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方便高度可調顯示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顯示器。
背景技術:
現有的顯示器,不管是電腦顯示器,還是電視顯示器都有一個缺點,顯示器高度不可調。不管是電腦的使用者還是電視的使用者,因為身體的高度不同,實際對顯示器的高度有不同的要求。高度不合適,長時間使用電腦或者看電視,都會給使用者帶來許多弊病。使用者長期面對高度不合適的顯示器,會給頸椎、腰椎、眼睛造成疲勞,引起各種疾病。
發明內容
本發明將原有的顯示器底座進行改造。采用內外兩層的塑料圓柱筒。作為主支架, 內圓柱筒與底座相連,內圓柱筒與外圓柱筒采取螺紋接觸。外圓柱筒與顯示器進行卡口連接,仍保持原顯示器的俯仰角度可調功能。外圓柱筒內壁用螺紋和內圓柱筒相連接。當使用者感覺顯示器高度不合適的時候,搬起顯示器輕調底座(旋轉底座)可以方便的改變顯示器的高度,達到使用者舒適要求。保護了使用者的身體,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本發明結構簡單,制造方便便于普及。
圖1為方便高度可調顯示器調低狀態示意圖。圖2為方便高度可調顯示器調高狀態示意圖。圖中1是外圓柱筒;2是內圓柱筒;3是顯示器;4是底座;5是內圓柱筒螺紋。 具體實施例方便高度可調顯示器,采用內外兩層的塑料圓柱筒作為主支架。內圓柱筒內直徑 10厘米高15厘米。外圓柱筒外直徑12厘米高15厘米。旋轉到最高度時內外圓柱筒接觸保持不小于5厘米,以保證顯示器的安全。內圓柱筒與底座做成一體,以節省成本。內圓柱筒與外圓柱筒采取螺紋接觸。外圓柱筒與顯示器進行卡口連接,以方便包裝運輸,仍保持原顯示器的俯仰角度可調功能。當使用者感覺顯示器高度不合適的時候,搬起顯示器輕調底座(旋轉底座)可以方便的改變顯示器的高度,達到使用者舒適要求。
權利要求
1.一種方便高度可調顯示器,包括外圓柱筒(1 )、內圓柱筒(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內外圓柱筒帶螺紋的可調高度的支架。
全文摘要
本發明將原有的顯示器底座進行改造。采用內外兩層的塑料圓柱筒,作為主支架。內圓柱筒與底座相連。外圓柱筒與顯示器進行卡口連接,仍保持原顯示器的俯仰角度可調功能。外圓柱筒內壁用螺紋和內圓柱筒相連接。當使用者感覺顯示器高度不合適的時候,搬起顯示器輕調底座(旋轉底座)可以方便的改變顯示器的高度,達到使用者舒適要求。
文檔編號F16M11/04GK102182901SQ20111011912
公開日2011年9月14日 申請日期2011年5月10日 優先權日2011年5月10日
發明者楊義成 申請人:楊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