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通信設備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基于北斗技術與RFID技術的船舶進出港管理系統。
背景技術:
海漁管理部門需要通過一種有效的技術手段,實現漁船進出港的實時自動監管,以解決監管人員的不足,提升進出港檢查效率,并實時掌握所有漁船在港的動態信息,通過RFID電子標簽對漁船施行“一船一標簽”式的管理,可使管理人員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海上和港口安全監管工作力度,重點打擊未年審、老舊、"三無"、伏休期出海、擅自改變作業方式以及船名號標識不清等船舶,促進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真正落實,從源頭上切實防范和遏制重大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現有的RFID技術有效距離有限,不適合直接安裝在漁船停泊港口。為了規避有效傳輸距離的不足,在漁船進出港管理的場景,通過安裝多個RFID讀寫器的方式進行補充,但此方案會引起維護工作量增加,且受環境影響因素大(如電源線路、通信線路鋪設、讀寫器位置架設),對停在離岸較遠的船舶無法有效管理,所以基于現有的RFID標簽的進出港管理存在較大的不足。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一種基于北斗技術與RFID技術的船舶進出港管理系統,提高了RFID數據和北斗定位數據傳輸的有效距離,提高船舶有效管理距離和船舶有效定位。
本實用新型是這樣實現的:一種基于北斗技術與RFID技術的船舶進出港管理系統,所述系統包括至少一船舶終端、至少一岸基基站以及一中心管理服務器;所述船舶終端上安裝有船舶側RFID設備,所述船舶側RFID設備包括船舶RFID標簽、船載北斗定位模塊、船載北斗模塊、以及船載RFID發射模塊;
所述船舶RFID標簽和船載北斗定位模塊分別獲取RFID數據和北斗定位數據;
當船舶側RFID設備與岸基基站間的距離在RFID傳輸距離范圍內時,船載RFID發射模塊將收集到的RFID數據和北斗定位數據發送給岸基基站;
當船舶側RFID設備與岸基基站間的距離超過RFID傳輸距離范圍內時,通過船載北斗模塊將收集到的RFID數據和北斗定位數據發送給岸基基站;
所述岸基基站接收信息進行匯總后發送給所述中心管理服務器,中心管理服務器進行處理。
進一步的,所述岸基基站架設于港口或碼頭的沿海區域。
進一步的,所述岸基基站包括岸基RFID讀取模塊、北斗通信模塊、以及數據匯聚單元;
所述岸基RFID讀取模塊接收所述船載RFID發射模塊發送的RFID數據和北斗定位數據;
所述北斗通信模塊接收船載北斗模塊發送的RFID數據和北斗定位數據;
所述數據匯聚單元將接收的RFID數據和北斗定位數據進行匯總后發送給所述中心管理服務器。
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于: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實質上提高了船載數據的傳輸距離,降低了船舶進出港管理的實施難度和成本,提高了監管部門的管理水平,杜絕了船舶進出港的安全隱患。
附圖說明
下面參照附圖結合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請參閱圖1和圖2所示,一種基于北斗技術與RFID技術的船舶進出港管理系統,所述系統包括至少一船舶終端1、至少一岸基基站2以及一中心管理服務器3;所述船舶終端1上安裝有船舶側RFID設備4,所述船舶側RFID設備4包括船舶RFID標簽41、船載北斗定位模塊42、船載北斗模塊43、以及船載RFID發射模塊44;其中,船舶側RFID設備4和岸基基站2的數量視船舶數量和港口環境確定。
所述船舶RFID標簽41和船載北斗定位模塊42分別獲取RFID數據和北斗定位數據;
當船舶側RFID設備4與岸基基站2間的距離在RFID傳輸距離范圍內時,船載RFID發射模塊44將收集到的RFID數據和北斗定位數據發送給岸基基站2;
當船舶側RFID設備4與岸基基站2間的距離超過RFID傳輸距離范圍內時,通過船載北斗模塊43將收集到的RFID數據和北斗定位數據發送給岸基基站2;
所述岸基基站2接收信息進行匯總后發送給所述中心管理服務器3,中心管理服務器3進行處理。
在本實用新型中,所述岸基基站2架設于港口或碼頭的沿海區域。所述岸基基站2包括岸基RFID讀取模塊21、北斗通信模塊22、以及數據匯聚單元23;
所述岸基RFID讀取模塊21接收所述船載RFID發射模塊44發送的RFID數據和北斗定位數據;
所述北斗通信模塊22接收船載北斗模塊43發送的RFID數據和北斗定位數據;通過RFID信道與船舶側RFID設備4進行數據交換與解析,從而判斷船舶RFID設備距離岸基基站的方向、距離和進出港行為,并進行初步的數據處理,最后通過數據匯聚單元,將信息傳遞到中心管理服務器。
所述數據匯聚單元23將接收的RFID數據和北斗定位數據進行匯總后發送給所述中心管理服務器3。中心管理服務器記錄漁船船舶、船舶側RFID設備標識、岸基基站位置的基礎數據,并將其對應關聯。以GIS地圖為基礎,支持批量設備同時在線,建立船舶實時進出港管理平臺。同時借助于北斗通信網絡的數據傳輸能力,擴大中心管理服務器對船舶的管理范圍,根據實際管理需求進行擴展。
總之,本實用新型把RFID技術與北斗通信網絡融合,采用船載北斗設備發送RFID報文信息至RFID管理中心平臺,提升船舶進出港管理的性能,彌補管理方面的漏洞。
雖然以上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是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應當理解,我們所描述的具體的實施例只是說明性的,而不是用于對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的限定,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依照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所作的等效的修飾以及變化,都應當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所保護的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