成的按壓開關。
專利摘要具有局部強光照射功能的移動電話機殼,在移動電話機殼適當位置內嵌入一發光電路,發光電路由電池、強力發光體、開關鈕及回路導線串接而成,由開關鈕控制電池的電力經回路導線通往強力發光體的導通或截斷,使強力發光體發光,開關鈕的鈕面、強力發光體的發光照射端突出在移動電話機殼的表面外,其余部分嵌埋在機殼內對應位置,使用者在握持移動電話機殼時,可以同時觸動開關鈕的鈕面,使強力發光體發出強光照亮前方局部空間,產生比移動電話熒幕熒光更亮的光源,以進行清楚的臨時照明。
文檔編號H04M1/22GK2521842SQ0127507
公開日2002年11月20日 申請日期2001年11月27日 優先權日2001年11月27日
發明者王薪智 申請人:王薪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