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千伏絕緣核相手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電氣試驗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10千伏絕緣核相手車,適用于10千伏開關柜核相現場,減小10千伏開關柜內核相作業風險,提高10千伏開關柜內核相作業效率。
【背景技術】
[0002]10千伏開關柜內核相是一項帶電作業,進行10千伏開關柜內核相時,需將10千伏開關手車從開關柜內搖出,露出10千伏靜觸頭,而手車開關搖出后,帶電靜觸頭被落下的上下兩塊金屬擋板擋住,無法進行核相,通常需要兩人手持絕緣桿將兩塊擋板分別向上和向下挑開,露出三相帶電靜觸頭后,由試驗人員手持核相桿進行核相工作。一米左右的開關柜內需五人配合同時完成核相工作,空間狹小操作困難。由于靜觸頭金屬擋板需用絕緣桿挑開,難度較大,距離10千伏帶電靜觸頭距離較近,易發生擋板上劃和下落,存在較大安全風險。并且由于核相桿頂端為金屬,核相桿前端絕緣較低,核相時易發生核相桿對地或三相短路。無法保證核相作業的安全。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針對上述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問題,提供了一種10千伏絕緣核相手車,解決看10千伏開關柜核相操作困難的問題。
[0004]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如下。
[0005]一種10千伏絕緣核相手車,包括底部帶有車輪的車體,車體兩側設置豎直絕緣擋板,車體頂部和底部分別安裝絕緣擋板,車體的前端安裝前絕緣擋板,前絕緣擋板上設有三個孔洞,車體內部安裝兩塊絕緣隔板。
[0006]所述的孔洞套裝有絕緣墊圈。
[0007]所述的絕緣隔板滑動設置在車體內部。
[0008]所述的豎直絕緣擋板、絕緣擋板及前絕緣擋板形成立體的絕緣空間。
[0009]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優點
[0010]1、通過啟動1kV開關柜內擋板機械機構,成功解決核相時將開關手車拉出,擋板落下無法核相的問題。
[0011]2、將核相手車左右側、上下側、前端及相間采用絕緣材料隔離,形成一個絕緣的封閉空間,成功解決核相時因手持核相桿不穩定造成核相桿頂部接地和相間短路,大大保證了核相安全,實現兩人安全操作。
[0012]3、最大限度的保證了核相作業這項帶電作業的人身和設備安全,確保兩人就能完成1kV開關柜的核相工作,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的穩定性以及安全性。
【附圖說明】
[0013]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4]圖中,1、絕緣隔板,2、豎直絕緣擋板,3、車體,4、車輪,5、孔洞,6、絕緣擋板,7、前絕緣擋板。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
[0015]如圖1所示,一種10千伏絕緣核相手車,包括底部帶有車輪4的車體3,車體3兩側設置豎直絕緣擋板2,車體頂部和底部分別安裝絕緣擋板6,車體的前端安裝前絕緣擋板7,豎直絕緣擋板2、絕緣擋板6及前絕緣擋板7形成立體的絕緣空間;前絕緣擋板上設有三個圓形孔洞5,三個圓形孔洞5將A、B、C三相靜觸頭帶電端露出,孔洞5套裝有絕緣墊圈,可以根據靜觸頭尺寸進行調節孔洞的直徑,方便不同尺寸的靜觸頭使用;車體內部滑動安裝兩塊絕緣隔板1,絕緣隔板將車體內的A、B、C三相隔開,絕緣隔板滑動設置,可以根據具體尺寸進行調節相互之間的空間大小,使用靈活。
[0016]使用時將安裝有絕緣擋板的核相手車推入10千伏開關柜內,通過兩側的機械傳動機構打開靜觸頭上下擋板,此時,開關柜四周內側全部被絕緣材料隔離,將I號核相桿穿過絕緣手車前端的圓孔內,接觸A相帶電靜觸頭,再將2號核相桿穿過絕緣手車前端的圓孔內,接觸B相帶電靜觸頭,兩相之間有絕緣隔板隔開,避免兩根核相桿頂端接觸。依次進行核相工作。
【主權項】
1.一種10千伏絕緣核相手車,包括底部帶有車輪的車體,其特征在于車體兩側設置豎直絕緣擋板,車體頂部和底部分別安裝絕緣擋板,車體的前端安裝前絕緣擋板,前絕緣擋板上設有三個孔洞,車體內部安裝兩塊絕緣隔板。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10千伏絕緣核相手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孔洞套裝有絕緣墊圈。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10千伏絕緣核相手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絕緣隔板滑動設置在車體內部。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10千伏絕緣核相手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豎直絕緣擋板、絕緣擋板及前絕緣擋板形成立體的絕緣空間。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10千伏絕緣核相手車,包括底部帶有車輪的車體,車體兩側設置豎直絕緣擋板,車體頂部和底部分別安裝絕緣擋板,車體的前端安裝前絕緣擋板,前絕緣擋板上設有三個孔洞,車體內部安裝兩塊絕緣隔板。在開關柜內形成一個立體的絕緣空間,核相時不但避免了核相桿與開關柜金屬部位短路,也避免了核相時因手持核相桿不穩定造成兩只核相桿之間的短路,實現兩人安全操作。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的穩定性以及安全性。
【IPC分類】H02B11-127
【公開號】CN204597323
【申請號】CN201520268309
【發明人】谷強, 韓旭, 苑婷
【申請人】國網遼寧省電力有限公司盤錦供電公司, 國家電網公司
【公開日】2015年8月26日
【申請日】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