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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測和定位血跡的方法以及為探測血跡設計的組合物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5903612閱讀:620來源(yuan):國知(zhi)局
專利名稱:探測和定位血跡的方法以及為探測血跡設計的組合物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為探測人或動物血跡設計的組合物,以及制備本組合物的方法與野外用具。本發明還涉及探測和定位人或動物血液痕跡的方法。
背景技術
通過化學發光的方法搜索和定位人和動物血液痕跡的方法已被制定并記錄在案。
發光是指電磁紫外線發射現象的總和,或是看得見的或在紅外范圍內并且不是由熱效應引起的現象。
某些分子,發光劑,在被帶入激發態后具有一種特性,即在它們返回到基態的過程中能夠發射出所謂的“冷光”。這種現象可以由不同的手段引發,這依賴于將分子帶入其激發態的能量的性質,可以將不同類型的發光現象加以定義。
化學發光是指由化學反應直接或間接產生的光的發射。通常,化學發光反應是氧化過程的結果。
探測人或動物的血液時,發光氨(5-氨基-3,4-二氫-1,4-酞嗪二酮)[luminol(5-amino-2,3-dihydro-1,4-phthalazinedione)]是最普遍使用的化學發光化合物,盡管許多其它的發光氨試劑同樣也被使用。
在水性溶液中,發光氨的化學發光反應需要氧化系統和堿環境的存在(White E.H. & Roswell,D.F.1985.Luminolchemiluminescence.Chemi-and Bioluminescence(Burr,J.G.,ed.),Marcel Dekker,New York,pp.215-244)。
發光氨的氧化作用導致在激發態形成離子態氨基鄰苯二甲酯(aminophthalate),當它返回到基態時伴有光的發射。
反應產生的量子效率是很微弱的(大約0.01),并且放射光譜最大值為430nm(藍色光)(White,E.H. & Roswell,D.F.1985.Luminol chemiluminescence.Chemi-and Bioluminescence(Burr,J.G.,ed.),Marcel Dekker,New York,pp.215-244)。
這種發光反應中,能作為催化劑的主要化合物是自由態或結合態過渡金屬(Cr3+,Mn4+,Fe2+,Fe3+,CO2+,Ni2+,Cu2+,Hg2+),氯高鐵血紅素和過氧化物酶(例如從辣根中提取的酶)。
氯高鐵血紅素具有特殊的生物化學結構,形成了過氧化物酶的主要部分。這一結構同樣存在于血紅蛋白中,它是血液中氧和部分CO2的載體蛋白。
因此,利用氯高鐵血紅素催化發光氨產生化學發光的能力,使血液中血紅蛋白的存在顯得更加明顯。
換言之,當發光氨/氧化劑/堿性試劑的混合物與血液接觸時將會發光。
60多年前,使用這種化合物檢測血液存在的方法作為一種經驗手段被提出,在犯罪和法醫調查中被用作探測血跡的用具。
因此,在1937年,Specht,W.在文章Specht,W.in TheChemiluminescence of heminan aid for finding and recognizingblood stains important for forensic purposes.Angewande Chemie,10,155-157中首次提出并證實了在犯罪現場血液的存在可作為犯罪和法醫調查的證據,這需使用一種化合物其中含有0.1份重量的發光氨、3份重量的堿性試劑碳酸鈉、以及15份重量的氧化劑30%過氧化氫,稀釋于100份重量的蒸餾水中。
在1937年,Specht,W.在文章Specht,W.in TheChemiluminescence of heminan aid for finding and recognizingblood stains important for forensic purposes.Angewande Chemie,10,155-157中研究并論證了在干血跡上使用這種反應試劑產生的發冷光反應的靈敏度,干血跡被稀釋為1∶2 000體積。
1939年,Proescher、F. & Moody、A.M.在文章Detection ofblood by means of chemiluminescence.Journal of LaboratoryClinical Medicine.,24,1183-1189回憶稱,1937年Specht,W.在文章The Chemiluminescence of heminan aid for finding andrecognizing blood stains important for forensic purposes.Angewande Chemie,10,155-157中獲得了檢驗暴露于陽光和雨水下的血液的方法,并且證實在這些變化的情況下,化學發光反應是存在的。
經過他們自己的努力,他們檢驗了Specht,W.文章TheChemiluminescence of heminan aid for finding and recognizingblood stains important for forensic purposes.Angewande Chemie,10,155-157中詳細說明的化合物對來源于動物和人稀釋至1∶1 000000的兩種血液的作用,并證實化學發光反應在這兩種情況下均會發生。
1951年,Grodsky,M.、Wright、K. & Kirk、P.L.在文章Simplified preliminary blood testing.An improved techniqueand comparative study of methods.Journal of the AmericaInstitute of Criminal Law and Criminology,42,95-104中指出,當過氧化氫被用作氧化劑時,發光氨的靈敏度和反應性是很難控制的,并提議使用過硼酸鹽氧化劑。同時他還提議使用一種野外用具,由不同的容器組成,每一個獨立地裝有上述的發光氨、過硼酸鹽氧化劑和堿性試劑碳酸鈉。這套用具還有一些附件,如塑料和玻璃噴霧器、濾紙、一瓶蒸餾水、一個手電筒以便于在黑暗中混合各種反應試劑,以及裝運血液或其它微量證據的塑料容器。
對于這些方面,1951年,Grodsky,M.,Wright,K. & Kirk,P.L.在文章Simplified preliminary blood testing.An improvedtechnique and comparative study of methods.Journal of theAmerica Institute of Criminal Law and Criminology,42,95-104中闡述在極度稀釋的血液即1∶5 000 000體積稀釋液中的發光氨產生的化學發光反應時,持有很樂觀的態度。
1939年,F. & Moody,A.M.在文章Detection of blood by meansof chemiluminescence.Journal of Laboratory ClinicalMedicine.,24,1183-1189中推薦事先用鹽酸定點噴灑,為的是分解血紅蛋白并改善檢驗的靈敏度。這與Grodsky,M.,Wright,K. &Kirk,P.L.于1951年在文章(Simplified preliminary bloodtesting.An improved technique and comparative study ofmethods.Journal of the America Institute of Criminal Law andCriminology,42,95-104)中敘述的一致。
1966年,Weber,K.在文章Die Anweldung derChemiluminescenz des Luminols in der Gerichtlichen Medizin undToxicologie.I.Der Nachweis von Blutspuren.DeutscheZeitschrift für die gesamte Gerichtliche Medizin,57,410-423中提供的證據說明使用碳酸鹽堿性試劑僅僅激發了血紅蛋白緩慢的氧化反應,因而當使用這種碳酸鹽堿性試劑時發光現象更加微弱。因此,他提倡使用氫氧化鈉作為堿性試劑。1966年,Weber,K.在文章Die Anweldung der Chemiluminescenz des Luminols in derGerichtlichen Medizin und Toxicologie.I.Der Nachweis vonBlutspuren.Deutsche Zeitschrift für die gesamte GerichtlicheMedizin,57,410-423中指出被Specht,W.在文章TheChemiluminescence of heminan aid for finding and recognizingblood stains important for forensic purposes.Angewande Chemie,10,155-157中使用的發光氨和過氧化氫試劑的濃度太大并且在與試劑濃度有關的發光氨的反應中引起了濃度抑制,從而使化學發光消失并且血液的跡象明顯減少。因此Weber,K.于1966年在文章DieAnweldung der Chemiluminescenz des Luminols in derGerichtlichen Medizin und Toxicologie.I.Der Nachweis vonBlutspuren.Deutsche Zeitschrift für die gesamte GerichtlicheMedizin,57,410-423中提出了一種組合物,其中包括0.4mmol/l發光氨、17.6mmol/l過氧化氫以及45mmol/l氫氧化鈉或氫氧化鉀,在蒸餾水中稀釋,用于探測干或新鮮血液的痕跡,其稀釋率達到1∶20 000 000。
1990年,Grispino,R.R.J.在文章The effects of luminol onserological analysis of dried blood stains Crime LaboratoryDigest,17(1),13-23中提議使用一種組合物,其中含有5.6mmol/l發光氨、472mmol/l碳酸鉀或碳酸鈉和100mmol/l過氧化氫H2O2,在蒸餾水中稀釋,用于探測干了幾天的血跡和新鮮的血跡,可將這種血液稀釋成1∶10 000~1∶100 000。
以上所述證實,為了探測犯罪現場的血跡,使用含有發光氨的組合物并結合堿性試劑和氧化劑可以回溯過去的場景。
關于本應用,提倡使用過氧化氫作為氧化劑,而非過硼酸鈉,因為過硼酸鈉不易溶于水并且阻止了組合物的汽化。同樣,提倡使用氫氧化鈉或氫氧化鉀作為堿性試劑,而非碳酸鹽,因為發光氨與碳酸鹽化合物氧化反應時比與氫氧化物反應時產生的反應慢,意味著與前者反應時發光氨的發光強度較低。
1966年,Weber,K.在文章Die Anweldung derChemiluminescenz des Luminols in der Gerichtlichen Medizin undToxicologie.I.Der Nachweis von Blutspuren.DeutscheZeitschrift für die gesamte Gerichtliche Medizin,57,410-423中提議使用這種類型的組合物,但所含的發光氨和過氧化氫的含量較低,因為這些化合物的含量過大會抑制發光氨的反應,從而使化學發光消失并且血液的跡象明顯減少。
此外,Byrne在專利U.S.5 770 116和5 833 887中提議使用發光氨的化學發光反應,用以探測在光線減弱和能見度降低的情況下,狩獵場中受傷的動物遺留的血跡。
為此,Byrne在專利U.S.5 770 116和5 833 887中提倡使用的組合物除發光氨外還含有過硼酸鈉作為氧化劑和碳酸鈉作為堿性試劑。
然而,根據上述原因,使用含有過硼酸鈉和碳酸鈉的組合物是存在困難的。
尤其阻礙了本發明在狩獵場合的應用,特別是當血液探測不是在完全(漆黑)的夜晚而只是在缺乏光線的時候,比如日落,這時由發光氨作用于血液所發出的發光強度的降低是件麻煩的事情,因為此時的冷光強度可能不足以讓獵人發現獵物留下的血跡。
此外,過去所有檢驗均在極度稀釋的血液樣本中進行。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減少在已有的檢驗法中組合物使用的不便,介紹在真正實際的條件和環境下所使用的方法的步驟,也就是說不僅是在完全漆黑的條件下而且在暗淡和光線缺乏相當于日落時漫射的光的條件下,這個步驟能夠揭露非常微小的潔凈血跡,并且具有足夠強的發光度使血跡瞬間可見。最終,本發明提出了一種探測人或動物血跡的組合物,其中包含化合物發光氨、一種氧化劑和一種堿,優選稀釋于一種水性溶液;更具體地,發光氨試劑在最終組合物中的濃度為1~20mmol/l,氧化劑過氧化氫在最終組合物中的濃度為25~100mmol/l,堿性試劑蘇打、NaOH在最終組合物中的濃度為25~500mmol/l。
為了使配方的使用達到最佳效果,發光氨試劑的濃度應在1~10mmol/l范圍內,優選5mmol/l。
此外,將蘇打、NaOH的量限制在25~150mmol/l時對許多應用都有利。
本組合物的pH值最好保持在11.5以下,這將做進一步的解釋。
當然,對于此領域的專家而言這是很好理解的,即每個成分的濃度依其它被使用成分的濃度而定。
同樣,在說明書以及在權利要求書中指定的“發光氨試劑(luminol compound)”一詞是指發光氨(luminol)和每個前體化合物或由發光氨衍生的化合物,例如,發光氨的取代物,即至少有一個取代成分如烷基(特別是甲基)、胺、羥基等,并且具有產生發光氨式化學發光能力的取代物。這種化合物的例子是二乙基異發光氨(diethyl isoluminol)和氨基丁基乙基異發光氨(aminobutylethylisoluminol)。
發光氨試劑最好是由發光氨組成的。
首選制備方案中,蘇打、NaOH在最終組合物中的濃度約為90mmol/l。
次選制備方案中,蘇打、NaOH在最終組合物中的濃度為25~50mmol/l。
在所有案例中,水性溶液優選水,為達到最佳效果應是非蘇打水。
本發明的另一個目的是本組合物被用于探測人或動物的血跡。
在第一個制備方法中描述的組合物特別適于狩獵時探測動物的血跡。
在第二個制備方法中描述的組合物特別適于探測犯罪現場或事故現場人的血跡。
本發明同樣介紹了一套為制備此組合物而設計的野外用具,在第一個優選配方中,應包括—在第一個容器中,含有至少一個單一劑量為1~20mmol的發光氨試劑,—在第二個容器中,含有至少一個單一劑量為25~100mmol的過氧化氫,—在第三個容器中,含有至少一個單一劑量為25~500mmol的蘇打、NaOH。
在第一個變化形式中,本發明用具的第一選擇配方適合于依據首選制備方案制備本組合物,它包括—在第一個容器中,含有至少一個單一劑量為1~10mmol的發光氨試劑,—在第二個容器中,含有至少一個單一劑量為25~100mmol的過氧化氫,—在第三個容器中,含有至少一個單一劑量為25~150mmol的蘇打、NaOH。
在第二個變化形式中,本發明用具的第一選擇配方適用于依據次選制備方案制備本組合物,尤其適用在犯罪現場,它包括—在第一個容器中,含有至少一個單一劑量約為5mmol的發光氨試劑,—在第二個容器中,含有至少一個單一劑量約為50mmol的過氧化氫,—在第三個容器中,含有至少一個單一劑量為25~50mmol的蘇打、NaOH。
在第二個優選配方中,依據本發明的說明書,制備本組合物的用具包括—在第一個容器中,含有至少一個單一劑量為1~20mmol的上述發光氨試劑,并與25~500mmol蘇打、NaOH混合,或者與25~100mmol過氧化氫混合成相容的固體形式,—在第二個容器中,含有至少一個單一劑量為25~100mmol的過氧化氫,或25~500mmol的蘇打,這依據第一個容器中的預混合物而定。
優選的情況是,依據本發明的說明書,制備本組合物的用具包括—在第一個容器中,含有至少一個單一劑量為1~20mmol的發光氨試劑,與25~150mmol的蘇打、NaOH混合,或者與25~100mmol過氧化氫混合成相容的固體形式,
—在第二個容器中,含有至少一個單一劑量為50mmol的過氧化氫,或25~150mmol的蘇打、NaOH,這依據第一個容器中的預混合物而定。
應指出的是,過氧化氫固體形式在市場上可以購到,尤其是SIGMA-ALDRICH公司的,為丸劑或粉末,被制成尿素加合物的形式,稱作“尿素加合體”。
作為另一選擇,此用具包括—在第一個容器中,含有至少一個單一劑量為5mmol發光氨試劑的預混合物,與25~50mmol或90mmol蘇打、NaOH混合,或與50mmol過氧化氫混合成相容的固體形式,—在第二個容器中,含有至少一個單一劑量范圍為50mmol的過氧化氫,或25~50mmol或90mmol的蘇打、NaOH,依前述預混合物而定。
依據本發明另一個優勢,本發明的三個基本成分能夠被制成一個預混合物,專家對此十分熟悉,使它們均勻混合但不會太早產生反應以便共同放在一個容器中。眾所周知的是某些發展中的技術能夠預防太早的反應。因此,本發明同樣涉及了一個配方,使本發明三種基本成分混合于一個容器中。
所有案例中,本發明的用具中,每個容器優先選擇由塑料材料或玻璃制成的可重復密封的單位容器。
這些容器還可以是袋子,將單一劑量的粉末裝入其中。
更優選的情況是,至少一個或每一個容器由腔泡制成,并放置在至少一個透明護罩中。
更優選的情況是,本發明用具至少有一個透明護罩其中至少含有三個腔泡,其中之一裝有單一劑量的發光氨試劑,其含量范圍是1~20mmol,另一個裝有單一劑量為25~500mmol的蘇打、NaOH,第三個裝有25~100mmol的過氧化氫。
另一選擇是,本發明用具至少有一個透明護罩其中至少含有兩個腔泡,其中之一裝有單一劑量的發光氨混合物,其含量范圍是1~20mmol,并與25~500mmol的蘇打、NaOH或25~100mmol的過氧化氫形成相容的固體預混合物,另一個裝有單一劑量的25~100mmol的過氧化氫或25~500mmol的蘇打,這依賴于第一個腔泡us中的預混合物而定。
第三個變化形式中,用具至少有一個透明護罩并至少有一個腔泡us,其中含有單一劑量的由本發明三種基本成分組成的相容固體的預混合配方。
優選的情況是,在本發明用具的所有變化形式中,至少一種單一劑量的形式是丸劑。
更優選的情況是,本發明用具中每個劑量的發光氨、過氧化氫和蘇打均為丸劑形式。
在所有被討論的案例中,作為一個有用的應用,每個單一劑量還應還有賦形劑以便于直接壓碎和分解丸劑。
本發明還提出一個本組合物重配步驟,包括用水稀釋單一劑量的發光氨試劑、單一劑量的過氧化氫以及單一劑量的蘇打,每個這樣的單一劑量均來自本發明用具的容器。
本發明還提出一個在能見度降低或完全缺乏光線的情況下搜索和定位受傷或被擊倒的動物的步驟,這個步驟的特點在于依據本發明描述的或依據本發明描述的重組步驟獲得的組合物的汽化作用,這種汽化作用用于懷疑動物可能經過的區域,本組合物與受傷動物遺留的血跡接觸后會產生發冷光反應。
同樣,本發明的另一個目的是提出一個在犯罪現場搜索和定位血跡的步驟,這個步驟的特定是依據本發明描述的或依據本發明描述的重組步驟獲得的組合物的汽化作用,這種汽化作用被用于犯罪現場,本組合物與人的血跡接觸后會產生發冷光反應。
本發明應當更易于了解,它的其它目的、詳細資料和優勢通過以下解釋描述顯得更明確。
如在本發明中說明的,人們會驚訝的發現本組合物,其中包括1~20mmol/l發光氨混合物、25~100mmol/l過氧化氫(H2O2)作為氧化劑以及25~500mmol/l蘇打(NaOH)作為堿性試劑,優選稀釋于水性溶液,能夠快速且有效的發現人或動物的、新鮮或干的、清洗或未清洗過的血跡。
在這個組合物中,值得注意的是發光氨試劑的濃度為1~20mmol,優選1~10mmol/l時可以獲得最佳光強度,并不需要大劑量的發光氨試劑。
事實上,在最終組合物中使用25~500mmol,優選25~150mmol,更優選約90mmol/l氫氧化鈉,NaOH,以及25~100mmol/l的過氧化氫,H2O2時,發冷光強度隨發光氨試劑濃度的增加而增強,但實際上發光氨試劑濃度在10~20mmol/l時發冷光強度達到了一個穩定水平。但是,根據本發明的詳細說明,未預料到的是使用低濃度,尤其是約5mmol/l的發光氨試劑可以獲得的光強度為最大光強度的93%。
選擇過氧化氫H2O2作為氧化劑,不僅因為價格便宜,還由于Grispino提出的論點(The effects of luminol on serologicalanalysis of dried blood stains Crime Laboratory Digest,17(1),13-23),他指出過硼酸鹽不易溶于水或水性溶液,會阻礙溶液的汽化系統,因此并不實用。
而且,很顯然,使用過氧化氫時能夠獲得最高水平的發光度。
具體實施例方式
為了使本發明更易于理解,將會描述幾個實施方式,所使用的實施例出于純說明性原因,并不詳盡,也不僅限于此。實施方案1至4是本發明的一部分,并屬于權利要求書的主要內容。本發明的具有相同效果的其它實施例是—含有10~20mmol/l發光氨試劑、約40mmol NaOH以及約50mmol H2O2的組合物。
—含有5mmol/l發光氨試劑、約50mmol/l H2O2以及約120mmol/lNaOH的組合物。
依據本發明說明書的實施例1依據本發明說明書制備的組合物包含5mmol/l發光氨、50mmol/l NaOH以及50mmol/l H2O2,稀釋于1升蒸餾水中。
此組合物被噴灑于—1∶1 000 000比率稀釋的羊血,1∶100 000比率稀釋的羊血,—潔凈新鮮的羊血,以及—潔凈干燥的羊血。
測量組合物的pH值。在所述組合物與每個不同的樣品反應時依據以下規則測量光強度。
對于稀釋的血液,光強度的測量使用了光度計LUMAC,型號為Biocounter M2500,由LUMAC公司制造并銷售。這種裝置經改良后匹配于光電倍增管HAMAMATSU并連接于可以記錄專用單元內的光強度的記錄器,在專門測量光度的人員的一般操作下即可。
對潔凈新鮮的血液或潔凈干燥的血液進行光強度測量時,使用FUJIFILM制造的照相機CCD,型號為LAS-1000,并連接了一臺計算機,并安裝了自動記錄峰值強度和反應時程的軟件處理器。
根據以下規則測量每個本發明說明書的組合物與每個血液樣品之間的反應時間。
當達到光強度最大峰值時,通過一個連接著照度計的計錄器記錄的稀釋血液的光強度曲線,測量反應的完成情況;或者相反,儀器能夠記錄計算機給出的潔凈血液樣品的數值。正如表1所示,本發明實施例1的情況中,在組合物汽化作用發生40秒后,潔凈新鮮的血液和潔凈干燥的血液達到最大強度峰值。
對這些測量結果的總結參見下面的表1。
依據本發明說明書的實施例2依據本發明說明書制備的組合物包含5mmol/l發光氨、90mmol/lNaOH以及50mmol/l H2O2,稀釋于1升蒸餾水中。
使用與實施例1相同的測量方法和規則。
對這些測量結果的總結參見下面的表1。
依據本發明說明書的實施例3依據本發明說明書制備的組合物包含5mmol/l發光氨、25mmol/lNaOH以及50mmol/l H2O2,稀釋于1升蒸餾水中。
使用與實施例1相同的測量方法和規則。
對這些測量結果的總結參見下面的表1。
依據本發明說明書的實施例4依據本發明說明書制備的組合物包含5mmol/l發光氨、40mmol/lNaOH以及50mmol/l H2O2,稀釋于1升蒸餾水中。
使用與實施例1相同的測量方法和規則。
對這些測量結果的總結參見下面的表1。
對比實施例1
為了比較,制備一種組合物,它含有5mmol/l發光氨、10mmol/lNaOH以及50mmol/l H2O2,稀釋于1升蒸餾水中。
使用與實施例1相同的測量方法和規則。
對這些測量結果的總結參見下面的表1。
對比實施例2制備由Grispino,R.R.J.在過去建立并在文章The effects ofluminol on serological analysis of dried blood stains CrimeLaboratory Digest,17(1),13-23中描述的組合物。這個組合物含有5.6mmol/l發光氨、472mmol/l Na2CO3以及100mmol/l H2O2,稀釋于1升蒸餾水中。
使用與實施例1相同的測量方法和規則。
對這些測量結果的總結參見下面的表1。
對比實施例3制備的組合物與實施例2具有相同濃度的發光氨、H2O2和堿性試劑,實施例2的組合物是Grispino,R.R.J.在文章The effects ofluminol on serological analysis of dried blood stains CrimeLaboratory Digest,17(1),13-23中描述的組合物。
然而,在這個組合物中,堿性試劑由K2CO3取代了Na2CO3。
使用與實施例1相同的測量方法,但是用K2CO3作堿性試劑。
對這些測量結果的總結參見下面的表1。
對比實施例4按照Grodsky,M.,Wright,K. & Kirk,P.L.在文章Simplifiedpreliminary blood testing.An improved technique andcomparative study of methods.Journal of the America Instituteof Criminal Law and Criminology,42,95-104中以及Byrne在專利U.S.5 770 116及5 833 887中描述的方法制備組合物。這個組合物含有5.6mmol/l發光氨、472mmol/l Na2CO3以及45.5mmol/lNaBO3作為氧化劑。
使用與實施例1相同的測量方法和規則。
對這些測量結果的總結參見下面的表1。
對比實施例5按照Weber,K.于1966年在文章Die Anweldung derChemiluminescenz des Luminols in der Gerichtlichen Medizin undToxicologie.I.Der Nachweis von Blutspuren.DeutscheZeitschrift für die gesamte Gerichtliche Medizin,57,410-423中描述的方法制備組合物。這個組合物含有0.4mmol/l發光氨、45mmol/l Na2CO3以及17.6mmol/l H2O2,稀釋于1升蒸餾水中。
使用與實施例1相同的測量方法和規則。
對這些測量結果的總結參見下面的表1。
對比實施例6組合物含有0.4mmol/l發光氨、45mmol/l KOH以及17.6mmol/lH2O2,稀釋于1升蒸餾水中。
依據對比實施例5,這個組合物相當于Weber,K.于1966年在文章Die Anweldung der Chemiluminescenz des Luminols in derGerichtlichen Medizin und Toxicologie.I.Der Nachweis vonBlutspuren.Deutsche Zeitschrift für die gesamte GerichtlicheMedizin,57,410-423中描述的組合物,但是其中的蘇打被氫氧化鉀取代。
使用與實施例1相同的測量方法和規則。
對這些測量結果的總結參見下面的表1。
在這些檢驗中發現,血液反應被激活后,氫氧化物溶液保持清澈,而含有碳酸鹽的溶液顯示出氣體釋放的跡象。
由表1可以發現,組合物中使用氫氧化鈉或氫氧化鉀的作為堿性試劑好于碳酸鈉或碳酸鉀,因為在發射的光強度方面,前者產生了最好的結果。
同樣地,還應注意的是當被噴灑在潔凈新鮮的血液或潔凈干燥的血液時,這些組合物展示出最強的光強度。
一些發現沒有在表1中報告。如使用本發明組合物或使用已有的含有氫氧化鉀的組合物時,在血跡稀釋時發出一種閃爍光,這導致了放棄使用這種堿性試劑。
在被混合了漂白劑的水清洗、漂凈并弄干后的血點上,使用本組合物獲得了相同的結果。
通過表1可進一步注意到,就對于新鮮血液、已變干30分鐘左右的顯露的血液在光的產生方面而言,本發明首選的組合物含有5mmol/l發光氨、90mmol/l NaOH以及50mmol/l H2O2,在水中稀釋。
事實上,當NaOH的濃度增加到90mmol/l以上時,新鮮血液和暴露的干燥的血液一樣,通過本發明首選組合物獲得的溶液激發出非常明亮的光,并達到一個穩定水平。
在此,這種組合物尤其適用于揭示受傷動物遺留的血跡,甚至在缺乏光線的暗淡的情況下,例如,日落或一個滿月的夜晚,而不是完全漆黑的夜晚。
但是,這種組合物的pH值高于12,當它被用于探測和定位犯罪或事故現場的血跡時這是很麻煩的,因為在這個pH值下,現場血液的ADN鑒定可能會受到影響。
在鑒定中,在pH值高于或等于12時,用發光氨組合物定位的血液不能夠提供可靠的和可重復的ADN分析。
應注意的是當發光氨組合物pH值高于或等于12時,經此組合物“處理”過的血液開始退色。
相反,含有5mmol/l發光氨、50mmol/l H2O2以及25~50mmol NaOH時,本發明組合物的pH值被降低至約11.5,這可以提供可靠的和可重復的ADN分析,這個事實已經得到the Institute of CriminalInvestigations of the National Police(Institut de RechercheCriminelle de la Gendarmerie Nationale(IRCGN))的證實。
當NaOH的濃度低于25mmol/l時,組合物發出的光強度與引述的現有技術組合物獲得的光強度近似相同。
因此,在罪犯調查的應用中,本發明首選的組合物含有5mmol/l發光氨、50mmol/l H2O2以及25~50mmol/l NaOH,在水中稀釋,pH值最大約為11.5。
換言之,蘇打所需要的濃度應保證最終溶液的pH值低于12。事實上,根據制備丸劑使用的容器的類型不同,蘇打的濃度是有變化的,將在下面進行描述;并且蘇打可以調節溶液的pH值,換言之,溶液需要更多或更少的蘇打以確保最終pH值保持在12以下。
本發明組合物的另一個優勢是它們能夠在任何水環境中稀釋,水環境易于不同成分的溶解,而海水和充有碳酸氣的水除外,它們對反應有抑制作用。
在這一方面,本發明組合物在湖水、河水、塘水、池水、噴灑水(water spill)、蒸餾水、自來水稀釋后進行檢驗,發現組合物的效力并沒有任何減少。
本發明組合物應當以已有組合物的使用方式被使用,也就是說它們的成分應當在水中被稀釋,用噴霧用具噴灑在進行血跡搜索的地點。
這表示本組合物以溶液形式使用。
這一溶液可以預先制備好并帶到進行血跡搜索的地點。同樣,它可以現場制備,但組合物中的每個成分均為固體形式并被分別放入各自的容器中運輸到現場。
本發明組合物能夠被稀釋在任何類型的未充有碳酸氣的新鮮水中,足夠的這種未充有碳酸氣的新鮮水可以被帶到調查地點,或者可以確保這種類型的水在當地有直接的來源。
如前所述,本發明的另一個特點是一套用于制備溶液的野外用具,所制備溶液被噴灑在搜索區域以探測和定位人或動物的血跡。這套用具已在前面描述過并會在下面的權利要求書中再提及。
用于狩獵(hunting)目的時,本發明的野外用具優選含有以下成分—在第一個容器中,至少一個單一劑量為5mmol的發光氨或發光氨試劑,—在第二個容器中,至少一個單一劑量為50mmol的過氧化氫,—在第三個容器中,至少一個單一劑量為90mmol的蘇打、NaOH,或—在一個容器中,至少一個單一劑量約為5mmol的發光氨或發光氨試劑,并與90mmol NaOH或50mmol過氧化氫預混合為相容的固態;在第二個容器中,至少一個單一劑量為50mmol的H2O2或90mmol的蘇打;—或,最終,將這三種成分的預混合的相容形式置于一個容器中。
相反,用于搜索犯罪或事故現場的血跡時,血液隨后需要進行ADN分析,本發明野外用具優選含有以下成分—在第一個容器中,至少一個單一劑量為5mmol的發光氨或發光氨試劑,—在第二個容器中,至少一個單一劑量為50mmol的過氧化氫,—在第三個容器中,至少一個單一劑量為25~50mmol的NaOH,或—在一個容器中,至少一個單一劑量為5mmol的發光氨或發光氨試劑,并與25~50mmol NaOH或50mmol過氧化氫預混合為相容的固態,并且—在另一個容器中,至少一個單一劑量為50mmol的H2O2或25~50mmol的蘇打,這根據第一個容器中的預混合物而定;或,最終,—將這三種成分的預混合的相容形式置于一個容器中。
正如前面指出的,每個容器是由塑料或玻璃、或陶瓷或其它物質制成的可反復密封的容器。例如,可以是一種袋子,將每個成分的粉末裝入其中。
優選的情況是,至少一個或所有的容器是嵌入至少一個透明護罩(blister pack)內的一個腔泡(alveolus/alveoli)。
這樣,第一個變化形式中,這種野外用具應含有至少一個透明護罩,其中具有三個腔泡,每個腔泡裝有本發明組合物的一個成分。
這樣,透明護罩中的一個腔泡裝有必需的單一劑量的發光氨或發光氨試劑,另一個裝有必需的單一劑量的過氧化氫,第三個裝有必需的單一劑量的蘇打。
第二個變化形式中,這種野外用具應含有至少一個透明護罩,其中至少具有兩個腔泡,其中一個腔泡裝有必需的單一劑量的發光氨或發光氨試劑,并與必需的單一劑量的蘇打或過氧化氫預混合形成相容的固體形式;另一個腔泡裝有必需的單一劑量的過氧化氫或蘇打,這根據第一個預混合物而定。
在這兩個變化形式中,優選的情況是,單一劑量的發光氨或發光氨試劑、或者它與蘇打的混合物、或者過氧化氫和蘇打中至少一種應為丸劑形式。
優選的情況是,在這兩個變化形式中,每個劑量都應為丸劑形式。
在第三個變化形式中,野外用具具有至少一個透明護罩,其中至少含有一個腔泡,裝有單一劑量的由本發明三種基本成分相容固體形成的預混合配方。但在這個變化形式中,這個單一劑量優選為丸劑形式。
例如,當單一劑量為丸劑形式時,它含有賦形劑(乳糖、纖維素、磷酸鈣等)便于將丸劑直接壓碎,以避免由于NaOH的存在引起的潮濕結塊。
它們還可以含有任何已知的賦形劑(交聯羧甲基纖維素、羧甲基淀粉醚鈉鹽(explotab)等)以便于丸劑在水性溶液中崩解。
在重新配制所需溶液時,特別是使用本發明野外用具配制時,單一劑量的發光氨或發光氨試劑、或者單一劑量的后者與蘇打、或單一劑量的后者與過氧化氫的固體相容形式的預混合物,稀釋于水或水性溶液中;單一劑量的過氧化氫或蘇打與第一個預混合物相混。當蘇打或過氧化氫的的劑量不同于發光氨或發光氨試劑時,依據發明的描述從野外用具的容器中稱取單一劑量的蘇打或過氧化氫。
在能見度降低的情況下搜索和定位受傷或被擊倒的動物時,在懷疑動物經過的區域噴灑本發明組合物(可能取自本發明野外用具),通過組合物與獵取動物留下的血跡相互接觸可以產生發光反應。
同樣的步驟被用于搜索和定位犯罪或事故現場的人的血跡。
本發明決不僅限于描述過的和圖解說明過的應用方式,圖解說明和非詳盡的實施例只是一種說明方式。
因此,即使在前面的實施例中只有發光氨被引用,所有發光氨試劑均能夠被使用,它們的含量應足以提供相當于使用發光氨時產生的發光現象的測量的需要,且依據本發明定義的方式。發光氨試劑的例子是二乙基異發光氨和氨基丁基乙基異發光氨。
這表明只要符合本發明的要求,本發明包括所有被描述的方式及其聯合方式的技術等價物。
表1

<p>上述測定所使用的機器是CO-HC分析儀EIR2105(株式會社柳川製作所),用于測量空載時的廢氣。從該實驗結果可知,由尼龍和陶瓷的混合物引起燃料離子化的廢氣凈化裝置對于減少廢氣中所含的有害物質,是非常穩定且有效的。
(實施例2)在汽油發動機3000cc的汽車上進行和實施例1相同的實驗。其結果如下表所示。
表2

根據該實驗結果可以判斷,由尼龍和陶瓷的混合物引起燃料離子化的廢氣凈化裝置能夠更加穩定且有效地減少廢氣中所含的有害物質。
如此可以判斷,在發動機為1800cc或3000cc的較大的汽車等上,尤其能穩定且有效地減少廢氣中所含的有害物質。
工業上的利用可能性本發明作為使用汽車用、船舶用等石油燃料的各種內燃機用的催化劑,是有用的。
權利要求
1.本發明涉及用于探測人或動物血跡的組合物,其含有發光氨試劑、氧化劑和堿,優選在水性溶液中稀釋;所述組合物的特征在于a.發光氨試劑在最終組合物中的濃度為1~20mmol/l,b.氧化劑為過氧化氫,它在最終組合物中的濃度為25~100mmol/l,c.堿為蘇打,NaOH,它在最終組合物中的濃度為25~500mmol/l。
2.依據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發光氨試劑從發光氨、二乙基異發光氨,及氨基丁基乙基異發光氨中選擇。
3.依據權利要求1或2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蘇打、NaOH在最終組合物中的濃度為25~150mmol/l。
4.依據權利要求1或2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蘇打、NaOH在最終組合物中的濃度為25~50mmol/l或約90mmol/l。
5.依據上述任一權利要求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水性溶液為水,并且不是蘇打水。
6.上述任一權利要求的組合物被用于探測人或動物血跡。
7.權利要求3的組合物被用于探測狩獵場所中動物的血跡。
8.權利要求4的組合物被用于探測犯罪或事故現場中人的血跡。
9.制備權利要求1~5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組合物的野外用具,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在第一個容器中,至少一個單一劑量為1~20mmol的發光氨試劑;—在第二個容器中,至少一個單一劑量為25~100mmol的過氧化氫;—在第三個容器中,至少一個單一劑量為25~500mmol的蘇打、NaOH。
10.依據權利要求9的野外用具,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在第一個容器中,至少一個單一劑量的發光氨試劑,其用量相當于1~10mmol的發光氨;—在第二個容器中,至少一個單一劑量為25~100mmol的過氧化氫;—在第三個容器中,至少一個單一劑量為25~150mmol的蘇打、NaOH;
11.依據權利要求9或10的野外用具,更具體地,它用于犯罪現場的用具,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在第一個容器中,至少一個單一劑量的發光氨試劑,其含量足以提供約5mmol;—在第二個容器中,至少一個單一劑量約為50mmol的過氧化氫;—在第三個容器中,至少一個單一劑量為25~50mmol的蘇打、NaOH。
12.用于制備權利要求1~5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組合物的野外用具,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在第一個容器中,至少一個單一劑量的上述發光氨試劑,其含量足以提供1~20mmol,并與25~500mmol蘇打、NaOH或25~100mmol的過氧化氫預混合并形成相容的固體形式;—在第二個容器中,至少一個單一劑量為25~100mmol的過氧化氫、或25~500mmol蘇打,這依據第一個容器中的預混合物而定。
13.用于制備權利要求3的組合物的野外用具,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在第一個容器中,至少一個單一劑量的發光氨試劑,其含量足以提供約5mmol,并與25~150mmol蘇打、NaOH或50mmol的過氧化氫預混合并形成相容的固體形式;—在第二個容器中,至少一個單一劑量為50mmol的過氧化氫,或25~150mmol蘇打、NaOH,這依據第一個容器中的預混合物而定。
14.用于制備權利要求4的組合物的野外用具,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在第一個容器中,至少一個單一劑量的發光氨試劑,其含量足以提供約5mmol,并與25~50mmol或90mmol蘇打、NaOH,或50mmol的過氧化氫預混合并形成相容的固體形式;—在第二個容器中,至少一個單一劑量為50mmol的過氧化氫,或25~50mmol或90mmol蘇打、NaOH。
15.依據權利要求9~14中任一要求所述的野外用具,其中每個容器均是由塑料材料或玻璃制成且可重復密封的容器。
16.依據權利要求9~14中任一要求所述的野外用具,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或所有的容器是嵌入至少一個透明護罩內的腔泡。
17.用于制備權利要求1~5中任一要求所述的組合物的野外用具,其特征在于有至少一個透明護罩,其中至少含有三個腔泡,其中之一裝有單一劑量的足以提供1~20mmol的發光氨試劑,另一個裝有單一劑量的25~500mmol蘇打、NaOH,第三個裝有單一劑量的25~100mmol過氧化氫。
18.用于制備權利要求1~5中任一要求所述的組合物的野外用具,其特征在于含有一個透明護罩及至少兩個腔泡其中之一裝有單一劑量的足以提供1~20mmol的發光氨試劑,并與25~500mmol蘇打、NaOH,或25~100mmol過氧化氫形成預混合物;第二個裝有單一劑量的25~100mmol過氧化氫或25~500mmol蘇打,這依賴于第一個預混合物而定;或者至少一個透明護罩,其中含有至少一個裝有上述三種基本成分的預混合物的腔泡。
19.權利要求9~18中任一要求所述的野外用具,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單一劑量形式為丸劑。
20.權利要求8~19中任一要求所述的野外用具,其特征在于每一個單一劑量形式均為丸劑。
21.依據權利要求9~20中任一要求所述的野外用具,其特征在于單一劑量還含有賦形劑便于直接壓碎丸劑,以避免由于NaOH的存在引起的潮濕結塊;例如乳糖、纖維素、磷酸鈣;還含有以便于丸劑崩解的賦形劑,例如交聯羥甲基纖維素,羧甲基淀粉醚鈉鹽。
22.依據權利要求9~21中任一要求所述的野外用具,其特征在于發光氨試劑為發光氨。
23.依據權利要求9~22中任一要求所述的野外用具,其特征在于三種成分發光氨、蘇打和過氧化氫形成單一的預混合物,確保其相容混合且不過早產生反應,使它們能夠共同封入一個容器中。
24.重新配制依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要求所述的組合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單一劑量的發光氨試劑、單一劑量蘇打在水中稀釋,或者單一劑量的發光氨試劑和蘇打形成的混合物、單一劑量過氧化氫在水中稀釋;所述的物質取自依據權利要求9~23中任一要求所述的本用具的容器。
25.在能見度降低的情況下搜索和定位受傷或被擊倒動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權利要求1~5中任一要求所述的組合物,或者使用權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配制本組合物;將組合物噴灑在懷疑動物經過的區域,使組合物與獵取動物留下的血跡相互接觸以產生發光反應。
26.在能見度降低的情況下搜索和定位搜索和定位犯罪或事故現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權利要求1~5中任一要求所述的組合物,或者使用權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配制本組合物;將組合物噴灑在被提及的現場,使組合物與人留下的血跡相互接觸以產生發光反應。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用于探測人或動物血跡的組合物。前述組合物含有發光氨試劑、氧化劑和堿,最好被稀釋于水性溶液中。所述組合物的特征在于發光氨試劑在最終組合物中的濃度為1~20mmol/l;氧化劑為過氧化氫,它在最終組合物中的濃度為25~100mmol/l;堿為蘇打、NaOH,它在最終組合物中的濃度為25~500mmol/l。本發明還涉及制備所述組合物的用具和方法。此外,本發明涉及探測和定位人或動物血跡的方法。
文檔編號G01N21/78GK1646918SQ03808960
公開日2005年7月27日 申請日期2003年4月24日 優先權日2002年4月25日
發明者讓馬克·勒菲弗·德佩奧, 盧瓦克·布盧姆 申請人:Roc進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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