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地下水監測井的洗井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洗井裝置,具體涉及一種地下水監測井的洗井裝置。
【背景技術】
[0002]地下水土取樣主要是為了解污染場址自然條件、污染物的濃度、空間分布及其在地下環境中的傳輸狀況與變化趨勢,以及地下水土污染對人民健康與生活環境所帶來的潛在危害。由于環境樣品具有極強空間性和時間性,想要準確了解和評估環境質量狀況,必須采集具有真實性和代表性的樣品。
[0003]國內目前地下水環境調查中普遍采用的是通過鉆孔建設“監測井”,再進行井中采樣的方式。一般需要在現場完成監測井建設完成之后進行清洗,洗井的好壞同樣決定著取樣的好壞。常規的洗井方法主要有貝勒管洗井、空壓機洗井和潛水栗洗井。
[0004]貝勒管洗井操作簡單,成本低,但貝勒管取水量較少,使得洗井時間較長,且對于泥漿水洗井質量較差。
[0005]空壓機洗井和潛水栗洗井由于設備較大,移動不方便,同時需要動力設備如發電機或柴油機支持,成本較高。
[0006]因此,尋求操作簡單,成本較低,便于運輸的洗井設備是非常有必要的。
【發明內容】
[0007]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根據上述現有技術的不足之處,提供一種地下水監測井的洗井裝置,該洗井裝置通過在地下水監測井中設置進氣軟管和出水鋼管以實現地下水的比重降低和排出。
[0008]本實用新型目的實現由以下技術方案完成:
[0009]—種地下水監測井的洗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洗井裝置包括氣體產生裝置、進氣軟管以及出水鋼管,所述進氣軟管一端與位于地面的所述氣體產生裝置相連接,另一端接入所述監測井中;所述出水鋼管一端接入所述監測井中,另一端接入位于地面的排水溝中。
[0010]所述進氣軟管與所述出水鋼管位于所述監測井中部分經繩索固定。
[0011 ] 所述氣體產生裝置可以是打氣筒、鼓風機。
[0012]本實用新型的優點是,結構簡單,便于運輸,洗井效率高,成本低。
【附圖說明】
[0013]圖1為本實用新型中洗井裝置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4]以下結合附圖通過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的特征及其它相關特征作進一步詳細說明,以便于同行業技術人員的理解:
[0015]如圖1,圖中標記1-5分別為:打氣筒1、進氣軟管2、出水鋼管3、繩索4、排水溝5。
[0016]實施例:如圖1所示,本實施例具體涉及一種地下水監測井洗井裝置,該洗井裝置主要包括打氣筒1、進氣軟管2以及出水鋼管3,打氣筒1設置于監測井外的地面上,打氣筒1為一手動高壓打氣筒,當然在實際工程應用中,也可以選取其它氣體產生裝置,例如鼓風機等;進氣軟管2的上端同打氣筒1相連通,下端則豎直向下接入監測井地下水中;出水鋼管3的下端同樣設置于監測井地下水中,上端則接入位于地面上的排水溝之中;進氣軟管2位于監測井中的部分同出水鋼管3經繩索4綁扎固定在一起,以保證進氣軟管2的穩定。
[0017]如圖1所示,本實施例中地下水監測井洗井裝置的工作方法主要包括如下步驟:
[0018](1)首先將打氣筒1設置于監測井外的地面,將進氣軟管2的上端同打氣筒1相連通,之后將進氣軟管2的下端同出水鋼管3的下端利用繩索4進行固定,并放入需要洗井的監測井之中;
[0019](2)利用打氣筒1開始手動打氣,氣體經進氣軟管2到達地下水監測井的底部,此時,進氣軟管2底部周圍的水體與所進入的氣體相混合,水體比重降低,進入出水鋼管3中,出水鋼管3中的水通過壓力差的作用進入位于地面的排水溝5中排出;
[0020](3)清洗時間5分鐘,直至無泥漿從出水鋼管3中流出;
[0021](4)靜置一段時間,再次清洗,利用濁度儀測試出水濁度為4.5NTU,清洗地下水量約為井容積的3.2倍,洗井結束。
【主權項】
1.一種地下水監測井的洗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洗井裝置包括氣體產生裝置、進氣軟管以及出水鋼管,所述進氣軟管一端與位于地面的所述氣體產生裝置相連接,另一端接入所述監測井中;所述出水鋼管一端接入所述監測井中,另一端接入位于地面的排水溝中。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地下水監測井的洗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氣軟管與所述出水鋼管位于所述監測井中部分經繩索固定。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地下水監測井的洗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氣體產生裝置是打氣筒或者是鼓風機。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地下水監測井的洗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洗井裝置包括氣體產生裝置、進氣軟管以及出水鋼管,所述進氣軟管一端與位于地面的所述氣體產生裝置相連接,另一端接入所述監測井中;所述出水鋼管一端接入所述監測井中,另一端接入位于地面的排水溝中。本實用新型的優點是,結構簡單,便于運輸,洗井效率高,成本低。
【IPC分類】E21B21/16
【公開號】CN205000920
【申請號】CN201520578250
【發明人】許麗萍, 辛偉, 李韜, 王蓉, 馮凱, 沈超, 李義兵
【申請人】上海巖土工程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1月27日
【申請日】2015年8月4日