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于刨煤機頭尾段高度可調控的推移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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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煤礦井下刨煤機工作面開采領域,具體是一種用于刨煤機頭尾段高度可調控的推移裝置。
【背景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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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在刨煤機綜采工作面,機頭尾臥底量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參數,煤層厚度的變化、煤層的波動起伏以及煤質硬度的變化都需要刨煤機機頭尾臥底量做出相應地調整。對于機架與推移部聯接一體的刨煤機,臥底量在采煤過程中不可調,煤層厚度發生變化或煤層出現波動起伏時,會出現刨底或留底煤現象;對于機架與推移部鉸接一體的刨煤機,臥底量會隨著工況條件變化而改變,但是不能人為控制,煤質硬度變化時會出現刨頭刨頂或刨底現象,不僅使刨煤機在刨煤過程中刨到巖石,影響煤質,同時會引起刨煤機機頭尾段設備彎曲,增大設備間的磨損,影響設備使用壽命。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刨煤機頭尾段高度可調控的推移裝置,解決目前刨煤機機頭尾臥底量不可調、不可控的問題。
[0004]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用于刨煤機頭尾段高度可調控的推移裝置,包括推移部6、鉸接底座5、鉸接銷4、液壓缸2,機架3與鉸接底座5相聯接,鉸接底座5通過鉸接銷4與推移部6鉸接,液壓缸2 —端與過渡槽I鉸接,另一端與推移部6鉸接。
[0005]進一步地,機架3通過銷51和螺栓組與鉸接底座5聯接。
[0006]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表現在:涉及的一種用于刨煤機頭尾段高度可調控的推移裝置,采用液壓缸調節過渡槽的高低狀態,使得臥底量可調節、可控制,增加了同一套設備對巷道不同開拓方式、井下不同盤區煤層厚度變化的適應性;在同一工作面,當煤層厚度、煤質硬度變化以及煤層沿工作面方向起伏變化時,調整機頭尾的臥底量,保證刨頭不刨頂,不刨底,減少對巖石的刨削,提高了煤質,同時有效控制了溜槽的過度彎曲,減少了磨損,提高了設備使用壽命。
【附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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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08]圖2為鉸接底座的結構示意圖。
[0009]圖中:1、過渡槽;2、液壓缸,3、機架,4、鉸接銷,5、鉸接底座,6、推移部,7、工作面底板,51、銷,S、臥底量。
【具體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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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0]以下結合附圖進行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詳細說明:
[0011]如圖1、圖2所示,一種用于刨煤機頭尾段高度可調控的推移裝置,包括推移部6、鉸接底座5、鉸接銷4、液壓缸2,機架3通過銷51和螺栓組與鉸接底座5相聯接,鉸接底座5通過鉸接銷4與推移部6鉸接,液壓缸2 —端與過渡槽I鉸接,另一端與推移部6鉸接。
[0012]本實用新型的操作方法是:
[0013]刨煤機工作面煤層厚度變化或煤層沿工作面方向起伏變化時,液壓缸2推出或收縮即可改變設備臥底量S。采煤過程中煤質硬度變化時,如果煤質比較硬,使得刨頭經過機頭尾段時往上抬,出現留底煤現象,可收縮液壓缸2,減小臥底量S,如果煤質較軟,因設備自重及支架推力作用使得刨頭經過機頭尾段往下扎,出現刨工作面底板7的現象,可推動液壓缸2,增加臥底量S,保證刨頭不刨頂,不刨底,減少巖石的刨削,提高煤炭質量。
[0014]以上借助較佳的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進行的詳細說明是示意性的而非形式上的限制。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閱讀本實用新型說明書的基礎上,可以對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技術方案的范圍。
【主權項】
1.一種用于刨煤機頭尾段高度可調控的推移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推移部(6)、鉸接底座(5)、鉸接銷(4)、液壓缸(2),機架(3)與鉸接底座(5)相聯接,鉸接底座(5)通過鉸接銷(4)與推移部(6)鉸接,液壓缸(2) —端與過渡槽(I)鉸接,另一端與推移部(6)鉸接。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刨煤機頭尾段高度可調控的推移裝置,其特征在于,機架(3)通過銷(51)和螺栓組與鉸接底座(5)聯接。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煤礦井下刨煤機工作面開采領域,具體是一種用于刨煤機頭尾段高度可調控的推移裝置,解決刨煤機機頭尾臥底量不可調、不可控的問題。涉及的一種用于刨煤機頭尾段高度可調控的推移裝置包括推移部、鉸接底座、鉸接銷、液壓缸,機架通過銷和螺栓組與鉸接底座相聯接,鉸接底座通過鉸接銷與推移部鉸接,液壓缸一端與過渡槽鉸接,另一端與推移部鉸接。本實用新型的一種用于刨煤機頭尾段高度可調控的推移裝置機頭尾臥底量可調節,增加了刨煤機對巷道不同開拓方式、不同煤層厚度、不同煤質硬度的適應性,減少對巖石的刨削,提高了煤質,同時延長了設備使用壽命。
【IPC分類】E21C27/36
【公開號】CN205135621
【申請號】CN201520771657
【發明人】張建軍, 王寧, 畢偉, 高雷, 張得寧, 邵彩虹, 孫鷺, 胡南
【申請人】中煤張家口煤礦機械有限責任公司
【公開日】2016年4月6日
【申請日】201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