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螺絲柱結構及通訊設備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螺絲柱結構及通訊設備,適用于由第一殼體和第二殼體組成的通訊設備,包括:支撐板,一端連接于第一殼體的一承托面上,并傾斜的設置于第一殼體的內側;托板,一端連接于所述支撐板,且所述托板與承托面間設置有預定距離;螺絲柱,垂直設置于托板上,用以配合螺紋緊固件,固定第一殼體和第二殼體。其技術方案的有益效果在于:不僅結構簡單,且整體強度高,克服了現有技術中采用常規的螺絲柱導致殼體表面出現凹陷以及在殼體之間距離較大時將常規的螺絲柱尺寸加長,導致螺絲柱強度下降易折斷的缺陷。
【專利說明】
一種螺絲柱結構及通訊設備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通訊設備的裝配領域,尤其涉一種螺絲柱結構及通訊設備。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存在的通訊設備的外殼體均由上下殼體構成,而將上下殼體拼接成整體時,現有的通常采用常規的螺絲柱結構,如圖1所示,通過采用常規的螺絲柱結構能對上下殼體起到固定作用,但是采用常規的螺絲柱結構通常會帶來以下的問題,第一,螺絲柱直接從殼體上延伸,螺絲柱與殼體之間的接觸會導致接觸位置膠位變得很厚,殼體注塑成型后由于材料收縮的原因,會在殼體的表面對應螺絲柱的位置處出現凹陷,影響產品外觀的品質,導致不良品比率的上升,第二,當上下殼體之間的距離較大時,螺絲柱的規格尺寸需要相應的加長,而螺絲柱在尺寸加長時其對應的強度也會下降,從而導致螺絲柱強度不高容易折斷的問題。
【發明內容】
[0003]針對現有技術中在常規的螺絲柱存在的上述問題,現提供一種結構簡單,強度更高,且不會導致殼體上出現凹陷的螺絲柱結構及通訊設備。
[0004]具體技術方案如下:
[0005]—種螺絲柱結構,適用于包括第一殼體和第二殼體的通訊設備,包括:
[0006]支撐板,一端連接于所述第一殼體的一承托面上,并傾斜的設置于所述第一殼體的內側;
[0007]托板,一端連接于所述支撐板,且所述托板與所述承托面間設置有預定距離;
[0008]螺絲柱,垂直設置于所述托板上,用以配合螺紋緊固件,固定所述第一殼體和所述第二殼體。
[0009]優選的,包括一第一加強筋,所述第一加強筋分別連接所述螺絲柱的邊沿以及所述托板。
[0010]優選的,所述支撐板與所述托板一體成型。
[0011]優選的,所述托板與所述承托面平行。
[0012]優選的,所述托板呈半圓形。
[0013]優選的,還包括一第二加強筋,所述第二加強筋分別與所述螺絲柱的邊沿、所述托板、所述支撐板的邊沿以及所述第一殼體連接。
[0014]優選的,所述第二加強筋與所述支撐板和所述托板以及所述第一殼體一體成型。
[0015]優選的,包括一第一加強筋,所述第一加強筋分別連接所述螺絲柱的邊沿以及所述托板;
[0016]所述第一加強筋的位置與所述第二加強筋的位置相對。
[0017]優選的,所述第二殼體設置有匹配所述螺絲柱的通孔,用以配合所述螺絲柱及所述螺紋緊固件固定所述第一殼體和所述第二殼體。
[0018]還包括一種通訊設備,包括上殼體及下殼體,包括所述的螺絲柱結構,其中所述上殼體包括所述第一殼體,所述下殼體包括所述第二殼體。
[0019]上述技術方案具有如下優點或有益效果:不僅結構簡單,且整體強度高,克服了現有技術中采用常規的螺絲柱導致殼體表面出現凹陷以及在殼體之間距離較大時將常規的螺絲柱尺寸加長,導致螺絲柱強度下降易折斷的缺陷。
【附圖說明】
[0020]圖1為本實用新型【背景技術】中常規的螺絲柱的結構示意圖;
[0021]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種螺絲柱結構的實施例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0022]圖3為本實用新型一種螺絲柱結構的實施例的另一方向的結構示意圖;
[0023]圖4為本實用新型一種螺絲柱結構的實施例中,關于第一加強筋及第二加強筋的結構示意圖。
[0024]上述說明書中附圖標記表示說明:
[0025](I)、第一殼體;(2)、支撐板;(3)、托板;(4)、螺絲柱;(5)、第一加強筋;(6)、第二加強筋;(7)、第二殼體。
【具體實施方式】
[0026]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27]需要說明的是,在不沖突的情況下,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及實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組合。
[0028]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但不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限定。
[0029]如圖2所示,一種螺絲柱結構的實施例,適用于包括第一殼體I和第二殼體7的通訊設備,包括:
[0030]支撐板2,一端連接于第一殼體I的一承托面上,并傾斜的設置于第一殼體I的內側;
[0031 ]托板3,一端連接于所述支撐板2,且所述托板3與承托面間設置有預定距離;
[0032]螺絲柱4,垂直設置于托板3上,用以配合螺紋緊固件,固定第一殼體I和第二殼體I。
[0033]上述技術方案中,通過在第一殼體I的內側設置有支撐板2,并在支撐板2上設置有托板3,進而在托板3上設置螺絲柱4,當將第一殼體I和第二殼體7固定時,可通過設置在托板3上的螺絲柱4配合螺紋緊固件,固定第一殼體I和第二殼體7。其中托板3與第一殼體I的承托面之間設置有預定的距離。由于,螺絲柱4設置在托板3上,并且托板3與第一殼體I的承托面之間設置有預定的距離,使螺絲柱4不直接與第一殼體I連接,從而克服了現有技術中因材料收縮導致殼體表面出現凹陷的缺陷,并且,可通過調節支撐板2的長度來實現托板3與第一殼體I的承托面之間的距離變化,從而克服了現有技術中因殼體之間距離較大時采用長尺寸的螺絲柱,導致螺絲柱強度下降易折斷的缺陷。
[0034]在一種較優的實施例中,如圖3所示,
[0035]包括一第一加強筋5,第一加強筋5分別連接螺絲柱4的邊沿以及托板3。
[0036]上述技術方案中,通過第一加強筋5可使螺絲柱4更牢固的固定于托板3上,提高了螺絲柱4與托板3的連接強度。
[0037]在一種較優的實施例中,支撐板2與托板3—體成型,通過一體成型的支撐板和托板3可加強支撐板2與托板3之間的連接強度。
[0038]在一種較優的實施例中,托板3與承托面平行,托板3與承托面保持平行可使螺絲柱4垂直于承托面,從而便于殼體內部空間的利用,以及便于殼體設計。
[0039]在一種較優的實施例中,托板3呈半圓形。
[0040]在一種較優的實施例中,如圖3所示,還包括一第二加強筋6,第二加強筋6分別與螺絲柱4的邊沿、托板3、支撐板2的邊沿以及第一殼體I連接。
[0041]上述技術方案中,通過第二加強筋6自螺絲柱4的邊沿延伸到托板33和支撐板2的邊沿最后連接到第一殼體I上,提高了螺絲柱4與托板3、支撐板2以及第一殼體I之間整體的連接強度,使整體結構更加牢固。
[0042]在一種較優的實施例中,第二加強筋6與支撐板2和托板3以及第一殼體11一體成型。
[0043]在一種較優的實施例中,如圖4所示,包括一第一加強筋5,第一加強筋5分別連接螺絲柱4的邊沿以及托板3;第一加強筋5的位置與第二加強筋6的位置相對。
[0044]上述技術方案中,通過將第一加強筋5的位置設置與與第二加強筋6的位置相對,從而可使螺絲柱4的受力更加均勻,使螺絲柱4更加牢固的固定于托板3上。
[0045]在一種較優的實施例中,第二殼體7設置有匹配螺絲柱4的通孔,用以配合螺絲柱4及螺紋緊固件固定第一殼體I和第二殼體7。進一步的,螺紋緊固件可采用螺栓或者螺釘。
[0046]本技術方案中,還包括一種通訊設備,包括上殼體及下殼體,包括螺絲柱結構,其中上殼體包括第一殼體I,下殼體包括第二殼體2。
[0047]在具體實施例中,當需要將第一殼體I和第二殼體7進行固定時,可通過螺紋緊固件,對應穿過第二殼體7中的通孔,進而使螺紋緊固件旋轉進入設置在托板3上的螺絲柱4中,并當螺紋緊固件處于鎖緊狀態時,第一殼體I與第二殼體7緊密的連接。
[0048]其中,通過支撐板2的一端連接于第一殼體I的一承托面上,并且于朝向第二殼體7的另一端設置有托板3,托板3和承托面之間設置有預定距離,從而使螺絲柱4不直接與承托面連接,避免了因為材料收縮導致殼體表面出現凹陷的缺陷。
[0049]進一步的,在螺絲柱4與托板3的邊沿設置有第一加強筋5,通過第一加強筋5可使螺絲柱4更牢固的固定于托板3上。
[0050]進一步的,在螺絲柱4和托板3和支撐板2的邊沿設置有第二加強筋6,通過第二加強筋6可使整體結構更加牢固。
[0051 ]上述技術方案具有如下優點或有益效果:不僅結構簡單,且整體強度高,克服了現有技術中采用常規的螺絲柱導致殼體表面出現凹陷以及在殼體之間距離較大時將常規的螺絲柱加長導致強度不高易折斷的缺陷。
[0052]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及保護范圍,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應當能夠意識到凡運用本實用新型說明書及圖示內容所作出的等同替換和顯而易見的變化所得到的方案,均應當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螺絲柱結構,適用于包括第一殼體(I)和第二殼體(7)的通訊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支撐板(2),一端連接于所述第一殼體(I)的承托面上,并傾斜的設置于所述第一殼體(1)的內偵 托板(3),一端連接于所述支撐板(2),且所述托板(3)與所述承托面間設置有預定距離; 螺絲柱(4),垂直設置于所述托板(3)上,用以配合螺紋緊固件,固定所述第一殼體(I)和所述第二殼體(7)。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螺絲柱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第一加強筋(5),所述第一加強筋(5)分別連接所述螺絲柱(4)的邊沿以及所述托板(3)。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螺絲柱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板(2)與所述托板(3)—體成型。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螺絲柱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托板(3)與所述承托面平行。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螺絲柱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托板(3)呈半圓形。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螺絲柱結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第二加強筋(6),所述第二加強筋(6)分別與所述螺絲柱(4)的邊沿、所述托板(3)、所述支撐板(2)的邊沿以及所述第一殼體(I)連接。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螺絲柱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加強筋(6)與所述支撐板(2)和所述托板(3)以及所述第一殼體(I)一體成型。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螺絲柱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第一加強筋(5),所述第一加強筋(5)分別連接所述螺絲柱(4)的邊沿以及所述托板(3); 所述第一加強筋(5)的位置與所述第二加強筋(6)的位置相對。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螺絲柱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殼體(7)設置有匹配所述螺絲柱(4)的通孔,用以配合所述螺絲柱(4)及所述螺紋緊固件固定所述第一殼體(I)和所述第二殼體(7)。10.—種通訊設備,包括上殼體及下殼體,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至9中任意所述的螺絲柱結構,其中所述上殼體包括所述第一殼體(I),所述下殼體包括所述第二殼體(7)。
【文檔編號】H05K5/00GK205546236SQ201620124889
【公開日】2016年8月31日
【申請日】2016年2月17日
【發明人】何李鵬
【申請人】上海斐訊數據通信技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