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系統預約充電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系統預約充電方法,解決了現有技術的不足,技術方案為:步驟一,用戶通過手機APP與租賃網站兩個預約入口向中心服務器的租賃平臺發起預約充電指令;步驟二,預約充電指令通過加密后進入租賃平臺;步驟三,租賃平臺判斷預約指令的合法性,如果合法則對指令進行解析;步驟四,租賃平臺通過解析得到要預約的充電樁,租賃平臺把預約充電指令下發到預約的目標充電樁;步驟五,車輛獲取預約指令并判斷當前充電樁狀態,如果充電樁為空閑則回復平臺預約成功,且將充電樁狀態變成預約中,同時記錄該預約人的ID;步驟六,在設定時間內,如果預約人來到充電樁前,選擇通過手機按鈕或刷卡的方式打開充電樁的樁門。
【專利說明】
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系統預約充電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是一種汽車租賃設備,特別是涉及一種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系統預約充電方法。
【背景技術】
[0002]目前成熟的租賃系統一般采用記賬式方案,運營過程中每單租賃需要人工參與,無法實現自助的租賃模式。
[0003]對比文件1:臺灣專利公開號:TW M482126U名稱:電動車租賃站,提供一種對電動車、鑰匙和電池進行管理的電動車租賃站,特征在于該專利設有身份識別裝置,通過該身份識別裝置對電池進行更換,該專利只是對電池進行更換,不適用于整車進行更換。
[0004]對比文件2:美國專利公開號:US 2012/0280653 Al名稱:電動汽車充電站的管理系統和方法(翻譯),提供一種電動汽車充電站的管理系統和方法,特征在于提供車輛檢測器,對車輛的狀況進行檢測,并將檢測的信息反饋給檢測系統已經根據此信息對汽車進行充電等。該專利依然不能換車,只能對電池進行充電。
[0005]對比文件3:中國專利公開號:CN104282088A名稱:一種基于充電粧的電動汽車租賃管理系統及其租賃管理方法,提供一種基于充電粧的電動汽車租賃管理系統,其主要特征在于結合了智能終端或電腦,相關人員可以對租車情況等進行快速方便的查詢。
[0006]對比文件4:中國專利公開號:CN103854374A名稱:基于周期結算模式的電動交通工具用電計費方法及裝置,提供一種基于周期結算模式的電動交通工具用電計費方法及裝置,特征在于用采用電卡,電卡里設有賬戶的信息以及費用結算方式。可以進行智能化用電計費。
[0007]對比文件5:美國專利公開號:USD730822 S名稱:帶有狀態指示的電動汽車充電站,以及導光組件和方法(翻譯),提供一種帶有狀態指示的電動汽車充電站,特征在于帶有導光組件用于顯示各種狀態,但是其沒有對具體的租賃方法等進行具體的說明。
[0008]對比文件6:加拿大專利公開號:CA2890753(A1)名稱:使電動汽車快速充電的充電站的充電系統和方法(翻譯),提供一種使電動汽車快速充電的充電站的充電系統和方法,特征在于提供一個充電臂,給予充電的車輛進行一個準確的定位。不足之處在于,只提供了限位裝置。
[0009]對比文件7:美國專利公開號:US2015108947(A1)名稱:用于汽車和充電站之間通信方法和系統,提供一種用于汽車和充電站之間通信方法和系統,特征至于電動汽車與充電站充電過程中的充電電纜連接到車輛和充電站終端終端之間可鎖定機械耦合。電動汽車和充電站之間通過通信控制機械耦合的開閉,但是該專利本質仍只是個限位裝置。
[0010]對比文件8:中國專利公開號:CN103944201A名稱:一種電動汽車定時充電粧,提供一種電動汽車定時充電粧,特征在于設有時控開關對電動汽車進行定時充電設置。
[0011 ]但是現有技術依然存在目前成熟的租賃系統一般采用記賬式方案,運營過程中每單租賃需要人工參與,無法實現自助的租賃模式的問題。
【發明內容】
[0012]本發明的目的是為解決目前的技術方案中存在目前成熟的租賃系統一般采用記賬式方案,運營過程中每單租賃需要人工參與,無法實現自助的租賃模式的問題,提供一種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系統預約充電方法。
[0013]本發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系統預約充電方法,適用于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0014]步驟一,用戶通過手機APP與租賃網站兩個預約入口向中心服務器的租賃平臺發起預約充電指令;
[0015]步驟二,預約充電指令通過加密后進入租賃平臺;
[0016]步驟三,租賃平臺判斷預約指令的合法性,如果合法則對指令進行解析;
[0017]步驟四,租賃平臺通過解析得到要預約的充電粧,租賃平臺把預約充電指令下發到預約的目標充電粧;
[0018]步驟五,車輛獲取預約指令并判斷當前充電粧狀態,如果充電粧為空閑則回復平臺預約成功,且將充電粧狀態變成預約中,同時記錄該預約人的ID;在設定時間內只有預約人ID可以打開充電粧的粧門;否則回復充電粧繁忙,結束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系統預約充電方法;
[0019]步驟六,在設定時間內,如果預約人來到充電粧前,選擇通過手機按鈕或刷卡的方式打開充電粧的粧門;
[0020]拔下充電粧里的充電槍,插到電動汽車的充電接口中,開始充電;若超過設定時間后,車輛沒有檢測到預約人的任意開門動作,則預約失敗,平臺記錄該預約記錄。
[0021]本發明適用于本
【申請人】已申請的技術《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系統及其方法》中的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系,所述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系統,用于電動汽車的租賃,包括中心服務器、若干個子服務器、安裝有電動汽車的租賃APP的用戶手持終端、連接互聯網的訪問終端、若干個配設有通信和處理裝置的汽車充電粧和配設在每一輛電動汽車上的分時租賃裝置,所述安裝有定制APP的用戶手持終端和連接互聯網的訪問終端均與所述的中心服務器通信連接,所述子服務器均與所述的中心服務器通信連接,所述子服務器分別與若干臺汽車充電粧通信連接,所述每一輛電動汽車上的分時租賃裝置均與所述的子服務器通信連接,所述分時租賃裝置至少包括一個用于車輛信息采集和處理的車載信息平臺、用于身份驗證的信息讀入裝置、對車門和動力進行控制的車輛控制模塊和車輛通信裝置,所述信息讀入裝置、車輛控制模塊和車輛通信裝置均與所述的車載信息平臺連接,所述車載信息平臺通過車輛通信裝置與子服務器通信連接。所述汽車充電粧在每一個安裝地點均以充電粧集群形式安裝,每個充電粧集群均安裝有一個集群控制器和一個GPRS終端,每個所述GPRS終端均與所在安裝地點的集群控制器電連接,每個所述的充電粧均包括RFID讀卡器和地鎖,所述RFID讀卡器和地鎖均與所述的集群控制器電連接,所述集群控制器均通過GPRS終端與所述的子服務器通訊連接,每個GPRS終端均為帶有存儲芯片的GPRS終端。
[0022]本專利申請設計了一套基于電動汽車的分時租賃預約充電與失效系統。本專利以租賃平臺未核心,搭建了預約充電流程的硬件架構。本專利預約系統具備手機APP預約與網站預約充電兩個入口。本專利實現了手機APP、網站、租賃平臺、充電粧預約狀態的同步。
[0023]作為優選,在步驟六中,充電粧與車載信息平臺進行通訊,充電粧接收車載信息平臺所給出的汽車電池電路信息并通過集群控制器發送至中心服務器。
[0024]作為優選,所述充電粧為使用峰谷電計費充電粧,若當前時間處于谷電計費時間內,充電粧對電動汽車進行充電,
[0025]若當前時間處于峰電計費時間內,則中心服務器根據充電粧當前綁定的車輛中車載信息平臺上傳的車輛狀態信息對充電粧進行操作,若當前綁定車輛經過充電判斷,判定為需要充電則充電粧對電動汽車進行充電,若判定為禁止充電則充電粧停止對電動汽車進行充電。本發明采用了分時租賃的方法,采用了積極的分時充電租賃方法,結合當地峰谷電電價和用電策略,在不妨礙正常租車還車的同時,大量降低了用電成本。
[0026]作為優選,充電判斷步驟包括以下子步驟:
[0027]充電判斷子步驟一,中心服務器對每個充電粧的賦值一個基礎電量閾值和一個基礎電量系數值,基礎電量閾值和基礎電量系數值均由人工或中心服務器計算設定,
[0028]充電判斷子步驟二,中心服務器讀取當前時間、谷電計費時間開啟時間和當前車輛的電池電量值,中心服務器計算當前時間與谷電計費時間開啟時間的差值得出時間差值,
[0029]充電判斷子步驟三,基礎電量系數值除以時間差值后所得出的數值加上當前車輛的電池電量值大于或者等于所述的基礎電量閾值則判定為禁止充電,若基礎電量系數值除以時間差值后所得出的數值加上當前車輛的電池電量值小于所述基礎電量閾值則判定為需要充電。本發明采用了分時租賃的方法,采用了積極的分時充電租賃方法,結合當地峰谷電電價和用電策略,在不妨礙正常租車還車的同時,大量降低了用電成本。這樣設置之后,達到了不同地區對應不同的借車基礎電量閾值,也就是讓借車頻率較大的充電粧充電較多,盡可能多的保持電量,使得大多數人能夠盡可能地借車,既考慮到了車輛電量的需求,又考慮到了車輛使用的需求,滿足的經濟成本和使用成本的雙重要求。
[0030]作為優選,在充電判斷子步驟中,充電粧上個統計周期中對應日期的平均借車次數乘以給定百分比系數得出電量修正值,基礎電量閾值由基礎電量值加上電量修正值得出,所述基礎電量值為統一數值。
[0031]作為優選,若有若干輛車輛停車的距離在200米之內,則比較相鄰車輛的當前電量值,中心服務器在判定為需要充電的車輛中以電量從高到低依次開始充電。
[0032]本發明的實質性效果是:本發明通過充電粧的管理,實現充電粧與車的綁定、充電粧狀態管理及控制。通過將整個租賃系統細分為業務系統、通訊系統及各個子資源管理系統,實現系統的穩定、可靠、安全性及業務流暢性,提升處理效率。本發明采用了分時租賃的方法,采用了積極的分時充電租賃方法,結合當地峰谷電電價和用電策略,在不妨礙正常租車還車的同時,大量降低了用電成本。本發明采用了限制地區借車的方法,確定了借車范圍,防止了大范圍用車導致的核定區域用車緊張情況的產生。達到了不同地區對應不同的借車基礎電量閾值,也就是讓借車頻率較大的充電粧充電較多,盡可能多的保持電量,使得大多數人能夠盡可能地借車,既考慮到了車輛電量的需求,又考慮到了車輛使用的需求,滿足的經濟成本和使用成本的雙重要求。
【具體實施方式】
[0033]下面通過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的具體說明。
[0034]實施例:
[0035]—種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系統預約充電方法,適用于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系統,所述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系統,用于電動汽車的租賃,包括中心服務器、若干個子服務器、安裝有電動汽車的租賃APP的用戶手持終端、連接互聯網的訪問終端、若干個配設有通信和處理裝置的汽車充電粧和配設在每一輛電動汽車上的分時租賃裝置,所述安裝有定制APP的用戶手持終端和連接互聯網的訪問終端均與所述的中心服務器通信連接,所述子服務器均與所述的中心服務器通信連接,所述子服務器分別與若干臺汽車充電粧通信連接,所述每一輛電動汽車上的分時租賃裝置均與所述的子服務器通信連接,所述分時租賃裝置至少包括一個用于車輛信息采集和處理的車載信息平臺、用于身份驗證的信息讀入裝置、對車門和動力進行控制的車輛控制模塊和車輛通信裝置,所述信息讀入裝置、車輛控制模塊和車輛通信裝置均與所述的車載信息平臺連接,所述車載信息平臺通過車輛通信裝置與子服務器通信連接。所述汽車充電粧在每一個安裝地點均以充電粧集群形式安裝,每個充電粧集群均安裝有一個集群控制器和一個GPRS終端,每個所述GPRS終端均與所在安裝地點的集群控制器電連接,每個所述的充電粧均包括RFID讀卡器和地鎖,所述RFID讀卡器和地鎖均與所述的集群控制器電連接,所述集群控制器均通過GPRS終端與所述的子服務器通訊連接,每個GPRS終端均為帶有存儲芯片的GPRS終端。
[0036]包括以下步驟,
[0037]步驟一,用戶通過手機APP與租賃網站兩個預約入口向中心服務器的租賃平臺發起預約充電指令;
[0038]步驟二,預約充電指令通過加密后進入租賃平臺;
[0039]步驟三,租賃平臺判斷預約指令的合法性,如果合法則對指令進行解析;
[0040]步驟四,租賃平臺通過解析得到要預約的充電粧,租賃平臺把預約充電指令下發到預約的目標充電粧;
[0041]步驟五,車輛獲取預約指令并判斷當前充電粧狀態,如果充電粧為空閑則回復平臺預約成功,且將充電粧狀態變成預約中,同時記錄該預約人的ID;在設定時間內只有預約人ID可以打開充電粧的粧門;否則回復充電粧繁忙,結束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系統預約充電方法;
[0042]步驟六,在設定時間內,如果預約人來到充電粧前,選擇通過手機按鈕或刷卡的方式打開充電粧的粧門;
[0043]拔下充電粧里的充電槍,插到電動汽車的充電接口中,開始充電;若超過設定時間后,車輛沒有檢測到預約人的任意開門動作,則預約失敗,平臺記錄該預約記錄。
[0044]在步驟六中,充電粧與車載信息平臺進行通訊,充電粧接收車載信息平臺所給出的汽車電池電路信息并通過集群控制器發送至中心服務器。
[0045]所述充電粧為使用峰谷電計費充電粧,若當前時間處于谷電計費時間內,充電粧對電動汽車進行充電,
[0046]若當前時間處于峰電計費時間內,則中心服務器根據充電粧當前綁定的車輛中車載信息平臺上傳的車輛狀態信息對充電粧進行操作,若當前綁定車輛經過充電判斷,判定為需要充電則充電粧對電動汽車進行充電,若判定為禁止充電則充電粧停止對電動汽車進行充電。
[0047]充電判斷步驟包括以下子步驟:
[0048]充電判斷子步驟一,中心服務器對每個充電粧的賦值一個基礎電量閾值和一個基礎電量系數值,基礎電量閾值和基礎電量系數值均由人工或中心服務器計算設定,
[0049]充電判斷子步驟二,中心服務器讀取當前時間、谷電計費時間開啟時間和當前車輛的電池電量值,中心服務器計算當前時間與谷電計費時間開啟時間的差值得出時間差值,
[0050]充電判斷子步驟三,基礎電量系數值除以時間差值后所得出的數值加上當前車輛的電池電量值大于或者等于所述的基礎電量閾值則判定為禁止充電,若基礎電量系數值除以時間差值后所得出的數值加上當前車輛的電池電量值小于所述基礎電量閾值則判定為需要充電。
[0051 ]在充電判斷子步驟中,充電粧上個統計周期中對應日期的平均借車次數乘以給定百分比系數得出電量修正值,基礎電量閾值由基礎電量值加上電量修正值得出,所述基礎電量值為統一數值。
[0052]若有若干輛車輛停車的距離在200米之內,則比較相鄰車輛的當前電量值,中心服務器在判定為需要充電的車輛中以電量從高到低依次開始充電。
[0053]具體舉例如下,若今天是周六,統計周期為一周,則如上周周六借車次數是5次,則如上上周周六借車次數是7次等,多個統計周期平均計算下來周六在此地點的借車數量為5次,基礎電量值為總電量的50%,百分比系數為2%,那么可以得出基礎電量閾值為50% +2%*5 = 60%,即為總電量的60%,若當前時間為9點,谷電計費時間為10點,那么當前時間差值為60分。基礎電量系數值設定為300 %,那么,300%/60 = 5%,若當前車輛的電池電量值為總電量的50%,那么50%+5%= 55%,小于60%的基礎電量閾值,判定為需要充電,充電粧對電動汽車進行充電。
[0054]若當前車輛的電池電量值為總電量的56%,那么基礎電量系數值除以時間差值后所得出的數值加上當前車輛的電池電量值為56 %+5% =61%,大于60%的基礎電量閾值,判定為需要充電,充電粧對電動汽車進行充電。
[0055]類似的若多個統計周期平均計算下來周六在此地點的借車數量較少,基礎電量閾值較低,更不容易達到充電閾值。
[0056]若有若干輛車輛停車的距離在200米之內,則比較相鄰車輛的當前電量值,中心服務器在判定為需要充電的車輛中以電量從高到低依次開始充電。
[0057]本實施例通過充電粧的管理,實現充電粧與車的綁定、充電粧狀態管理及控制。通過將整個租賃系統細分為業務系統、通訊系統及各個子資源管理系統,實現系統的穩定、可靠、安全性及業務流暢性,提升處理效率。本發明采用了分時租賃的方法,采用了積極的分時充電租賃方法,結合當地峰谷電電價和用電策略,在不妨礙正常租車還車的同時,大量降低了用電成本。本發明采用了限制地區借車的方法,確定了借車范圍,防止了大范圍用車導致的核定區域用車緊張情況的產生。達到了不同地區對應不同的借車基礎電量閾值,也就是讓借車頻率較大的充電粧充電較多,盡可能多的保持電量,使得大多數人能夠盡可能地借車,既考慮到了車輛電量的需求,又考慮到了車輛使用的需求,滿足的經濟成本和使用成本的雙重要求。
[0058]以上所述的實施例只是本發明的一種較佳的方案,并非對本發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在不超出權利要求所記載的技術方案的前提下還有其它的變體及改型。
【主權項】
1.一種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系統預約充電方法,適用于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一,用戶通過手機APP與租賃網站兩個預約入口向中心服務器的租賃平臺發起預約充電指令; 步驟二,預約充電指令通過加密后進入租賃平臺; 步驟三,租賃平臺判斷預約指令的合法性,如果合法則對指令進行解析; 步驟四,租賃平臺通過解析得到要預約的充電粧,租賃平臺把預約充電指令下發到預約的目標充電粧; 步驟五,車輛獲取預約指令并判斷當前充電粧狀態,如果充電粧為空閑則回復平臺預約成功,且將充電粧狀態變成預約中,同時記錄該預約人的ID;在設定時間內只有預約人ID可以打開充電粧的粧門;否則回復充電粧繁忙,結束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系統預約充電方法; 步驟六,在設定時間內,如果預約人來到充電粧前,選擇通過手機按鈕或刷卡的方式打開充電粧的粧門; 拔下充電粧里的充電槍,插到電動汽車的充電接口中,開始充電;若超過設定時間后,車輛沒有檢測到預約人的任意開門動作,則預約失敗,平臺記錄該預約記錄。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系統預約充電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六中,充電粧與車載信息平臺進行通訊,充電粧接收車載信息平臺所給出的汽車電池電路信息并通過集群控制器發送至中心服務器。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系統預約充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粧為使用峰谷電計費充電粧,若當前時間處于谷電計費時間內,充電粧對電動汽車進行充電, 若當前時間處于峰電計費時間內,則中心服務器根據充電粧當前綁定的車輛中車載信息平臺上傳的車輛狀態信息對充電粧進行操作,若當前綁定車輛經過充電判斷,判定為需要充電則充電粧對電動汽車進行充電,若判定為禁止充電則充電粧停止對電動汽車進行充電。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系統預約充電方法,其特征在于:充電判斷步驟包括以下子步驟: 充電判斷子步驟一,中心服務器對每個充電粧的賦值一個基礎電量閾值和一個基礎電量系數值,基礎電量閾值和基礎電量系數值均由人工或中心服務器計算設定, 充電判斷子步驟二,中心服務器讀取當前時間、谷電計費時間開啟時間和當前車輛的電池電量值,中心服務器計算當前時間與谷電計費時間開啟時間的差值得出時間差值, 充電判斷子步驟三,基礎電量系數值除以時間差值后所得出的數值加上當前車輛的電池電量值大于或者等于所述的基礎電量閾值則判定為禁止充電,若基礎電量系數值除以時間差值后所得出的數值加上當前車輛的電池電量值小于所述基礎電量閾值則判定為需要充電。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系統預約充電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充電判斷子步驟中,充電粧上個統計周期中對應日期的平均借車次數乘以給定百分比系數得出電量修正值,基礎電量閾值由基礎電量值加上電量修正值得出,所述基礎電量值為統一數值。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系統預約充電方法,其特征在于: 若有若干輛車輛停車的距離在200米之內,則比較相鄰車輛的當前電量值,中心服務器在判定為需要充電的車輛中以電量從高到低依次開始充電。
【文檔編號】G07F15/00GK105931383SQ201610246290
【公開日】2016年9月7日
【申請日】2016年4月18日
【發明人】王茂海, 蔣陽川, 侯景仁
【申請人】寧波軒悅行電動汽車服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