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分割設備地坑過橋防護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分割設備地坑過橋防護裝置,包括支架機構,以及設于支架機構上的行走小車,所述支架機構與所述行走小車之間還設有一驅動所述行走小車的驅動機構和導向所述行走小車的導向機構。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于:采用支架機構,以及支架機構上的行走小車,在調試分割設備或者為分割設備進行穿料時,可利用行走小車移至設備地坑上操作,操作完成再移走小車,具有安全性能高,穿料效率高,并且有避免穿料失敗而引起物料浪費的優點。
【專利說明】一種分割設備地坑過橋防護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設計分割設備防護【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分割設備地坑過橋防護裝置。
【背景技術】
[0002]現有技術中,在分割設備地坑周圍用鋼管焊接防護欄,在調試過程中操作人員不敢靠近怕發生意外,造成人身傷亡,安全隱患高;穿料速度非常緩慢,嚴重降低生產效率;且原工藝穿料存在不可避免的浪費,大大提高了生產成本。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主要是解決現有技術中所存在的技術問題,從而提供一種安全性能高,穿料效率高,并降低生產成本的分割設備地坑過橋防護裝置。
[0004]本實用新型的上述技術問題主要是通過下述技術方案得以解決的:
[0005]本實用新型的分割設備地坑過橋防護裝置,包括支架機構,以及設于支架機構上的行走小車,所述支架機構與所述行走小車之間還設有一驅動所述行走小車的驅動機構和導向所述行走小車的導向機構。
[0006]進一步的,所述行走小車包括一底板,設于所述底板兩側的扶手,所述底板上還鋪
設有一層綠膠板。
[0007]進一步的,所述支架機構包括分別支撐于所述行走小車底部左中右位置的左支架、中支架與右支架。
[0008]進一步的,所述驅動機構包括設于所述中支架上的齒輪,設于所述行走小車底部且與所述齒輪配合的齒條,還包括驅動所述齒輪的動力機構。
[0009]進一步的,所述導向機構包括設于行走小車底部左右兩側的第一導軌與第二導軌,還包括設于左支架上的第一滾筒,設于右支架上的第二滾筒,所述第一導軌與所述第二導軌均架設于所述第一滾筒與所述第二滾筒上。
[0010]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于:采用支架機構,以及支架機構上的行走小車,在調試分割設備或者為分割設備進行穿料時,可利用行走小車移至設備地坑上操作,操作完成再移走小車,具有安全性能高,穿料效率高,并且有避免穿料失敗而引起物料浪費的優點。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1]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12]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分割設備地坑過橋防護裝置在移出地坑時的結構示意圖;[0013]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分割設備地坑過橋防護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14]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分割設備地坑過橋防護裝置的側視圖。
[0015]附圖標記說明:1、支架機構,2、行走小車,3、驅動機構,4、導向機構,5、地坑,6、地平面,11、左支架,12、中支架,13、右支架,21、底板,22、扶手,23、綠膠板,31、齒輪,32、齒條,33、動力機構,41、第一導軌,42、第二導軌,43、第一滾筒,44、第二滾筒。
【具體實施方式】
[0016]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詳細闡述,以使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解,從而對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做出更為清楚明確的界定。
[0017]參閱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分割設備地坑過橋防護裝置,包括支架機構1,以及設于支架機構I上的行走小車2,支架機構I與行走小車2之間還設有一驅動行走小車2的驅動機構3和導向行走小車2的導向機構4。
[0018]在使用前,將本實用新型的分割設備地坑過橋防護裝置置于分割設備地坑5 —側的地平面6上(即支架機構I固定在地平面6上;當為分割設備進行調試或者穿料時,利用驅動機構3驅動行走小車2移至分割設備地坑5上,導向機構4同時為行走小車2導向,SP可滿足對分割設備穿料或調試的要求,在分割設備完成穿料或調試工作時,驅動機構3驅動行走小車2移至分割設備地坑5之外,即可在分割設備切料過程中不影響設備的正常運行。
[0019]參閱圖2、圖3所示,行走小車2包括一底板21,為了提高安全性在底板21兩側設有扶手22,底板21上還鋪設有一層防滑用的綠膠板23,也可鋪設其他用以防滑的防滑墊。支架機構I包括分別支撐于行走小車2底部左中右位置的左支架11、中支架12與右支架13。驅動機構3包括設于中支架12上的齒輪31,設于行走小車2底部且與齒輪31配合的齒條32,該齒條32設于行走小車2底部中間位置,還包括驅動齒輪31的動力機構33,該驅動機構3可以是電機或汽缸等。導向機構4包括設于行走小車2底部左右兩側的第一導軌41與第二導軌42,還包括設于左支架11上的第一滾筒43,設于右支架13上的第二滾筒44,第一導軌41與第二導軌42均架設于第一滾筒43與第二滾筒44上,該導向機構4也可以是其他用于導線的機構。為了防止行走小車2行走時,齒條32與第一滾筒43或第二滾筒44干涉,齒條32的最底點高于第一滾筒43和第二滾筒44的最高點。
[0020]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經過創造性勞動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應該以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保護范圍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分割設備地坑過橋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機構(1),以及設于支架機構(I)上的行走小車(2),所述支架機構(I)與所述行走小車(2)之間還設有一驅動所述行走小車(2)的驅動機構(3)和導向所述行走小車(2)的導向機構(4)。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割設備地坑過橋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小車(2)包括一底板(21),設于所述底板(21)兩側的扶手(22 ),所述底板(21)上還鋪設有一層綠膠板(23)。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分割設備地坑過橋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機構(I)包括分別支撐于所述行走小車(2)底部左中右位置的左支架(11)、中支架(12)與右支架(13)。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分割設備地坑過橋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機構(3)包括設于所述中支架(12)上的齒輪(31),設于所述行走小車(2)底部且與所述齒輪(31)配合的齒條(32 ),還包括驅動所述齒輪(31)的動力機構(33 )。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分割設備地坑過橋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向機構(4)包括設于行走小車(2)底部左右兩側的第一導軌(41)與第二導軌(42),還包括設于左支架(11)上的第一滾筒(43),設于右支架(13)上的第二滾筒(44),所述第一導軌(41)與所述第二導軌(42)均架設于所述第一滾筒(43)與所述第二滾筒(44)上。
【文檔編號】F16P1/00GK203500813SQ201320557792
【公開日】2014年3月26日 申請日期:2013年9月10日 優先權日:2013年9月10日
【發明者】馮振山, 王新國, 劉軍 申請人:山東同創汽車散熱裝置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