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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硬幣處理裝置及方法與流程

文檔序號:11433582閱讀:393來源:國知局
一種硬幣處理裝置及方法與流程

本發明涉及硬幣處理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硬幣處理裝置及方法。



背景技術:

現有申請號為cn201210358459.x,專利名為幣處理裝置及方法的中國發明專利提供了一種硬幣處理裝置及方法,如圖1所示,該硬幣處理裝置裝置包括:硬幣識別器1′,用于識別投入的硬幣,并與取票/退幣口2′連接;分幣機構3′,用于對合法硬幣按幣種設定分揀;找零通道,具有找零口及回收口;暫存機構4′,包括暫存盒及用于移動暫存盒的傳動機構;循環找零箱,用于儲存由暫存盒機構送來的合法硬幣,還與找零通道相連接,用于優先找零,包括一元循環找零箱5′及五角循環找零箱5′;備用找零箱,用于儲存備用的硬幣,并且用于在循環找零箱內的硬幣不足時進行找零,包括一元備用找零箱8′和五角備用找零箱8′;換向器6′,安裝在找零通道中的找零口及回收口上,硬幣回收箱7′,與找零通道的回收口連通,及主控單元,控制上述各機構的運動及動作檢驗,傳送上述各機構的狀態數據。

上述現有技術為達到找零的目的,預設循環找零箱以及備用找零箱,甚至進一步加設補充箱9′對備用找零箱進行補幣,一定程度上雖能提高設備自身的補幣能力,延長工作時間,但加設的備用找零箱乃至補充箱不僅會導致整個硬幣處理裝置體積較大,而且增加了故障率。

申請號為cn201510079643.4,專利名為具有溢出收集設備的硬幣分揀設備的中國發明專利給出了一種用于處理硬幣的硬幣分揀設備如圖2a、2b和2c所示,該設備包括:輸入設備10″,硬幣m能夠被輸入到輸入設備中以進行分揀;分揀裝置1″,用于對經由輸入設備輸入的硬幣進行分揀,分揀裝置還具有命令輸入和顯示設備13″和呈讀卡器形式的讀寫器14″;多個接收容器12″,用于保存已分揀的硬幣,從接收容器12″中能夠經由輸出格層17″有序地輸出已分揀的例如呈包裝好的硬幣卷形式的硬幣m;回執輸出設備15″設計用于在輸入過程之后打印和輸出適當的回執;經由返還格層16″能夠為用戶退回硬幣或其他的物體。溢出收集設備2″,用于在至少一個接收容器溢出之后接收硬幣,溢出收集設備2″具有兩個容器20″、21″或三個容器20″、21″、22″,容器以彼此插入的方式設置在抽屜19″上,其中抽屜19″推入到硬幣分揀設備1″的殼體100″中;三個容器,每個容器20″至22″在此具有兩個手柄200″,使得容器20″至22″可容易地被抓取并且從抽屜19″中取出。計數設備3″,用于對輸入到所述輸入設備中的硬幣進行計數;檢查設備4″,用于檢查再輸入過程中再輸入到輸入設備中的硬幣的數量是否對應于所述溢出收集設備中取出的硬幣的數量。

該專利提供的技術方案一定程度上可實現溢出收集設備中的硬幣進行循環利用,但該溢出收集設備中的硬幣采用人工取出之后進行再一次分揀,耗費人力。



技術實現要素: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硬幣處理裝置及方法。

本發明的目的通過以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

一種硬幣處理裝置,包括:

硬幣檢測裝置,用于檢測硬幣是否合格,并分別與入幣口通道、退幣/找零口通道以及分揀機構通道相連;

分揀機構,用于對硬幣按照幣種進行分揀,并分別與分揀通道、小錢箱通道和大錢箱通道相連;

小錢箱,用于對不同的幣種進行儲存,并分別與小錢箱通道、退幣/找零口通道溢出通道相連;

大錢箱,用于對小錢箱裝滿時溢出的硬幣進行收集,并分別與大錢箱通道和溢出通道相連;

控制單元,用于接收硬幣檢測裝置、分揀機構、小錢箱及大錢箱的各種狀態信息,并對所述信息進行處理與反饋;

循環通道,由分揀機構、大錢箱、小錢箱循環連接形成,所述分揀機構分別與所述大錢箱和小錢箱相連,所述小錢箱和大錢箱相連;并由所述大錢箱將箱內硬幣送入分揀機構。

一種硬幣處理方法,包括:

步驟s1對硬幣進行檢測,并將檢測合格的硬幣導入到分揀機構通道;檢測不合格的硬幣導入退幣/找零口通道;

步驟s2通過分揀機構對檢測合格的硬幣進行分揀,使分揀后的硬幣分別落入對應的小錢箱通道;

步驟s3對小錢箱通道內的硬幣進行計數并將計數信息傳送到控制單元,控制單元將所述計數信息與預設信息進行比對,以判斷小錢箱是否裝滿;若沒有裝滿,硬幣落入對應的小錢箱;若裝滿,硬幣落入對應的大錢箱;

步驟s4通過控制單元判斷是否需要找零;若不需找零,則保持步驟s3狀態;若需要找零,則從至少一個小錢箱內調動等值硬幣進入各個小錢箱對應的退幣/找零口通道,經退幣/找零口實現找零;

步驟s5通過控制單元判斷硬幣處理裝置是否處于空閑狀態,處于工作狀態則保持工作狀態;若處于空閑狀態,則通過每個小錢箱傳感器檢測小錢箱是否充滿,若充滿,則保持當前狀態,否則控制循環通道系統工作,將大錢箱內硬幣送入分揀機構以對小錢箱進行補幣;

步驟s6由小錢箱傳感器檢測小錢箱是否為空,若經步驟s5檢測依然為空,則由控制單元將硬幣處理裝置顯示為“補幣”狀態。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可以具有如下優點:

本發明通過循環通道將大錢箱與小錢箱里面的硬幣實現再循環,提高裝置的自動補幣能力,減少人工成本。

附圖說明

圖1是中國專利cn201210358459.x提供的硬幣處理裝置的框架圖;

圖2a是中國專利cn201510079643.4提供的硬幣分揀設備與設置在其中的功能部件的示意圖;

圖2b是中國專利cn201510079643.4提供的硬幣分揀設備的示意的部分視圖;

圖2c是中國專利cn201510079643.4提供的示出在溢出收集設置中被收集的硬幣到硬幣分揀設備的輸入設備中的再輸入過程的示意圖;

圖3是硬幣處理裝置第一實施例框架示意圖;

圖4是硬幣處理裝置第二實施例框架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實施例及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的描述。

第一實施例:

如圖3所示,硬幣檢測裝置,用于檢測硬幣是否合格,并分別與入幣口通道、退幣/找零口通道以及分揀機構通道相連;分揀機構,用于對硬幣按照幣種進行分揀,并分別與分揀通道、小錢箱通道和大錢箱通道相連;小錢箱,用于對不同的幣種進行儲存,并分別與小錢箱通道、退幣/找零口通道溢出通道相連;大錢箱,用于對小錢箱裝滿時溢出的硬幣進行收集,并分別與大錢箱通道和溢出通道相連;控制單元,用于接收硬幣檢測裝置、分揀機構、小錢箱及大錢箱的各種狀態信息,并對所述信息進行處理與反饋;循環通道,分別與分揀機構及大錢箱相連,并將大錢箱內硬幣送入分揀機構。

上述大錢箱包括一個或多個;上述小錢箱包括有多個,且在所述小錢箱的通道內設置有計數裝置。上述小錢箱內設置有傳感器,用于檢測小錢箱是否充滿;上述循環通道由皮帶構成。上述小錢箱通道及與小錢箱通道對應的大錢箱通道處設置有閉合開關,實現通道的打開與閉合。上述大錢箱內設有第二分揀機構,所述第二分揀機構與所述小錢箱通過循環通道相連。

上述實施例的實施方法為:

硬幣通過入幣口進入硬幣處理裝置,經入幣口通道進入硬幣檢測裝置,由硬幣檢測裝置對硬幣進行檢測,判斷其是否為合格硬幣,若該硬幣為合格則進入分揀機構通道,若硬幣不合格則進入退幣/找零口通道,經退幣/找零口直接返回給用戶,即原幣返還。

進入分揀機構通道的硬幣到達分揀機構之后按照幣種進行分揀與分類,分別進入其對應的小錢箱通道最后進入對應的小錢箱中,大錢箱包括一個或多個;小錢箱包括有多個,且在所述小錢箱通道內設置有計數裝置,所述小錢箱通道及小錢箱通道對應的大錢箱通道處設置有閉合開關,實現通道的打開與閉合。比如,本實施例設置三個小錢箱a、b、c分別對應一元、五角、一角,三個小錢箱通道中的計數裝置對通過該通道的硬幣進行計數并將計數結果實時傳輸給控制單元,控制單元將該結果與預設數據進行對比,當發現通過該條小錢箱通道的硬幣數量超過額定數值時,則控制該條小錢箱中的開關關閉并打開該條小錢箱通道與大錢箱通道連接的開關,這樣,該條小錢箱通道中的硬幣就無法繼續落入該小錢箱而進入對應大錢箱通道最后進入大錢箱。

當用戶需要進行找零時,控制單元接收找零指令,則發出控制指令從至少一個小錢箱內調動等值硬幣進入各個小錢箱對應的退幣/找零口通道,經退幣/找零口實現找零。

當該硬幣處理裝置處于空閑狀態時,該空閑狀態可通過預先設定固定時間段也可由控制單元進行判斷,當裝置超過一定時間沒進行相應操作控制單元則判定裝置處于空閑狀態。處于空閑狀態時,小錢箱內設置有傳感器,用于檢測小錢箱是否充滿,若充滿則保持當前狀態,若沒有充滿則控制循環通道系統工作,將大錢箱內硬幣送入分揀機構以對小錢箱進行補幣。若小錢箱傳感器檢測小錢箱為空且經大錢箱補幣之后依然檢測為空,則控制單元將該硬幣處理裝置顯示為“補幣”狀態。

進一步,當控制單元檢測到對應小錢箱已經充滿時,也可直接于小錢箱上開設溢出通道連接大錢箱,后續進入的硬幣依然進入對應的小錢箱但會進入溢出通道最后落入大錢箱內。

第二實施例

如圖4所示,該實施例是在第一實施例的基礎上作出的進一步改進,第一個實施例所描述的技術方案也屬于本實施例,第一個實施例已描述的技術方案不再本實施例中重復進行描述。

本實施例與上述實施例的區別在于,大錢箱內設有第二分揀機構,并分別連通于大錢箱和小錢箱,使大錢箱、第二分揀機構與小錢箱之間形成一循環通道。這樣,當裝置處于空閑狀態時,每個小錢箱傳感器檢測小錢箱是否充滿,若充滿則保持當前狀態,若沒有充滿則控制第二分揀機構對大錢箱內部的硬幣進行分揀并將硬幣按幣種通過循環通道系統送入對應的小錢箱內以進行補幣。若小錢箱傳感器檢測小錢箱為空且經大錢箱補幣之后依然檢測為空,則控制單元將該硬幣處理裝置顯示為“補幣”狀態。

雖然本發明所揭露的實施方式如上,但所述的內容只是為了便于理解本發明而采用的實施方式,并非用以限定本發明。任何本發明所屬技術領域內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明所揭露的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可以在實施的形式上及細節上作任何的修改與變化,但本發明的專利保護范圍,仍須以所附的權利要求書所界定的范圍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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