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池的固持組件、無人機及充電器。
背景技術:
近年來,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無人機從軍事領域拓展到民用領域,尤其是被廣泛應用于民用領域的農業、林業、電力、安防等方面。
無人機一般需要設置電池來進行供電,目前,通常需要雙手來操作,以實現電池的取放。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電池的固持組件、無人機及充電器,以解決需雙手進行電池取放的問題。
本實用新型采用的一個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電池的固持組件,包括電池倉,用于收容電池,所述電池倉的一端設有電氣接口,所述電氣接口用于與所述電池卡接并電連接,所述電池倉的另一端設有第一卡合部;操作件和彈性件,其設置于所述電池倉上并與所述第一卡合部配合;
其中,在所述電池置于所述電池倉時,所述電氣接口與所述電池的電氣接口連接,所述彈性件彈性驅動所述第一卡合部和/或所述電池,使所述電池與所述第一卡合部卡扣配合,進而將所述電池固定于所述電池倉;在作動所述操作件時,所述操作件帶動所述第一卡合部,使所述第一卡合部與所述電池相對分離,進而從所述電池倉中解鎖所述電池。
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所述操作件包括按鈕,所述第一卡合部是鎖舌;在未作動所述按鈕時,所述鎖舌在所述彈性件抵持下卡合鎖定所述電池于所述電池倉,在作動所述按鈕時,所述按鈕帶動所述鎖舌朝遠離所述電池的方向移動而使所述鎖舌與所述電池分離,進而從所述電池倉中解鎖所述電池。
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所述操作件包括連接所述鎖舌的滑桿;作動所述按鈕時,所述按鈕帶動所述滑桿同向移動,從而使滑桿帶動所述鎖舌朝遠離所述電池的方向移動。
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所述按鈕朝向所述滑桿的一面設置有凸柱/凹陷,所述滑桿朝向所述按鈕的一面設有與凸柱/凹陷配合的凹陷/凸柱,所述凸柱嵌入所述凹陷,從而使所述按鈕連接于所述滑桿。
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所述按鈕朝向所述滑桿的一面設置有第一凸柱,所述滑桿朝向所述按鈕的一面設有第二凸柱,所述第一凸柱位于所述電池與所述第二凸柱之間。
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所述第一凸柱朝向所述第二凸柱的一面設有第一斜面,所述第二凸柱朝向所述第一凸柱的一面設有第二斜面,在所述按鈕帶動所述滑桿同向移動過程中所述第一斜面與所述第二斜面貼合且保持相對固定。
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所述電池倉包括本體及形成于所述本體的容置槽,所述容置槽用于收容所述電池,所述按鈕設置于所述本體的頂面或側面,作動所述按鈕指沿所述頂面或側面推動或撥動所述按鈕。
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所述滑桿背向所述鎖舌的一側設有柱體,所述彈性件是彈簧,所述彈簧一端套設于所述柱體,另外一端抵頂于所述電池倉內。
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所述操作件包括連接所述鎖舌的滑桿;作動所述按鈕時,所述按鈕帶動所述滑桿異向移動,從而使所述滑桿帶動所述鎖舌朝遠離所述電池的方向移動。
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所述按鈕朝向所述滑桿的一面設置有第一凸柱,所述滑桿朝向所述按鈕的一面設有第二凸柱,所述第一凸柱朝向所述第二凸柱的一面設有第一斜面,所述第二凸柱朝向所述第一凸柱的一面設有第二斜面,所述第一斜面位于所述電池與所述第二斜面之間;在所述按鈕帶動所述滑桿異向移動過程中,所述第一凸柱與所述電池之間距離保持不變,所述第一斜面與所述第二斜面貼合且相對滑動,進而使得所述滑桿帶動所述鎖舌朝遠離所述電池的方向移動。
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所述電池倉包括本體及形成于所述本體的容置槽,所述容置槽用于收容所述電池,所述按鈕設置于所述本體的頂面或側面;作動所述按鈕指沿所述頂面或側面推動或撥動所述按鈕;或垂直于所述頂面或側面按壓所述按鈕。
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所述按鈕為旋鈕,所述旋鈕外周設有第一齒牙,所述滑桿朝向所述按鈕的一面設有第二齒牙,所述第一齒牙和第二齒牙咬合。
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所述鎖舌自所述滑桿朝向所述電池延伸設置。
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所述鎖舌的自由端為楔形面,所述楔形面背向所述電池倉的底面設置。
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所述電池倉包括本體及形成于所述本體的容置槽,所述容置槽用于收容所述電池;所述本體設有用于收容所述按鈕的滑槽。
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所述電池倉包括兩相對側面,所述電氣接口設置于所述其中一側面,所述第一卡合部設置于另一所述側面。
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所述電池倉包括本體及形成于所述本體的容置槽,所述容置槽用于收容所述電池;所述本體對應所述第一卡合部的一側設有操作腔,所述操作腔收納所述第一卡合部。
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所述彈性件收容于所述操作腔,所述彈性件位于所述第一卡合部背對所述電池一側,一端直接或間接抵頂于所述第一卡合部,另外一端直接或間接抵頂于所述操作腔的腔壁;
其中,所述彈性件在自由狀態下彈性驅動所述第一卡合部朝向所述電池運動,使所述第一卡合部伸出所述操作腔與所述電池卡合;作動所述操作件時,所述第一卡合部脫離所述電池,并縮入所述操作腔。
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所述電池倉的所述底面或所述電池的底面鄰近所述第一卡合部的位置設有彈片或彈性墊,所述彈片一端抵頂所述電池,另外一端抵頂所述電池倉,以在解鎖所述電池后將所述電池至少部分頂出所述電池倉。
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所述電池完全置于所述電池倉時,所述電池暴露于空氣中的一面與所述電池倉側邊頂面互補且圓滑相接。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的另一個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無人機,包括機身、容置于所述機身中的電池,包括上述任一所述的電池的固持組件,所述電池的固持組件為所述機身的一部分或安裝于所述機身。
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所述電池倉進一步設置有第二卡合部;所述電池設置有電氣接口、第三卡合部、第四卡合部;其中,所述第三卡合部與所述第一卡合部對應設置,所述第四卡合部與所述第二卡合部對應設置;
在所述電池置于所述電池倉時,所述第四卡合部與所述第二卡合部卡扣配合,所述彈性件彈性驅動所述第一卡合部與所述第三卡合部卡扣配合,進而將所述電池固定于所述電池倉;
在作動所述操作件時,所述操作件帶動所述第一卡合部,使所述第一卡合部與所述第三卡合部相對分離,進而從所述電池倉中解鎖所述電池。
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所述第三卡合部是所述電池一端端面的凹坑,所述第一卡合部進入所述凹坑進而將所述電池固定于所述電池倉,所述第一卡合部離開所述凹坑進而從所述電池倉中解鎖所述電池。
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所述第四卡合部是所述電池一端端面的第一凸緣,所述第二卡合部是設置于所述電池倉對應所述第一凸緣的一側的第二凸緣,所述第一凸緣離所述底面的距離小于所述第二凸緣離所述底面的距離。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的又一個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充電器,包括上述電池的固持組件。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提供一種電池的固持組件、無人機及充電器,通過彈性件與第一卡合部的聯動關系,單手即可將電池固定于電池倉;而通過操作件與第一卡合部的聯動關系,單手即可從電池倉解鎖電池,方便電池的取放。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一種電池的固持組件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操作件和彈性件的立體分解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一種電池及固持組件的立體分解示意圖;
圖4是圖3中電池及固持組件組裝過程的示意圖;
圖5是圖4中組裝完成后的示意圖;
圖6是沿圖5中線III-III的截面示意圖;
圖7是圖6中A區域的放大示意圖;
圖8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電氣接口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9是圖6中B區域的放大示意圖;
圖10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一種操作件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1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另一種操作件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12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又一種操作件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13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又一種操作件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14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再一種操作件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15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一種無人機的立體示意圖;
圖16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一種充電器的立體分解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將理解的是,術語“第一”、“第二”、“第三”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第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至少一個該特征。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至少兩個,例如兩個,三個等,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請參閱圖1至圖3,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一種電池的固持組件的立體結構示意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操作件和彈性件的立體分解示意圖,圖3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一種電池及固持組件的立體分解示意圖。如圖所示,本實施例中的固持組件包括電池倉12,具體的,該電池倉12包括本體122及形成于本體122的容置槽124,所述容置槽124具體用于收容電池20。
請同時參閱圖2、圖3及圖5,其中,圖5是圖4中組裝完成后的示意圖。在本實施例中,電池倉12的一端設有第一卡合部128,電池倉12的另一端設有電氣接口126及第二卡合部123。其中,第一卡合部128為鎖舌,且鎖舌的自由端為楔形面,楔形面背向電池倉12的底面設置。具體地,電池倉12包括兩相對側面,第一卡合部128設置于其中一側面,電氣接口126及第二卡合部123設置于另一側面。且對應第一卡合部128的一側設有操作腔125,操作腔125收納第一卡合部128。
進一步地,該固持組件還包括設置于電池倉12上并與第一卡合部128配合的操作件14a和彈性件16。
進一步地,電池20包括電氣接口22、第三卡合部26、第四卡合部24,且所述第三卡合部26與第一卡合部128對應設置,第四卡合部24與第二卡合部123對應設置。
請參閱圖4、圖6、圖7及圖8,其中,圖4是圖3中電池及固持組件組裝過程的示意圖,圖7是沿圖5中線III-III的截面示意圖,圖7中A區域的放大示意圖,圖8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電氣接口的立體結構示意圖。在本實施例中,電氣接口126用于與電池20卡接并電連接,在電池20置于電池倉12時,電氣接口126可作為卡合部與電池20的電氣接口22卡扣配合,且電池倉12的電氣接口126與電池20的電氣接口22卡扣配合的方向平行于Pin腳。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應用場景中,電池20的電氣接口22上可以開設L形孔。可選地,在其它實施例中可以開設尺寸較大的條形孔,從而避免當電池倉12上的電氣接口126的端子插入到傾斜的電池20中時,發生碰撞或者彎折。
進一步地,在電池20置于電池倉12的過程中,電氣接口126和電池20的電氣接口22至少在電池20完全旋入電池倉12時電連接,并至少在電池20完全旋出電池倉12時電絕緣。
此外,在電池倉12上靠近電氣接口126的一側設有一輔助標識121,具體地,在電池20置于電池倉12過程中時,電池20帶有電氣接口22的一端先插入電池倉12,然后電池20圍繞該輔助標識121的邊線旋轉。
上述實施例中,將電池倉12上的電氣接口126作為卡合部與電池20上的電氣接口22進行卡扣配合,利用電氣接口126、22之間接插的摩擦力將電池20一端固定于電池倉12中,可以無需在電池20的該端額外再設置其他卡合結構,方便電池20的固定。
同時參閱圖3至圖7,與前述實施例中利用電氣接口126、22之間接插的摩擦力將電池20一端固定于電池倉12不同的是,在其它實施例中,利用所述第四卡合部24、第二卡合部123將電池20一端固定于電池倉12。具體地,所述第四卡合部24是電池20的一端端面的第一凸緣,相應地,第二卡合部123是設置于電池倉12對應第一凸緣的一側的第二凸緣。同時,第一凸緣24離底面的距離小于第二凸緣123離底面的距離。
實際操作時,在電池20置于電池倉12的過程中,電池20具有第一凸緣24的一端先置于電池倉12內,第一凸緣24嵌于第二凸緣123之下,電池20以第二凸緣123或第一凸緣24為軸旋轉,另一端旋入所述電池倉12。
上述實施例中,將電池倉12上的第二凸緣123或電池20上的第一凸緣24作為卡合部,方便電池20的卡合固定。
此外,在所述電池倉12的底面或電池20的底面鄰近第一卡合部128的位置設有彈片18,可選地,也可以設置為彈性墊。彈片18一端抵頂電池20,另外一端抵頂電池倉12,以在解鎖電池20后將電池20至少部分頂出電池倉12。比如,電池在彈片18提供的彈力作用下尾部彈出。而在電池20完全置于電池倉時,即第一卡合部128在彈性件16抵持下卡合鎖定電池20于電池倉12,彈片18處于壓縮狀態。與此同時,電池20暴露于空氣中的一面與電池倉12側邊頂面互補且圓滑相接。
請參閱圖2、圖5、圖6及圖9,在具體實施例中,操作件14a包括按鈕142a及滑桿144a。其中,按鈕142a設置于本體122的頂面。具體地,在本體122的頂面上設置滑槽127,用于收容按鈕142a。可選地,按鈕142a也可以設置在本體122的側面,即在本體122的側面設置滑槽127收容按鈕142a。
進一步地,滑桿144a背向鎖舌128的一側設有柱體1444a,且鎖舌自滑桿144a朝向電池20方向延伸設置。
請繼續參閱圖2及圖9,彈性件16是彈簧,其一端套設于柱體1444a,另外一端抵頂于電池倉12內。
具體地,彈性件16收容于操作腔125,彈性件16位于第一卡合部128背對電池20一側,一端抵頂于滑桿144a,進而間接抵頂第一卡合部128,另外一端直接抵頂于操作腔125的腔壁。
在未作動按鈕142a時,彈性件16在自由狀態下通過滑桿144a彈性驅動第一卡合部128也即鎖舌朝向電池20運動,使鎖舌伸出操作腔125與電池20卡合;并且,鎖舌在彈性件16的繼續抵持下持續卡合鎖定電池20于電池倉12。
當然,反過來,彈性件16也可以彈性驅動電池20以與第一卡合部128卡扣配合,進而將電池20固定于電池倉12。
在作動按鈕142a時,按鈕142a帶動第一卡合部128也即鎖舌,使鎖舌與電池20相對分離,進而從電池倉中12解鎖電池20。鎖舌脫離電池20后,縮入操作腔125。
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按鈕142a與滑桿144a存在多種可選配合類型,以使得作動按鈕142a時,按鈕142a能夠帶動第一卡合部128:
1)第一類型
在作動按鈕142a時,按鈕142a帶動滑桿144a同向移動,即朝遠離電池20的方向移動而使鎖舌與電池20分離,進而從電池倉12中解鎖電池20。
比如如圖2所示,按鈕142朝向滑桿144a的一面設置有凸柱1422a,可選地,在其它實施例中,按鈕142a朝向滑桿144a的一面也可以設置為凹陷。相應地,滑桿144a朝向按鈕142a的一面設有與凸柱1422a配合的凹陷1442a。當然,當按鈕142a朝向滑桿144a的一面設置為凹陷時,滑桿144a朝向按鈕142a的一面相應的設為凸柱與其配合,進而使所述凸柱1422a嵌入所述凹陷1442a,從而使按鈕142a連接于滑桿144a。
對應上述實施例,作動按鈕142a具體指:沿本體122的頂面或側面推動或撥動按鈕142a。
上述實施例中,提供一種操作件和彈性件,在電池固定于電池倉時,操作件帶動滑桿同向移動,使電池從電池倉中解鎖,并通過彈片將電池彈出,單手即可實現電池取放,解決了現有技術中電池取放費力的問題。
可選地,在其它實施例中,按鈕與滑桿的配合關系還可以為如圖10所示。圖10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一種操作件的立體結構示意圖。具體地,按鈕142b朝向滑桿144b的一面設置有第一凸柱1422b,滑桿144b朝向按鈕142b的一面設有第二凸柱1442b,第一凸柱1422b位于電池與第二凸柱1442b之間。因第一凸柱1422b位于電池與第二凸柱1442b之間,因此,作動按鈕142b使其遠離電池方向時,第一凸柱1422b推動第二凸柱1442b同向移動,進而帶動滑桿144b、鎖舌128同向移動。
進一步地,第一凸柱1422b朝向第二凸柱1442b的一面設有第一斜面(未標識),第二凸柱1442朝向第一凸柱1422b的一面設有第二斜面(未標識),在按鈕142b帶動滑桿144b同向移動過程中第一斜面與第二斜面貼合且保持相對固定。因第一凸柱1422b與第二凸柱1442b采用斜面貼合方式,因此在第一凸柱1422b推動第二凸柱1442b同向移動過程中,穩定性更高。
可選地,在其它實施例中,按鈕與滑桿的配合關系還可以為如圖11所示。請一并參閱圖11,圖1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另一種操作件的立體結構示意圖,與圖10不同之處在于,按鈕142c朝向滑桿144c的一面的第一凸柱1422c未設置有第一斜面,相應的,滑桿144c朝向按鈕142c的一面的第二凸柱1442c未設置有第二斜面。
上述實施例中,提供一種操作件,在電池固定于電池倉時,單手即可作動操作件,進而帶動滑桿同向移動,使電池從電池倉中解鎖,并通過彈片將電池彈出,解決了現有技術中電池取放費力的問題。
2)第二類型
在作動按鈕142d時,按鈕142d帶動滑桿144d異向移動,即朝遠離電池的方向移動而使鎖舌與電池分離,進而從電池倉中解鎖電池。
比如,按鈕與滑桿的配合關系可以為如圖12所示,圖12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又一種操作件的立體結構示意圖。具體地,按鈕142d朝向滑桿144d的一面設置有第一凸柱1422d,滑桿144d朝向按鈕142d的一面設有第二凸柱1442d,第一凸柱1422d朝向第二凸柱1442d的一面設有第一斜面(未標識),第二凸柱1442d朝向第一凸柱1422d的一面設有第二斜面(未標識),第一斜面位于電池與第二斜面之間。
以圖12視圖方向為參考,向下按下按鈕142d時,第一凸柱1422d與電池之間距離保持不變,此時,第一斜面與第二斜面貼合,第一斜面對第二斜面產生水平方向的推力分量,兩者相對滑動,進而使得滑桿144d帶動鎖舌128朝遠離電池的方向移動。
可選地,在其它實施例中,按鈕與滑桿的配合關系還可以為如圖13所示。請一并參閱圖13,與圖12不同之處在于,第一斜面并不位于電池與第二斜面之間,而是兩者與電池之間距離相當;另外,按鈕142e的作動方式并非是向下按壓,而是在保持與電池20之間的距離不變的前提下水平滑動。在這種配合關系下,滑動按鈕142e時第一斜面對第二斜面產生水平方向的推力分量,兩者相對滑動,進而使得滑桿144e帶動鎖舌128朝遠離電池的方向移動。
上述實施例,提供一種操作件,在電池固定于電池倉時,操作件帶動滑桿異向移動,單手操作即可使電池從電池倉中解鎖,并通過彈片將電池彈出,解決了現有技術中電池取放費力的問題。
當然,按鈕與滑桿的配合關系不限于上述兩種類型,比如按鈕為旋鈕,請參閱圖14,圖14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再一種操作件的立體結構示意圖。如圖,所述旋鈕142f外周設有第一齒牙1422f,滑桿144f朝向按鈕142f的一面設有第二齒牙1442f,第一齒牙1422f和1442f咬合。旋動按鈕142f時,按鈕142f保持與電池之間的距離不變,通過齒牙帶動滑桿144f,進而使得滑桿144f帶動鎖舌128朝遠離電池的方向移動。
參閱圖15,圖15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一種無人機的立體結構示意圖。該無人機30包括機身32、容置于機身中32的電池,還包括電池的固持組件,且所述固持組件為機身32的一部分或安裝于機身32,其中電池的固持組件的結構參見上文所述,此處不再重復贅述。
請一并參閱圖2、圖3、圖6及圖7,電池倉12進一步設置有第二卡合部123,電池20上設置有電氣接口22、第三卡合部26、第四卡合部24。其中,第三卡合部26與第一卡合部128對應設置,第四卡合部24與第二卡合部123對應設置。
其中,第四卡合部24是電池20一端端面的第一凸緣,第二卡合部123是設置于電池倉12對應第一凸緣24的一側的第二凸緣,第一凸緣離24底面的距離小于第二凸緣123離底面的距離。
進一步地,第三卡合部26是電池20一端端面的凹坑,第一卡合部128進入凹坑26進而將電池20固定于電池倉12,第一卡合部128離開凹坑26進而從電池倉中12解鎖電池20。
在具體實施例中,在電池20置于電池倉12時,第四卡合部24與第二卡合部123卡扣配合,彈性件16彈性驅動第一卡合部128與第三卡合部26卡扣配合,進而將電池20固定于電池倉12。
進一步地,在作動操作件14a時,具體為沿本體122的頂面或側面推動或撥動按鈕142a,使所述按鈕142a帶動第一卡合部128與電池20相對分離,進而從電池倉12中解鎖電池20。
上述實施例中,提供一種電池的固持組件,通過將卡合部和彈性件布局到電池倉的兩端,能夠改善電池在取放過程中費力且需雙手同時操作的問題。
參閱圖16,圖16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一種充電器的結構示意圖。如圖所示,該充電器40包括電池的固持組件及插頭42。其中,所述電池的固持組件的結構參見上文所述,此處不再重復贅述。
綜上所述,本領域技術人員容易理解,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電池的固持組件、無人機及充電器,能夠改善電池在取放過程中費力且需雙手同時操作的問題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并非因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實用新型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他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實用新型的專利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