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香煙防偽的方法和系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防偽技術領域,尤其涉及對香煙進行防偽的方法和系統。
背景技術:
目前,盡管我國對煙草實行了專賣,然而,煙草特別是香煙制假售假現象依然非常猖獗。這些制假售假的非法行為不但使煙廠和煙草公司損失慘重,也使國家稅收大量流失。目前已經有一些商品防偽系統,但這些系統一般都采用在商品上附上一個加密的編碼,用戶買到產品后將該號碼通過電話輸入到一個檢測中心,檢測中心對該加密的編碼進行解密。如果不能正確解密或解密后發現該編碼已經被查詢過,則認定具有所述編碼的產品為假胃。但是在現有技術的這種防偽系統中,所需的編碼大都很長,例如20位,并且需要用戶手工輸入,所以用戶真正利用它來查詢產品的概率很低。這樣,有一些不法分子甚至不需要對加密方法進行破譯,只是簡單地對真正產品的編碼進行大量的拷貝,就可以仿冒真品進行銷售(注意一個編碼只有第二次查詢才被認為是假,而由于現有技術系統固有的操作麻煩的缺陷,編碼被查詢的概率很低,所以給假冒者以可乘之機)。因此,本發明是要解決現有防偽技術中的問題,尤其是要解決香煙的防偽問題。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就是徹底解決上述問題,使煙草公司能夠實時發現售假現象,使香煙購買者可以免費驗證將要購買的香煙的真偽。為了實現以上目的,本發明提供了一種香煙防偽方法,包括下列步驟給每單位數量的香煙附上一個基本唯一的編碼;將批發到某一零售點的香煙的每單位數量的編碼都記錄并與該零售點相關存儲;以及在香煙零售點讀取所售香煙的編號,并與存儲的編碼相比較,如果比較的結果證明該編碼在與該銷售點相關的存儲記錄中存在并且只被進行預定次數的查詢,則證明該煙為真。
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香煙防偽系統,其中每單位數量的香煙被附上了一個基本唯一的編碼,所述系統包括位于香煙批發點的防偽編碼讀取終端,以及位于零售點的防偽編碼讀取終端,香煙批發點的編碼讀取終端和零售點的防偽編碼讀取終端通過通信網絡相連接,香煙批發點的編碼讀取終端包括將所批發的香煙的編碼記錄并送往一個存儲裝置存儲的裝置,零售點的終端包括將所售香煙的編碼讀取并將該讀取的編碼送往存儲裝置進行比較的裝置以及將比較返回的結果呈現給用戶的裝置,其中如果比較的結果證明該編碼在與該銷售點相關的存儲記錄中存在并且只被進行預定次數的查詢,則證明該煙為真。
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香煙防偽編碼讀取終端,包括防偽編碼讀取裝置,控制器,通信裝置以及防偽驗證結果的提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讀取終端具有一個終端唯一編號存儲裝置,并且該終端唯一編號需要參與防偽驗證。
根據本發明,一方面解決了現有防偽系統中在校驗真偽時編碼輸入麻煩的問題,另一方面,因為每個銷售點終端有一個唯一的身份(如唯一的內置代碼或唯一的地址等),所以能準確控制每個銷售點所銷售的香煙的情況。
圖1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的香煙防偽系統構成示意圖。
圖2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的零售商店防偽編碼讀取終端組成示意框圖。
圖3示出了本發明的標簽組成示意圖。
圖4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的系統防偽工作流程示意圖。
圖5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的系統預訂工作流程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圖1所示為根據本發明的香煙防偽系統的構成示意圖。整個系統由以下部分組成,即香煙包裝盒上的標簽、批發點專用終端、零售商店防偽終端、通信網絡和煙草公司防偽中心數據庫。批發點專用終端和零售商店防偽終端都通過通信網絡和煙草公司防偽中心數據庫相連。香煙批發點的編碼讀取終端包括將所批發的香煙的編碼記錄記錄的裝置以及將所記錄的編碼送往一個存儲裝置存儲的裝置。記錄編碼的裝置可以是一個條碼讀取器,也可以是一個與自動噴碼機相連的裝置。如果香煙上已經預先貼上了編碼則可以用一個條碼讀取器。在用自動噴碼機的情況下,可以在往香煙上噴碼的同時把所噴的碼也記錄下來,從而保證所噴的碼與所記錄的碼相一致。批發點終端可以根據不同的結構將所記錄的編碼發往一個中心數據庫或發往銷售點終端存儲或甚至就存儲在批發點終端本地。圖3所示是本發明標簽數據的優選組成方式,即準予銷售該香煙的地區編碼、香煙名稱、香煙類型和香煙流水號。根據實際情況,編碼方式顯然可以改變。銷售香煙的地區編號可以用電話號碼的區號來表示。標簽分為包標簽和條標簽,二者相互關聯,通過包標簽可以得到條標簽,反之亦然。包標簽指的是每包香煙的編號,條標簽指的是每條香煙的編號。當然,在其它實施方式中,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顯然還可以采用其它層次上的標簽,例如箱標簽,并且包標簽、條標簽和箱標簽可以相互關聯。為方便自動輸入,標簽編碼優選用條碼表示。當然標簽編碼也可以其它方式表示,如數字、圖案、射頻標簽等形式。
煙草公司通過香煙批發點來批發香煙。在批發香煙之前先將每包香煙和每條香煙上貼上含有銷售地區編碼、香煙名稱、類型和流水號的條碼標簽,標簽上的數據以明文方式表示,無需加密。該過程可以通過自動貼標簽機實現,當然,標簽也可由自動噴碼機直接噴在香煙的包裝上。煙草公司批發點在批發時將零售商店的代碼(此代碼與零售商店防偽編碼讀取終端預先內置的代碼一致或對應)和批發給該商店的香煙的編碼通過本發明的批發點專用終端輸入到煙草公司防偽中心數據庫。香煙在零售商店銷售時,顧客只需將要購買的香煙上的條碼通過專用終端上的掃描器在條碼上掃一下,防偽編碼讀取終端便自動將香煙上的編碼和終端本身的編碼通過通信網絡上傳到煙草公司的防偽中心。同樣,在批發點分級設置的情況下,下級(例如第二級)批發點的客戶(該客戶可以是第三級批發點)通過在第二級批發點處的防偽編碼讀取終端可以判斷第二批發點所批發的香煙的真偽。因為批發點之間的供貨經常以箱為單位進行,所以增加一個箱編碼能在箱的層次上判斷真偽,這顯然是有益的。當然,在實際中,在批發點發生假冒的事幾乎沒有,假冒主要發生在零售點,所以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是只需要包標簽和條標簽,甚至只需要條標簽,以及對假冒的檢測也只在零售商店進行。防偽中心接入服務器將根據終端上傳的終端的內置代碼和上傳的香煙上的編碼去數據庫中比對。終端的系統判斷香煙真假或串貨的原則是1.無此編號假冒2.有該編號,但不應該出現在此銷售點銷售串貨或假冒3.有該編號,也應該出現在此銷售點銷售,但已被查詢售假4.有該編號,也應該出現在此銷售點銷售,且未被查詢真5.有該編號,也應該出現在此銷售點銷售,且未被查詢,但終端顯示香煙類型與消費者看到的類型不符銷售點以次充好如果比較的結果出現上述的第4種情況和第5種情況,則中心返回結果和香煙類型的中文編碼,終端收到后顯示煙為真品,類型是XXX,同時系統在中心數據庫中標記為已查詢(或將該記錄刪除)。第5種情況發生時,香煙購買者會發現零售商店以此充好,可以不買,也可以買下來向煙草公司投訴零售商店。其它3種情況都表明該香煙零售商店售假或串貨,但終端上都顯示為假冒。系統還能自動將售假商店的名稱和地址通知專賣執法人員,以便及時查處。系統也能自動統計每天的銷售量。零售商店通過專用終端也可向煙草公司預訂某種類型的香煙,煙草公司批發點的配送人員便可將零售商店所要的香煙送到商店。系統工作流程如圖4所示。當然,還可以對查詢結果進行細分,例如,對于第三種情況,可以返回該編號被查詢過幾次,使得在同一個客戶進行多次查詢的情況下不會得到令她/他尷尬的結果(例如第一次查詢結果是真,第二次查詢就變成假了)。
圖2是根據本發明的零售商店防偽編碼讀取終端的原理框圖。裝置1是通信裝置,通過它和通信網絡完成與防偽數據中心的連接;當然它可以是各種調制解調器和各種網絡通信電路,如以太網收發器。裝置2是標簽編碼數據輸入裝置。通過該裝置可將香煙上的標簽自動輸入到專用終端中。該裝置可以是條碼掃描器或其它輸入器。裝置3是系統的控制裝置,它負責對其它裝置和用戶的輸入進行處理。該裝置中內置了唯一的終端編碼,每當裝置2有數據輸入時,該編碼和數據一起被上傳到數據中心。裝置3中同時還內置了煙草公司數據中心的接入號碼,此號碼用戶無法自行修改。裝置3可以是CPU或完成控制功能的ASIC或可編程器件。裝置4是顯示裝置,負責顯示用戶輸入的信息和服務器發回的信息的顯示。裝置4顯然也可以是其它裝置,如揚聲器等,這樣即使盲人也可以從聲音判斷香煙的真偽。裝置4也可以是各種輸出方式的組合。裝置5是用戶輸入裝置,如鍵盤或按鍵或麥克風(需要語音識別),通過它用戶可以輸入各種信息。防偽編碼讀取終端最好還包括非逸失性存儲裝置,例如電可改寫存儲器,硬盤等。其作用將在以后介紹。
如圖4所示,一部本發明的終端通過通信網絡和煙草公司的防偽數據中心相連時的工作流程。其工作原理如下當顧客要驗證香煙的真假時,使用專用終端的數據掃描器將香煙上的標簽掃描一下。終端將掃描得到的數據和終端本身的唯一編碼一起通過通信網絡發往煙草公司的防偽數據中心。中心根據批發點輸入的零售商店的編碼和批發給該商店的香煙的編碼判斷香煙的真假和類型,并將結果返回到商店的專用終端上顯示。上傳內置代碼的目的是為了判斷香煙的實際銷售地(包括例如地區、銷售點等)。因此,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完全可以通過其它方式來告知防偽中心該香煙的實際銷售地。在其它實施方式中,如果終端的內置編碼(唯一編號)也與香煙編碼中的地區編碼一致,則零售點終端自己就能判斷出是否串貨。也就是說,如果零售點終端的編號中也包括地區號,則如果終端判斷出自己編號的地區號與香煙的地區號不一致,則可以在將自己的編號與香煙的編號上傳前就能判斷出所售的香煙有問題。
如圖5所示,零售商店通過本發明的系統向煙草公司預訂香煙的工作流程。當零售商店需要預訂某種類型的香煙時,便通過零售商店防偽編碼讀取終端上連接到煙草公司MIS系統,向煙草公司預訂。系統根據零售商店終端編碼確定零售商店并向批發點發送預訂單。批發點根據收到的預訂單將零售商店需要的香煙的標簽輸入到數據中心防偽數據庫,然后派配送人員將香煙送到零售商店。
根據本發明的另一種實施方式,系統中可以不采用中心數據庫。這樣,當香煙批發點將香煙批發到零售點以后,香煙批發點將所批發的香煙的防偽編號直接通過網絡或通過適當的介質如軟盤等傳送到對應的零售點終端。優選地,這些編碼是通過加密后被傳送到銷售點終端的,尤其是在通過軟盤等介質而非直接通過網絡傳送的情況下。編碼數據被傳送到銷售終端后,可以被控制器存儲在合適的地方。在加密的情況下,可以以加密的方式直接存,也可以解密后再存。解密后再存的好處是在用戶進行查詢的情況下加快響應速度。在這種實施方式下,用戶購買香煙后用條碼讀取器讀取香煙上的條碼,該條碼被與銷售終端中的編碼數據進行比較,對比較結果的處理與上面所述的類似。在這種實施方式的情況下,對香煙的編碼方式也變得簡單,并且也可以相對降低編碼的長度,例如可以不需要地區編號。實際上,在這種實施方式中,只要能保證批發到某一個零售點的香煙編號是唯一的,就基本上能杜絕假冒。在更加優選的情況下,發送給一個零售點終端的數據不能夠被另一個零售點終端識別,這可以通過終端的唯一標識號或加解密方式的對應來進行。根據本發明,在由銷售點終端驗證真偽的情況下,銷售點終端在控制器的控制下還可以定期或實時地將檢驗出的假冒情況傳送給批發點終端。從而能及時發現零售點的售假情況。當然,零售點也可以將檢測到的假冒情況存儲起來,從而在必要時可以讀出所存儲的假冒情況,作為有關部門執法的依據。假冒情況存儲卡(裝置)最好是可分離的,從而在必要的情況下,批發商可以要求零售商定期或不定期地將存儲卡(裝置)送往批發點進行檢查。
在本發明的其它實施方式中,甚至可以由香煙生產廠家在香煙的包裝過程中給每一包或每條煙打上唯一的編號。這樣,在批發點將香煙批發給零售點后,只需要簡單地將香煙的編號讀入批發點的終端,然后將這些數據送到零售點終端,就可以基本上杜絕假冒。這樣比由批發點來打編號可能要更加經濟一些。
在本發明的其它實施方式中,可以不用包標簽或包編號,而只需要有條標簽或條編號。這樣,可以大大降低打編號的成本。因為在零售點銷售時一包煙基本上是從一條里哪出來,所以用戶只需要驗證條標簽的真偽就可以保證里頭包裝的香煙的真偽。在這種實施方式中,如果一條煙有12包,那么當用戶的查詢結果發現該編號已經被查詢超過12次時,則表示該包煙有可能是假冒的(如果保證一包煙只被查詢一次,則可以肯定該煙是假冒的)用這種方式可以在打標簽的成本和假冒檢出可能之間得到一個很好的折中。
在本發明的更進一步的實施方式中,尤其是在數據分布式存儲的情況下(即數據不是存儲在煙草公司的數據中心而是存儲在各零售點終端中),可以允許只要保證香煙的編號只要在銷售點唯一就可以了。在允許一定的檢錯率的情況下,可以對編碼的要求進一步降低。降低對編碼的要求,例如降低對唯一性的要求,不要求包標簽等,可以顯著降低標簽成本,也使得更加有可能在香煙生產廠家就給香煙打上標簽。在只有條編碼的情況下,條編碼本身最好反映了一條煙內的包數以便于管理。
在由零售點終端來判斷真偽的實施方式中,香煙的預定過程是這樣的零售終端向批發點發定單,批發點根據定單準備香煙并將香煙的編號在批發點終端記錄,最好批發點分別將香煙通過合適的方式送到銷售點并將記錄的香煙編號也以合適的方式送到零售點終端存儲。
本發明對終端的唯一標識除了唯一的內置代碼外,還可以采用唯一的地址,唯一的解密方法或解密碼等來解決。實際上,現有技術或將來技術中能唯一區別身份的技術都可以采用。
另外,香煙所所銷往的地區可以用香煙的編碼來表示,也可以不在香煙編碼中表示地區,但在將香煙批發給零售點時,把所批發的香煙的編號與零售點終端的唯一標識號存儲在一起,以表示這些編碼的香煙被批發給了這個零售點終端而不是其它零售點終端。
以上參照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描述了本發明,但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顯然可以對上述優選方式做各種修改而不偏離本發明的范圍。例如,本發明可以轉用到其它實施專賣的行業中,例如某些產品如服裝等的專賣店經營等。并且,一個系統中也可以同時結合防偽中心驗證和零售點終端驗證。
權利要求
1.一種香煙防偽方法,包括下列步驟給每單位數量的香煙附上一個基本唯一的編碼;將批發到某一零售點的香煙的每單位數量的編碼都記錄并與該零售點相關存儲;以及在香煙零售點讀取所售香煙的編號,并與存儲的編碼相比較,如果比較的結果證明該編碼在與該銷售點相關的存儲記錄中存在并且只被進行預定次數的查詢,則證明該煙為真。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給每單位數量的香煙附上一個唯一編碼的步驟包括給每條煙附上一個基本唯一編碼的步驟,并且預定次數的查詢指的是每條煙中所包含的包數。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給每單位數量的香煙附上一個唯一編碼的步驟包括給每包煙附上一個基本唯一的編碼并且給每條煙附上一個基本唯一編碼的步驟,并且預定次數的查詢指的是1。
4.如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存儲步驟包括將編碼存儲在一個集中的數據庫中,并且在香煙零售點讀取所售香煙的編號并與存儲的編碼相比較的步驟包括將所讀取的香煙編號與零售點終端的唯一編號同時發送到集中數據庫然后與數據庫中的編碼相比較的步驟。
5.如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存儲步驟包括將編碼發送并存儲在零售點終端中。
6.如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方法,其中給每單位數量的香煙附上一個唯一編碼的步驟包括給單位數量的香煙分配一個條形碼。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基本唯一的編碼指的是在各零售點唯一。
8.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基本唯一的編碼指的是相對各集中的數據庫是唯一的編碼。
9.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將編碼發送并存儲在零售點終端中的步驟包括將編碼加密后再發送的步驟。
10.一種香煙防偽系統,其中每單位數量的香煙被附上了一個基本唯一的編碼,所述系統包括位于香煙批發點的防偽編碼讀取終端,以及位于零售點的防偽編碼讀取終端,香煙批發點的編碼讀取終端和零售點的防偽編碼讀取終端通過通信網絡相連接,香煙批發點的編碼讀取終端包括將所批發的香煙的編碼記錄并送往一個存儲裝置存儲的裝置,零售點的終端包括將所售香煙的編碼讀取并將該讀取的編碼送往存儲裝置進行比較的裝置以及將比較返回的結果呈現給用戶的裝置,其中如果比較的結果證明該編碼在與該銷售點相關的存儲記錄中存在并且只被進行預定次數的查詢,則證明該煙為真。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存儲裝置是一個集中式數據庫。
12.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存儲裝置是所批發的香煙所對應的零售點的防偽編碼讀取終端。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銷售點終端和批發點終端通過網絡連接。
14.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批發點終端包括將數據進行加密的裝置,并且所述編碼在被加密裝置加密后才送到存儲裝置進行存儲。
15.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銷售點終端和批發點終端之間的數據交換是通過存儲介質的交換來進行的。
16.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的比較不但要判斷香煙的編碼是否真實,還要判斷銷售點的地址與香煙規定的銷售地區或規定的銷售點是否一致。
17.一種香煙防偽編碼讀取終端,包括防偽編碼讀取裝置,控制器,通信裝置以及防偽驗證結果的提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讀取終端具有一個終端唯一編號存儲裝置,并且該終端唯一編號需要參與防偽驗證。
全文摘要
一種香煙防偽的方法和系統。該香煙防偽方法包括下列步驟給每單位數量的香煙附上一個基本唯一的編碼;將批發到某一零售點的香煙的每單位數量的編碼都記錄并與該零售點相關存儲;以及在香煙零售點讀取所售香煙的編號,并與存儲的編碼相比較,如果比較的結果證明該編碼在與該銷售點相關的存儲記錄中存在并且只被進行預定次數的查詢,則證明該煙為真。
文檔編號G06K7/10GK1436496SQ0210457
公開日2003年8月20日 申請日期2002年2月8日 優先權日2002年2月8日
發明者王健 申請人:江蘇愛達數碼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