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端設備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終端設備。終端設備通過包括可拆裝的設備主體、顯示裝置與供電裝置,設備主體上設置第一連接部件和第二連接部件,顯示裝置上設置第三連接部件,第三連接部件可與第一連接部件配合使用,以使得設備主體與顯示裝置進行裝配并連接,供電裝置上設置第四連接部件,第四接部件可與第二連接部件配合使用,以使得設備主體與供電裝置進行裝配并連接,由于設備主體上所設置的連接部件可分別與顯示裝置和供電裝置各自所設置的連接部件配合使用,使得顯示裝置與電池裝置能夠分別與設備主體裝配在一起,并實現電連接,因此,只需要適當更換設備主體、顯示裝置與供電裝置中的任意一個或幾個,無需整機更換,就能夠實現終端設備的升級。
【專利說明】
終端設備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通信技術,尤其涉及一種終端設備。
【背景技術】
[0002]手機、個人數字助理(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PDA)、無線手持設備、平板電腦(Tablet Computer)等終端設備是人們日常生活中必不可缺的通信設備,隨著通信技術的發展,人們對這些終端設備的屏幕顯示效果、電池待機時間、主機性能提升等具有不斷變化的新需求,這就需要對終端設備進行升級。目前,由于終端設備基本都是一體化設置,最常用的方式就是整機直接更換,例如,購買新的手機等。這種方式,成本較高,并且還會帶來一定程度的資源浪費。
[0003]因此,亟需提供一種終端設備,以使得無需整機更換,就能夠實現終端設備的升級。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的多個方面提供一種終端設備,以使得無需整機更換,就能夠實現終端設備的升級。
[0005]本發明的一方面,提供一種終端設備,包括可拆裝的設備主體、顯示裝置與供電裝置;其中,
[0006]所述設備主體,其上設置第一連接部件和第二連接部件;
[0007]所述顯示裝置,其上設置第三連接部件,所述第三連接部件可與所述第一連接部件配合使用,以使得所述設備主體與所述顯示裝置進行裝配并連接;
[0008]所述供電裝置,其上設置第四連接部件,所述第四接部件可與所述第二連接部件配合使用,以使得所述設備主體與所述供電裝置進行裝配并連接。
[0009]如上所述的方面和任一可能的實現方式,進一步提供一種實現方式,所述設備主體、所述顯示裝置與所述供電裝置各自獨立封裝。
[0010]如上所述的方面和任一可能的實現方式,進一步提供一種實現方式,所述第一連接部件設置在所述設備主體的第一表面,所述第二連接部件設置在所述設備主體的第二表面。
[0011]如上所述的方面和任一可能的實現方式,進一步提供一種實現方式,
[0012]所述第一連接部件包括第一卡槽和所述第一卡槽上設置的第一金手指接口;
[0013]所述第二連接部件包括第二卡槽和所述第二卡槽上設置的第二金手指接口。
[0014]如上所述的方面和任一可能的實現方式,進一步提供一種實現方式,所述第三連接部件包括第三卡槽和所述第三卡槽上設置的第三金手指接口,所述第三卡槽與所述第一卡槽配合使用,所述第三金手指接口與所述第一金手指接口配合使用。
[0015]如上所述的方面和任一可能的實現方式,進一步提供一種實現方式,所述第四連接部件包括第四卡槽和所述第四卡槽上設置的第四金手指接口,所述第四卡槽與所述第二卡槽配合使用,所述第四金手指接口與所述第二金手指接口配合使用。
[0016]如上所述的方面和任一可能的實現方式,進一步提供一種實現方式,所述顯示裝置包括觸控式顯示裝置或非觸控式顯示裝置。
[0017]如上所述的方面和任一可能的實現方式,進一步提供一種實現方式,所述供電裝置包括至少一個電池。
[0018]由所述技術方案可知,本發明實施例的終端設備通過包括可拆裝的設備主體、顯示裝置與供電裝置,所述設備主體,其上設置第一連接部件和第二連接部件,所述顯示裝置,其上設置第三連接部件,所述第三連接部件可與所述第一連接部件配合使用,以使得所述設備主體與所述顯示裝置進行裝配并連接,所述供電裝置,其上設置第四連接部件,所述第四接部件可與所述第二連接部件配合使用,以使得所述設備主體與所述供電裝置進行裝配并連接,由于設備主體上所設置的連接部件可分別與顯示裝置和供電裝置各自所設置的連接部件配合使用,使得顯示裝置與電池裝置能夠分別與設備主體裝配在一起,并實現電連接,因此,只需要適當更換設備主體、顯示裝置與供電裝置中的任意一個或幾個,無需整機更換,就能夠實現終端設備的升級。
[0019]另外,采用本發明所提供的技術方案,由于無需整機更換,就能夠實現終端設備的升級,使得大大降低了終端設備的升級成本,同時避免了資源浪費。
[0020]另外,采用本發明所提供的技術方案,能夠極大提升用戶體驗。
[0021]上述說明僅是本發明技術方案的概述,為了能夠更清楚了解本發明的技術手段,而可依照說明書的內容予以實施,并且為了讓本發明的上述和其它目的、特征和優點能夠更明顯易懂,以下特舉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
【附圖說明】
[0022]通過閱讀下文優選實施方式的詳細描述,各種其他的優點和益處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將變得清楚明了。附圖僅用于示出優選實施方式的目的,而并不認為是對本發明的限制。而且在整個附圖中,用相同的參考符號表示相同的部件。
[0023]圖1為本發明一實施例提供的終端設備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4]下面將參照附圖更詳細地描述本公開的示例性實施例。雖然附圖中顯示了本公開的示例性實施例,然而應當理解,可以以各種形式實現本公開而不應被這里闡述的實施例所限制。相反,提供這些實施例是為了能夠更透徹地理解本公開,并且能夠將本公開的范圍完整的傳達給本領域的技術人員。
[0025]需要說明的是,本發明實施例中所涉及的終端設備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手機、個人數字助理(Personal Digital Ass i stant,PDA)、無線手持設備、平板電腦(Tabl etComputer)、個人電腦(Personal Computer,PC)、MP3播放器、MP4播放器、可穿戴設備(例如,智能眼鏡、智能手表、智能手環等)等。
[0026]另外,本文中術語“和/或”,僅僅是一種描述關聯對象的關聯關系,表示可以存在三種關系,例如,六和/或B,可以表示:單獨存在A,同時存在A和B,單獨存在B這三種情況。另夕卜,本文中字符,一般表示前后關聯對象是一種“或”的關系。
[0027]圖1為本發明一實施例提供的終端設備的結構示意圖,如圖1所示。本實施例提供的終端設備可以包括可拆裝的設備主體10、顯示裝置20與供電裝置30。
[0028]其中,
[0029]所述設備主體10,其上設置第一連接部件11和第二連接部件12;
[0030]所述顯示裝置20,其上設置第三連接部件21,所述第三連接部件21可與所述第一連接部件11配合使用,以使得所述設備主體10與所述顯示裝置20進行裝配并連接;
[0031]所述供電裝置30,其上設置第四連接部件31,所述第四接部件可與所述第二連接部件12配合使用,以使得所述設備主體10與所述供電裝置30進行裝配并連接。
[0032]所謂的顯示裝置20,是指顯示終端設備輸出信息的裝置。
[0033]所謂的供電裝置30,是指將電能傳輸到終端設備的各個組件,以驅動各個組件進行正常工作的裝置。
[0034]所謂的設備主體10,是指終端設備除了顯示裝置20和供電裝置30之外的主要機體部分,也是用于放置主板及其他主要部件的組件,通常包括中央處理器(CentralProcessing Unit,CPU)、內存以及其他輸入輸出控制器和接口等。
[0035]這樣,將人們常見的一體化終端設備,拆分成獨立的設備主體10、顯示裝置20與供電裝置30三個部分,通過每個部分上設計連接部件,可以進行快速地裝配與拆分,并通過每個部分上設計連接部件,進行電力供應與數據通信,從而實現了設備主體10、顯示裝置20與供電裝置30三大組件的獨立升級與更換,用戶可以個性化定制自己喜歡的設備主體10、顯示裝置20與供電裝置30,能夠有效節約終端設備的升級成本。
[0036]可選地,在本實施例的一個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設備主體10、所述顯示裝置20與所述供電裝置30可以各自獨立封裝。通過各自獨立封裝的所述設備主體10、所述顯示裝置20與所述供電裝置30,使得所述設備主體10、所述顯示裝置20與所述供電裝置30這三大組件之間不再存在任何依賴關系,每個組件都可以作為一個獨立的實體存在,能夠有效提高組成終端設備的各個組件的獨立性。
[0037]可選地,在本實施例的一個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第一連接部件11設置在所述設備主體10的第一表面,所述第二連接部件12設置在所述設備主體10的第二表面。其中,所述第一表面與所述第二表面,可以為同一個表面,此時所述顯示裝置20與所述供電裝置30裝配到所述設備主體10的同一個表面,或者還可以為不同表面,此時所述顯示裝置20與所述供電裝置30裝配到所述設備主體10的不同表面。
[0038]在一個具體的實現過程中,所述第一表面與所述第二表面可以為所述設備主體10上相對的表面,這樣,使得所述顯示裝置20與所述供電裝置30可以裝配在所述設備主體10上相對的兩面,例如,設備主體10的正面與后面。
[0039]在另一個具體的實現過程中,所述第一表面與所述第二表面可以為所述設備主體10上相鄰的表面,這樣,使得所述顯示裝置20與所述供電裝置30可以裝配在所述設備主體10上相鄰的兩面,例如,設備主體10的正面與側面。
[0040]可選地,在本實施例的一個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第一連接部件11可以包括第一卡槽和所述第一卡槽上設置的第一金手指接口;所述第二連接部件12可以包括第二卡槽和所述第二卡槽上設置的第二金手指接口。
[0041]可選地,在本實施例的一個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第三連接部件21可以包括第三卡槽和所述第三卡槽上設置的第三金手指接口,所述第三卡槽與所述第一卡槽配合使用,以實現所述設備主體10與所述顯示裝置20的組裝,所述第三金手指接口與所述第一金手指接口配合使用,以實現將所述供電裝置30所提供的電力供應給所述顯示裝置20,以及實現所述設備主體10與所述顯示裝置20之間的數據通信。
[0042]可選地,在本實施例的一個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第四連接部件31可以包括第四卡槽和所述第四卡槽上設置的第四金手指接口,所述第四卡槽與所述第二卡槽配合使用,以實現所述設備主體10與所述供電裝置30的組裝,所述第四金手指接口與所述第二金手指接口配合使用,以實現所述供電裝置30向所述設備主體10的電力供應。
[0043]在裝配這些組件時,可以有多種裝配方式。
[0044]例如,可以先將所述顯示裝置20推入所述設備主體10的第一卡槽,然后,將組合好的所述顯示裝置20和所述設備主體10推入所述供電裝置30的第四卡槽。這樣,終端設備裝配完成,點擊電源開關則可以開機正常使用。
[0045]或者,再例如,可以先將所述供電裝置30推入所述設備主體10的第二卡槽,然后,將組合好的所述供電裝置30和所述設備主體10推入所述顯示裝置20的第三卡槽。這樣,終端設備裝配完成,點擊電源開關則可以開機正常使用。
[0046]可選地,在本實施例的一個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顯示裝置20可以包括觸控式顯示裝置即觸控式屏幕或非觸控式顯示裝置即非觸控式屏幕。
[0047]可選地,在本實施例的一個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供電裝置30可以包括至少一個電池。該實現方式中,通過增加電池的數量,可以有效延長終端設備的待機時間,從而提高了終端設備的利用效率。
[0048]本實施例中,終端設備通過包括可拆裝的設備主體、顯示裝置與供電裝置,所述設備主體,其上設置第一連接部件和第二連接部件,所述顯示裝置,其上設置第三連接部件,所述第三連接部件可與所述第一連接部件配合使用,以使得所述設備主體與所述顯示裝置進行裝配并連接,所述供電裝置,其上設置第四連接部件,所述第四接部件可與所述第二連接部件配合使用,以使得所述設備主體與所述供電裝置進行裝配并連接,由于設備主體上所設置的連接部件可分別與顯示裝置和供電裝置各自所設置的連接部件配合使用,使得顯示裝置與電池裝置能夠分別與設備主體裝配在一起,并實現電連接,因此,只需要適當更換設備主體、顯示裝置與供電裝置中的任意一個或幾個,無需整機更換,就能夠實現終端設備的升級。
[0049]另外,采用本發明所提供的技術方案,由于無需整機更換,就能夠實現終端設備的升級,使得大大降低了終端設備的升級成本,同時避免了資源浪費。
[0050]另外,采用本發明所提供的技術方案,能夠極大提升用戶體驗。
[0051]上述說明示出并描述了本申請的若干優選實施例,但如前所述,應當理解本申請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應看作是對其他實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種其他組合、修改和環境,并能夠在本文所述發明構想范圍內,通過上述教導或相關領域的技術或知識進行改動。而本領域人員所進行的改動和變化不脫離本申請的精神和范圍,則都應在本申請所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可拆裝的設備主體、顯示裝置與供電裝置;其中, 所述設備主體,其上設置第一連接部件和第二連接部件; 所述顯示裝置,其上設置第三連接部件,所述第三連接部件可與所述第一連接部件配合使用,以使得所述設備主體與所述顯示裝置進行裝配并連接; 所述供電裝置,其上設置第四連接部件,所述第四接部件可與所述第二連接部件配合使用,以使得所述設備主體與所述供電裝置進行裝配并連接。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設備主體、所述顯示裝置與所述供電裝置各自獨立封裝。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部件設置在所述設備主體的第一表面,所述第二連接部件設置在所述設備主體的第二表面。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連接部件包括第一卡槽和所述第一卡槽上設置的第一金手指接口; 所述第二連接部件包括第二卡槽和所述第二卡槽上設置的第二金手指接口。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連接部件包括第三卡槽和所述第三卡槽上設置的第三金手指接口,所述第三卡槽與所述第一卡槽配合使用,所述第三金手指接口與所述第一金手指接口配合使用。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連接部件包括第四卡槽和所述第四卡槽上設置的第四金手指接口,所述第四卡槽與所述第二卡槽配合使用,所述第四金手指接口與所述第二金手指接口配合使用。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裝置包括觸控式顯示裝置或非觸控式顯示裝置。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供電裝置包括至少一個電池。
【文檔編號】G06F1/18GK106055030SQ201610353512
【公開日】2016年10月26日
【申請日】2016年5月25日
【發明人】鄧雷
【申請人】樂視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樂視移動智能信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